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人生目的的主体。其含义有两方面:一方面,目的并不是指某种客观的趋势和自然的指向,不是那种由自然的原因所引起的自然的结果,而是指那种通过意识、观念的中介所自觉意识到了的活动或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和结果。目的性是人类所特有的现象,是人类异于动物活动的主要标志。人生目的的矛盾运动,是以意识和观念为中介。只有人才是自觉地提出目的在实践中自觉地实现目的的主体,也只有人才能对自己的生活目的进行思考,自觉预定目的,把自己的活动过程和结果意识的对象加以把握。另一方面,人生目的是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每个人都是独特的,都是与其他人相区别的。人生目的也有通过个体的不断实践,通过个体的自觉意识而成为他的定向追求才具有指导个体行动和调整个体行为的意义。
人生目的与人的实践活动紧密相联。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从目的产生的过程看,人生目的不是头脑中自发产生的,它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通过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分析而形成的。如果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也就无所谓人的目的。另一方面,从目的作用来看,如果人的活动离开了目的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也是盲目的,就不可能成为一种自觉的对象性的活动。由此可见,人生目的与人的实践活动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
人生目的是主客体相互作用中主观观念与客观现实的对立统一。人是人生目的的主体,目的的对象是客体。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所从事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生目的主客体的矛盾运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主观观念和客观现实的对立统一具体体现在两个过程:一是提出目的的过程,是由客观到主观,由现实到观念的过程。人们提出目的要以客观现实为前提和依据,但又是以意识的反映为中介的。所以对现在的客观现实必须从观念上加以改造,否定它自在的客观性,通过意识的再创造,在头脑中以设想、计划、方案等主观观念的形式出现。当这个过程完成,目的就成为实践的前提和起点。二是实现目的的过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就是目的否定和扬弃了自己在形式上的单纯的主观性和观念性,而达到客观化、现实化,即目的的实现。
人生目的作为人生观的根本问题,对人生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人生的根本方向和道路,决定着对人生的态度和价值的取向。它有以下三个功能。
定向功能。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为着某种具体的目的从事着某种具体活动,然而在这些具体活动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总的意志、总的目的,不管自觉不自觉,人的一切活动以及全部感情意志,都受着人生目的这个总目标的支配,并服从于它。
决定人生态度的功能。人生道路是曲折的,必然会遇到生与死、苦与乐、得与失、荣与辱、成功与失败、光明与黑暗、假恶丑与真善美等矛盾。持不同人生目的的人对待这些矛盾将持不同的态度,正确崇高的人生目的将造就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低下错误的人生目的将导致消极颓废的人生态度。
决定人生价值的功能。人生价值就是人对于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不同的人生目的,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的贡献,制约着人生的价值。凡是确立了正确崇高人生目的的人,他们终会做出利民利国的有益贡献,甚至会制造出伟大而不朽的价值,反之那些持低下错误人生目的的人,他们将在人生实践中无价值可言,甚至会导致负向的人生价值危害社会和人民。
人生目的的类别划分
人生目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多种类别划分。从对于人生的哲学思考来说,卡耐基采取下面这种划分是适当的,即把人生实践中的目的划分为最终目的和中间的目的,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较远目的和较近目的、自为目的和派生目的这样四大类。
最终目的和中间目的。所谓“最终目的”,也可称为最后目的或根本目的,就是经过一切中间过渡阶段和环节而达到的目的。简而言之,也就是人生努力实现的最终目标。对于个体的人生过程来说,也就是一个逐步实现目的过程。就人生这个系统来说,它是目的本身,而不是其他目的的手段,也不是向另外目的过渡的环节。就是说,它是人生过程的终结和自我实现的最后限界。卡耐基认为,每一个正当的、高尚的人生目的,都是一种理想的至善,一种“完成”、一种“圆满”。因此,人生的最终目的也可以在正值意义上理解为至善或完善。
所谓“中间目的”,就是作为中间环节的目的。它自身是目的,但从全过程来看,它又是最终目的的过渡,对最终目的实现起着促进作用。如人生各阶段的特殊目的,就它所属的阶段来说,是那个阶段的生活目的。但追求它的实现并不是最后目的,最后还是为了实现人生的目的。当然其他所谓各个生活方面的目的、各个具体行为活动的目的,也都具有中间目的性质。
卡耐基说,人生就像一辆直达火车,最终目的就是火车的终点站,各个阶级的特殊目的就像始点站和终点站之间的小站。每个小站的目的和作用都是使火车到达终点站。
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所谓“主要目的”,就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占主导地位的目的。从行为决定上说,这是足以使人去为它而行动的目的。如果单就它还不足以使人作出行为决定,并付诸行动,还必须有其他目的相并提出才足以作出行为决定,它就不是主要目的,而是次要目的。这当然是依据具体情境而定的。当然,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地位随着外界条件变化,也在不断变化,前阶段是主要目的,现阶段可能是次要目的,前阶段是次要目的,也可能成为现阶段的主要目的。
较远目的和较近目的。这两种关系是从自他关系和实现的时间上进行划分的。较远目的是超出自身需要范围的、在短时间内不会实现的目的。如与人生社会理想相一致的目的,要完成某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或要建立某种从政功业等,都属于较远目的。人生目的对青少年来说也是较远目的。对中老年人来说,从超出自身需要范围的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较远目的。与较远目的相对而言,较近目的就是属于身边生活需要的,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实现的目的。如果把较远目的看做“从其大体”,把较近目的看做“从其小体”,那么前者就是通过理性思考,从长远的观点出发,也就是远大理想;后者就是屈从于欲望,满足自己眼前需要的狭隘目的。
