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而言,在这些家具中成长起来的我们,倒显得有些凋零了,死的死,残的残,精神平庸,相貌恶俗,啤酒肚,抑郁症,乙肝,小心眼,护住小家,面色温吞,眼神混浊……我简直想不起我们的任何优点!
而这张桌子因年久变得光滑圆润,榫节因浸润尘埃、水分、油烟更加紧密,桌子也就更加牢固,它越来越好使了,简直是越使越好使。
而我们这一代孩子,却已开始腐败。
怎么说呢?年轻的时候,青少年时代,我们是没有想到我们生活的世界竟然真的是由庸俗的材料构成的。
现在想来,我们之所以不相信庸俗,可能是因为我们被青春期激素给弄晕了?
22
到高一那年暑假,我已彻底放弃了对本校的希望。倒不是说我们学校就没有漂亮姑娘。初中里面有一些。我还记得有一个叫“前挺”的,常常一件绿军装,白衬衫的领子、袖子都很夸张地翻出来,短发,皮肤略黑,身材苗条但又“前挺后撅”,骑二六女车,大约住鼓楼后海一带,应是胡同串子出身。用一个文雅的词来形容,她应该算是“风骚”吧。
但我们跟“前挺”搭不上话。能跟她搭上话的是本校有数的那几个痞子。那时候的痞子典型的装束也是板儿蓝板儿绿(那时流行一句顺口溜叫“上绿下蓝有人缠”),即便是酷暑时节,也有那光着板儿脊穿件军装的痞子蹲在居民楼的阴影中一边抽烟一边抚摩军挎中的板砖或菜刀,他们正在准备为心目中的女孩放手一搏。
他们还爱穿三接头皮鞋,或片儿懒。好孩子经常穿臭球鞋。我印象中没见过穿球鞋的痞子,只记得我们班有一痞子因为穿三接头上体育课被老师轰回了教室。这也正合他意,教室中八成就有两位因“肚子疼”没上体育课的女生。
他们还爱戴大手表。爱梳分头。
总之吧,“前挺”只跟这类人混,而且也是爱答不理的,似乎是“前挺”校外有“人”,校外的“人”才是正宗痞老大,本校的痞子不过只学了些皮毛,否则这所全国重点中学的教导处吴主任岂不失职?
也有长得不错人也正派的女生,但这类女生仿佛又分为这样的两类,一类是早熟,聪明,你跟她们搭话会让你想起居里夫人、撒切尔夫人或随便什么牛逼人的夫人,总之不是你的夫人,她不让你往那儿想;另一类则仿佛看破红尘般冷若冰霜,穿着金钟罩铁布衫,手里时刻攥着本书,仿佛攥着件凶焊无比的兵器……
总之,到高一那年暑假,我对本校女生是彻底失望了。无比压抑的重点中学气氛下,只有这些货色。加之我的相貌又是中等偏下,我对自己的“性”魅力(当时不知这个说法)也基本失望了。
我的视线开始转向社会,转向文学。
1983年,文学正是风光的时候,我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当时的朦胧诗诸将,像个顺口溜:
北岛顾城芒克
江河杨炼多多
多么掷地有声的名字。当然还有舒婷。但其实读得更多的还是小说,因为当时朦胧诗好像公开发表的不多。
一度,我每天中午的两个小时都花在学校的期刊阅览室里。印象深的竟是些女作家,张抗抗,张洁,谌容,黄蓓佳……
23
我说了这么多少年及青春期的事,不知是不是给别人留下了这么一个印象,即我的整个生命都是围绕女人这个核心的。
其实这也是多年来困扰着我的一个问题,在我的小学四五年级以前,即我还没什么性意识的那些年里,我的爱好是那么宽阔,我的小小生命是那么的盲目而自然(我因漫无目的而变得自由),我的生活目的正是二十多年后我喜爱的作家王小波所一再提到的两个字——“有趣”。
我眼中有趣的事是那么多。我多么羡慕那些大孩子用铁丝挝成的弹弓枪。有各种型号,从最小的绷弓子到一尺来长的“卡宾枪”,那种卡宾枪竟可以一次压好几发子弹。但此种卡宾枪大多只是外表威风,杀伤力不强,而且瞄不准。子弹也有讲究,有那狠毒的主儿用铁丝作子弹内芯,此种子弹一般被禁用,想来小孩也有我们自己的道德和游戏规则,“军备竞赛”控制得很好。
我还记得有一次打绷弓子仗,一帮小孩从一楼往三楼攻,一帮小孩边退边守,攻的那方有用衣服遮头当盾牌的,一阵叫喊厮杀之后终于攻上了三楼,打扫战场时一个大孩子举着铁芯子弹严厉地盘问:“这是谁的?”是否盘查清楚我忘了,总之谁用这种子弹是被大家瞧不起的。
