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el Kid》5,斯蒂芬·刘易斯的童年回忆。我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地看过封底的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的世界。对于一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的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一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的男人来说,能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东西恐怕就远不止这些了。
“我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的书来了解你?”我嘲笑似的问他。
“我没有那么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了想又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说好啊,带着饶有兴趣的表情看着他,跟着他上车,坐到副驾驶位上去,不管是要去哪里。嘴里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的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的?我以为是最好的。”他说,坐到我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的或是最坏的,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日子过得看似很保守,但有些地方,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我长了一个男孩子的脑子,抢来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并不是完全属于第二性别的。正因为如此,念中学的时候,我才会对教导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的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我面对他作出的一个又一个愿赌服输的决定。
Lyle Ultan说的地方是滨海的东汉普敦镇。一路上,他的右手如果不在排挡杆上,就在我身上。而我在每一个遇到红灯的路口和他接吻,让一切看起来越来越像一场彻头彻尾的艳遇。
两个多小时之后,到达东汉普敦镇地界。天气晴朗,秋意已浓,车道上落叶缤纷,这个夏天喧闹的避暑胜地已经好像一座空城。继续朝海边开,直到车子折进一座白色的房子。他告诉我这是他父母的房子,他小时候有几个夏天在这里过。二楼的大露台可以看见空无一人的沙滩和灰蓝的海水,屋后的游泳池水早已放空,池底落了不少枯叶,屋子里的家具全都蒙着白布,显得荒凉萧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对一场彻头彻尾的艳遇来说,一切都很完美。
他说有东西要给我看,而我困得要死。在车上坐了两个多钟头,前一天晚上的瞌睡全上来了。于是他给我铺床,帮我脱衣服,我不再理会他说些什么,把脸和身体一起埋在一堆蓝白相间的被子里,一分钟之内睡得熟得不能再熟。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旁边放着一本黑色丝绒封面的旧影集。我坐起来,拉过一个胖枕头垫在背后,拿起那本影集,翻开第一页就忍不住笑起来——童年的Lyle Ultan,不确定是多少岁时拍的,但肯定不超过十岁,有赤膊穿条纹游泳裤戴着游泳眼镜在海滩上的,也有身穿印着学校名字的运动衫骑脚踏车的……
微笑在我脸上,同时也在心上越堆越多,多到觉得温热沉重。接下去,一张只有一个面孔的特写,让一点点不知道来由的眼泪不自觉地沁出来——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小男孩,皱起鼻子,朝照片外面吐着舌头,那表情看起来就好像在对着全世界吐舌头,说:“去你的。”
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来,那种刺痛的熟悉的回忆的感觉,来自我四岁或是五岁的时候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我做着和他几乎一模一样的表情。不同的只是,他是在东汉普敦的海滩上,而我正从上海静安公园一棵梧桐树斑驳的树干后面探出头来。想起来的那一瞬,我兴奋得要命,好像终于找到了我们之间一点相似的地方,而且这个相似点不是今天的,是很久以前的,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比现在更单纯、更快乐,仿佛在许许多多年前我们就注定会相遇似的。
虽然,这样俗套的念头,我只会私底下偷偷地想想。那天晚上,我还是打电话回上海,让爸爸从小时候的影集里找那张照片,寄给我。但是,短暂的魔力在等待国际邮件到来的那几天里逐渐消失了。我和Lyle,仍旧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站在深不可测的鸿沟两边。
Lyle没有看到那一点莫名其妙的泪水,而且自始至终也不知道我流过那么一点点眼泪。他走进房间的时候,我放下影集,跪在床上,向他伸出双臂。他过来抱住我,低下头长时间地吻我。我还是像第一次那么紧张,不知道该自己脱掉内衣,还是留着让他来脱。不过,我多少有点长进,最终选择了后者。
