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愈久,伊藤和一雄双方意见的分歧愈来愈严重,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为了使公司的管理工作步入统一的轨道,伊藤只好下定决心将一雄解雇。此后,争相效仿一雄的那一部分员工也纷纷收敛了,开始“中规中矩”起来。
其实,这个问题并非是关于个人恩怨或好恶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存亡问题。对于最重视纪律、秩序的伊藤而言,食品部门的业绩固然持续上升,但是他却无法容许“治外权”如此持续下去,因为,这样不仅会扰乱企业内部的人心,而且会毁掉过去辛苦建立的企业体制和经营基础。从这一角度来看待这一事情,伊藤的做法是正确的。
【管理王道】
古人云:“劝一伯夷,而千万人立清风矣。”同样的道理,对于不听话的员工,企业管理者不可能全部都予以惩罚,这个时候就需要抓住一个典型开一开“杀戒”,对其实施必要的惩罚措施,或降职,或减薪,或批评等,以此在其他的员工间形成一种震慑作用,使所有的员工都得到切身的教育,从而提高警惕,这也正是“杀一儆百”之策在现代管理中的根本功能所在。
苛政背后的真实:坚决肃清贪污腐败
朱元璋的“苛政”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不可否认,这些苛政确实充满了血腥与残酷,但是,除去对有功之臣的刻意铲除,朱元璋苛政的目的还是可取的,那就是反腐肃贪。
明朝建国初期,许多官员蹈袭元朝之弊,擅权枉法,贪赃受贿,蠹政害民。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对贪污腐化行为深恶痛绝。他曾经对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了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绝不宽恕!”
朱元璋说到做到,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扒皮制度。朱元璋命令将贪污官员处死后,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侯,镇守广州,可谓位高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结果不小心成了土豪劣绅的帮凶,诬陷并杀害了清廉的官员。后来朱元璋得知自己被朱亮祖所蒙蔽,误杀了无辜的县令,立即将朱亮祖父子押解进京。
洪武十三年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的默许后,纷纷动手,将朱亮祖父子活活打死。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然而并没有遏制住这股腐败之风的蔓延,贪污腐败的事仍层出不穷,朱元璋对他们的惩处也越来越重,以至于后来干脆宣布:只要是贪污,不论是否达到60两,一概杀掉。他甚至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拦,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我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当然,朱元璋并不是一味惩处贪官,在严惩贪官污吏的过程中,他还注重表彰廉吏,以弘扬清正,倡导廉政。
有一年正遇干旱,百姓正忙着抗旱抢种,当地县令却下令征集民工修城,方克勤连忙请求中书省取消这项徭役。在他进京朝见时,朱元璋特地为他赐宴,对其进行表彰奖励。
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是当朝有名的大秀才,有一天,朱元璋微服私访时,看到罗复仁的居室破烂不堪,就感叹地说:“好秀才怎么能住这样破烂的房子?”于是,随即下令赏给他一幢新房。
对于善始善终的廉吏清官,朱元璋给予厚赏,并为他们修建府第;他们寿终时,亲自写祭文,以彰其德;还将廉吏、清官的事迹列入《彰善榜》和《圣政记》之中。
正因为朱元璋倡廉惩贪,明朝初期涌现出一批像陶安、陶后仲、郑士元、方克勤那样的清官,使得明初的政治清明,一度深得民众的拥护。
贪污腐败是国家之大忌,会直接导致“民无以遂其生”,“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其实,不只国家容不得贪,企业也是如此。
1994年,上海万科工程部集体受贿事件,是令万科人深刻警醒反思的事件。当时,在万科跨地域发展的过程中,万科一线公司往往面临人才短缺和管理粗放的风险,公司的管理难免捉襟见肘。上海公司的总经理自姚牧民到1995年的林汗斌,换了整整5任。当时,上海万科同时在操作城市花园和城市广场,恰逢全国进行肃贪反腐活动,万科也在这个时期出了事,上海城市广场工程部的4位职员共同接受贿赂。他们彼此以为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是没想到,行贿的承建商在其他案子上出了事,也把向万科职员行贿之事一并交代出来。
此后没多久,天津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也出现了类似的事情,接受包工头的贿赂。
这些人的腐败,令人痛恨,也令人惋惜。
“以牺牲一批人的代价来换取公司上亿元的利润,到底值不值得?我的答案是不值得,人的前途的毁灭、对家庭造成的不良影响是金钱不能交换的。如果上一个项目要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我们宁可不上这个项目。”王石在事后总结时说。虽然如此,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必须严惩不贷。万科毫不犹豫地将他们交给了司法机关审查。
一个大公司,绝对不出现贪污受贿等问题是不可能的,但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培养出一种好的风气,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一个领导,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不称职,就不能原谅。这是王石对这些事的检讨,值得我们每个管理者引以为戒。
【管理王道】
朱元璋轰轰烈烈的反腐肃贪运动虽有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惩治以及王石的总结中,我们不难发现:对付贪污腐败需要严惩,但仅仅依靠严惩是远远不够的,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倡导清廉,从而形成一个自动监督的制度和良好的氛围,这样才能与贪污腐败绝缘。
“一口井”哲学:依法治企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依法治企是如今企业界议论最多的一个话题,也逐渐成为各个企业前行中的必然选择。但愿我们的企业管理者能够从朱元璋的“一口井”的比喻中,悟出一种依法治企哲理,由此从自己做起,守住“一口井”,不贪“井”外之利,不越过法律的那道防线,如此岂不大有益焉!
