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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阴谋诡计

距离早餐时间大概还有一个小时,于是我们便从小屋离开,往树林里走去。因为汤姆说我们总得要烧点柴火才能够在晚上挖洞,而挂灯笼会太亮,可能会替我们惹来麻烦,所以我们必须要找些烂木头来烧,这种木头烧起来的火叫做狐火,在黑暗中只会发出微微的亮光。我们找了一大捆,把它藏在杂草里,然后坐下来休息。汤姆有点意犹未尽地说:

“可恶,这整件事要说简单其实很简单,要说困难嘛又很难。所以要想出一个充满波折的计划实在是很麻烦。这儿也没有守卫——这种情况本来就应该要有守卫的嘛。甚至也没有狗可以让我们下安眠药。而吉姆的脚被一条3米长的链子锁在床脚上,你只要把床向上一抬就可以把链子拉出来了。席拉斯姨父又这么信任大家,把钥匙交给那个呆头呆脑的黑奴,也不找人来监视他。在我们救他之前,吉姆早就可以从气窗脱身了,只是腿上拖了一条3米长的链子逃亡,说来还是不怎么方便。哈克,这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愚蠢的安排了,所有的困难都还要我们自己来想。唉,没办法,我们还是得就着手边所有的东西尽所能来完成我们的计划。反正只要记得一件事——将他从困难和危险中解救出来,这才显得此次行动很高贵,而这所有的一切都还要从我们自己的脑袋瓜里想出来。现在让我们先来想想灯笼的事吧。当我们仔细分析现有的状况,就得承认用灯笼实在是很冒险。可是我想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拿着火把一样也是可以进行的。现在趁着我还在思考,我们得先找些东西做一把锯子。”

“你要锯子做什么?”

“我们要锯子做什么?我们难道不需要把吉姆的床脚锯断吗?这样他才能够挣脱链子啊。”

“可是你说只要把床脚抬起来,链子就可以挣脱啦。”

“哈克,你看你,还是用那种小孩子的方式处理事情。难道你从来都没有读过书吗——你没读过拜伦川克、卡萨诺瓦、班森鲁·托却里尼,或是像亨利四世他们这些人的英雄事迹吗?有谁听过帮助犯人逃狱还用那种老方法的?不!这些英雄的做法都是把床脚锯断,把它摆在那儿,然后将木屑吞掉,让别人看不出来,然后再将一些土和油脂撒在锯过的床脚上,这样一来就算是最细心的人也看不出来床脚被锯过的痕迹,只会觉得这床脚还是和原先一样的坚固。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趁着夜晚把床脚踢开便可以溜走了。然后再挣脱铁链,接着只要用绳梯钩住城墙,顺着划下去,往壕沟一跳——因为你知道那绳梯还短了6米。于是你摔断了腿,可是你的马儿和忠心耿耿的仆人就在那儿等着你,他们会搀扶你上车,然后扬长而去,回到你的故乡兰邱塔克,或是那法贺,或者是其他的地方。哈克,这真是酷极了,真希望这个小屋旁边有个壕沟。如果时间够的话,在逃亡的那一晚我们也来挖一条吧。”

我说:“既然我们要帮助他逃出小屋,那干什么还要挖壕沟呢?”

可是他并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全神贯注,用手托着下巴思考着。没过多久,他叹了口气,摇摇头,然后又叹了叹气,便说:“不,这样不行——再怎么做都不够的。”

“做什么啊?”我问。

“当然是把吉姆的腿锯掉啊。”

“我的天啊!”我说,“根本不用这么做啊。而且你为什么要把他的腿锯断呢?”

“因为书上的英雄都是这么做的啊,他们拿不下铁链,于是只有把手砍掉才能脱身,砍一条腿更好呢。可是我们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次的计划并不是这样的。除此之外,吉姆是个黑奴,他不能了解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尤其这是欧洲人的习惯,所以我们就算了吧。可是还有一件事,他可以用绳梯,我们可以把被单撕破,这样很容易就可以帮他做一个绳梯了,然后再藏在派里面给他,一般都是这么做的。我还吃过更难吃的派呢。”

“汤姆,你这样讲好奇怪。”我说,“吉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一定要用。你怎么会这么说呢?你什么都不懂,他一定要有个绳梯,大家都有的。”

“他拿到绳梯之后要怎么办?”

