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治前途”议
这里要说的是吉林靖宇县的事情。
靖宇县是因抗日联军的先烈杨靖宇而得名的。杨靖宇将军从1932年起,在东北长期坚持艰苦的抗日游击战争,1940年2月壮烈殉国于(氵蒙)江即今靖宇县森林中。敌人把他的遗体送到哈尔滨解剖,发现他的腹中没有粮食,只有野草。
五六十年后,靖宇县出了一个贪官李铁成,在他担任副县长、县长,特别是1994年至2000年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大肆受贿。据报道,“全县科、处、局级干部,几乎无一人不向他行贿”,这个李某人“一年受贿44万元,相当于全县科局级以上公职人员全年工资总额的近80%”。
这就是说,在那一年(不知是哪一年),靖宇县全县科局级以上公职人员把全年工资的近八成都交给了领导班子一把手,只靠二成多一点的工资维持本人和家庭的生活。如果不是有雄厚的家底,或是其他的财源,这么一来,他们的生活水平,岂不是“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甚至“混同于”贫困户了吗?
看到这里,我想,这些县里的科局级干部,花钱要买的是更高一级的官职,一个县里有那么多把副县级以至正县级的交椅吗?
再认真读报,原来李书记广结善缘,他受贿不限于科局级干部;行贿人名单分布在县委、县政府机关各个部门,基层乡镇机关,还有省直、中直企业等一百多个单位。如此说来,那一年里的那44万元贿赂,就不光是科局级干部掏的腰包,是各路谋官者大家凑的份子,我们也就不必为科局级干部“枵腹”奉献而担心了。
从报道看来,这个贪官对买官的人还讲点“诚信”,不是拿了钱不办事的:“一般都能让行贿人‘心想事成’。如果在本县范围内‘安排’不了,他会千方百计地将行贿人‘协调’、‘推荐’到外县、乡镇担任要职。”在本县说到办到,是一把手说一不二的体制力量;而其影响及于外县,就不能不让人领教他的能量之大了。不过,不论本县或外县,县级交椅总不可能充分满足科局级干部官升一级的需要,他又有什么高招呢?
跑官买官的事听得多了,除了“科以上干部几乎全部行贿”这一点略有新鲜感以外,都已经见怪不怪;我感到有些刺耳的是人们把行贿买官叫做为了“政治前途”!
“政治”,自然要讲;“前途”,更是好听。干部或称公务员的“政治前途”如此,我们国家、民族和人民,乃至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前途”会怎么样呢?
2003年2月17日
“非典”的流行与“典型”的中国病
干的?看的?捣蛋的
有人凑出了“非典”的“22个好处”,如:注意卫生了,不随地吐痰了,家庭和睦了,不聚赌了,不找“三陪”了等等。
虽是笑谈,但道出了一些现象。在大肆流行的传染病面前,大家想的、做的,第一甚至唯一就是防病,保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标一致,就产生凝聚力。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这是中国人千百年来向往的民族精神的最高境界。
最高境界是光明面;光明面之外还有阴暗面,例如也是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国民劣根性。
万众一心的同时会有人心怀贰志,众志成城的同时会有人扒城墙,挖墙脚,偷城砖。历史上民族危难的时候,不是总有秦桧、吴三桂之流坏我长城,纵敌入境,不顾江山社稷、老百姓的死活吗?
就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体验: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譬如火灾,有人舍身救火,有人隔岸观火,还有人趁火打劫。这是极而言之。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总有那么一些不老实的人,扯皮掣肘,给干实事的人设置障碍,有机可乘时更不惜落井下石,不择手段地害人,已不仅是“捣蛋”而已。此类事文革前后不胜枚举,过来人都不会忘记的。
此次抗击“非典”活动中,我们已经看到抬高药价、制售不合格卫生防护用品等非法牟利的捣乱行为;让我们在表彰第一线医护人员好人好事的同时,继续警惕一切破坏防治“非典”工作的坏人坏事!
