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一下,回答:“你别太自信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点起了薰香,空气里有依兰、白麝和西柚的气息,我本来不讨厌那味道,但那个时候却觉得恶心,手忙脚乱的想要开窗,却找不到把手,新式机关,或者是女主人的特别设计。我突然有种冲动,想去对Blanchet说,把我带走,随你干什么都行。他看到过我的裸体,剖开过我的肚子,又把它缝起来。最丑最糟糕的都见过了,至少不会因为我生过小孩,肚子上有条疤,嫌东嫌西。我扔下Lyle,一个人穿过大厅,朝布朗切特走过去,他回头看见我,笑了一下,举了一下酒杯。
他带着调情意味的笑容让我觉得不对,所有一切都不对,觉得自己蠢得要死,竟然想要用一个更糟糕的男人证明自己仍旧年轻,仍旧有吸引力。我回了他一个微笑,转身朝门厅走过去,似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只有门边一个穿制服的男人帮我按了电梯。我下到底楼,走出那栋品位高雅的灰色建筑,走出它门口墨绿色的雨棚,夜晚微凉的空气扑面而来,让我想起来,我忘记拿外套了。
我没有返回去,顺着公园大道往南走。朝那个方向走不到两百个号码就是我的家了,我“甜蜜的家”。走到七百号左右的时候,Lyle追上我,拉我上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瞬,我突然有种感觉,像是被人活生生地砌进墙壁里的感觉,砖块水泥在眼前越堆越高,就要封死了,刑期无期。
司机发动车子,我看着车窗外面说:“我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不想跟你住在一个屋子里,心里空空的,等着你,天天猜你是不是还爱我。”
“我爱你。”
“而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 我的酒劲儿上来了,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接着又哭起来,语无伦次的说,“我宁愿从来都没有遇见你,如果可以用你,用Caresse,用这个所谓的家,交换任何东西,我一点都不会犹豫……你毁了我的生活。这是我的生活,真真实实的生活,不是个玩笑,也不是什么豪华饭店的房间,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只有那么一次机会,我要得更多,我配得到更多……”
他想抱我,用他一贯的方式叫我住嘴,结果不行,干脆直截了当的对我说“住嘴”。我可能打了他,在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打开车门下车。这一次,他没有拉我。
我在中央公园的一条长凳上坐了很久,不远处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名堂的露天派对,传来隐隐约约的电声音乐。直到黎明,我的手机始终没有响过。我终于让自己相信,他永远也不会用我想要的方式爱我,朴素但是温暖的方式,牢牢的爱我。当我躺在病床上,醒过来,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当青春韶华逝去,眼睛里脑子里心里始终是彼此最美好的样子。他做不到,他没有能力真正爱上一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一个看打扮根本不像流浪汉的二十几岁的男人经过我身边,在离我不远的一个垃圾桶里找吃的,找到一个装三明治的塑料盒子,里面还有一小块面包,他低着头对着树丛吃掉了。我走过去,把身上所有二十块面额的钞票都放在那个垃圾桶上,然后走到大路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去。
不太冷的天气,清晨时分,穿着隔夜的小礼服走在人行道上,除了一夜未睡、浑身发冷之外,感觉其实并不太坏。说好听点,有点像《蒂芬尼的早餐》里的奥黛丽·赫本。路上偶尔有垃圾车或是送报纸的卡车经过,初秋的朝阳在街道尽头或是两栋大厦的间隙里冒出来,阳光清澈,但不太温暖。
到家的时候,Lyle不在。我一点也不意外,洗了澡,换了衣服,在厨房吃了点东西。七点钟不到,Caresse醒了,在她的小床上咿咿呀呀地喊起来。我跑进去看她,保姆已经弯着腰在给她穿衣服了,一边穿一边对她说:“早上好,睡得好吗?梦到什么了?”虽然她还一句都不懂。
我喂她吃奶,把她放在落地窗边上的游戏垫上晒太阳。打从出生第一天,她就自己一个人睡觉,不需要别人摇她哄她,而且也早已经习惯了保姆抱她,从来不挑人。看起来即使没有我,她也会过得挺好的。她身体健康,长大了应该会挺漂亮,即使长得不漂亮,也会打扮得很美。女孩子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对她来说,都会来得很容易。只除了家庭。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她会变成另一个Lyle,清高、优雅、狡黠,可望而不可即,却永远没办法得到心之所爱,没办法就此安定。
我看着她胡思乱想。快十一点的时候,Lyle回来了,打扮得体看不出倦意,昨夜不知道在哪里睡的。他在游戏垫上坐下来,逗了一会儿小孩,引她来抓一串五彩缤纷、做成太阳、星星或是大树形状的摇铃。他就在我身边,情绪不错,似乎根本没打算要提昨天发生的事情。只是时间不巧,Caresse很快又困了。那个时候她还不满百日,每天午饭之前总还要睡上一觉。
暂时没有了小孩子做掩护,他一个人走出去,我在婴儿室待到Caresse睡熟,在起居室找到他。他正站在写字台边上,看早上拿进来的邮件,手边是一个手提式碎纸机,用来碎掉不想保留的账单和信。
我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站定,对他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好不好,我想暂时搬出去住。”
他抬头,看着我,说:“那Caresse怎么办?”
“她跟我一起走。”
他愣了一会儿才又开口,口气很冷:“Caresse留在这里,你随意。”几秒钟之后,又变得柔和了一些,“e,不如你直接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怎么做?”
我回答:“我不要你做什么,我想离婚。”那是一瞬间的事,在听到那句“你随意”之前,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这个D开头的词。
他脸上的表情渐渐变了,没有说话,从我身边走过去,好像是到更衣室去了。我听到开衣橱的声音,不知道他去干什么,直到看见他又进来,手里拿着一本紫红色封面的小本子,我的护照。他回到写字台边上,拿起碎纸机,启动,把护照撕成两半,一一碎掉。
我没拦他,也根本来不及拦。我从没想到过他会这么做,也没想到自己会忍不住笑了一下。本来不想笑的,不过那个场面真的有点好笑。冷笑之外,我还有点害怕,因为,他看起来真的好像一个生气的小孩,我试图当做丈夫男人的原来是个小孩子。我没再说什么,转身出去,拿了一个行李箱,装了几件衣服和一些Caresse的东西,打电话在五十七街上的一间酒店里订了房间。他没有看着我做这些,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他已经又出去了。
等Caresse醒过来,我带她下楼,走之前告诉保姆,我要带宝宝出去一段时间,她的工作等我跟家人商量了再作决定。此人在这个行当里已经混了多年,很会看脸色,点头说她理解。
门卫帮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转过街角,朝曼哈顿中城驶去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也只是个装成大人样子的小孩子,冲动,害怕,意气用事,完全不知道接下去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