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上电大的最后一年,娜向主任提出了分手。其实,之前娜已经提出分手很多次了,但每当主任一找她,轻言细语地哄几声,她便立即心软,欢天喜地地换衣服同主任去约会。
“你知道吗,我很享受把头埋在他怀里的感觉。”娜曾与我这么说。
然后,我会说出令她极其扫兴的话:“那你为什么还要与他计较这么多?”
“他不舍得为我付出,我觉得自己很不值。如果他只是一般的打工仔,我不会与他计较,但是他是有条件给我更多的,为什么他不愿意?”娜愤愤地说。
我理不清这当中的因果关系,只好傻傻地装作听不见。反正他们的吵闹已成常态。
但这一次,娜提出分手,显然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她把大哥大还给了主任,据她说:“直接把大哥大摔在他办公桌上,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个时候,娜也许只是想让主任受点教训,因为我感觉,她话中更多的是带有负气的成分。
可惜,娜的“狼来了”并没有引起主任的重视,或许他认为娜只是像以前那样发发小脾气,过后哄一下就会没事了。一天,两天,三天……第三天晚上我下班回宿舍,发现娜伏在被子上大哭。
当我掀开她的被子时,她悲凄地对我说:“还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原来人家不过是玩玩就算了,根本没把我当一回事。”
第四天,娜开始晚归。当时正流行交谊舞,迎宾馆时常有单位联欢,有的单位甚至请学校的一些舞蹈老师到迎宾馆教跳舞,而娜也在那时候开始学跳舞。
我清楚地记得,第七天,主任开始疯狂地找娜了。在自动寻呼以及人工寻呼了娜很多次后,娜依然不复他。由于主任与我已相当熟络,娜没复他,他很自然地就呼我了。
当主任问我,娜为什么不复他时,我老实巴交地说:“她前几天还老看寻呼机,想看你有没有找她。这几天估计是死心了,不想理会你吧。”
主任大声叫屈:“我不是不想找她,我怕找她,她又发脾气,只好让她自己先冷静几天。”
我只好苦笑。男人老是想当然,他们需要冷静时,便以为女人也需要冷静,殊不知对于女人来说,吵架后的四十八小时乃是挽救恋情的黄金时间。时间一过,女人心灰意冷,要修好就难上加难了。
或许是真的太思念娜,又或许是急于表白自己的心迹,当天下午,主任做了一件不该发生在他那个年龄的蠢事,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惨剧。
据娜后来告诉我,当天中午临下班时,主任悄悄溜到接待办,希望中午与娜一起吃饭。但说着说着,两人忍不住又吵了起来。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都觉得对方不可理喻。
所以,在此提醒诸位男士,如果你还喜欢一个女人,千万别为了一时之气与她据理力争,与女人讲道理是天下最蠢的事。她若懂道理便会谨记人一辈子只能活数十年,还会信你说爱她一万年?