2003年5月2日
革命与口罩
这次“非典”袭击我国,大家懂得了口罩的用处。虽然也有人在不必戴口罩的地方戴口罩,但比起在该戴口罩的地方不戴,毕竟不算是什么问题。
什么是该戴口罩的地方呢?医院是其一。医生近距离为病人诊病,在50年代以至60年代上半,即文革开始以前,一般是戴口罩的。那时候,医院大多有一套习以为常的规章制度。那时,在冬春季感冒流行的季节,像样一点的理发馆,理发师近距离为顾客剪发、刮脸、吹风的时候,一般也是戴着口罩的,我估计,当时这也是理发馆分级收费的标准之一。
1966年文革,口号是“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几乎无处不“革命”,无事不“造反”,造常识的反,革常情常理的命,一切常规即正常的生活秩序、工作秩序,也都在打破之列。
理由是,那些常识、常情、常理、常规,都是资产阶级的坏东西,是“四旧”,等等,等等。
例如,在医院里,勒令医生要干护士的事,甚至干卫生员的事,干清洁工的事,而让护士来干医生的事。就这样来实现“平等”。碰到有些外科手术,实在是非专业医生无法代劳了,网开一面,让医生在“监督劳动”的条件下主刀。一个手术下来,有时候达到几小时,按“不革命”时期的常规,是要由护士持吸管,让主刀大夫就在手术台前吸食一些牛奶的。现在身份不同了,你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你个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还想当老爷叫人伺候?别人没有牛奶喝,单是喂你?……雷厉风行,没商量,所有医院,一概取消这个“四旧”。到文革结束后,颇延搁了一段时间,这件喝牛奶的小小“待遇”才得以在“拨乱反正”的大题目下恢复。
医务人员戴口罩,大约也是在那时候废除的;揆其理由,无非要打掉医生护士的“臭架子”,病人没戴口罩,你们凭什么戴?—这个戴口罩的好习惯,虽经“拨乱反正”,却也没有找回来。
“非典”一事,从一开始,医务工作者,首先是临床的医生、护士及其他辅助人员,还有医院中可能接触病人及其体液的工作人员,被感染的比率甚高,竟达到全部确诊病例的五分之一左右。原因固然很多,如有些医院原来不具有接诊传染病人的条件,属于仓促上马;而内科医生、护士不戴口罩,恐怕也是一个问题。当然,后来事实证明,为防“非典”病毒传染,一般人用的口罩得在十多层以上(还须不是不合格产品),医务人员面部的防护设备,则要求更为严格。但如果在开始不明究竟时,先还有常规的口罩抵挡一气,是不是总胜于百分之百的“不设防”呢?
治病、防病,唯一可靠的是医学科学,不是革命口号、革命空谈以至像取消口罩一类“革命措施”所能替代的。何况,有文革前例为证,那种反科学的“革命”,只不过是非理性的造反,不但与科学相悖,而且与革命无关;轻则伤人,重则要害死人的!
2003年5月12日
附白:5月15日《羊城晚报花地》刊有王得后兄《口罩》一文,他提供了更丰富的感性印象。其中说:“我又想起来,上个世纪的50年代,有人批评医院的大夫护士给病人看病的时候戴口罩,是不合理的,是不应该的,是对于患者没有阶级感情的,是拒病人于千里之外的。此后大夫和护士就不戴口罩了,偶尔看见几个戴口罩的,真是犹如凤毛麟角了。—手术室里正做手术的除外。然而,普通来就诊的患者之中,得了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肺结核的,谁能未卜先知呢?谁能一目了然呢?”由他所说,乃知批评医务人员戴口罩的事,早在50年代,并不自文革始,且这关乎阶级感情,属于阶级立场问题。得后说:“人间事就是这样吊诡:以生命科学为天职,用科学救死扶伤的大夫和护士,对于违反科学的指责,竟然也屈服了。”这似不能深责大夫护士,他们虽未亲聆批评者的謦欬,但都知道那批评的来头。到了60年代的文革当中,上医院挂号都要先报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给“黑五类”看病都要冒政治风险,这不也是出于同样的“阶级感情”吗!?
