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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入世戒律:抛开性格缺陷 (1)

与贪婪断交,与清风做伴

盖子孙若贤,则不靠父辈,亦能自觅衣食;子孙若不贤,则多积一钱,必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以银钱予后人。

——曾语良言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清朝之官并不清,这样的官员生前为百姓所怨恨,死后也大都埋没于历史浩瀚的故纸堆中,寂寂无闻。

曾国藩认为,做官重在于守廉。一事想贪,则可能事事想贪;一时想贪,则可能时时想贪。如此恶性循环下去,自己就会被贪婪所吞没,因此他洁身自好,为官不求钱财。

曾国藩攻下武昌后,朝廷派来兵部郎中满人德音杭布,名为效力,实为监察。他进入曾国藩的卧室时,竟不敢相信自己之所见。“只见屋内除一张床、一张书案、两条木凳、三只大竹箱外,再无别物。床上蚊帐陈旧黑黄,低矮窄小,仅可容身。床上只铺着一张半旧草席,草席上垒着一床蓝底印花棉被,被上放着一件打了三四个补丁的天青哈拉呢马甲。屋里唯一饰物,便是墙上挂的当年唐鉴所赠‘不作圣贤,便为禽兽’的条幅。”德音杭布不由感慨道:大人也太俭朴了。不只曾国藩的屋内装饰简陋,就连他用来装旧衣服的竹箱还是其先祖星冈公时制的,已有四十余的历史了。曾国藩平时吃饭时只有一个荤菜,不来客人从不加菜,因此也被人笑称为“一品大人”。

曾国藩不仅如此要求自己,也以此来教育儿女。他自己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还写诗道:“但留德与能,教儿须自行。”

品德才是能伴随一个人一生的最宝贵的财富,金银珠宝不过是身外之物。唯有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曾国藩后代人才辈出,有不少人成为科学家、教育家、学者和诗人,可见这份精神遗产之丰厚。

历史上受后人景仰的杰出政治家大多具备这一品质,于谦就是其中一位。

明朝宰相于谦打退瓦剌,保住了大明江山,位极人臣。但他并不以名利为本。他认为“钱多自古坏名节”,把钱财看得轻如鸿毛,从不聚敛,廉洁自守。他的俸禄用在自己身上的少,常常用以救济贫穷亲朋。平时自奉俭约,衣不锦绣,食不兼味,从不铺张浪费。当时达官贵人把生日看得极重,要大肆庆贺。但于谦过生日,谢绝一切贺客,拒收任何礼物,常常是独坐静思,回省自己的政务,激励自己。于谦执政,日理万机,“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门前无列戟”,常被“错认野人家”,与他的职位极不相称。

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他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阎闾话短长!

这种两袖清风,有多少游迹于官场之人能够做到?在于谦之后,明朝另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张居正,在推行改革时虽然倡清廉、反腐败,可惜自己却未能洁身自好。改革刚开始时,张居正确实是带头执行。他父亲过生日,派仆人骑驴回家送礼,特吩咐不得住驿站。但后来他回乡葬父,坐的是三十二抬的特制大轿,沿途地方官员郊迎郊送,还要呈上奠金,担负护卫任务的是比国家正规军装备还要精良的特殊卫队,弄得朝野上下议论纷纷。他反对别人受贿,而自己受贿却十分惊人。

铁打的官场流水的官,每一个政治家都是这个舞台上的匆匆过客,他们的是非褒贬,逃不过后人的评论。反观现实,盖棺定论的时候,清官永远是百姓所敬仰的。即便没有什么惊天伟业,但是能造福一方百姓而清廉自守,足以让这一方的百姓铭记。

嫉妒别人,不如提升自己

嫉妒别人,不如提升自己。

——曾语良言

在社会中,能够从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定然有着压过他人的长处。面对这样的对手,努力从他身上学习自己所没有的品质,努力向他看齐才是正确的道路,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事实上,很多人对超越自己的人容易心生嫉妒。嫉妒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它会吞噬人的理智,让人做出一些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因此明智的人把比自己优秀的人当做是自己超越的目标,而不是打击的对象。

曾国藩就懂得在前进的道路上,嫉妒对自己毫无用处,反而会招致祸乱。清同治九年(1870年),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前往天津查办天津教案时,因案子十分棘手,他觉得自己可能因此丧命,所以写下一份遗嘱,这就是写给长子曾纪泽的信。他在信中说:余生平略涉儒先之书,见圣贤教人修身,千言万语,而要以不忮(嫉妒)不求为重。

善妒者,心胸往往不会宽大,容易因他人的成功和快乐而心生痛苦与愤怒,这种情绪会扰乱他的生活,而他总是会把自身痛苦的嫁祸于他人。找错了原因,他的解决之道也自然会走上岔路。