不管发生任何矛盾,你只需紧紧地抱着她,说你爱她,你离不开她,一切矛盾都会化解于无形。可是主任不懂,他还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与娜说个一三五二四六。但是娜拒绝了。数天的冷战,加上身边并不缺乏献殷勤者,令娜很有底气与主任斗到底。
中午下班时,一位跳舞认识的小伙子开车来找娜,于是,娜施施然地与那小伙子一起出去了。当天,他们并没有单独出发,而是转到迎宾馆载上我一起到外面吃饭。那天我休中班,正好有空。
相思成灾的主任受不了娜的冷落,当天中午没有回去,而是待在他自己的独立办公室里,声泪俱下地给娜写信。
一名老男人给一名比自己小三十多岁的女孩子写情信?那是怎样的感觉?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对于搞婚外恋的男人来说,写信写日记都是一件蠢事,不管是写在纸上还是电脑上。轻则让老婆知道,重则让全世界知道。
不管让谁知道,后果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因为当天下午有会议,写好情信后,主任直接把它放在公文包里,打算会后再找娜并把信交给她。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因为会议后有聚餐,而且主管的副市长会参加。主任无法开小差,只好随着大队人马直接到迎宾馆吃饭。
所谓的聚餐,无非就是互相敬酒。喝的酒越多,说明你的活动能力越强。哪有男人承认自己活动能力不强的?于是大家都喝,不能喝的就边喝边吐,能喝的就边喝边吹,总之都醉了。
醉了也没关系,自然会有人将你送回家。当天的主任,就是迷迷糊糊地让车队的司机送回家,然后交给主任的老婆的。
主任完全醉了,他完全忘记了公文包里的情信。本来他老婆平时是不看他的包的,但那天他老婆估计是感觉他包里特别重,你知道,以前的大哥大分量相当可观,主任当天下午不但把情信放在包包里,还把娜退给他的大哥大也放包包里了。他打算把信给娜的时候,顺便把大哥大也给回她。
于是,主任夫人发现了大哥大,继而发现了那封信。尽管称呼仅有一个娜字,但是,下面的内容足以让主任夫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世界上,不吃饭不吃肉的女人一大把,但不吃醋的女人,几乎没有。不管爱不爱这个男人,但凡有别的女人来抢,女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整死这个小骚货。
在情敌面前,女人天生就有当特务的本事。第二天主任醒来,洗漱,上班,主任夫人依然不动声色,还给主任做了香喷喷的早餐。
主任夫人是一名家庭主妇,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买菜做饭。这天主任上班后,她却没有去买菜,因为她认为自己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
一名家庭主妇,除了买菜做饭外,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当然有,比如丈夫,比如家庭。任何人,都休想抢走她的丈夫,破坏她的家庭。现在,主任夫人正是这样想的,她穿上一条黑色紧身的踏脚健美裤,再套上一件大红毛衣,就这样兴冲冲气昂昂地出发了。
这样的穿戴,在今天,可能不算什么,但在当年,这是广大女性朋友们最流行的行头。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无知妇女们,人人以有一条踏脚健美裤为荣,不管你是圆规脚还是大象腿,统统都穿,不穿就是不时尚,不穿就会让人看不起。
黑脚红身的主任夫人就这样兴高采烈地冲过了市政府门口的关卡。说她兴高采烈,当然不怎么准确,其实用悲壮的心情来形容更为贴切。在她看来,自己完全是为丈夫而战,为家庭而战,为保护自己的领地不受侵犯而战。
市政府值班的门卫也不拦她。市政府里面的官太太,门卫大多都认得,如果拦住问话,她们一句枕边风便有可能让他当月的奖金泡汤,现在的门卫都眉精眼亮的,哪会如此不识趣!于是,主任夫人得以畅通无阻地抵达了娜的办公室——接待办。其实,她是认识娜的,以前因为主任有恩于娜,娜曾多次到主任家中送礼感谢,并且主任平时也常叫娜与接待办其他的女孩子上家玩。原以为可以扮心底无私,谁料一旦阴谋败露,却更容易东窗事发。
聪明反被聪明误,说的就是主任这种人。
穿得黑脚红身的主任夫人像风一样卷进接待办公室的时候,娜正在看报纸。反正接待办的任务都集中在下班后,上班时间反而无所事事。娜读书不多,她最喜欢看的,是社会新闻的版面。
于是,气冲冲地进来的主任夫人,很不厚道地打断了娜的读报时间。她一把撕烂娜面前的报纸,扔在地上,再狠狠地拨开娜桌面上的杯子。哗啦一声,装满水的杯子摔在了地上,瓷片四溅,满地是水。
整个办公室都震惊了。娜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再聪明的女人,在此刻也难显其本色。当第三者绝对是技术活,如果你自认没有足够的随机应变的能力,那还是乖乖地安守本分的好。
然而,我一早就说过,娜不是一般的女人。她的聪明远胜于我,更远在主任夫人之上。她马上热情地拥着主任夫人的肩膀,高声说:“没事,没事,都怪我太不小心了,我先带你找主任,一会儿回来再清理……”说着,她就拉着主任夫人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