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让我挤出一滴眼泪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我也曾在凌晨时分尝试过,完全是生憋,想来想去遍数身边的哥们姐们,一个个对我都他妈挺好的,而且似乎只有我欠人家的分:借人家的钱;蹭人家的吃;对哥们攻击人家麻木不仁唯利是图行尸走肉,对女孩兼指点人生和黄色悠然于一体;酒后还经常搂搂抱抱做恋人状,在酒醒后这些女孩不仅不怒反而满怀关切地劝慰:少喝点吧,少喝点吧……我真是没招了……当然当然,我绝不希望这一切都反过来,那样也不对,比如,吃我的,喝我的,住我的,兼挤对我,兼给我俩嘴巴……这就更不对了。
总之吧,我就这么在凌晨憋了半天,不仅自悲自怜不起来,简直就有些要得意洋洋起来,至于说往昔那些拒绝过我或根本就没理我的女孩,第一,其相貌早已过时,她们大多浓眉大眼给人阳光明媚的感觉,与当今21世纪的冷艳酷毙小眯缝眼瘦干狼僵尸妆相比简直就是老土;第二,偶尔有消息传来说她们混得都不咋的,基本上就是生儿育女麻木平庸直奔中年妇女而去……难道我会为这种“大妈”而伤心落泪吗?难道我不是应该暗自庆幸吗——亏得你们当初拒绝了我,否则,否则我看我就将变成我上文提到的那位鼾声如雷的莽夫了!
现在,我孤身睡一硬板床,枕边堆满文史哲,虽无性爱之抚慰,但颇以为可以与那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一比,虽然我还忧不起来,但架势反正已经摆在这儿了……
这就是我多次夜深人静时分的状态,既不能为自己伤痛,又不能为国为民忧心如焚,感觉温吞,情绪压抑,怎么着都不能达到那种过瘾般的极端境地……
妈的,手淫吧……虽然我知道那之后是更沉重的郁闷和空虚。
说远了,我想说的是,对鸡的热爱,我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我的错觉在于:都已经做爱了,那么至少离恋爱已经不远了吧?不就差一字吗?我怎么就不能接受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呢?
如果说恋爱必然导致做爱,那么做爱怎么就不能导致恋爱呢?
打住吧,我越说越糊涂了。
18
那只鸡,我们就把她叫李虹吧,这名字与她告诉我的名字在气息上非常相像,都很普通,都很女性,都是有很多重名的这一类。我多么想说一说她,将她说清。我前面说了对于有性爱关系的女人,我总是对她们抱以很可能是不切实际的希望,换句话说,我总是愚蠢地认为:都已经这样了,怎么能什么都留不下来轻飘飘就过眼云烟就掉头就忘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总是于心不甘。同时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来自鸡、来自民工、来自暴发户……他们在问:都、哪、样、了?
再有,写不写李虹,这是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呢?我是不是有猎奇之嫌呢?就算我即将歌颂她,也丝毫不能减轻心中的这个疑惑。
这似乎就像带着微型摄像机的偷拍者,深入边远地区或所谓的边缘阶层,拍一圈回到都市,剪辑加工,或与朋友自得其乐(地下电影?)或用它沽名钓誉名利双收,美其名曰关注边缘人类……
人家可是巴不得不让你关注呢,您关注大了将太多目光引过来这无异于砸人家饭碗,再说看您付钱时那副抠抠索索的样子(此时你已将录像带揣好或者说你已将第一手素材记在了心中),你这不是卑鄙无耻是什么?
你可以说你本意不是如此,你只是习惯了到哪都带着摄像机(长着双贼眼),你只是无意中录下了这些,你的本意就是想解决个人生理问题(看在你絮絮叨叨一大堆的分上,对于你千里迢迢跑那么老远去解决生理问题就算还能令人信服吧),那么你解决完了不就完了吗?干吗回京后不依不饶还要写它呢?
就算你用马赛克,就算只保留背影(在文字中叫隐去真名叫纯属虚构),但这仍于事(道德困惑?)无补。
那么就不写(她)也罢?为了在道德上开脱自己,找了这么半天辙,竟没找到!但这是不是说我多少已可以开脱一下了呢?我毕竟没有心安理得吧?我毕竟已经良心不安了吧?这算不算是已经受了点惩罚呢?