大孩子常举着把徒有其表的卡宾枪牛逼哄哄的四处招摇,当然他兜里也揣着各种杀伤力强的先进武器,有威力无比的大弹弓子(好几束优质牛皮筋连着块胶皮,可以发射石子),有结构复杂沉甸甸的链子枪,近距离射击可以伤人,且声音脆响,有火光,还冒烟,已经非常接近成人玩具(真枪)了,威力自是不言而喻。但此种不人道的武器一般只用来炫耀或威慑,大弹弓子只用来打鸟,打酒瓶子,链子枪也只是对空中或大树来几枪,过过瘾。
24
关于小时候令人感兴趣的事我可以继续罗列下去。这些事排名不分先后,不同时间我们就玩不同的游戏,都是同样的好玩。具体内容跟王朔的《看上去很美》有很多重复。这厮总是能写到我前面去。
总之,小时候,从来没有想不出玩什么的时候。只要一下楼,那就意味着“出去玩”,而且肯定是有的玩,玩得好。真不知道大人若是静下心来比较一下会不会很自卑或觉出自身生活的无聊?
我记得正是从青春期开始的时候(对于我们是初二、初三),我们突然发觉我们要为“玩什么?怎样才能玩得好?”这问题发愁了。
我们开始学抽烟。我们突然对足球、乒乓球等一度很热衷的体育运动不感兴趣了。那些比我们晚熟作为足球队替补的小子们开始霸占足球场。他们开始球技大长,个子也猛长。
我们的个子突然长不动了。我们这些小学四、五年级时的大个到了高二、高三纷纷落成令人尴尬的中个甚至小个。
在初二、初三,我们中的某些人突然长出一脑门子的青春痘。美好的青春冲动在我们身上竟催生出一脑门子的癞包,是在置换我们体内积压了多年的毒素吗?还是我本纯洁的体液在抗拒不必要的青春骚动?
总之,性激素在我们体内的萌生给我们带来的是尴尬,是更大的压抑。
我们聚在学校附近的小胡同里,或者我们所住的机关大院的楼根下,抽烟晒太阳,我们感受着平生从来没有过的无聊。
踢球没劲,学习更是没劲,流氓团伙之于我们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我们身边比比皆是,此刻对面楼道里就有几个附近中学的男女痞子(女孩是初一的)在抽烟嬉戏,但他们从来不招我们,死活就是不拉我们下水。多年之后的我都想问问他们了:我们做错了什么吗?大哥大姐?有一小撮品学兼优的苦孩子在时刻盼着组织的认领呢!怪不得流氓成不了大事呢,没眼力见儿,专挑下三烂的发展。
25
很多年前,我跟楚洁还好的时候,有一天她说她昨天在梦中惊醒,她认为那是一个噩梦。确实,她说话的时候脸上还有些惊魂未定的表情。
我记得当时我们在玉渊潭湖边闲逛,湖水的光芒映着她脸上惊惶的表情,我现在还依稀记得。
她说那个梦的大意是:多年之后的某一天,她在一个拥挤的、类似长途汽车站的地方,在某个角落发现了我,我已变成一个乞丐,浑身肮脏,头发蓬乱……
我当时有小小的感动,感动于她脸上惶恐的表情,也有点为自己的落魄而感动。
我想我就是这么的一个人吧:那么的热爱极端,而且有自虐倾向。
几年过去,我还没有变成乞丐,我频繁地扔工作,东跑西颠乱窜一气,可还是没变为丐帮之一员。
极端的生活不是轻易就能到手的。
需要勇气和机遇。
可能更需要的还是理由,那命中注定的理由,每人都命定有自己独特的生存理由。
有一点不知是不是可以让我欣慰,即加入丐帮难,像正常人一样过日子,对我而言,同样难;甚至是这样:这些年来,过正常人的日子变得越来越难,而变为乞丐的难度在降低,甚至可以说加入丐帮前景已初露端倪,主要是心理上,乞丐比常人似乎更让我觉得亲近。
当然,丐帮生活与上班族生活可能将永远只是我的两种念头,存在于头脑中,永远也实现不了,我说了,我命中注定的那个理由似乎都还无法对应在这两种生活中。
它是什么,它最终对应的是什么,我不知道。
反正它现在对应的,是喝酒及写作。
26
有一天,我像父母一样老了。性意识渐渐模糊,渐渐丧失。
我将重返童年,以打牌为乐,以晒太阳为乐,我坐在街边,心中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老太太,狗屁的夕阳红,差强人意的黄昏恋,我才不费那劲呢!
