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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以前跟同样嗜看穿越文的妹妹讨论过这件事情,那就是如果我穿越了,该以什么行当营生?

现下流行的穿越行业有:

经商。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采取先进产品营销策略,成功把20世纪以及21世纪才发明出来的可供吃喝玩乐的种种新奇产品融入古代社会。选择这个行业的穿越者一般头脑精明,乐于思考,善于运作,通过经商能在短时间内积累大批财富,过上衣食无忧的挥金如土的幸福生活。

卖艺。在青楼或唱或跳,或填词或作曲,把现代奢靡的视觉和声音效果带入古代,极大的开阔了只会扭扭捏捏跳舞的古代人的眼界,拓宽了只知道宫商角徵羽的古人的耳界。选择这个行业的人一般不仅胆大敢脱,而且声线美妙,更重要的是要有麦霸的本质。这个行业能使穿越者在短时间内声名鹊起,招引来大批仰慕者,穿越者便可以在其中悠然自得的挑选金龟婿。

宫斗。此行业适用于穿越者不小心忘记带自己的身体,只好占用别人躯体的情况。巧合的是,忘记带自己身体单独魂穿的人们大都能占用到官家千金、公主、皇妃等身份贵重的人的身体。这类人物显然表面乖觉,实则阴险,勾心斗角的皇宫最是适合他们。选择宫斗行业的穿越者,往往能出奇制胜,笑到最后,不仅得到皇帝专宠,还有若干王爷公子为之心碎。

平民。如果魂穿时不小心穿到穷苦人家里,或者身穿后直接隐没于市井之中,进宫无望,经商无本,卖艺无姿,不用担心!此时穿越者也大都能根据穿越前从事的行业,在古代重新定位,重新奋斗。或卖奶粉,或做美容,或给人看病,或写小说,不一而足。这样的穿越者虽然平凡无奇,但还是能自力更生,打出一片小天地。运气好的,还能找到心爱之人共谱连理。

经过以上详尽的分析,妹妹和我得出了同样的结论,那就是,我,如果穿到古代,只是一个做丫鬟的命!

经商?每次帮老妈看店,都要赔本卖几件衣服,惹得老妈怒骂我是败家孩子。

卖艺?我能完整唱下来的歌曲,只有《世上只有妈妈好》。另外我心宽体胖,就算露出来白嘟嘟的肥肉,也只是招人唾弃。

做平民呢?唉,好死不死的,我这辈子从事了科研行业。在现代,说起科学家,大家都会以神秘而景仰的目光投向我;可是在古代,我就是想做个实验啥的,也没有仪器和药品埃那别的特长呢?说来惭愧,我也只有腿特长了。

除了做实验,我就是一无是处。记忆力差,神经大条,胆小怕事,不学无术。唉!唉!唉!如果真的穿到古代,我也只能靠出卖体力为生了!

瞬间我的思绪就飘到了千万里外。回想罢从前的那次“穿越之宋连花可从事行业大讨论”,我不禁哭丧起脸来。根据穿越界“鸭子认娘理论”(即鸭子一出生就认它第一眼看到的人为娘,而穿越者也通常把他穿越来见到的第一人当成苦主,黏住不放),我是应该把眼前这位大侠当成救命稻草的。

实际上人家也已经救了我一条命,而且这人看起来冷冰冰的,实际上还很幽默,会讲冷笑话,应该比较好相处吧?

我的一双贼眼滴溜溜的打量了那位大侠好几圈,直到他好像后边长了眼睛似的,又咬着牙挤出几个字:“看什么看!”

壮士啊,说话要张开嘴,老是咬着牙闭着嘴往外挤字,对口腔不好的。

“那个,夕大侠……”我把声音挤成谄媚的效果,只是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

“赵。”他抢白。

“诶?”我一时不解,想了半天,才明白他是在告诉我他的姓氏。看来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位壮士果然是一位面冷心善的好人哇!

“赵大侠,不知道你家里是不是缺洗衣做饭打扫的粗使丫鬟?”我修正过错误后,继续谄媚。

“不缺。”赵夕白的回答正如我所料。

“那个,你看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没依没靠,只能做做粗活养活自己了。赵大侠啊,你家就算不缺,能不能给我介绍几家请佣人的?”

“不认识。”这次他的回答就叫我挠头了,这不破坏了鸭子认娘理论了嘛?从理论上讲,他就算不请我,也得帮人帮到底,给我介绍一个职位吧!

“赵大侠!赵壮士!赵大爷!求求你了行行好吧!”我这人天生就嘴笨,不会说甜言蜜语,更不会辩论,他这么干净利落的拒绝我的合理要求,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到了,松手!”正卯足力气想通过哀兵政策绝地大反击时,他硬生生停住脚步,我嘎一下急刹车,差点撞到贵人的后背。其实撞到他的后背倒不要紧,要紧的是我的鼻梁本来就蹋,怎能经得起重创?

我慌忙站稳,打量了一下四周。原来我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了山,这会走到一个院落的大门前。大门两旁立着两尊石狮,门楣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有某某山庄的牌匾。

那个赵夕白(我恨他!)一甩手,我的手就脱了出来。他拍拍他那雪白的袍子,好似那上面有灰尘一样,然后搁下一句“沿此路一路向前,就有村落”,便拾阶而上,走进院门,并吱扭一声把门掩上了!

我定定的站在门前,盯着那个门,良久之后,我一声哀嚎:“什么鸭子理论啊!你根本不是我娘!”

把披风裹了裹,再次哀怨的望了一眼紧闭的大门,我不得不顺着路往前走。我没得选,如果不尽快走到有人烟的地方,我就得喝西北风吃花露水了。

所以此时就能看到,有一个女子,头发凌乱犹如雀巢,那是因为来的时候还在睡觉,没来得及梳洗打扮;衣服破旧好似抹布,其实本来这件披风还算上档次,只是被我在地上稍微滚了那么几滚,就变成了这副德行;神情呆滞,眼神哀怨,步履踉跄,可怜兮兮的走在路上。

幸亏那个村落离刚才的山庄不远,走了个把钟头就到了。我一看三三两两的房舍,眼放绿光,蹭一下窜到似乎能叫做一条街的路尽头,吭哧吭哧的坐到地上,靠着一堵墙,拢了手,闭上眼。

“可累死老娘了!”我在心里默默的呼喊着。从一大早在大树上与喜鹊大眼瞪小眼,到中午被人扯着以超乎日常水平的速度下山,再到黄昏步行N公里来到这个村子,我的那个腿啊,早就打起了筛糠;我的那个胃啊,早就叫起了响雷;我的那个上眼皮啊,一直想吻我的下眼皮。

我捧着咕咕叫的肚子昏昏欲睡,以前听说好像有饿昏这么一说,我今天竟幸运的即将体验到了。有人从前面路过,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在我面前的地面上放了一个油纸包,便又走远了。

呜……真是好人有好报啊,就算我做乞丐,也是一个成功的乞丐,一个能快速讨到食物的乞丐。我拼了全力才能做到身手敏捷的捞起那个油纸包,刷刷撕开,里面露出一个颜色鲜艳的黄色的窝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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