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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没有说话,却在心里暗道:“如果有那么一次机会,息影,我会让你过一次帝王瘾的。”在他的心中,除了百姓社稷,还有什么比完成息影的心愿更重要的了呢?

“呀!”一声叫板,略带颤音,却是直贯云霄——好戏开演,需要这样的气势!

十尺高台,桔逸看着全然入戏的戏子,心里好不过瘾——陪着心爱的女子,入一场戏又有何妨呢?只不过看着红色香檀木御案上息影吩咐送来,一定要自己吃下的那些据说很补的鸽子毒蛇的血肉内脏时,桔逸心里却是经不住一阵翻腾,下次再怎么样也不能装是中毒了,搞不好没被毒药毒死,却被那些古怪的解药要了性命。然而,当他用望远镜望见对面朝华殿里偎倚在母亲旁边撒娇的可爱女子眼色明亮地像是在倾诉着什么时,几个月来因为躺在床上疏懒了的骨头也忽地来了精神,右手一挥:“演得好!张德安,吩咐下去,有赏!”

“是。”张德安唯唯诺诺地点头,扯了嗓子朝戏台上叫着:“皇上有旨,赏——”

有人问,当今武林什么最险恶?

答曰:“四川唐门‘风丝袅’”。

答曰:“暹罗国降头术。”

答曰:“南疆苗族蛊术。”

有看客摇头,答曰:“人心。”

霜思林,不是林,是一座楼。

一座与风雅不相及的楼。

清城,临阳大街上,当有“红叶寄相思,沉霜待君归”之意的沉楠木招牌刚挂上新起的两层木楼才两天,就有各色人物接踵而至。

十月十一,武林大会即将分擂招募新主,其中一擂,在霜思林客栈对面的相思竹林空旷地上竖了旗杆——“毒”。

只一“毒”字,用墨斗大的斗方,书写在红色幡布上,映着鸭蛋黄色的日头,更显出一丝寒意来。

“公子,给您送饭菜来了。”霜思林的店小二福齐在二楼天字甲号房门外怯懦地说道,虽然老板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但自己跑腿伺候客人,不仅对这天字房的客,连遇着做买卖打尖的过往商人,语气也是必恭必敬的。方才听见房内有琴声传出,只好站在外面等候好久,惟恐打扰了客人的雅兴。

“进来吧。”屋里的人字字落如珠玑,不怒却自带一股威严。

打开了门,一股异香扑面而来,福齐躬着腰端进来一托盘四碟菜,俱是按着吩咐开小灶做的——蒜蓉烩鹅珍,鸭子竹笋汤,豆腐苦瓜酿,酸辣剁椒鱼各一碟,又配了一壶竹叶青酒,并一盘豆腐皮包的馅包。

偷眼一瞧,心却是木了六分——怪不得这天字房的客自入住以后并不多露面,瞧他鬓若刀裁,眉如墨画,更兼金冠绣服,竟像是画上下来的人物,福齐也一时忘了身在何处。

小心退出房来,关上门,又听琴声传出,福齐知道这曲子叫《江南好》——“风丝袅,江南好,烟如淼,雨潇潇……”,听着听着,他也不禁小声跟着哼了起来。

又一日。离十月十一还有十日。

本以为客房已满,却不料识趣的普通客官早已结了账去往他处,福齐赶了个早,轮候在门口迎客。

对面的旗杆影子倾斜了两分,就见一辆镶了八宝的马车自南而来,停住后,先是四个同着绿衫的女子下了车,都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却各有一段风韵,待为首的女子从马车上取出一个镶金丝红木匣后,在场的各位皆是眼前一亮——看来,来的人并非毒场高手,倒像是外围赌场的大庄家——女子却并不捧在手里,只稳稳地放在地上,众人更是感叹了一番——来人气派果真不同,这样的宝匣子竟是用来作脚踏的——这马车中人究竟是何等人物?

