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5800000027

第27章 经济常识篇 (2)

贺某和三个朋友想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贺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占公司50%的股份,其他三个朋友分别以实物、专利技术、货币出资,各占公司30%、20%、10%的股份。这样的出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吗?

以上的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由于贺某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低于注册资本的50%,故出资比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11.公司法认可“隐名”股东吗?

王某与亲戚于某、李某三个人共同出资组建A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王某出资20万元,于某出资20万元,李某出资10万元。手续都是由王某一手经办的。成立之后,王某担任董事长,于某担任总经理,而且李某主持、参加了公司的每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3年下来,公司效益非常好。此时李某得知,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单上没有自己的名字,而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李某是不是该公司的股东?

李某不是该公司的法律意义上认可的股东。公司发起人在一个公司成立的时候,作为股东出资的规范程序应该是股东把自己的出资打入到公司组建的临时指定账户,然后由银行出具出资证明,由他个人持有,然后把他的名字列入股东名单。股东名单上对出资的股东要有所记载,而且要发给他带有相应编号的出资证明书。本案例中,李某进行出资,股东登记等手续都是王某代办的,王某没有把李某登记为股东,应当认定为有恶意。但由于工商局的股东登记上没有李某的名字,所以李某不是该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12.已抵押的财产能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吗?

2009年5月,陈某与初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陈某以货币的形式出资30万元,初某以自己的一处房产抵作30万元出资。但是在对房产进行过户登记时,工作人员发现初某因向银行贷款20万元已将该房产抵押给银行。这样的房产能作为初某的出资吗?

该房产不能作为初某的出资。设立公司时股东若以实物出资,应当视为把个人财产转让给公司。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自由转让将受到限制,如果以其作为出资,会使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出现资本不确定的状态,一旦抵押权实现,将危及公司财产的完整性。因此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3.可以用贷款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吗?

郭某与朋友郝某合伙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约定郭某出资40万元,郝某出资20万元。但郭某只有货币20万元,于是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元,连同自己的20万元一起作为对公司的出资。郭某以贷款为出资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吗?

郭某的出资有效,不能认定为“虚假出资”。我国《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只要股东按公司章程足额出资,无论股东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或是其他合法来源,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贷款资金并非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4.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能否转让合伙企业?

宁某与两位朋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宁某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但是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严重亏损。为了减少损失,宁某考虑把这家合伙企业转让给别人,但是,召开合伙人会议后,另两位合伙人不同意转让,认为只要坚持下去就会扭亏为盈的,为此宁某不知怎么办,还是执意想退出。那么,宁某有权自己把企业转让出去吗?

在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宁某无权把企业转让出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宁某可以把合伙企业中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出去。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15.创业合伙人怎样才能退出公司?

蒋某和几个朋友共同投资合伙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办理了加拿大移民要到国外定居,他决定撤出股份离开公司。蒋某退出公司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呢?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也可以在取得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公司破产,公司债务该如何处理?

粟某和何某打算成立一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但是他们只有40万元。后来他们请了一个在会计事务所工作的朋友帮忙,以虚假出资证明设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欠贷款120万元。那么,公司债务该如何处理?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因此,粟某和何某应当先补足股款,然后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该会计事务所因其提供的出资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在其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7.什么是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

高中毕业的小强在等待高考录取通知,闲来无事就到爸爸的公司实习兼帮忙,小强的爸爸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小强听见有的场合爸爸被称为孟总,但在一些书面文件上又被称为法人、法人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小强对这些称呼有点晕头转向,这些概念有什么区别吗?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由此可见,法人是组织而非个人。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它与法人代表是一个意思,所以有时可以混称。在公司企业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在非公司企业法人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总经理或者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8.公司没办股东登记,可以抽回投资资金吗?

2009年2月,薛某和林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薛某出资20万,林某出资30万。同年9月,赵某出资10万元购买了该公司20%的股份,当时三方签订了一份会议纪要,确认了各方的出资情况,并追认赵某为公司的股东。但是公司至今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也没有变更股东名册记载。那么,这种情况下,赵某是否可以抽回资金要求公司赔偿利息损失?

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对于公司内部来说,可以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认定股东资格。如果股东名册记载不符合实际情况,只要能举证证明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存在瑕疵,就可以否认股东名册的记载。因为在会议纪要中确认了各方的出资情况,可以证明赵某享有公司的股权,是该公司的股东,所以赵某可以依据此会议纪要和出资证明,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记载,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由于赵某投入到公司的资金已经成为公司的财产,如果要退出公司,只能转让股权,或者依法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能随意抽回出资。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19.合伙人退伙了还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胡某、乔某、黄某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胡某投入20万元资金,并约定以20万元资金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在外欠了一些债务。胡某见状,找到乔某与黄某商议,欲退出合伙,二人同意,并给胡某退了12万元钱。3个月后,合伙企业破产资不抵债,严重亏损,欠了40万元外债。胡某对这份债务有偿还的责任吗?