庞涓和孙膑都是鬼谷子的学生,他们师徒三人隐居在深山之中研习兵法,彼此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后来,庞涓先下山到魏国做了三军统帅,而孙膑则留在山中继续学习,并且研读了《孙子兵法》。学有所成之后,孙膑也经人介绍来到了魏国。

在魏国,孙膑与庞涓朝夕相处,因为孙膑的军事才华远远超过了庞涓,庞涓感到自己的地位不保,对孙膑暗起嫉妒之心。为了除掉孙膑,保住自己在魏国的将军地位,庞涓不顾兄弟情义,设计污蔑孙膑谋反,让魏王把孙膑髌骨削去,孙膑因此成了一个废人。当孙膑知道自己是因为庞涓的陷害才沦落至此之后,孙膑装疯卖傻,后来逃到了齐国,成为齐国的一员大将。

若干年后,魏国进攻韩国,孙膑协助齐国出兵救韩。他采用添兵减灶的诱敌之计,骗得庞涓轻进,最后用伏兵把庞涓率领的魏军团团围住,庞涓兵败自杀。

庞涓和孙膑就像两棵树,庞涓认为是孙膑太高而遮住了他的阳光,而不把着眼点放在自己太矮上,因此他的解决方法就是:把孙膑砍倒,而不是自己奋力长高。最后在中国历史上闻名的还是孙膑,庞涓在他面前暗淡无光。

嫉妒使人不择手段,虽然一时把对方压倒,只能够得逞一时,因为一个人面对的对手不可能只有一个人,长江后浪推前浪,总会不断地有人出来构成新的挑战。因此这种做法其实是最为愚蠢的,要想超越他人,提升自己才是正确之道。

曾国藩正是懂得其中的利害所在,才以此教导后辈,告诫他们不要被嫉妒心糊弄住心智而走上岔路。

莫因一时之仁乱大局

小仁者,大仁之贼。多赦不可以治民。

——曾语良言

曾国藩在给弟弟曾国荃的信中写道:三万贼同归浩劫,谈何容易?而弟作可必之词,余窃不敢遽信。目下收投诚之人,似不甚妥善,如挤疖子不可令其零脓,如蒸烂肉不可屡揭锅盖也。克城以多杀为妥,不可假仁慈而误大事,弟意如何?

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曾国藩的手段只能用残暴、狠辣来形容。

他在入南京后,搞三光政策,“分段搜杀,三日之间毙贼共十余万人,秦淮长河,尸首如麻……三日夜火光不息”。其实十余万人大多是老百姓,南京文士李圭在《思痛记》中写道:“至官军一面,则溃败后之掳掠,或战胜后之焚杀,尤耳不忍闻,目不忍睹,其惨毒实较‘贼’又有过之而无不及,余不欲言,余亦不敢言也。”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在《能静居日记》有详细记载南京城破:“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

在南京城中,曾国藩的大肆屠杀政策是与他对敌的态度一致的。当他听说老百姓以粮食等物救济太平军时,曾说过这么一段话:“吾纵不能剿贼,必先剿洗此辈。”因此他杀一儆百,使得老百姓即便有心反清也不敢轻举妄动,通过这种方法来孤立太平军,实践也证明了它的有效性。

现在看来曾国藩似乎过于残暴,然而站在他的立场上,意识到太平天国和清政府的水火不容之势,而曾国藩又是对朝廷忠心耿耿的,这种极端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回顾历史,要真正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很多时候就得舍弃仁慈,因为仁慈不能解决他们面对问题。

三国时期,曹操完成了北方的统一后,想要继续消灭南方的孙权和刘备两大势力,但是孙刘集团攻击曹操“托名汉相,实为汉贼”。曹操于是上书皇帝辩解,这就是著名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他说:要我就此放弃所统率的军队,把军权交还朝廷,回到武平侯的封地去,这实在是不行的啊。为什么呢?实在是怕放弃了兵权会遭到别人的谋害。这既是为子孙打算,也是考虑到自己垮台,国家将有颠覆的危险。因此不能贪图虚名而使自己遭受实际的祸害。这是不能干的啊。先前,朝廷恩封我的三个儿子为侯,我坚决推辞不接受,现在我改变主意打算接受它。这不是想再以此为荣,而是想以他们作为外援,为确保朝廷和自己的绝对安全着想。

天下统一是势之所趋,曹操大胆坦白自己不愿“慕虚名而得实祸”,这个实祸不仅是对于曹操个人而言,也是从天下出发去考虑的。国家的分崩离析,最终带来的还是社会的动荡。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这种取舍方显风范。

把历史往前推移,也有一些教训值得借鉴。楚汉相争之时,项羽在鸿门宴上就因为心一软而放过了刘邦,这真正是放虎归山。韩信对他的评价非常准确,那就是他有的只不过是妇人之仁。毛泽东在读这段历史,再结合与国民党斗争的实际时,就说: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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