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新形成的关系总会带来新的政治局面,这句话在我和林晰身上却没有应验。他并没有因为和我上床就成为听话的男朋友,还是和从前一样,管教我,照顾我,爱我,同时又对我若即若离。有的时候,他奉我为公主,点起散发着荷叶香气的蜡烛,在浴缸边上单膝跪下,伺候我洗澡,帮我擦干身体,涂上肉粉色的乳液,穿上丝质睡衣,一丝不苟仔仔细细。有时候,他自诩时尚专家,陪我逛街,幽幽地告诉我,女生穿露出脚趾和脚后跟的鞋子才最好看,但是不要选那双太过花哨的克利斯蒂安·卢布丹。一时间他是情人,在床上取悦我,同时循循善诱,教我如何让他也欲罢不能;一转眼,他又成了家长,要我拿成绩单给他看,汇报出勤情况,我就低眉顺眼地解释为什么有节课没有去上。不管怎么说,那段日子,我一时间迷上了和他在一起,嬉笑亲吻抚触做爱吵架。我一有空就往纽约跑,甚至开始打算转学,想当然地觉得他一定也想跟我住在一起。等到真的说出来了,他却叫我趁早断了那个念头。“为什么?”我搂着他的脖子发嗲,“你不想和我住在一起吗?”“现在还不想。”他一本正经地看书,正眼也不瞧我。“大坏蛋。
”我抢过他的书,扔得老远,“自私鬼,怕我影响你自由自在的日子是不是?”他不生气,把书捡回来,坐在床边上对我说:“我是怕影响你独立。”我从背后抱住他,手在他胸前摩挲着,说:“不会的,我保证不麻烦你。”他被我挑逗起来,转过身来吻我,我以为这下肯定搞定了,他却还是轻轻地但是坚决地说:“不行。”我生气了,捶着床问:“为什么啊?”他看着我的眼睛回答:“因为我爱一个人就停不下来。”“那就不要停下来,永远在我身边照顾我好啦。”我听得心里暖暖的,抱着他耍赖。“这个不好保证的。”他笑着说,不知道是存心逗我,还是当真的。看我变了脸色,他又伸手抓乱我的头发,说:“你骨子里是个坚强的人,干吗老是摆出这副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啊?”我背过身去不理他,喉咙口好像梗着什么东西。他过来亲亲我,说最受不了这个表情。我们默不做声地做爱,直到他在我耳边说:“我爱你。”声音沙哑,然后问我,“你爱我吗?”我说:“嗯。”他又问了一遍,我就点点头。他停下来,看着我,在我嘴上亲了一下,然后起来套了件衣服进了浴室。
留下我在床上不解,怎么今天就这么没头没尾地结束了?我没敢问他,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件坏事。我真的真的想对他说我爱你,搞不懂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后来,我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跟他提过要住在一起。他在同居这件事上的态度让我又回到了那种可怜巴巴没有安全感的状态。同时也带了好的影响,我开始把学业和工作看得很重,开始明白我没有人可以依靠,我要一个人住,所以要拿学位,要找工作,要赚钱付房租。我们见面的频率慢慢地固定在一周一次,由此也引出了那个男女朋友之间的经典问题:吃药还是带套?“你吃药。”他一开始就坚持。“自私的男人都一样。”我恨恨地回答。“吃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有效,带套只有百分之八十。”他说,“如果你觉得心理不平衡,也可以既吃药又带套。”我忍不住笑出来:“你是不是上次在医院吓破胆了啊?”“是啊是啊。”他忙不迭地点头。另一个则是我的经典问题:长发还是短发?九十年代末的短发风潮过去之后,新世纪伊始又开始流行长头发了,一时间天桥上杂志里铺天盖地的垂顺长发,看得我羡慕死了。一次看秀回来,我照着镜子问他:“你喜欢长头发还是短头发?”“长头发。”他想也没想就回答。
“为什么啊?”我耐住性子问他原因,心里却在说,就没见过这么不会说话的。“这有什么为什么的,就跟喜欢乳房和大腿一样啊。”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振振有词地回答,“而且我还知道,你也喜欢长头发。” 说完就走过来和我一起端详镜子里的我,看了一会儿,对我说:“把头发留长吧。”我突然明白自己反反复复问这个问题,想要的似乎就是这样的答案--喜欢什么,就去做吧。于是,那个春天,我开始一心一意地留长头发。其间修修剪剪,到二零零三年大学毕业的时候,终于长到我理想中的长度--披在后面可以让肩胛骨若隐若现,拢到前面来刚好能遮住胸部。在这件事情上,林晰又一次说对了,长发和乳房大腿一样是种女性化的、性感的东西。短发可能很酷,很衬那种小巧立体的脸型,但在男女朋友之间绝对是样扫兴的东西。正是这几十厘米的变化,让我慢慢地觉得自己像个真正的女人,也逐渐养成一些秀气的小动作。我不再是从前那个理着男孩儿头的傻大个儿了。而林晰也乐在其中,他会帮我把刚洗过的头发吹直;会把头发拢到一边,在露出来的脖子上印下一个吻;睡觉的时候,我的头发在枕头上铺散开来,他会把脸埋进去,闻混杂着香波和香水味儿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