自为目的和派生目的。是指行为本身直接的目的和通过该行为要达到另外某种间接的目的。例如,你到书店去买一本讲人生哲理的书,直接的目的就是要看这本书。这就是自为目的。这个行为的目的就是为它自它的活动的。如果在此之外还有另外的目的,想借助这本书的启发和资料,自己写本书,或者给某厂职工作一次关于人生理想的报告,这些目的就是派生的目的,或称“产生行为的目的。”
人生目的的形成
卡耐基认为,人生首要之事在于确立正当的、高尚的理想,也就是要确立正当的、高尚的人生目的。理想和目的两个词,在世界多种语言中都是同义词。理想就是对未来目的的意向,而目的也就是对具有实现可能性的目标的预想。美国医生莫尔兹说:“理想即寻觅目标的思维。”人生也就是为实现其目的而不断努力奋斗。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生与禽兽生存的区别就在于有无目的;善人与恶人的人生的区别就在于有无正当的生活目的;伟人与凡人的人生的区别就在于有无高尚的生活目的。
人生目的不是在人性中先天就有的。人一生下来并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人生目的,一切目的都是在后天的生活实践中产生的。人的理性、思维能力的形成,认知和想象能力的发展,使人不但能够反映自身和外部世界的需要,而且能够根据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可能性,来预测未来的理想目的,确定要达到的行动目标。所以,人生的任何目的都是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的,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产物。
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的,——认定它是现存的、实有的。但是人都以为他的目的是从世界以外拿来的,是不以世界为转移的。人生目的既不是上帝和神的意志决定的,也不是人性的自然要求。人生目的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只能是客观现实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的形成必然取决于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具体地说,人生目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人们不同的经济地位必然造成不同的经济利益,人们不同的经济利益就决定他们有不同的人生要求,不同的人生要求就形成人们不同的人生目的。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伟大人物,还是普通群众,人生目的的形成都受他们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制约,都是由他所归属的阶级、集团或他本人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决定的,都是他所处的社会关系的产物。
取决于人自身的需要。人的需要是人生目的形成的内在依据,没有人的需要,人就不会提出目的并从事有目的的活动。人有生存、享受、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因而人有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人生目的。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它在社会中产生并只能在社会中得到满足,人生目的的形成主要由社会属性决定,但也受到人的自然属性的影响和制约。有的人把人生目的的形成,看成是纯粹主观的自由意志的结果,企图随心所欲地提出目的,期望只凭主观热情来实现目的,这就完全错了。
人生目的的形成与一个人的世界观、认知能力、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等综合素质的高低有关。具有科学世界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化认知能力较高的人,就能较好地审时度势,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确立有利于个人成长和社会进步的人生目的。反之,素质差的人,无法客观准确地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趋势,不能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找准自己人生的正确方向,就容易形成平庸无为或阻碍社会发展的人生目的。同时,人生目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将随着人的世界观、思想觉悟、文化水平、认知能力的变化而变化。
人生的活动是极其丰富的,其目的也是多层次、多种类的。人生从童年、青年、中年到老年,有贯彻一生的、逐渐明确和坚定的人生目的,也有各个阶段上的特殊目的;有与人生理想相一致的各个方面的生活目的,也有更具体的行为活动目的,人生实践中的各个特殊目的和具体目的,都是符合人生根本理想的,而人生的总的理想就是通过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各个具体行为活动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生过程就是一个目的系统活动和实现的过程。
人生目的的具体化
人生目的具体化就是确定实现人生目的具体实现目标。
目的和目标有联系,也有区别。目的和目标都是人们努力实现的一种愿望。具体目标是具体行为的归向、人生目的也是人生的归向。从这个意义上说,目的和目标同义,有时可以通用。但是,仔细区分,二者并不等同。目标是目的的具体化、特殊化,是既定的目的,预想的对象,或者说是目的地。而目的则是一种意向、意图。一般来说,目的总是以某种目标的形式出现的,它在实践中就表现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人是为一定的目的而生存和发展的,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无目标的行为无异于无目的的行为。目的和目标作为人生的理想,正是人之为人的本性,是人生的精神支柱。
卡耐基认为,在人生的一切目标中,经过理想认同而确立的起主导作用的人生目标,就是人生价值目标。价值目标首先要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这种社会定向,在经过长期酝酿、选择,经过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认同之后,就成为全社会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价值目标,成为个人理想选择的主要定向。
每个历史时代都有与它的时代发展方向一致的价值目标,个人的理想应该与时代的发展方向相一致。可以说,能否自觉地、正确地把握时代的价值目标,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使命,是贤能之士与愚蠢之人的分水岭,也是一个人的责任意识是否成熟的标志。卡耐基认为,一个成熟的人,总是在自觉地把握时代价值目标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能力、环境条件、社会需要,来确定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并努力去实现既定目标,而不是违背时代精神,自以为是,甚至逆时代潮流而动,就会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