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休息了三五天,身体便大碍,完全康复了。
——只除了记忆。
对于什么时候我才能恢复记忆,医生说,也许明天后天,也许明年后年,也许一辈子,很难说,得看我的运气了。
我的头发,也开始密密麻麻长了许些。我跑到附近的发廊去修剪了一下,成了短短的凌乱碎发装,很时髦,看不出原来是剃了光头的,倒像是跟了流行,照办煮碗来一招,比报纸上李宇春还要李宇春的中性打扮。
潮流味十足。
如今的时尚风,流行不男不女,不阴不阳,男女日益同化。
我外出去找工作。
我二十二岁生日,是按照身份证的出生年月计算的。
二十二岁,属于花正香,月正圆,人生最美好的灿烂年华。我不能老是呆在家中,像缩头乌龟,整天从这间房间走到那间房间,无所事事。要知道,一个人在家里呆久了,会变迟钝的,与脑残没有区别,再这样下去,我不但失忆,恐怕连植物人都有得做。
宋哲担心:“花想容,你什么也不会,能做什么工作?”
我信心十足,拍了拍胸膛,很自信地说:“我有手有脚,年轻力壮,只要能挣钱,我什么工作都可以胜任。”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我没文凭,没知识,没特长,没经验,坐办公室,做白领,那是白日做梦,就像仰头望天上的月亮,只能看,不能用手摸及。那我去超巿做售货员,或去餐馆做洗碗工,或做清洁工人,总可以吧?
不料,人家老板交加双臂,从头到脚把我横扫一遍,然后皮笑肉不笑地说:“靓女,开什么同际玩笑?你妖滴滴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我们塘小水浅可容不下你这条大鱼。我劝你,还是乖乖回到家里做你的阔小姐去吧,有空谈谈情,说说爱,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嫁了。别自寻烦恼。”
说得口干舌燥,也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
我懊恼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