不是杞忧
前年夏天,有一晚失眠,口占一首七律。随即起床写下来,题《夜不能寐杞忧口号》,早晨加写一跋。全文如下:
灾害能超水旱蝗,
寰球无不有温床。
口蹄疫接登革热,
艾滋病还二恶殃。
血中毒时非癣疥,
气难通处是膏肓。
于今感染多渠道,
假药随之走八荒。
此2001年8月12日凌晨3时所记也。夜不能寐,忧心忡忡,悲从中来,乃因灯下多读各地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灾害频仍之报道,自作多情,遂成杞人。再三思之,实亦意志薄弱故也。反顾媒体固称两难,装聋作哑,颇失木铎之责,如实提醒,则令人沮丧,一时几将四季笙歌六桥烟柳之怡人,海晏河清人寿年丰之快意尽置诗外,宁非辜负升平乎。爰付发表,冀得读者之监督批评。
诗中“二恶殃”通译二恶英,改动一字盖凑韵也。依律写诗,虽云言志,小伎俩殆所难免。即如末句,假药走八荒者自属夸张,国中假药,大城市外更多销老少边穷荒乡僻壤,或由沿海转销中西部,查“八荒”则在四海之外,恐假药还销不到人家那里去也。然“膏肓”之间,谓为“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则药不生效之病灶,大无可如何;却见假药四面八方,四通八达,远近兜售,生意兴隆,见怪不怪是矣。
这首打油诗,未蒙报刊采用。我自己也觉得尽说些不合时宜的话,报忧不报喜,颇有些杀风景。联合国定下的“高血压日”、“糖尿病日”什么的,我们这里不是开会表了态,就是上街办了咨询,一切不都在正常运转着吗?也许真像我在跋文中说的,是杞人忧天了吧。
不过,这回忽然天降萨斯,我的想法又起了些变化。灾难,如果不说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人类经常面临的魔鬼;除了社会性灾害,如使无数军民死难的战争,种族灭绝的屠杀,以及由各种人祸造成的饥荒、伤残、非自然死亡以外,就是洪灾、旱灾、地震、滑坡和瘟疫等自然灾害了。即使的确是百病全消,我们强调预防为主,勤加提醒,居安思危,又有什么不好?何况事情并不像我们想的,或者说,不像媒体给我们的印象,可以叫我们高枕无忧“大松心”呢。
媒体报喜不报忧,中国吃这个亏还少吗?有人说,给媒体戴口罩,结果全世界都戴上了口罩。说得好似轻松,听来实在沉重。
2003年5月29日
毒外之毒
十几年前,在云南一个边境城市“赶墟”,有妇女向我兜售什么,听不懂方言,看着像芝麻,抓起来一闻挺香;但我出门一般不买土特产,看看就走了。回到昆明,朋友笑说:“那是罂粟壳,炒菜加一点不错。”
原来如此。我见报上说过,洛阳一火锅店在锅底加上它,招来好多回头客,受到查处。我说:“我怕上瘾,你们这里怎么能招摇过市?”朋友笑而不答。
后来在某大城市的一条大街上,看到车水马龙纷纷停靠在一个店门前,途为之塞。原来是个火锅城。听说这家也因为加罂粟壳,生意才格外火暴。我又奇怪,为什么不查处?人说老板“有背景”。什么背景?“是劳改过的。”
是我少见多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和精神药品”。想来罂粟壳并不在内,那只能算“毒”外之“品”了。
十几年过去了。现在人们说哪儿哪儿毒品泛滥,吸毒贩毒触处皆是,我倒不再像当年对罂粟壳下火锅那么惊奇,—见怪不怪了。没人举报吗?据说都在“掌握”中。局外人听着热闹,却是拿不到证据的。那么,在“掌握”中而不收网,是放长线钓大鱼,还是等着突击扫“毒”时创造成绩?
看了这方面题材的电视剧,还以为是艺术夸张;看了真人真事的报道,发觉自己的认识又落后于实际了。
2001年8月11日,甘肃临洮报称破获一件特大贩毒案。临洮县公安局分管缉毒工作的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队队长边伟宏,都破获过多起贩毒案,他们在禁毒战线上小有声名。而甘肃省公安厅复查这件“8·11”特大贩毒案时,发现此案原来是这两人为骗取荣誉,竟伙同毒贩购买、加工大量毒品,然后设计制造出的假案,致使一名司机以贩毒罪错判死刑,幸在尚未执行时得到澄清,关押538天后无罪释放。
想不到从罂粟壳这“毒”外之“品”,说到这桩冤假错案,它围绕查毒禁毒而起,却也险些致人死命,可以叫“毒外之毒”了。
200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