胡某应以12万元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于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出的财产承担责任。本案中,合伙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胡某退伙后3个月即破产,很显然合伙企业债务中的绝大部分是胡某退伙前产生的,因此胡某应以他退伙时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同类推荐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热门推荐
  • 绝色佣兵王:御兽狂妃

    绝色佣兵王:御兽狂妃

    逆天的她被亲人亲手封印,坠落另外一个时空。在这魔法跟斗气横行的大陆,她获得新生,却被冠上废物的名号。笑话,谁见过七系俱全,魔武双修的废物?打她?断你双手;骂她?废你武功。敢在她面前狂,揍的你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待她封印全解,神的传承?她不屑。就算是神,也只能匍匐在她脚下。
  • 天才儿子PK腹黑总裁老爸

    天才儿子PK腹黑总裁老爸

    八年前:男:“我想和你做朋友?”女:“我不跟痞子做朋友,更不跟流氓来往,请你以后不要来打扰我,除非你是贵人了。”八年后:“我凭什么帮你?”男人的双脚重叠,慵懒的靠在沙发上,看着面前的女人,嘴角扬起的那抹戏虐的笑容。然后见他抬起明亮的眸子,看着面前的可人儿说:“除非,你是我的情人,我还倒可以考虑一下。”他这是在报复她,报复她十年前的那一句趾高气昂的话,他用十年的时间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他将告诉她:你已不再是那个骄傲的公主。“这可是一赃公平的交易,我可没有强迫你,既然不开心,又何必答应呢。”男人的嘴角扬起令人畏惧的笑容。女人躺在白色的豪华大床上,转过美丽的脸颊。不让那个男人,看到她的眼泪。尹皓轩,这就是你所知道的真相么。那你可曾知道,当初她说出这话的时候无非是想改变年幼的你。她对这个男人,又爱又恨。爱了他八年,却因为他的凌辱、他的无情、他的冷血恨了他五年,可这五年就真得就只有恨,没有爱了么?事隔五年,再遇到他,她和他,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五年后:“妈咪,以后换小小酥保护你了。”“小小酥相信,妈咪和爸比一定会很幸福的。”“不许欺负我妈咪,就算你是爸比也不行。”那个被自己妈咪藏了四年的爸比终于出现时,他会心甘情愿的跟自己的爸比回去么?当眼看着自己的妈咪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四岁的他就真得不知道还击么?且看,腹黑总裁老爸又该如何接天才儿子的招。天才儿子,又会如何保护自己最爱的妈咪。
  • 黑腹庶女

    黑腹庶女

    她是上官炎侧妻所生的庶女,年幼的时候,亲眼目睹嫡母杀死她亲娘。在幼小的心灵埋藏着仇恨。或许她不像别的女人狠毒,但是千万别惹毛她,不然等她发怒的时候,有你好看。她是个名副其实的弃妇,整个咸阳城无人不知上官府的三小姐被休弃两次,还生下女婴。官家以她为耻,除了爹和奶娘,没有人真正发自内心关心她、爱护她。在二叔的逼婚下,她再次穿上红妆,带上红头盖,于她素未谋面的相公拜了堂,喝了交杯酒,洞了房,成了真正的夫妻。但谁会想到他们之间是签下婚姻契约呢?身为君府的少夫人,就该有少夫人的威严,岂能容忍那些女人的欺负,原本腹黑狠毒性格终于在一瞬间爆发了,在人前楚楚可怜,在人后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毒妇。谁惹怒她,便下重手,不杀人,但也让人生不如死。片段一:“啪~”屋子里一阵响着巴掌声音,一道巴掌大的五爪印烙在牡丹脸上。她气得想还手,却被上官熙牢牢的抓住,带着委屈的声音怒喝道:“你算什么东西,敢打我?”“我打你怎么招了?你只不过是相公暖床的工具,我不仅要打你,我还要把你的孩子打掉,这就是你忤逆我的下场。”上官熙说着,阴森森的把目光打落在牡丹肚皮,勾起一丝冷笑。“你敢!”牡丹声音带着颤抖,那种不安分的眼神顿时让牡丹心里阵阵恐惧。上官熙勾起笑意:“那你要不要试试看呢?”片段二:美人见君浩已经走远了,便得意的看向上官熙,整理好衣衫笑道:“姐姐,你是不是很嫉妒妹妹我呢?没办法啊!姐姐长得平凡无趣,当然爷是不会喜欢你这种女人。”上官熙突然把脸拉近她,伸出手粗鲁的抓起她的头发,口气带着威胁:“你是什么身份,也敢在我面前摆架势?劝你最好有自知之明,不然你这漂亮的脸蛋。。。。。”阴险的笑着,手在她脸上游走着,长长的指甲深深陷入她那张漂亮的脸蛋。————————————————————————————————————————————精明的医术、武功,外表却弱弱无能的她,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折磨死人誓不罢休。————————————————————————————————————————————月月的读者群:103866632有兴趣可以加入。请支持凌玖儿的新文《一品弃妃》推荐好友文:十七妾刁一妾废妾惹桃花傲妃多夫九岁庶女娇女惹挑花
  • 娘子,为夫馋了妾室谋略