为了我这枯燥平庸的生活,为了我对性交的迷信,还是让我写下去吧,也许在写下去的过程中,我才能找到一条道德解脱之路……
我将尽量把镜头对准自己,不照她,如果最终还是避免不了对她的连累……其实根本连累不到她,我不过是想说,如果最终仍避免不了我自己的良心不安,那我就只有焚稿了,就当纯“个人写作”一把了!
写下去吧,让我们看看你是否卑鄙,你是如何卑鄙的,写下去吧!人要是不要脸了,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有必要再次强调,我这里说的“卑鄙”、“不要脸”与“嫖”这个行为无关,我只是感到……套用“吃相不美”这个说法,我只是感到我的“嫖相不美”。
19
我这次出门只带了一本书,叫做《西藏生死之书》。这书比较易看,也比较耐看,每次只需看也只能看十来页,小小领悟之后再小小咂摸一番。这个阅读量正合适,再多看就有装不下之感。
关于死亡的知识或说关于死亡的教育,我们从来就没有领受过。现代教育应该开设一门“死亡课”,为什么这么重要的课程一直就没有呢?
关于“我们从哪来”,小学有《自然常识》,中学有《生物》、《生理卫生》,若想继续追问,大学里这方面的课程更加完备和细致。虽然我们所学的这些知识未必就对,甚至漏洞百出(当然是后来才感觉到),但起码我们所受的教育没有回避这一问题。
而对于“我们上哪去”(或许将死亡作此比喻不太准确),我们只被告知一句话:我们将上火葬场去,烧成灰,然后亲属们从这些灰中(据说是若干人的灰掺和在一起,若想不掺和,就需要那种“单人炉”,而那是需要级别的)保存一小撮,装在一个盒子里,就算齐了。
整个死亡简直简单得令人不可思议,卦建时代,还大哭大闹烧纸钱,让死者带着到阴间去花呢,即使这一切荒唐可笑,但起码说明了一个态度问题。如果说构想出一个阴间或天堂属于判断失误的话,那总比根本就不判断完全地回避要强一点吧?
这问题太大了,我没有能力继续说下去。如果说面对写作我时时觉得是一片空白的话,但我还是能觉得这空白中似乎隐隐有些什么头绪在翻滚,你只要耐心面对的话,是可以继续的,但面对死亡,几乎就只有目瞪口呆毫无出路毫无还手之力,世上竟有这么邪门的事?
但是正因为它太邪门了,所以是不是更值得我们去面对?
谁能勘破生死谁牛逼,此外皆等而下之,至于勘破生死之后(同时)还要普度众生,这应该是等而上之。
然而生死这道坎,几乎是难以逾越的,《西藏生死之书》中似乎也说,这是多生累积的成果。
我觉得我此生可能没戏了,按书中说,起码我此生还是关注死亡之类大问题的,就当为下辈子打点基础吧,这辈子能做多少算多少,不必为难自己强求自己,剩下的时间(几乎是所有时间)要抓紧吃喝玩乐,献身功名利禄,这可是立竿见影招招见血见肉的事呀。你这辈子的任务就是主攻吃喝玩乐儿女情长功名利禄业余关注生死玄虚之事!
这就是我的命吗?不管我认不认这命吧,反正事实在说明着一切,比如我对“生死之书”这类著作的胃口总是小得可怜。我很久以前就曾向往的那种执著追求的生活——如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里一坐四十年椅子下留俩脚印,这有点像达摩面壁在石壁上留下身形,还有比如《论语》中“一箪食,一瓢浆,在陋巷,回亦不以为苦”的境界(我的古汉语底子极薄,然而这句话我却顺嘴就说出来了,可见我的真心)……
当初我从电视台辞职的时候,脑子里有这么幅图画:每日骑车上北京图书馆,兜子里揣着馒头夹咸菜……徜徉书海之余坐在北图的高台阶上抽根烟什么的……
然而现在我的生活却越来越像冯梦龙所写的明末时期那些淫乐文人。柳永的影子时不时在心间晃荡,那个在陋巷里的颜回以及那个在北图吃馒头夹咸菜的我像两幅日益淡薄的图画越飘越远,直接向天边飘去,飘得那么义无反顾看也不看我一眼就这么把我扔在滚滚红尘中不闻不问了……
它们对我极端失望了吗?或者干脆就绝望了?