“怎么办?他可以把它藏在床里不是吗?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也一定要这么做。哈克,你似乎做什么事都不照规矩来,无时无刻你都想要创新。如果他不用绳梯的话,那他逃走之后,在床上不是会留下线索吗?你难道不觉得他们会四处巡查线索吗?他们当然会啊,而你要把线索留下来给他们吗?猪头才会这么做!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事。”

“好。”我说,“如果规矩是这样,那他就应该这么做。好吧,就做条绳梯给他吧,因为我可不想打破什么惯例。可是还有一件事,汤姆·索亚——如果我们要把床单撕破,替吉姆做条绳梯的话,莎莉姨妈一定会知道我们在搞什么花样。照我的看法,用山胡桃和树皮做条绳梯最简单也最不浪费,放在派里也最合适,还可以把它藏在干草堆里,就像一般的草梯一样,而且对于吉姆来说,他根本没有这种经验,所以他也不管到底是什么样的——”

“噢,去你的,哈克,如果我像你一样无知的话,我一定会闭嘴,我一定会这么做的。有谁听说过哪个国家的犯人是用胡桃树皮编的绳梯逃跑的?这真是可笑极了。”

“那好吧,汤姆,就用你的方法吧,可是如果你接受我的忠告的话,让我去借一些布来。”

他同意了,而这个忠告给了他另外一个点子。他说:

“顺便也借一件上衣。”

“我们要上衣做什么呢,汤姆?”

“可以让吉姆在上面写日记。”

“你脑筋有问题吗?——吉姆根本不会写字。”

“就算他不会写,他难道不能在衣服上做记号吗?我们只要拿个白蜡汤匙,或是用一块圈住木桶的铁皮给他当笔不就成了吗?”

“唉,汤姆,我们从鹅上拔一根羽毛就可以了嘛,而且这也比较省事。”

“你这白痴,犯人在地窖里哪有鹅群四处乱跑让他们拔毛当笔用呢?他们通常都拿像旧烛台之类又硬又难弄的东西,而且这要花他们好几个礼拜,甚至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做成,因为他们必须把它磨到能用为止,就算他们有鹅毛笔他们也不会用,这太不合规矩了。”

“好吧,那我们要用什么让他当墨水呢?”

“很多人用铁锈和泪水,可是这是普通人和女人才这么做的,真正的英雄是用他们的鲜血,吉姆也可以这么做。当他想要传递些神秘的讯息,让大家知道他被关在哪儿的时候,他就可以用叉子把它刻在锡盘底部,然后再从窗户丢出来。铁面人总是这么做的,这个方法也不错。”

“吉姆可没有锡盘,他们是用铁锅喂他的。”

“这不成问题,我们可以弄一个给他。”

“可是没有人读得懂他在写什么啊。”

“哈克,这没关系,他只要在盘子上写点东西丢出去就好了,不一定要读得懂。因为大多数的时候,犯人写在锡盘或其他东西上的字多半是读不懂的。”

“那干吗这样浪费盘子呢?”

“反正那又不是犯人的盘子。”

“可是它们总是某人的盘子,不是吗?”

“就算是又怎样呢?一个犯人怎么会去计较这到底是谁的?”他停了下来,因为我们听到早餐的号角声响起。于是我们便回去了。

那天早上我借到一条床单和白色的上衣,我找了一个旧袋子把它们放进去,然后我们再回去把那些烂木柴也装进去。我把这样的行为叫做借,因为老爸总是这么说的,可是汤姆说这才不是借,这是偷,他说我们现在就代表犯人,而犯人才不管他们到底是怎样拿到东西的,别人也不会因此而责怪他们。对一个犯人来说,偷一些能够帮助他逃亡的东西并不是什么罪过。汤姆说,那是他的权利,所以只要我们还是代表着犯人,我们就有权利在这个地方偷一切能够帮助我们逃离监狱的东西,就算那些东西一点用处也没有。