天逐渐黑下来的时候,我们沿着海滩散步。沙滩在这个季节显得坚硬冰冷。我们看着远处水天相接的地方逐渐变成醉人的红色,而后夕阳落下去,夜色渐浓,月亮升起来,在黑沉沉的海面上显得特别的大而明亮。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在别的地方看到过那么大那么亮的月亮,完全不像夜空里巴掌大的圆盘,而更像一个实实在在近在咫尺的星球,好像不用巴别塔,只要爬上一栋四十层的办公楼再伸伸手就能够得到似的。我们在沙滩上坐下来,没有人讲话,好像怕声音的震动会打破某个易碎的东西。我一次又一次重复同一个动作——捧起一手细沙,再让它们顺着手指的缝隙流下去。而他在我身后,嘴唇轻轻地吻过我的脖子,夜晚的微凉让我对他的体温感触尤深,至今记忆犹新。
不知道几点钟,我饿了,魔咒也破了。我说:“你送我回去吧,我明天还要上班。”
保时捷时速一百七十九公里,我们很快就看见纽约那片冰冷的灯火通明的天际线。两个人在城市角落里的小餐馆吃晚饭,我狼吞虎咽,而他慢悠悠地告诉我,他作为“Hotel Kid”的经历。和斯蒂芬·刘易斯一样,他也有一个任酒店经理的父亲,上小学之前几乎都在蒙特卡罗、阿伊克斯或是嘎那的大饭店里度过。一九七六年回到美国的时候,他几乎不会说英语。
“一九七六年!”我存心嘲笑他,“你真够老的。”
“你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生。”他承认。
我点头:“连出生的队还没排上呢。那年我爸爸二十一岁,已经在一间工厂工作了三年,一个月大约挣四美元。”
他没有对四美元这个数字表现出太多惊讶,那会有点不礼貌,而且反正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那一整年,我的父母都在打离婚官司,持续了两年或是两年半时间,我记不清了。”他继续说,“我‘酒店孩子’的生活打那个时候起中断了,不过二十几岁的时候又开始了。”
“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吸引你?”我问他。
“很多东西,我的父亲,他是最沉着最有风度的人,每个人都喜欢他,也喜欢我。”他说,“而且,在那种大饭店里,任何事情打个响指就能做到,任何东西想要就能得到。”
我想得没错。我扬起一边嘴角笑了一下,问他:“他现在在哪里?你的父亲。”
“洛杉矶的某个地方。”他回答,不带多少感情。
那天之后,我们经常在一起。我下班之后去他的房间,一起在房间里吃晚餐,然后做爱。每次都只待几个小时而已。我没有放任何东西在他那里,衣服也从来不在酒店送洗。
差不多两个礼拜之后,我那张吐舌头的照片寄到了,却已经错失了时机。我觉得很没有意思,到最后也没有拿去给他看,随手夹在一个可以翻页的相架里,放在公寓的角落。偶尔看见了会有些遗憾,后悔那个时候没有用手机把他的那张翻拍下来,因为我真地真地喜欢他那个表情。
某次和他做爱的时候,我突然起了一种愚蠢的念头。这个念头让我开始尝试吃避孕药,只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有那种真正极致亲密的接触,甚至不能容忍避孕套零点零六毫米橡胶的厚度。直到很久之后,我终于知道,那根本没有什么两样,至少我的身体没有敏感到那个程度,体会不出两者之间的差别,甚至是在高潮的那一刻。而且那次尝试后来证明是失败的,我不适合普通的长效避孕药,整整一个月都断断续续不规则地出血。
一天晚上,漫长的叫人窒息的前戏之后,我们失望地发觉我又出血了。我主动提出来给他Blow job,一开始他还客气,但后来实在挡不住诱惑。当然那也是我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在那之前,我觉得要我这样做简直是不可能的,觉得很恶心很低贱。但事实证明,我完全做得到,也愿意这样做,只因为对象是他,甚至丝毫没有坏的感觉。我从来没有想到,会在那样一种姿态下,发觉自己爱上了一个人,一直以为那会是在一种绝对浪漫绝对纯洁的场景当中发生的。我没有对他说“我爱你”,但是,真的,我爱他。
过程不算很坏,结果却也并不美好。尽管主观上不反感,但我的身体在提抗议。最后的热流刺激到了我的喉头,我没忍住,全都吐在他身上和床单上,我披散下来的头发上也弄到一些,吐完了还是不停地干呕。我说对不起,他也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抱我去浴室,帮我洗头发,然后一起洗澡。我想,虽然我很差劲,但是在他眼睛里,我和他曾经有过的那些女人多少有些不同吧,哪怕是最最微不足道的地方。
洗完澡出来,我说我回去了,他无论如何不让我走,而且已经快凌晨两点了。于是,我第一次在他那里过夜,然后绝望地发现我们是两个不大适合睡在一起的人。无数小说电影电视剧里描述,男人女人如何如胶似漆地抱在一起睡觉。在我们身上,全是胡扯。他一点也不喜欢有人长时间枕着他的胳膊,搞得他手都麻了。而我也不喜欢一个热乎乎的身体贴着我,让我不能自由自在的翻身打滚踢被子。
两个人都不太习惯,很久都睡不着。我在黑暗里对他说:“我觉得我们就像《漂亮女人》里的朱丽亚·罗伯茨和理查·基尔。”
他笑了一声,回答:“你不是妓女,我也不是反华分子。”
“你不是反华分子。”我重复他的话,然后嘲笑他,“你连‘华’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知道的,我去过很多地方。”
“不,你不知道。你明白我指的是什么,不是地理上的。”
很长时间的沉默之后,他问我:“如果我给你钱,你会要吗?”
“会吧,”我想也没想就回答,“这样对我们两个都会简单一点。”
第二天早上七点钟,我的手机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我们两个各自占据了那张超大号四柱床的左右两边,中间床单冰冷,隔着至少一尺半的距离。那天他不用巡视餐厅的早餐情况,迷迷糊糊地醒了一下,看着我起床梳洗穿衣服,说完拜拜就又睡着了。床头柜上并没有装着钞票的信封,我不知道应该觉得安慰,还是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