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墙广场周围住着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靠醉生梦死打发贫困,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却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裔,他们无需奋斗就知道自己的政治纲领。他们非常清楚是谁射杀了自己的父老兄弟和亲戚朋友。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从公社手上接管了这座城市,凡是手上有老茧的、戴便帽的,或身上有任何做过苦工迹象的,一律格杀勿论。他住在这个街区的街对面,在这样的贫困中,从一家马肉店和一家葡萄酒联营店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哪个地区能让他如此钟情了:蔓生的草木、灰白的水泥墙、棕色墙裙的老房子,圆广场上长长的绿色巴士,淌着紫色染花颜料的路面,从山上急转直下,直抵塞纳河的莱蒙恩红衣主教路,还有那条狭窄又拥挤的莫夫塔路。那条一路上坡、通往万神殿的大街和那条他时常骑车穿过的大街,是那个地区唯一铺了沥青的两条街,车胎碾过,路面光滑平整,街道两旁高耸着窄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高的廉价客店——保尔·魏尔伦就死在这里。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间屋,那家廉价客店的顶楼上有一间房是他租下来专供写作的,每个月的房租要六十法郎。站在这间房里可以看到屋顶和烟囱顶,巴黎的山峦景色也尽收眼底。
从那幢公寓往外望,只能看到卖木柴和煤炭的招牌。店家也卖酒,卖劣质葡萄酒。除了那个招牌,还能看到马肉铺子外面挂着金黄色的马头,敞开的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还有刷着绿漆的合作社,那是他们买酒喝的地方,那些葡萄酒又好又便宜。除此之外,就只能看到邻家的水泥墙和窗子了。夜里,有人喝得烂醉,躺在大街上,在典型的法式酩酊大醉中呻吟——有人向你宣传,叫你相信根本不会有人醉成这样,其实,这样的醉态司空见惯。这时,邻居们就会打开窗子,喃喃低语。
“警察上哪儿去了?你不想看到这个家伙的时候,他反而出现了。他准是跟哪个女门房上床去了。快把警察叫来。”
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底下的呻吟声这才停了下来。“什么东西?水。噢,真聪明。”
窗子立刻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反对一天只工作八个小时,“要是一个男人干到六点钟下班,他在回家的路上就只能喝个微醉,浪费不了多少钱。可要是他只干到五点钟,那他每晚都会喝得烂醉,你也就一个子儿都没了。缩短工时受罪的是工人的老婆。”
“不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问他。现在。
“不要了,非常感谢。味道好得不得了。”
“就一点儿。”
“我倒想来点儿威士忌苏打。”
“喝酒对你不好。”
“是啊,喝酒对我不好。科尔·波特写过这样的歌词,还谱了曲子。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
“你知道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不过因为酒对我有害才反对。”
他想,等她走开后,我要得到我想要的一切。不是我想要的一切,而是这里的一切。嗳,他累了,太累了。他想睡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此时不在。它肯定上另一条街溜达去了。死神出双入对,骑着自行车,悄无声息地在人行道上往前走。
不,他从来没写过巴黎。没写过自己喜欢的巴黎。可是,他从来没有写过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呢?大牧场、银灰色的鼠尾草灌木丛、一道道农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溪流、青绿浓密的紫花苜蓿又如何呢?山径蜿蜒而上爬过山峦,夏日,牛群胆怯得像小鹿。秋天,在吆喝声和不绝于耳的喧嘈声中,他把行动迟缓的牛群赶下山,身后尘土飞扬。群山背后,嶙峋的山峰在暮色中轮廓分明,风清月皎,他骑马从小径一路下山,横越山谷。
此时,他又想起在夜色中穿过杨树林下山时的情形,伸手不见五指,他只能抓着马尾巴往前摸索;又想起所有他打算写的故事。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那次,他们把那孩子留在牧场,告诉他看好干草,别让任何人拿。从福克斯来的那个老混蛋,路过牧场时,想进去搞点儿饲料。这孩子过去给他打过工,当时这个老家伙殴打过这孩子。这次,孩子不让他拿干草,老家伙便说,不让拿就揍他。老家伙正要闯进谷仓去,孩子从厨房取出来复枪,开枪把老家伙打死了。等他们回到牧场,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尸体在畜栏里冻得硬邦邦的,几只狗已经把他啃得面目全非了。他用毯子把残骸包起来,绑在一架雪橇上,让那孩子帮他一起拖。他们两个一路拖着尸体,滑了60英里的雪赶到城里,他把孩子送去投案。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被逮捕,还以为自己尽职尽责,会受到奖赏呢。何况,你是他的朋友。他帮忙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现在谁都知道这个老家伙有多坏,知道他想偷饲料,那饲料又不是他的。一直到行政司法官给那个孩子戴手铐时,那孩子都难以置信,放声大哭。这个故事他本打算日后写下来的。他的脑子里至少有二十个好故事,可他一个都没写。为什么?
“你告诉他们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为什么。”
自从跟他在一起,她酒喝得就没那么多了。可就算他活着,也决不会写她。此刻,他对此心知肚明。他也决不写她们当中任何一个。富人都很乏味,他们就知道整天酗酒,要么就玩双陆棋。他们很乏味,而且唠唠叨叨,讨人厌。他想起可怜的于连和他对富人那种浪漫的敬畏,想起自己曾经如何写出一个故事的开篇:“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他想起有人曾对于连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于连来说,这句话并不幽默。他以为有钱人是一种迷人的特殊族类,结果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就此崩溃了,就跟其他任何事都能让他崩溃一样。
他以前很看不起那些崩溃的人。你不必因为了解它便去喜欢它。他想,世间的一切都奈何不了他,因为他根本不当回事,所以不会对他造成威胁。
现在,他连死都不怕。他一向害怕疼痛。同时跟任何男人一样,都能忍受疼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尽。可是,这次他伤得非常严重,就在他感觉痛苦就要把他撕裂的时候,却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