他说如果我们不是囚犯的话,那情况就会不同,只有最卑鄙下流的人才会偷东西。于是我们原谅自己这种偷窃的行为。然而隔天,当我从一个黑奴盘中偷片西瓜来吃的时候,他却大发牢骚,他要我拿一枚硬币去给那些黑奴,并且叫我不要告诉他们为什么要给他们一毛钱。汤姆的意思是说我们只可以偷任何我们“需要”的东西,可是我说我需要吃西瓜啊,但他说逃狱并不需要吃西瓜,这其中的差别就在这儿。他说我如果是想要在里面藏把刀,然后拿给吉姆,让他行刺看守他的奴仆的话,这就没关系。于是我便没有再继续跟他争论下去了。我看当个犯人也没什么好的,尤其是每次当我有机会捞个西瓜来吃的时候,还得坐下来想一想这其中乱七八糟的分别,真是累人啊。

那天早上,我们一边说着话,一边等着大家下田去工作。当四周空无一人的时候,汤姆提了那袋东西溜进了板棚,而我只在外面守卫。没多久他就出来了,我们一起坐在木头上聊天。他说:

“现在除了工具之外,一切都准备就绪了,那些工具应该很容易就可以得到。”

“工具?”我问。

“没错。”

“要那些工具做什么?”

“当然是要挖地啊。我们总不能用手挖地道把他救出来吧?”

“里面那些弯掉的犁头和旧铲子不够我们挖地道把吉姆救出来吗?”我问。

他转过身来,用一种会使人落泪的怜悯眼神看着我,然后说:

“哈克啊,你听说过一个囚犯会用那些现代的器具,像铲子、铁耙这样的东西来帮助他挖地道逃亡吗?我现在要问你,如果你还讲理的话——如果是这样的逃亡,那他还能够算做是英雄吗?我们干脆就把钥匙拿给他不就好了吗?铁铲和耙子——那还不如把他们当做国王来对待呢。”

“那好。”我问,“如果我们不用铁铲和耙子,那我们要用什么呢?”

“用两把小刀。”

“要用来挖地道吗?”

“没错。”

“汤姆,这未免太笨了吧。”

“笨不笨无所谓,重点是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这可是惯例,我也没有听过其他的方法,我已经读过关于各种逃狱的书,他们总是用小刀挖洞——顺便告诉你,通常都不是挖土,他们通常都是挖硬邦邦的石头。这可是要花他们好几个礼拜,甚至一辈子的时间。马赛港旁的毕夫堡地牢里有个犯人就是这样子逃脱的。你知道他到底挖了多久呢?”

“我不知道。”

“猜猜看嘛。”

“我不知道,一个半月吧。”

“37年——后来他是从中国出来的。这才对嘛。我真希望这个城堡的底部是硬石。”

“吉姆在中国一个人都不认识啊?”

“这有什么关系呢?刚刚我提到的那个人也不认识任何人啊。你总是岔开话题。你难道不能把心思放在重点上吗?”

“好吧——我才不管他从哪儿出来,只要他出来就好了,而且我想吉姆也不在意。可是还有一件事——吉姆太老了,等不到我们用小刀挖地道,他撑不了那么久的。”

“他会撑那么久的。你不会以为挖个土道也要花37年吧?”

“那这要花多久时间呢?”

“嗯,虽然我们很想这么做,可是我们却不能够挖太久,因为也许过没多久席拉斯姨父就会从新奥尔良那儿听到些消息。他会知道吉姆不是从那儿来的,那他下一步就会把吉姆的资料公开出去,把他卖掉。所以我们不能够如我们所愿挖太久,本来我想我们至少应该挖个好几年的,可是这行不通,一切情况都是如此不可预测。所以我的建议是,我们尽快挖进去,之后呢,我们可以对自己假装说已经挖了37年了,到时我们再把他救出来。如果情况不对的话,立刻叫他逃走。没错,我想这应该是最好的方法。”

“现在这听起来才像话。”我说,“假装一下并不会损失什么,也不会惹来什么麻烦,即使假装挖了150年,我也不会在意的。我现在就去弄两把小刀来吧。”

“弄三把来,”他说,“我们还需要一把来做锯子呢。”

“汤姆,如果我现在的建议不是很反常可笑的话,”我说,“柴房后面的遮雨棚下有一把生锈的锯子。”

他看起来有点疲倦和沮丧,然后说:

“哈克,教你任何东西都是没有用的。赶快去弄那些刀吧——要三把。” 于是我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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