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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999,北京游走故事 (2)

现在,留给我的是这五家报刊的名片,此外,我身边又多了许多搞新闻的朋友,都是小孩,二十二三岁,外地来京的热血青年,可以说是“北漂大军”中的一支新闻小分队吧。与我同龄的那些三四十岁的新闻工作者,要么已成了名记,要么就是吃喝玩乐的老油条,我跟他们没什么交往,见面也是朋友,也没有互相抵触,可就是没什么交往。

我一周总免不了跟这些外地小孩喝一两回酒,有时去他们在三环四环所租的房子,买点熟食,洗几根黄瓜,来一锅乱炖,开喝。有时去最便宜的小饭馆、大排档,这些小哥们总能发现这样的地方,他们往往以报喜的口吻对我说:“狗子,我又发现了一个新地儿!”

这个“新地儿”一般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凉菜价钱两块或两块五,一般餐馆都是三块。

2桌子可以摆出来。

3近处有公共厕所或街对面有小树林或阴暗的墙根。

4最好附近有公用电话。

5最好附近有烤羊肉串的无照小摊儿。

6菜极便宜且可以不按菜谱点,比如,“老板,摊十个鸡蛋加点辣椒!”

7一般这里也是民工的乐园。

这几个小哥们偶尔也带来一两位缺心眼的姑娘。

我喜爱缺心眼的姑娘,只有缺心眼的姑娘才能跟我们坐到很晚,她们大多不漂亮。漂亮的缺心眼姑娘应该是这个时代的俏货,自然轮不到我们头上。

姑娘只是偶尔出现,我想她们也是偶尔才“缺”一下。

准确地说,不存在什么“代沟”,而只存在两种观念的鸿沟。

我不知道这两种观念应该怎么来称呼,或许能列出如下这些称呼:

成人——青春

保守——自由

浑噩——求道

……

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鸿沟。

这之间可能有一个“灰色”地带,即存在着一些摇摆不定的人。

比如大部分的年轻人。

跟年轻人在一起,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你可以口无遮拦地贩卖“青春”、“自由”、“求道”诸如此类的大道理,人家听没听是另一回事。而与同龄人或已“成人化”的年轻人在一起,本能地你就无法在这方面张口,气息不对。

跟气息不对的人一块喝酒也不是不可以,就当少了“虚招子”这道下酒菜。其实大部分的酒局都没有这道菜,这是道“晕菜”,越来越上不了台面,似乎已经失传了。

小哥们有时管我叫“狗老师”,我跟他们喝酒的前半段,也时常有些鲁迅的感觉,针砭时事,贩卖虚无,时不时面无表情地蹦出一两句幽默,或一副心不在焉出离愤怒的样子柔声吐出几句狠话……整个气氛严肃活泼,融融师生情……

当我喝完四五瓶,走完两趟肾,鲁迅就消失了,仿佛被我撒尿撒掉了。此后我的表现就没准了,我也大多不记得。有时小哥们第二天告诉我,“昨天你上了桌子”,或“昨天你出溜到桌子底下死活不出来”,抑或“你非要送谁谁(某姑娘)回家,刚出门就来了个狗吃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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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小孩,我还经常跟几个四五十岁的老小孩在一块。有两位是写诗的,还有两位是画画的。他们现在写和画都不多。

这几位老哥们让我想到“大浪淘沙”这个词,他们的同辈也像我的同辈一样泥沙俱下了吧,这老几位也不知各有什么绝活,还就是不老。我也曾请教过,但此中奥秘大约是说不出来的,一说便是错吧。他们的回答也类似禅宗公案,扔两个偈子什么的,令人发笑,也下酒,莫非我碰到当代济公了么?

11

倒还真是有人称我为“当代济公”,我媳妇她妈就这么说。

我住的是两室一厅,此刻半夜,我媳妇儿李琴在另一间屋酣睡。我们没结婚,在北京,很多人管女朋友就叫媳妇儿。

我们过着准夫妻的生活,也叫同居。

对于正在与我相处的女人,一是离得太近,不容易写好,二是我也提不起情绪。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不想变为我的写作素材,那就缠着我,永远别离开我,永远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让我一拿起笔来想起她就头疼,那么,她就安全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子笔下也写不出什么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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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说频遭退稿,我的一位笔友帮我分析说:你的小说千万别投给女编辑。我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至今没有一位女编辑发过我的稿。

我不是瞧不起女人,但女人受愚昧教育的毒更深更广则是无疑的。女孩打小就听话。

我之所以对女流氓、鸡抱以希望是有原因的。

一位叫李大卫的朋友说过一句戏言,他也是写小说的,他说:女人一思考,男人就发笑。

有时候我不仅发笑,我还挺生气,就说这文坛吧,什么他妈陈词滥调呀,还在那儿白话呢!倘若男人这么说,大多都得遭灭,比如早些年的汪国真,这两年没有汪国真这么典型的了,但一旦哪位知名男人不小心秃噜出几句糊涂话,一准逃不过舆论的攻击。

女的好像就没人管了,任由那些大姐大嫂小妹们在那儿美,我提醒女权主义者注意,这种对女性愚昧言论放任自流的现象,分明是大男子主义的集中表现,这叫什么态度,分明是不带你们玩嘛!

你看他们,又辩论又打官司的,好不热闹,而姐妹们,你们说对了说错了都没人理你们,这公平吗?

按李琴的逻辑,这很公平,她会说:我们玩了乐了,过完嘴瘾了,就成了。再说你怎知就没人理呢?不是把你气着了吗?你这不就是理了吗?

就是这样,我跟李琴有扳不完的杠。我现在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础——错!扳扛才是婚姻的基础,至少是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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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是一种压迫。

我这句话说得就满精致。莫非我的写作分明是一种“做旧”或“作秀”?