如果说,我真心向往的生活是就着馒头夹咸菜天天泡北图这样,那么我现在所过的生活是否可作如下解释:我要遍享人间奢靡浮华之后,再那么做,因为我觉着对我而言“富贵不能淫”比“贫贱不能屈”这一关更难越过,我还就坚信我能够出污泥而不染了,我还就坚信我泡在酒池肉林里终有腻的那一天,我相信那一天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一天。从那天起我就可以坚定地与过去决绝,从此过一种我向往已久的纯洁的苦行僧生活……
我是穷孩子出身,我得让自己将大肥肉彻底吃腻了再改吃素,上来就玩素食主义我肯定坚持不住,与其半途而废,不如头半生疯狂恶补,将自己厚重恶俗的胃口彻底搞坏……
这么做唯一的风险就是,倘若我的胃口永远那么旺盛,大鱼大肉,美女美酒,就是不腻,还就是没够了,那该怎么办?
那我就只能认倒霉了,天生的小人坯子,无可救药,下辈子再修炼吧!
越写越像是为自己低俗的贪欲找借口了,你就不能承认你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色之徒吗?承认这一点你又怎么了?而且所谓的酒池肉林在哪呢?您见都没见着,只不过刚闻见点味就找出这么一大堆说辞,且做出一副撸胳膊挽袖子要往里跳的架势……您这不是自作多情么?
我在离开北京前脑子里隐约有那么一个图景:在南方小县城简陋古朴的招待所房间里,空气潮湿阴冷,但中午的阳光还是略有温暖。我或盘腿坐于床上,或摊开书籍笔记,坐在有阳光的桌前或读或写或凝神,时不时站起来在房间内踱步(即他妈溜达或叫转磨)。忽有感触涌上心头,跳到桌前疯狂记下,之后为平息内心之狂喜,披衣出门,在县城中及县城外忽而狂走忽而漫步,走累了坐在江边抽烟或坐在随便某个小店前喝啤酒,沐浴南方冬日阳光,感受南方外省人情……
可实际的情况是什么呢?我只举一个例子:我房间内那台12英寸杂牌彩色电视机的旋钮被我拧得脱了扣。我住进来时旋钮的方向都很准确地对应着 1~12 频道;我走的时候,原来的2频道现在对应的是35频道……
20
我从怀化坐三个小时中巴到达凤凰县城,这时应该是1999年12月29日下午4点左右。我在长途汽车站下了车,第一感就是这儿不能待。这是怎样的一个县城啊,其最突出的景象就是:拉人载客的带斗三轮摩托如老鼠般,满街乱窜,其声音巨大及横冲直撞的劲头不说(某些空车急拐弯时,一个轱辘可瞬间离地,我想是空车,总不至于车上还坐着人吧?),关键是其屁眼里喷射出来的黑烟四处弥漫,而且,可能是这儿的空气湿度大,街道狭长及这蓝烟的比重较大,因而它并不往高处弥散,就在这距地面三四米的空间内飘动着,正好是人们活动及呼吸的空间。那天天气晴朗,冬日的下午4点多,阳光斜射,整个县城远远望去,笼罩在一层蓝雾之中,加之这儿是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街上走着不少穿民族服装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大多瘦小枯干,背个竹筐,所谓“民族服装”,就是蓝黑色的土布衣裙及巨大的蓝色缠头,绝无舞台影视中所表现的那些华丽色彩。还有穿蓝色的卡中山装的贩夫走卒,至于其他服装也皆被映着些蓝色……
凤凰,光听这名,给人的印象应该是金黄色,然而它给我的第一印象,却让我仿佛一脚踏上了蓝精灵统治下的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