一袭白衣胜雪。

抹额轻挑了一缕橘黄色,手中并无兵器,只一翠绿色玉笛,就裹挟了繁花似锦,佳人匆匆的故事,那笛端所系鸡蛋般大小的金翅鸟坠儿,沉沉的,足有七八两重。福齐不禁呆住,这姑娘鼻梁高挺,眼睛泛着蓝色琥珀般的光彩,显然不是中原人士。

脑海尚未褪忘就见老板于成发亲自从店里迎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说道:“琳琅公主,在下恭候多时。”

公主?听到老板这样说,福齐才想起她应该就是西域毒王骆居凝的徒弟,西域王的掌上明珠索琳琅公主,今天她也入住霜思林,莫非是代表西域毒界来参加比试吗?转念之间,只见她若有若无地承接,寒暄了几句,倒是对自己投来了一眼,他不免大着胆子瞧了瞧,越发觉得她和天字房客人有一种惊人的相似。

“福齐,还愣在那里干什么?”于成发受了琳琅“不可多事”的吩咐,忙说道,“还不领姑娘上楼去?”

“诶。”福齐拖着长长的尾音,“姑娘,楼上请。”

十年一次的武林大会,今时不再以推选武林盟主为宗,反是朝廷深谙此理,极力促成分五擂各募新主,互相牵制,为己所用。

到底是番外人好胆量,亦则忽然觉得自己连一个女子都不如了——皇兄派自己来探江湖动向,作为钦封的瑞亲王,倒是撇开了随从侍卫,只一人,假扮了普通剑客投住在霜思林,本以为自己考虑周到,暗自得意之时却不料和早上才来的白衣女子打了个照面,冲他微微一笑,看她衣着体度,又仔细想了想,才恍然想起对方竟是西域的公主索琳琅。

叹只叹,小心遮掩自己的身份反倒惹得异族看轻自己。

想着想着,已是掌灯时分,忽然听见隔壁天字房中传来一股弦乐之音,淡雅无顾,好平静的心,却又杀气氤氲,隐忍着不发。

这回,比那战场上的打打杀杀更具有挑战感。

点了灯,听那琴声悠扬,研了墨。酽酽地化开,亦则似已忘了此行的目的,暗暗在心中脱口而出几句诗来正准备下笔时,客栈另一处也隐约响起了一阵笛声,渐渐地把那琴声压了下去。是了,是那索琳琅无疑,亦则丢开笔,心里却是笑了——血雨腥风的开头竟是这般诗情画意。

试毒当日,有寒鸦立在霜思林的屋顶上,只叫唤了两声“呀——”“呀——”就扑拉着翅膀飞走了。

而后,有人发现霜思林的老板于成发死于自己的卧房中,双目圆瞪,极为可怖。众人之中,不乏高手,有人说是外伤,却全身上下遍寻不着一个伤口;又有人说是中毒,用的是一种杀人于无形的毒。

当即闹得大家人心惶惶。

众人的惶恐是有缘由的。这于成发原是来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盐帮头子,官要拉他招安入伙,商要靠他走运发财,他心情好时只要一壶腊月里的滚烧,心情不好时就算给他皇上的位子他也不会搭理你,这般人物若说到仇家,多得可以盖过天去,却从未有人得手。几年前他把盐帮舵主的位子传给了徒弟后就四处开茶楼,开酒肆,大量敛财,人却变得多了一分祥和,少了一分霸道,不想,到头来,却仍落了个不明不白致死的下场。这凶手,也是人外之人了吧。

“莫非是唐门奇毒‘风丝袅’?”说话之人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偷冠”肖一一,他本想趁试毒打擂捞几笔好处,却不料出师未捷还触了霉头。“风丝袅”由唐门新主唐宜兰配制,传闻无色无味,可让中毒之人立即毙命。

大家仔细想,他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当今毒界,冠首乃是四川唐门,但今年唐门却还未曾有人持名帖而来,原先想不过是不屑吧,而今仔细一品味,难道是想以这样的方式给大家来一个下马威?