    娘子,为夫馋了妾室谋略

    这是一篇家斗的文文,女主是个穿越人,嫁到一个繁复的大家庭中,作为一个卑微的小妾,她步步如行薄冰,以她冷静聪慧的睿智,慢慢的在这个家庭里逐渐的脱颖而出。但是她绝对坚持一夫一妻制。柳太君的话,在永平公府那就是圣旨半年之内她要是怀不上孩子那么便将她扫地出门多少双眼睛等着看她的笑话可是越是这样她就越是不如她们的意红尘百年豪门前一岁一荣盼夫临。只是她不是那种任人捏圆又搓扁的小女人。家斗+种田+女强【片段一】让我跟她圆房,想都别想!“可恶,奶奶你竟然给我下药!”柳太君大袖一挥,“送四爷去陆姨娘的房里!”为了二房有个男丁,她这也是迫不得已。【片段二】御狂澜兴奋是拉着那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三岁小男孩,激动地告诉小男孩:“我是你爹啊!”小男孩从身上摸出一块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粉嫩嫩的脸,思考了一下,郑重道:“兄弟,别开玩笑了,我怎么有你丑呢?”七七的窝:12720639,敲门砖女主名哦~推荐同类种田完结《不良贤妻》母亲刚逝,她迫不得已被叔叔们披上嫁衣。新房里,新郎是一个年老成疾的百岁老翁。三日之后,她成了寡妇。风华正茂的媳妇们,整日里的争权夺势,不将她这个出生低贱的婆婆放在眼里。貌美如花的孙媳妇们更是对她这奶奶无敬无畏。严禁规矩的管家们却事事与她禀告,待她定夺。其实,当寡妇也挺好的。只是,出门在外的嫡长孙回来了。第一句话便是,“不错,我娶她,下月大婚!”她这才知道,朱邪家的嫡长孙在继承家业的时候,如果愿意也可以顺便继承上一辈的老婆。特别是她这种新婚死了相公的,在嫁给孙子,可以作为主母。其路漫漫之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姑娘的宗旨就是把对相公垂涎的女人一网打尽。外表柔弱,不代表这就是软弱。相公面前可以笑得温婉可人,相公后面绝对要笑得邪魅煞人。公主?名门贵女?江湖女侠?装淑女,扮大度,示贤惠!告诉你们秀外慧中形容的就是姑娘我这种人。新文:【正室谋略】完结免费文:【相公久等了】
  • 秦淮

    秦淮

    当她成为秦淮之后才真正明白,原来有的人,错过,就已失去拥有他的资格。故事从她再次醒来开始。那时候,这个男人告诉她,她的名字,叫秦淮.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神奇的地球

    神奇的地球

    当你选读此书时,你肯定会有这样的感叹:世界真的很奇妙。原来,我们的世界每天都在向我们展示着种种神秘。本书荟萃的便是这些不可思议而又极富意义的故事。这些故事,涉及人、事、物三大部类,看似荒诞不经,匪夷所思,却记载得有凭有据,令人不得不信。“惊人的巧合”,旨在列举种种真人真事,让读者从故事中去思索这许多的巧合的奥秘,相信会给读者带来无穷的回味与无限的思索。“神秘的野人现象”,他们属于人类吗?世界各地关于大脚怪、雪人、蜥蜴人的发现报告,似乎对于达尔文之进化论所宣称的“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提出了质疑。“复活的预言”。法老的咒语真的灵验?人能预言未来吗?卡索的预言准确吗?种种疑问,书中自有详尽的解答。
  • 看懂财务报表的28个绝招

    看懂财务报表的28个绝招

    金多多,从一本院校财经科班出身,也考过了几门CPA,拥有了初级会计职称.多多上班的单位是成都市一家小有名气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成都市属于中上水平。本书通过多多的工作实践,传授看懂和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28个绝招。
  • 各自远扬

    各自远扬

    江心屿不知道怎么跟别人介绍藤木夏海,许多年后,这个男孩毫无预兆站在她的面前,一句“你好么?”打开了彼此心门。往事被一点一滴拼凑出原本的样子,他们之间究竟是怎么样的情感?心屿为了生存嫁给LJ,因为爱情又离开他。彼此相爱,为何心屿会选择离开他的身边?
  • 霸道前夫:娇妻不承欢

    霸道前夫:娇妻不承欢

    新书《火焰娇妻:神秘老公太难缠》已经发表,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收藏,评论,投票!我爱你们,么么哒……木云惜怀孕检查时,却碰到老公带着他的情人一同去检查。离婚协议书毫不留情的扔到她的身上。在晕到之前,她用血一笔一划的写上她的名字。随后木家破产,她爸去世,在那一刻,她一无所有。然而她决定放弃之后,他却纠缠不清。“孩子是我的,与你无关。”他邪笑,“孩子身上流着我的血,不如……一人一半!”
  • 归元诀

    归元诀

    抱恨终生?碌碌无为?这是被废天才徐洪应该做的?不!偶然间得到的归元诀,让他重新成为天才!天地万物,皆可炼化;万千法诀,皆为我用!境界飞速提升,凭借霸气、不羁、和归元诀的妙用,徐洪纵横修真界无人可挡!肆无忌惮的他却没有感觉到黑暗中的危险,面临重重困难,他能否登临绝巅,开辟属于自己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