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四房夫人们早早地盛妆打扮出了门,千回谎称说是肚子不舒服,让张芊跟孟庭先过去。
其实孟家的牡丹园就在孟宅的后面,不过古代就是条条框框多,进园赏花还非得要走前门不可,牡丹园的前门还在后街,得绕过好几大街了。
千回可不想费那么大劲儿,先在明玉阁把该准备的都准备了,然后带着梦竹悄悄从孟府后门绕进了牡丹园。
嗬,果然是春暖花开,百花齐放,牡丹园里各色牡丹争齐斗艳,有白的、红的、紫色、粉的,地上没有的,这里有,天上有的,这里也有。牡丹花开,富贵如云,绵延几里,真叫人迷了眼。
昨日听李绾的口气,是想对皇帝下药,这会儿她准是想着法子去接近风云兮,恶妇,等着瞧,今儿保准叫你嫁了女儿。
“王爷,给我摘一朵嘛。”好个娇滴滴的声音。
“我也要嘛,那一朵红的。”这个声音更柔,更媚。
“好,好,好,都有,都有。”男人的声音,却有点嗲。
千回闻声望去,却见不远处的牡丹花丛中,有一个身材颀长的红衣男子,从背影看去,瘦瘦的,高高的,一头黑发直泄而发,不扎不束,而旁边围绕着好大一群莺莺燕燕,看那穿着打扮,也都中规中矩,像是达官贵人家的小姐。
一个大男人穿着如此妖艳,从背影瞧去却是比女人还女人,若不是听见那些个官家小姐们叫他王爷,还真不小心把他当成女人呢。
正当千回有几分好奇的时候,梦竹扯了下她的衣角,小声说道:“小姐,快走,他很那个的,还是早些避开的好。”
丫头见了红衣男人跟见了鬼似的,头发毛毛的,脸上甚至有一股子厌恶表情。
很那个?到底是哪个?“他是谁?”千回挑了挑眉,举眸再扫一眼困在女人堆的那个男人,虽看不到他的正脸,但侧脸的轮廓极其分明,离俊男应该是八九不离十吧。
“小姐,他是英王百里彬啊。”梦竹的反应有些激烈,对英王,他似乎很是惧惮。
百里彬?提到他的名字,千回顿悟,方知为何梦竹的表情是如此。英王百里彬是中邬老皇帝的第八子。十八年前,孟庭率兵大战中邬大捷而归,之后中邬就与东临签订了不战条约,为表诚意,中邬把还是幼年的八子送来东临凤凰城长住,后被风震天封为英王。
听闻这英王在凤凰城呆了十八年,什么都没学会,就只学会了沉迷歌舞酒色,家中筑妲已台,夜夜笙歌,还时不时地跟着戏班子学上两句,咿咿呀呀,这好好的男人声调,变得不男不女。
凤凰城里,人人都在传,英王是男风,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喱。不过说来也怪,他倒是挺招女孩子喜欢的,走在哪里,都有美女追随。
嗬,凤凰城的小姐们口味还真重,喜欢这一号的男人。
千回却是不急于离开,或许这个“伪娘”王爷今儿能帮上她一把,喜欢男人是吧,那这些女人们可是把他烦透了?先试探试探他,于是乎,提起衣裙缓缓走过去,轻咳一声,道:“英王,好久不见。”
百里彬听到有人唤他,微微一怔,缓缓转过身来。就连他身边的莺莺燕燕们也随同转身过来,看到千回的时候,她们的脸上顿时露出不满。
终于是看到他的正脸了,果然是俊小子一枚,长得那个嫩呀,瘦削的脸像是刚出水的豆腐,白得发亮,两弯月眉之下是一双微微斜起的凤眸,风一吹,下意识地眯起,像两条细线似的高高挂着,那鼻,那唇都是如此精致,“你是?”看到千回的时候,他突然愕了一下,音出柔若轻水,点滴在心头,说真的,真的有点嗲。
华丽的牡丹花丛中,一个白衣女子挽着一条绿飘带,面容精致得无可言喻,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女子吗?尤其是立在百花丛中,唇角泛起两排浅浅的酒窝,那美那纯叫人心颤。此女该只有天上有哇。
“王爷,她是谁呀?”有一个紫衣女子不服气地扯了扯英王的胳膊,开始撒娇。
“怕是故意来凑热闹的吧。”
“别理她。”
“王爷,我们继续摘花吧。”
一群莺莺夜夜又开始折腾了,缠着百里彬硬是不放。
“英王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上次在温柔乡门口,我可是撞上你与那粉红姑娘相好得紧喱。”千回的笑依然是那么干净,看不到一点的瑕疵,一边说一边拂了拂绿飘带上前来,见英王愣住不语,便朝他挤了个电眼,又道:“好了,别装了,我都知道了,昨个儿我碰到粉红姑娘了,她可病得不轻,身上都是毒疮毒疤的,她还说那个传染得快,叫我莫跟她接近喱。”
“啊?毒疮!”听到千回这般一说,缠在百里彬身上的几名女子像见到毒蛇似的,一个弹跳退到几丈远。
“毒疮是要传染的,若是长到脸上,那可不活了呀。”
“王爷会不会——”
“英王可是出了名的好酒色,万一他与那粉红——”
接着一阵骚动,莺莺燕燕们各自退出三丈之外的地方,开始窃窃私语,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王爷,我娘等我过去赏花了。”有人借机开溜。
“王爷,我内急。”
“王爷,我——我眼睛被花粉迷了,我得——得去吹吹。”
什么样的乱理由都有。
不多一会儿,那此官家小姐们就风云变色,各自找借口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