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给对方反复暗示
通过对一点的反复强化、暗示、刺激,对方便会以此为基础,开始对你产生良好的印象。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述,一个人的先入之见是由于狭隘的个人经历所产生的,因此,只要让对方认识到他的先入之见是不具普遍性的,只是没有根据的主观看法,对方就会慢慢接受你的说服。
在这一点上很有效果的就是“反复性的暗示”。这是应用了一个人如果反复接受几次相同的刺激,这种刺激就会在意识中留下某种“痕迹”这种心理学上的原理。但是,将这种原理应用于说服时,如果仅仅是“反复”,那么就犹如“米糠中钉钉”“黑夜中打炮”——徒劳一场。所以,要把这种暗示效果用于那些有先入之见的人时,必须考虑到对方是根据个人的经历使自己的先入之见得到“强化”的。
大家知道,有的宣传或广告是通过引人注意的词句或特定的标志来加深我们对商品或人物的印象的,这其中的道理和暗示的作用是一样的。如果你经常听到“带有足球标志的书店”“车站旁边的餐厅”等等,那么久而久之,你会不知不觉地对它们产生一种亲切感。
尤其是当对方具有某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时,通过突出与对方的先入之见相反的事物给他加深印象会更为有效。例如,食品厂家千方百计让你感觉到快餐食品是手工制作的;在给人留下冷冰冰印象的银行或保险公司里,贴上给人以温馨感觉的宣传标语等等,都是利用了这种方法。不仅仅是宣传、广告,在面对面地说服对方时,如果也能这样多次重复与对方的先入之见完全不同的语言或态度,也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有一个志愿当歌手的年轻人去拜访一位作曲家,作曲家将他拒之门外。但是这个年轻人就在作曲家门前静坐不起,最后作曲家终于接待了他。这种“肉搏战”看起来似乎与说服无关,但是可以说这符合“通过重复加深印象”的道理。这样,年轻人通过将自己例外化,告诉作曲家“我与其他志愿者不同!”由此打破了作曲家的先入之见。这种通过重复来加深印象的说服之所以奏效,是因为它在给对方心理上带来一种“暗示作用”的同时,对方可以建立一种对你有利的“新观念”。
美国语言学家早斯坦先生说:同一个音节或文法结构的重复会给人带来强烈的感化力。例如,林肯最有名的语言是“来自人民的为人民的人民政府”。如果只是为了表明意思,只说“人民的政府”就可以了。但是,早斯坦先生说因为林肯三次重复使用了“人民”这个词,所以给人们带来了深刻的感化力。的确,人们听到林肯的讲话,似乎更加强化了人民政府已经诞生的这种意识。
这种“反复重复一点的效果”在恋爱电影镜头中也常常看到。例如,认为自己算不上美人的女性被男友多次地说“你的眼睛真美!”等赞美的话之后,她便开始觉得自己很漂亮,更加倾心于这位男友。这种强化实际上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给对方植入“新的观念”。
通过对某一点进行强化、刺激,对方会以此为基础,开始对你产生良好的印象。因此,通过使用与对方的先入之见相适应的“重复效果”,更容易改变对方的先入之见,从而使其同意自己。
以问句的形式重复这句反对的话,不用赞同也是对付一个与你的观点截然不同的人的另一种很有用的技巧。
让我们假设你在出售周末旅游汽车。可能成为你主顾的人看着模型,但很显然他们的心情非常不好。丈夫拉出厨房抽屉,观察它然后说:“好家伙,这个东西太蹩脚了。我都能做得比这好。”如果你在销售方面是新手,也许会觉得他的话是一种拒绝,并设法缓和这种局面。你也许会说:“我们看看下一个吧,您可能会更喜欢那一种。”
如果你经验多些,以前可能听过类似的反对理由,就可以有心理准备反驳他。所以你说:“但不要忘了重量是很关键的。如果用更重的材料制造它,汽油耗量就大,花的钱也更多。”
然而,如果你是一位擅长说服的人,只需说:“您认为您能做个更好的贮藏橱吗?”你无需讽刺挖苦,只是重复一下对方所表达的反对意见。从这一点你很快就会判断出,他们是真的关心这一问题,还是仅仅是一种随便的评论。
通常,你会发现这个人只是在没话找话。当你再重复这句反对的话:“您认为能做个更好的贮藏橱吗?”这个人常会回答:“是的,我过去一直是位制作贮藏橱的工人,而且手艺也不错。尽管如此,看来好像再也没有人能生产出那种质量的东西了。”
你一旦发现这种反对意见和重复不会毁了这笔交易,可以进一步去孤立这种反对意见。你可以说:“您所不喜欢的只是贮藏橱的质量吗?”他回答说:“不,价格也太不合理了。”因此,你回答:“如果我们谈个合适的价格,您能接受这个贮藏橱吗?”他说:“你给我的价格必须得从实际出发。”那么你可以开始结束这一对话:“我们坐下来谈谈我们差在哪方面——这是足够公平了吗?”注意永远也不要提及对方的坏心情,也不要以任何方式对此作出反应。如果你不是他们生气的对象,为什么让它烦扰我们呢?
当你说服对方时,对方却毫无反应,也许对方是你希望服从命令的部下,或是你想要向他伸出援手的人,也许是你的配偶,也许是你的朋友,但是因为对方毫无反应,于是你便会萌生一种想法:“人的行为是无法通过外界影响改变的。”你会认定要改变一个已经定型的人,是毫无办法的。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你真的无法改变他人的态度和行为吗?
尽管许多人都抱着无法改变他人的观点不放,但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态度不仅能够改变,而且也会改变。这是心理学上一项非常重要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基本原则就是:只要利用不断地给予对方重复性的暗示,就能有效地改变一个人的行为态度。
最能支撑这一原则的事实就是广告。所谓广告,就是利用不断地重复一句广告词,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从事广告工作的人都知道,当人们常听到一句相同的句子时,他便会开始对这个句子所代表的意义加以注意,这是受人好奇心所驱使。其后,他会产生强烈的兴趣,引起买来试一试、看一看的行动,最后,他就会有意无意地在商店里注意这一种商品,并且购买这种商品。
这种心态可以类推到人际关系中,其效果是同样的。
有一位心理学家,他能够使不善辞令或害羞怯懦的人变成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雄辩家。他所使用的方法之一,是让这些接受指导的人,站在窗户边,看着窗外,然后他不断提出问题要他们回答。例如,下面一段对话:
“你看到一个漂亮小姐正在下车吗?”
“是的。”
“她怎么会有那部车呢?”
“可能是别人卖给她的。”
“她为什么戴着项链呢?”
“因为别人说她戴起来很好看。”
“她那双漂亮的鞋子不知道在哪里买的?”
“可能是在超级商场买的。”
“她为什么频频用手去拨弄她的头发呢?”
“可能她觉得头发有点乱。”
“她为什么站在那个角落和那个男人说话呢?”
“因为他约她在那里见面,他们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