民本思想是朱元璋治理国家的思想基础,他深谙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基本道理,因此,非常痛恨吸食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对贪官污吏实施残酷无情的打击。朱元璋统治时期,国家依法打击贪官污吏的成效非常显著,许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后世管理者在管理企业时拿来借鉴和吸收。
朱元璋曾给他的下属算过这样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以天天汲取,用之不尽。朱元璋的这个账,算得非常有道理,所以被后人称为“一口井”哲学。
“一口井”哲学留给我们的启示颇多。翻开那些落马贪官的犯罪档案,几乎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跨越了国家给设置的法律底线。这些贪得无厌之徒,总嫌“井水”不满,于是利用职权,不择手段地谋取不义之财,当他们的“井水”满得溢出来的时候,便把自己给毁了,不仅“溢流”出来的金银财宝自己享受不到,就连不满的“一口井”也失去了。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人生的辩证法是无情的,有得必有失,想得到更多,反而失去更多。我们都知道,过于贪心的人不仅享受不到“一口井”给自己带来的幸福,而且弄不好最终还会把自己的脑袋、前程也搭进去,这的确是太不划算了。然而就是这种不划算的“生意”也大有人做,古有大贪官和珅、刘瑾、魏忠贤之流,近有巨贪陈希同、王宝森、胡长清、成克杰等,从领导之位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正是因为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不满的井”,私欲极度膨胀,政治上蜕化变质,生活上奢侈糜烂,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结果不是畏罪自杀,就是被判刑、被处决。其教训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唐朝卒徒出身的宿州太守陈蟠,因贪赃被处死时,索笔题诗:“积玉堆金官又崇,祸来倏忽变成空。五年荣贵今何在?不异南柯一梦中。”四句小诗,言简意赅,一语道尽人生。
正是因为出身社会最底层,朱元璋深知官场贪腐对民生的巨大破坏力,所以在当了皇帝以后,对贪官污吏的惩治毫不手软,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可谓空前绝后。据记载,明初官员,凡贪污60两银子者,一律处死。明朝因为大量留用了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这批人中有不少人都有恃无恐地贪赃枉法,对此朱元璋又怎么办呢?他的选择是绝不姑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有关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的事例非常多,这里就不一一罗列了。政府不腐败了,官员清廉了,老百姓就有好日子过——这应该是集权制度下老百姓最期待的局面了——而朱元璋比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都做得尽力。
其实,治理国家与治理企业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都离不开律人,律人需要用用到制度与法这两个工具。但愿我们的企业管理者能够从朱元璋的“一口井”哲学中得到依法治企的启示,从自己做起,守住“一口井”,不贪“井”外之利,不越过法律的那道防线,如此岂不大有益焉!
【管理王道】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所谓依法治企,即指企业应当依据法律办事,把法律作为管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和最高权威之意。企业管理千头万绪,但始终应当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坚持以法律作为企业行为的基本依据。否则,任长官意志、我行我素、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行为横行,企业迟早会陷入沼泽,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