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尤其是在霍家当奴才。他们必须得精通心理学,生物学,文学,缺一不可。不是开玩笑,是真的!
对主人的心理把握不好,就会出现今天这种无法收拾的地步。所以说心理学是奴才们要学的第一门功课。如果学不好这一门的话,那么他肯定就不会成为一个主人最信赖的奴才的。连主人的脾气都摸不清楚,弄不好哪天就会遭殃的。
奴才是下等人,他们不得不在这种极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奋斗。如果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学会动物适者生存的本领。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如果不能适应环境的话,那么就会像恐龙一样从地球上被淘汰出局的。
文学是不可或缺的一门功课,一个奴才如果没有一条好舌头,他是甭想有出头的一天的。哪个主人不喜欢听好话,不喜欢拍马屁呢?关键是要这马屁拍得不着痕迹,让被拍者觉察不到,反而觉得这话是千真万确的,十分中肯。这就得靠那深厚的文学功底了。
霍家的这几个奴才显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奴才,所以他们就可能永远做最下等的奴才了。他们见主人大怒,便齐刷刷的跪下了。
周林不屑地看着他们,这种人的确根本不值得人尊重:“跪也没有用的,反正小狗已经挨了打,连我想救他都被毒打了一顿。看来,这霍家真是个吃人的地方。今天我是一定要带走小狗的。”
霍光无论如何是不会让他带小狗走的。不过因为周林是小狗的好朋友,他这样做无非是出于对小狗的爱护,所以霍光并没有生气。他拿出官场常用的口吻说:“你大可放心,以后若出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严肃处理。小狗是我儿子,我比任何人都关心他,当然你和小狗的感情也很深。不过我今天可以把话放在这里,以后如果有人再欺负小狗,我决不轻饶。”
周林还想争辩,不料小狗却在一边插话道:“我相信以后不会有人再欺负我的。如果有人再敢欺负我的话,我就告他的状。”
周林看了小狗一眼。他知道,这个小狗即便拿不到雌明珠,他也不会走的。看来,在他眼里荣华富贵真的胜过了一切,只可惜现在在霍光面前不能跟他许诺什么。
“你真的不跟我走吗?”周林的眼里充满了失望。
他多么希望小狗改变主意,重新回到他身边。
小狗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坚定地摇摇头说:“不走了。我终于有了个家,我不想一个人再继续漂泊下去了。不过,我会把大哥哥放在心里的,你永远是我最亲的人。”
碧柔仙子见周林有些伤感,便问霍光:“那今天这事怎么办呢?总不能让小狗白吃这亏吧?如果就这样子算了,也太便宜他们了吧。”
其实小狗早就想让霍光处置他们了,不过他说的话可能会和这群奴才结下梁子,由碧柔仙子来说那就最好不过了。这一句话,把他对碧柔仙子的反感减少了几分。
霍光从腰间抽出了一柄长刀。
这时周林才发现,原来霍光腰间一直挂着一柄类似于军官常用的指挥刀样子的汉代宝刀,不过他和那些人一样,都不适合挂长刀。因为他虽然个子很高,但是腿很短,挂上去就是活脱脱一个鬼子。当然,是个级别较高的鬼子。
“那好,今天我就跺下他们的手,给小狗出气!”霍光举着那柄刀,不过一点也没有威武的样子,倒像是借的别人的刀似的。怎么看那姿势都很别扭,好像很生疏。真不知道他这个大将军是怎么当的,看样子好久没有碰过它了,他把它挂在腰间只不过是当成了一件装饰品罢了。
周林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一场简单的的冲突,至于砍手吗?
那几个奴才吓得浑飞破散,马上叩头求饶。
小狗冷冷地看着他们,并没有替他们求情。
周林看着小狗的神色,心都凉了。在祁连山时的那个小狗最见不得杀人了,他一直认为那是只有畜生才做的事情。这个小狗,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为什么一直都在他身边的周林都没有感觉到一丝异常呢?
刘彻!肯定是刘彻!自从小狗和他自从小狗和他达成合作协议以后,小狗就像变了一个人,他的心已经变得又冷又硬了。
周林看了那几个奴才一眼,叹了口气说:“算了吧。我想替小狗多积点福,希望他下辈子一出生就掉到福窝里。希望他能够状元及第,富甲一方。”
霍光的刀放了下来,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想砍那几个奴才的手,还是做戏给周林看,他笑着说:“好一个状元及第,富甲一方!那么小狗以后就叫霍元甲吧!”