街上的姑娘走来走去,她们穿着21世纪30年代的时髦衣裙,是长是短,是肥是瘦,目前的我统统不知道,她们身上衣衫的质地、颜色我也无法确定,是银色金属丝织成?或咖啡色丝绸?她们的腿是按20世纪的趣味越来越细还是忽然又流行圆润肥硕?她们使用的香水是不是闻起来已不香而是一股怪味?她们的妆是越来越艳满脸色彩斑斓的荧光还是只流行一种古铜色抑或素面朝天?
我统统猜不出来。我不用猜,30多年后(啤酒主义者应该长寿)这一切将尽现于我这个老逼头子眼前,我这个坐在繁华街边沐浴着夕阳满脸皱纹眼角有眼屎手里攥着两个跟我的脸有同样皱纹的野山核桃的老逼头子!
我看到了在我青壮年时期怎么猜都猜不出来的时髦姑娘们!
但我已经跟没看到一样了。
她们就在我眼前来来去去的,她们身上奇异的香气拂过我脸上的皱纹,她们衣衫裙裾的色彩及小腿上的亮光映进我眼角带着眼屎眼球带着轻微白内障如亟待治理的污水河一般的混浊老眼中。
但这一切都进不了我的心也进不了我的脑。
就像60多年前童年的我置身街头巷尾对那些年轻的姐姐阿姨看也不多看一眼,她们肯定曾经在我身边来往,但让我什么都没记住,因为那时我的脑子我的心像我60多年后的老年一样——对于一种叫“女人”的信号,我无力接收。
我的童年的眼中在街头能发现的是香烟盒、冰棍棍、拨根儿(杨树叶的蒂)、各种虫子……运气好的话是一两分钱。
我的老年的眼中在街头大约只能发现扎堆打牌的老头,脑子只对晚饭的二两酒及早饭的豆浆油条情有独钟,运气好的话,我的爱心余热会献给我的孙子、孙女……
我的老年跟我的童年一样,对于我那中间四五十个好色的年头是那么的不可理解!
27
我们的童年似乎从没想过我们是从哪来,仿佛我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们的老年似乎也从不想我们将上哪去,仿佛我们就将上天去。
我们的中年是最有能力问“我们从哪来?我们上哪去?”的时候,但因为我们忙于好色(或类似的好财、好权)我们就来不及问。
那些能在此生中真正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你们在哪?
即使不能回答但终生或时常被这问题所困的人,你们在哪?
好像李泉跟我说过,他说他小时候,有一天发现人会死,会没,他从不可思议到恐惧,想了一夜没睡觉。
我知道成年后的李泉也经常一夜一夜地不睡,但不是在思考死亡,他曾被爱情搅得睡不着,他曾彻夜写作,他曾彻夜喝酒,他曾彻夜搓麻,现在他跑到地球那边的美国,于是,我们这边天一黑,李泉在那边就开始出门了,上课或打工,“彻夜”奔忙劳作,连合眼的工夫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