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要回波士顿上学了。临走的时候,林晰满可以深情款款地对我说:“照顾好自己”,或者“自己保重”之类的。但他却又拿出家长的派头来,叫我“脑子清醒点,好自为之”。因为翘课、请病假,那个学期我有两门课必定要重修了,其他的课也要加紧补上。书几乎还是全新的,讲义和补充阅读资料堆积如山。一连几个礼拜,我每天念书念到深夜,才渐渐赶上进度。终于有一天,我上完课,发现日历已经翻到十二月了。又过了几天,我吃过午饭,正在图书馆看书,林晰打电话来说,他现在人在波士顿,叫我出去碰个头。到那时为止,我已经做了足足两个月的乖小孩,每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顿饭都吃,人胖了五磅,两颊有了些红晕,却也有足足两个月没有逛街买新衣新鞋了。我看看身上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差一点儿就不想见他了。直到半个钟头之后,我唧唧歪歪地出现在他面前,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必要打扮,而他不用刻意做什么,就能让我觉得安心而温暖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说马上要去日本出差,时间还挺长的,回来的时候可能已经是新年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突然觉得有点失落,因为,那一年的最后一个夜晚和紧接着的那个黎明,将会是旧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开始,虽然从来没有明讲,暗地里我早已经认定那个特别的日子会和他一起度过。不过,我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声:“噢,知道了。”他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问了问功课怎么样,什么时候考试,然后伸手捏捏我的脸蛋儿,说:“养得不错,养得不错,哈哈哈。”那天下午,我还有一堂三点钟的课要上,而他的航班晚上八点在肯尼迪机场起飞,还要赶回纽约去,我们来不及一起吃晚饭,也没时间再多说什么。临分手之前,他把公寓的钥匙留给我,对我说:“如果有什么事,你帮我去看一下,你要是假期去纽约玩也可以住在那里。”接过钥匙,我又开心起来,因为他终于也有事情托付给我了,而且还是开了四小时的车,大老远儿地跑来把钥匙交到我手上,不是省心省力地随手丢给洛拉或是其他住在纽约的模特姑娘。等他走了,我把他那把钥匙和我的车钥匙、宿舍钥匙串在一起。
那个钥匙扣特别的紧,好不容易打开了,串进去,再合上,叮叮叮摇一摇,放进包里。不还了不还了,我在心里说,我就是不打算还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这才发觉自己有这种可怜巴巴的情节,似乎很久很久了。我一个人在波士顿上学,住两人一间的宿舍,没有家,也没有家人。而如今,我终于可以假装在纽约有一个家,和一个关心自己的人住在一起了。这种得意扬扬的情绪一直保持到下午放学,我到迪克森那里去上班。大叔操着万年不变的台湾腔国语说道:“林晰下午来过了,叫我看着你,吼吼吼。他自己倒好,去日本风流去了,怎么刚好朱子悦也在那里,我就不相信有那么巧,吼吼吼。”我又被涮了一把?好像也谈不上。就像他说的,就是照应一下朋友的女儿,不管怎么说他都完全做到了他所承诺的。但是,接下来的两个钟头里面,我时不时地想起朱子悦那闪着温柔的棕色光泽的长发,忍不住想到林晰的手抚过那些柔软绵长的发丝,那长发犹如轻纱薄雾一般盖在他的脸上,逐渐看不到他的五官,让他眼神迷乱。
这些念头反复出现,以至于我洒了整杯的咖啡,又把张三的胶卷放进了李四的信封里面。不过,不管心里有多放不下,我归根结底还是个又傻又倔、死都不肯低头的丫头,抱定了一个信念--既然他不在乎我,我也决不拿他当回事!那个月的月底,恰好有一门课就要考试,我决定一心扑在复习上,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回到宿舍,我就开始整理复习提纲,花了一个礼拜把该背的都背熟了,把所有找得到的过去考过的题目都做了一遍。然后,又花了一个礼拜,把背熟的再背一遍。就这样我成功忍了两个多礼拜没给林晰打电话。到了考试那天,我终于理解好学生为什么都那么喜欢考试了--当所有题目跟你都很熟的时候,考试跟派对差得也不远了。考试结束,圣诞节就来了。每年那个时候,美国东北部的城市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天气寒冷阴沉,但四处张灯结彩,播放欢快的音乐,到处都争先恐后地摆出举世无双的圣诞树,就连一贯演唱悲伤摇滚的歌手也开始大卖圣诞专辑,唱起了温馨的圣歌。学校也放假了,宿舍里面呼朋唤友一片狼藉,所有人都忙着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年去。我不愿意一个人留在这里,也装作归心似箭的样子,收拾起行李到纽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