“不要啊,拜托了!”周林差点叫出声来。
他可不愿意这个小狗污辱了霍元甲的名字!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又怎么让这小狗去玷污人家的名字呢。
周林生怕霍光一高兴,马上就请客开宴,正式公布小狗的新名字,他连忙说:“既然没有事了。那我们还是先告辞了。”
说完,便匆匆要走。
“刘公子,等等!”
霍光举着刀在前面阻拦,把周林吓了一跳,他还以为这军官又要对自己进行屠杀了呢。
“霍大将军,您这是什么意思?”碧柔仙子警惕地问道。
霍光看了一下手中的刀,恍然大悟,他大声笑着说:“别误会,我是忘记了手中还拿着这玩意呢。刘公子,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想好好谢谢你照顾小狗这么长时间,今天就留下来吃顿便饭吧。我家的厨子手艺虽然不够好,不过还算干净。”
周林想了一下,便笑着说:“那好,我也想找个机会和大将军好好聊聊呢。”
周林来到汉代这么久,这是第一次吃上还算可口的饭菜。关云飞现在虽然是状元,不过他偏爱清淡口味,府里的厨子也只好做那种缺盐少酱的饭菜。
虽说他上面还有周林和刘彻,不过周林是根本就不知道汉代的厨子也能做出好吃的饭菜,因为他以前吃的东西都是些糊弄人的饭菜。刘家夫妇做饭是又脏又难以下咽,小乐她只是把那些东西都弄熟了而已。所以在他的印象里,汉代人都饭都很难吃。
刘彻在关云飞那里从来都不挑食,因为他的胃好像就是一个垃圾箱,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倒。都说皇帝吃饭难伺候,不过刘彻却是个例外,因为他天生就没有味觉,所以对他来说什么都是一样的。
由于这几个原因,所以周林一直不知道汉代的饭菜原来还是别有一番味道的。
霍光用居高临下的姿态说:“刘公子,其实我早就觉得你是个人才。不知道你对仕途是否感兴趣。如果有兴趣的话,不如到羽林军来做事。”
一听到“羽林军”这三个字,周林马上想起了当时灌婴所吟的那半首词。
“汗血马,羽林郎,望断宫帏酒断肠。销金篆,绞绡透,美人依旧形容瘦。”
周林一想到这半首词,不由地有些想念卫子夫了。她在巨菜谷还好吗?还有那个占有小雨身体的卫长,还有那个灌婴,他们都在干些什么?
“大哥哥,你到底去不去给个话呀?”小狗显然想让周林去。
周林摇摇头说:“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呢。而且,我对这些都不太感兴趣。”
“对当兵不感兴趣,可是对当皇帝感兴趣。”小狗心里冷笑着。
“只要小狗过得好就行了。”周林看了一眼锦衣华服的小狗。
小狗看见周林的目光,他心里有些感激,于是便决定赌一次:“我怎么能过得好呢?霍芙蓉整天欺负我,而且自恃手中有雌明珠,便把她自己当成了霍家唯一的继承人。她有这种心态,以后我的日子自然就不会太好过了。只不过将军对我很好,我有些舍不得他。”
周林听了这话,不禁暗暗赞道:“好小子,想公然索要了。这一招可有些冒险啊!如果索要不成,日后雌明珠若有什么差池,霍光不怀疑你才怪呢。”
“雌明珠?”霍光的脸色微微有些改变,他问小狗:“谁告诉你雌明珠的事情的?”
小狗故意说:“霍芙蓉啊!”
对于小狗直呼霍芙蓉的名字,霍光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他们俩个一直是水火不融。而且小狗自打进了将军府,好像还没有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样,连对他的称呼也是“大将军”。不过他并不知道是小狗根本就叫不出来那个字,那毕竟是他前世的儿子,他怎么能管自己的儿子叫那个呢?
周林此时不得不说:“小狗,毕竟她呆在霍将军身边的时间比你要长得多。所以,她把自己当成霍家唯一的继承人也是对的。至于什么雌明珠,有了它就真的可以凭它欺负别人吗?不可能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眼睛瞟霍光。
显然,这雌明珠对霍家来说还真是一件无价之宝。因为霍光一听到这三个字他就显得有些激动。周林不确定这一招能否奏效。
霍光的脸色始终在阴着,好像是黄梅时节的天空,久久没有放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