我在刻意追求一种“粗砺”?就像我用砂纸或其他什么手段,将出自当代冶炼炉里的一只鼎磨出青铜的颜色,磨出生了锈的青铜色。

为了蒙人,为了名利。

如果我的写作走入这么一条死胡同,我真是太绝望了,而且够无耻的。

我时常怀疑“写作”是不是已经没法弄了,就像几千年前的青铜器,完全没用了。

事实似乎也在验证这一点。人们从书店里把书买回家,放在书柜里,同时人们也从旧货市场里买回些坛坛罐罐,放在另一个柜子里,都是摆设。这些书不是用来读的,就像人们也不用清朝的泡菜坛子腌泡菜。

读书的人恰恰都是写书的人。至少是想写书的人。

不包括菜谱、字典、教材……我主要是指所谓“严肃文学”吧。

我有一种残废的感觉。

许多领域都是这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比例是1∶1。

摆设甚至不能算是一种消费,简直是一种浪费。

我忽然想:李琴之于我,岂不也是一种浪费?

娶一个老婆回家,一般有如下几个目的吧。

1做爱,过性生活,同房……

2生孩子,也叫繁殖,培育下一代……

3解闷,也叫点灯说话,逗磕子(包括扳扛),许多家庭的主旋律就是“唠叨”,碎嘴叨叨什么的。

4分房、出国等,即为了一个现实目标不得不架设一个婚姻桥梁。

5还有一些较弱的目标,比如为了让老人安心,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为了报复某人……

我跟李琴的准婚姻生活与以上5条基本“不搭界”,至少现在,我们相识两三年后的今天,我们已互为摆设。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我们谁也不干涉谁,我们待在各自的书柜里(一人一间屋),相安无事。我们彼此之间正在静静地落着灰尘,我们似乎都在隐隐地等待尘埃落定瓜熟蒂落的那一天。

14

我在书桌前怀念酒桌,在酒桌前怀念书桌。当我喝高了,我对书桌的怀念会烟消云散;当我写高了呢?

可以这么说,我很少写高过,一般写到稍高,弄出一两个彩儿,我就感觉够了,对得起自己了,该去喝酒了吧。

而喝酒则没够,两瓶下肚,稍微高兴了些,但还想更高兴,于是四瓶、八瓶地往上叠加,到八瓶,已经相当相当高兴了,此时肯定有不少朋友在身边,而且会想起更多的朋友(整个电话本上的人全包括),于是继续找人,继续换地儿……直奔世界大同而去,也直奔身体的极限而去。

我现在喝酒不带电话本了。我本上有很多半生不熟的人,还有些纯是生人。我在报社时因为要组稿约稿,抄了一大堆作家明星一类的电话号码,大多都没打过,但酒后这些人均变成了知己,尤其是姑娘,被我一通盛情邀请,大多数婉言谢绝,我也并不强求,这样倒也没什么,糟的是有几次我在电话里开始胡说。

有一次在一个小饭馆里我给陈染打电话,大约夜里1点。我没见过她(除了她印在书上的照片),她更不认识我,打通了之后陈染问哪位,我一时语塞,瞟了一眼仍在喝着的李大卫(他跟陈染都是作协的,应该算是一个单位的吧),便说我是李大卫。

陈染倒很客气,还在电话里跟“李大卫”聊了一小会儿,“李大卫”便盛情邀请陈染出来坐坐,还说了几位北京青年作家的名字,说都在,陈染婉拒,“李大卫”倒也懂事,说是啊,太晚了太晚了,改天吧,好好休息保重身体为写东西犯不着那么累……陈染迷惑地问:你是李大卫吗?我又语塞,什么都没说就把电话挂了。

我坐回桌前,跟闷头吃喝的李大卫对饮了几杯,李大卫兴致正浓,我也没提刚才的事,也不知事后陈染跟李大卫在作协的会议上提没提这档子事。

总之这样不太好,我酒后从不骂人什么的,只是酷爱嘘寒问暖。有些人当了真,再见我态度就比往日多了些亲密。我酒后忘事,对这亲密就感到有些小小的突然,比如在报社里平常不怎么说话的某小哥们突然对我又敬烟又上茶,且口无遮拦地跟我唠起了家常乃至隐私,我总要心里嘀咕半天:什么时候我跟他好上了?聊着聊着我会恍然想起:前两天的酒局上我跟人家掏心窝子来着。

也有的时候,我会碰到些陌生人,比如在酒吧里,我经常碰到些我不认识的人一口一个狗子地跟我打招呼,并且拍拍肩什么的。甚至有一次在大街上我正走着,路边停着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的窗玻璃摇了下来,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家伙冲我嚷:“狗子!干吗去?”我犹豫了一下,以为他在叫别人,但这哥们笑眯眯死盯着我,我估计这又是我在酒态中结识的某位好汉,我只得皮笑肉不笑地跟这位陌生人聊了两句。陌生人坐在车里给我递烟,我忙说谢谢刚抽完,陌生人自顾自点上一根,将夹着烟的手臂耷拉到车门外,拿出一副要跟我开聊的架势。我慌忙敷衍了他两句,溜之大吉。跟一个不认识的人在大街上亲密聊天,这姿势可比较难拿。此人我再也未见。

据说,梦境之所以奇怪,是因为我们平时的经历有许多被意识所忽略,但它们都进入了潜意识,梦境中潜意识不再受压抑,我们就会见到许多我们自以为没见过的人或景。我就想:在我的潜意识里生活着多少位这样的酒后知己呀!当然我一个也不认识!

我真得念我自己的好,我若是个酒后爱恶语伤人挑衅滋事的主儿,没准就会发生走在街上突然从斜刺里蹿出一个陌生人,特理直气壮地抽我俩嘴巴的事,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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