一语既出,众人哗然。

霜思林大厅一片喧闹,却只有两个人自斟自酌,安然处之,此时都不经意抬头,偶拾了对方的目光,索琳琅便唤了随从曼佗罗请亦则过来同饮。

本也算点头之交,亦则并不回绝,叫了一坛女儿红,五六斤蒜泡牛肉:“请。”

却听见一声马嘶,门外走进来一位形色倨傲的男子,拍了拍身上的风尘,径直开口:“唐某前来会友!”

众人皆是一惊,看他年纪,相貌,难道竟是唐门公子唐宜兰?

琳琅眉毛一挑,细细看他面容——与自己想象中的唐宜兰相差甚远,这样身材的男子能扛起重剑,却丝毫配制不出像“风丝袅”那样的毒来,鼻子里轻哼了一声,目光又开始在酒杯中游离。

亦则也只轻轻一笑,任由那厢吵得火热。

天字号的客起得极晚,本打算下来听听江湖新闻,忽听见有人报了唐门的名号,心上也笑了起来,转身回房了。

这一切,只有福齐一人看得仔细。

人人各怀心事,只一眼看见他身着华服出现在霜思林的二楼,又了然于心的眼神便深深把自己的目光勾了过去——那样的人物,必是真正的唐宜兰无疑。

身为西域公主的琳琅,对所有事情都没有放在心上,惟独对毒,喜欢得不得了。前几年就听闻中原武林四川唐门新主唐宜兰的名号,好胜心起,每当他研制出一种新毒,她便一定要研制出解药。这次中原武林分擂招募新主,她便假扮了男子,携着身边四个女子奔赴清城。

只是,没想到,他比自己心中描摹了千百遍的形象还要让人心动。

此时又听见他的房中传来了琴声,琳琅便取了玉笛,应和起来。

试毒开始。

“难道是我想错了?”隔壁房间传来的琴声悠扬婉转,一丝一缕都撞到了亦则的心坎。他在房中默了三日,想着这霜思林也真是不一般,老板死了竟然也可以有条不紊地继续经营下去。仔细观察临面擂台上的状况,精彩纷呈,却未见大人物出现。

大人物。

在宣纸上用蝇头小楷密密地写了几个名字:天字房客人、白衣公子,自号唐某的男子。

总也理不清头绪来。

心中刚想完,“嗖”地一支镖钉在红木窗棂上,杏黄色的竹纸,镖身上刻着一朵紫薇花,那是皇室的象征——白寒涛即到,助你一臂之力。

乖乖,可别是来给我添乱的。白寒涛是六扇门的执扇捕头,又因为年初破了京城要案,所以备受皇上青睐,但这人的荒唐办案方式也是出了名的,亦则没来由地苦笑了一下,用手把纸条揉成一团,就着铜庐里的香火烧了。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福齐正从天字房走出来,那客人胃口不大,四碟例菜只动了几口,照样是抚琴,自己收拾东西的时候也不敢打扰了他,但凡大人物总有些特殊的癖好,这个他懂。只是低头端着托盘出来的时候眼角正对上那自号唐某的客,一阵风似的,正是朝那天字甲号房走去。

“咚,咚——咚——”。

一短两长,声音沉实有力。

“吱呀。”房中之人见面照例一笑,而后却没了表情,“爹叫你来的?”

“嗯。”本想绷着脸教训一番,可终归忍不住,看了那张脸便不禁舒展了眉头,“为了保护你,师兄我可是连祖宗留下来的姓都改了,见面之后还要看你的一张臭脸。”说罢自觉无聊,用手指捏了一下绛心黄檀做的琴身上的珠丝弦,发出一声清亮的琴声,“你倒是闲情雅致得很,害我一路奔波。”话没说完,手指却已经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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