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指 示
一、指示的含义及特点
指示是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措施等使用的一种公文。
指示虽与命令、决定一样,也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但也有一些差异。
1.命令只能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或领导人使用,而指示则是县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个人都能行文,使用范围较命令要广。
2.命令、决定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应,要求下级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而指示则既有法规性质,又有指导性质,原则上要求贯彻执行,但也允许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
3.指示一般对下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它不但讲工作原则,还讲方法、措施等;而命令、决定则很少对工作作具体指导,多是原则性部署。
二、指示的一般写法
指示的正文可长可短,既可是三言两语的点拨式短篇,也可是长篇大论,写法比较灵活。但不论长短,指示的正文一般由指示原由、内容及执行要求三个部分组成。
1.指示原由。主要写明指示的原因、根据或目的,在这部分通常要说明作指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引起下级机关的高度重视。
2.指示的内容。这是指示的主体部分,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具体措施和方法等内容。逐条分析,常采用分条方式写,使下级能迅速明白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对下级工作的指导主要在这部分体现,因此无论是布置任务,还是提出措施,都应符合实际情况,做到既具体明确,又切实可行,不能脱离实际瞎指挥。
3.执行要求。实际上是对执行指示的具体要求。作为实际指示的保证,它是指示内容的延续与补充。其要求都是针对所发指示提出来的,此项既可单独用一段表述,也可在指示内容后与之并列写出。
例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1982年2月28日)
人口普查,是查清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地掌握我国人口的分布及构成情况,对于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年6月决定,1982年7月1日进行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是有效的,国务院已批准颁发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为了高质量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对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
三、切实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四、节约办普查……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10亿人口这样一个大国进行人口普查,从我国的历史来说,规模之大是空前的,我们的工作不仅为全国人民所关心,而且为世界人士所瞩目。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胜利完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第二节公告、通告
一、公告、通告的含义和作用
公告的发布者一般是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领导机关,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有些还有强制性。公告的受文者十分广泛而笼统,行文关系不十分明确,原则上可以称为下行文。
通告的发布者通常是国家机关中的业务(职能>部门,也可以是基层单位、群众团体。行文关系既可以是下行文,也可以是平行文。
根据公告的内容和性质,公告大致可分为知照性公告、发布性公告、事项性公告和强制性公告等几类。
知照性公告通常用来公布重大事项,但和事项性公告相比则没有需要遵守的规定和要求,只有知照性的意义。
发布公告通常用在发布法律、法令、法规和其他重要法律公文时使用。其性质、内容和形式,都同发布命令相似,不同的是发布公告的法律和文件通常更为重大,如发布《宪法》的公告等。
事项性公告用于公布需要社会和群众广为周知的公务事项,并提出规定和要求。
强制性公告除需广泛的周知外,还带有强制性的执行要求。
根据通告的内容和性质,大致可以划分为事项性通告和强制性通告两类。
事项性通告用于向一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发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这类通告的性质和正文形式基本上同事项性公告相似,但其发布机关多为业务(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发布范围较公告要小。
强制性通告用来向机关单位和个人公布应该在特定范围严格遵守执行的规定和要求。这类通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大多是围绕着保证某个问题的解决或某一事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
二、公告、通告的写法及要求
公告的内容单一,篇幅也较简短。标题常有三种形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只由文种这一要素组成。
公告的正文,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的依据、公告事项,要求开门见山,行文庄重,用词准确,语义清晰,不加议论,简练明了,重要的公告在落款日期后面,还要写下发布地点,以示慎重。
通告由标题、正文、落款和日期构成。
1.标题。通告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构成;二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三是直接标出文种,这种通告一般用于机关内部张贴。
2.正文。通告正文由通告缘由、通告事项、通告要求三部分组成。通告缘由主要阐明发布通告的目的、意义,法规性通告还要写明法律依据接着用“特作如下通告”或“现通告如下”引起下文。通告事项是正文的主体,要写明让一定范围内群众遵守或周知的事项,事项较多,一般分条列项来写。结尾一般根据通告内容而提出要求,带有强调的性质,既可以作为通告事项的条文,也可以分开单列一段。有的通告结尾还指明执行的时间、范围和有效期,或者对群众提出号召和希望。
3.落款和日期。发文机关和日期一般标于正文后下方。如果标题中已标有发文机关,正文后就只签署日期,也有的通告将日期写在标题之下的括号内。
三、公告内容过多,应如何处理
公告的正文要力求简短,力求一段到底,力求用一两句话把公告依据、公告内容、公告结语等内容写尽。这只是就一般的情况而言,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公告的内容过多(既要写明需要社会和群众广为知晓的公务事项,又要提出规定和要求),这时的公告就不能一味地强求一段到底,而应采取分条列举的行文方式:先写明发布公告的原因,再将所要公布的事项一条条地分列出来,以免文章在结构、内容上出现混乱。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一类公告的正文内容虽多,但并不采用分条列项的方式,而只是用一个自然段来完成正文,这类公告就是强制性公告(发布需要国内外周知并按照执行的重要事项,带有强制性要求的公告)。
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27日选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荣毅仁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主席团
1993年3月27日于北京
第三节决议
一、决议的含义和作用
发布经过会议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决议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性、规定性文件。
在企事业单位,决议经常用于党代会、团代会、职代会等代表会议的召开。这些会议对某些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通过民主表决,形成与会代表通过的意见,以决议的形式形成书面文件,由企事业贯彻执行,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决议同决定的主要区别是:
1.从公文内容来看,两者涉及的事项和问题都比较重大,但决议的事项相对比较重要和具有原则性,而决定的事项则比较具体。
2.从使用范围来看,决议比决定相应窄一些;决议一般要正式公布,决定不一定公布,可直接告知有关人员。
3.从制发程序来看,决议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而决定既可以由会议讨论通过,也可由领导机关和领导个人作出。有些决定是属于宣告性的,只是告知。
二、决议的种类
按内容分,决议大致有以下三类:
1.批准式决议。这种决议一般内容比较单一,只是发布经过会议讨论、批准的有关事项。
2.批准说明式决议这类决议除发布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外,还对这些事项的具体内容或意义作进一步的阐述和说明,并就如何贯彻执行提出要求与希望。
3.论述式决议。这类决议理论性较强,通常是对某个历史理论经“综合分析”及“科学评价”。
三、决议的结构
1.决议的结构
决议的结构同决定的结构大同小异,也可采用单一法、条例法、板块结构法。一般由标题、正文、制发机关和制发时间构成。
①标题,由制发机关或会议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②制发时间。一般写在标题下方,用括号括起。
③正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A、作出决议的根据和原由;
B、决议的事项;
C、对决议事项的评价及执行希望一些结构单一的决议,只有前两个内容。结构较复杂的一些决议,般都要包含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四、决议的写法
①要吃透会议文件的要旨,了解决议事项的内容,认真听取参加会议人员的意见。
②语言要精炼,通俗易懂,观点明确,便于理解掌握,利于贯彻执行。
③要有一定的理论准备,特别是拟写论述性决议这类理论色彩较强的决议,必须要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写作时注意叙议结合,既要把事实叙述清楚,又要把道理讲透。
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