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片”成为大学生“性启蒙教材”
在宿舍用电脑看“毛片”是大学生中并不罕见的现象,正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都对男女两性关系很好奇,而许多大学生说这类影碟成了他们的“启蒙教材”。心理专家与老师认为,在大学生中开展科学的性教育已是刻不容缓。
调查:看“毛片”是公开的秘密
有调查者在学生宿舍的电脑里发现几乎所有的电脑都有“毛片”,三到五部不等。一位大二的男同学说,每当放黄碟的时候,电脑前总会聚集一批人,像开会一样。他还说,在宿舍看黄碟是公开的秘密。一些女生也在用自己的电脑看毛片。
心理:最初动机是“学习”
有人在不同高校的学生中做了随机调查,发现无论男生女生,看黄碟的最初动机几乎都是“排解空虚”或“了解性知识”。
广西大学一位姓李的同学说,大学生同居已是“很正常”的现象,所以现在特别渴求性方面的知识,而在大学里这方面是空白和禁地。
学校:没有开设性教育课程
据调查,广西南宁的普通高校只有广西医科大学有性知识方面的课程,其他学校几乎没有开设性知识方面的课程,更没有公共选修课,有的只有课程的一些章节涉及一点。至于性知识的讲座也很少,广西大学去年只有两次性知识方面的讲座,远远不能满足学生这方面的需求。
学生:呼唤科学的性教育
大学生有一个普遍的心声:希望正规科学的性教育。
西北大学的陈同学认为,当代大学生处在学校与社会的转型时期,对性知识这方面比较好奇,所以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就迫在眉睫了。
而重庆商学院的一位女同学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性教育也是我们女生非常渴望的,懂了这方面的知识之后,可以避免女生受到更大的伤害。”
某校外语专业的同学则说:“像广东一些地区都开设了性知识这方面的教育,而我们这边还非常落后。希望我们能尽快学到科学的性知识,会对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帮助。”
老师:将尽快开展性教育
一个人只有在成长时内心不断充实健康正确的性知识、性观念,才能正确对待外界形形色色的诱惑。
而不少教师和学生家长都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纯洁的学习环境,任由黄、赌、毒在校园周边泛滥,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学校应引导学生正确面对这些不良诱惑。同时,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也要大力打击黄色影碟制售者,使大学校园远离色情与暴力,成为真正的学习与生活的乐园。
性教育对大学生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是应该加以正确引导的,所以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就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女大学生性行为心态
有关研究部门对500名女大学生进行了长达四年调查研究,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女大学生从处女向非处女转变的心理变化。以下是他们的研究成果:
除了生理原因、社会原因对当代女大学生的性行为的巨大影响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那就是心理原因,即导致其性行为的心理因素。女大学生正是在各种心态的诱使下,才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性越轨事件。
显示对爱情的忠诚
有的女生在恋爱过程中,对男友很满意,视对方为梦中的白马王子,对方却对她若即若离。姑娘生怕男友日久生变,于是主动献出贞操,试图
以宝贵的贞操换回爱情的保险。
怀有这种心态的女生并没有体会到爱的真谛。她们并没有弄明白爱的真意,因而也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追求情欲的快乐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最主要的成果之一就是性需要被认定是正当的欢愉与渴求。
由于受西方性解放思潮的影响,许多男女大学生一味地追求感官的刺激,视神圣的性如儿戏,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了满足私欲
为了追求物质享受,满足吃喝玩乐等感官的需要,获得穿戴等时髦用品,有的女大学生也甘愿与别人发生性关系,用卑鄙手段去赚来脸上肮脏的胭脂。
寂寞难耐
现代人的性格组成,为每位心理研究者所关注,而孤独则是让大家一直头痛的问题。观察表明,知识层次越高的人越易产生孤独的感觉。告别父母,背井离乡的女大学生,更易产生孤独感,为了排遣寂寞无聊,她们试图他乡觅知音,性出轨在所难免。
不忍心伤害男友
随着恋爱的逐渐深入,恋爱的双方从起初的互相拉拉手,逐渐发展到拥抱、接吻及肉体的抚摸,再进一步,有的男性就会提出更深的要求——进行性的尝试,而女方可能怕伤害对方,于是只好半推半就成全了自己的男友。
作为个性成熟的标志
在青春期到来后,有的姑娘觉得自己貌美绝伦,身心发育成熟,富于性感,该是展露风流的时候了,急于得到成熟异性的认同。
不良的交往手段
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夫妻性爱是十分神圣的行为,是夫妻感情的最高表现形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年却奉行性泛滥主义,认为性与爱分离,只要双方情愿,就可随意发生性关系。在这里,性行为已演变为禽兽的乱交行为,不仅无任何美可言,且简直是其丑无比。
报复和惩罚社会的一种手段
不可否认,性欲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一旦失控,它就给社会带来灾难。
在大学校园里,性报复事件时有发生,更奇怪的是,这些案子的主角多半是女大学生,而且是通过某种心理机制的转变,把对某一异性的仇恨变成了对一切异性的仇视。这种变态心理的产生,往往是女性堕落的起点。
大学生宿舍同居现象
大学生同居现象对传统观念及传统的学校管理体制和规则产生了很大的冲击。然而,客观地讲,多数同居者在一开始还是比较顾及自己的行为在学校和同学中的影响的。他们往往是偷偷摸摸地在离学校较远或较隐蔽的地方租房,然后发生性行为。而近些年来,在大学生中还较多地出现了另一种引人注目的性行为,即宿舍同居现象。简单地说,“宿舍同居”就是在异性同学的宿舍过夜并与之发生性行为。这些学生,不仅目无校规,而且目中无人,无视同宿舍同学的存在。在大学生看来,这种方式比校外同居更具有挑战性、冲击力,对传统规范的突破也更直露。
为了制止这种现象,一些学校采取了比较强硬的措施,一经发现,将有宿舍同居行为的学生开除学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已开始受到学生和社会上一些人士的质疑乃至攻击。一些采取这种做法的学校,遇到了或大或小的麻烦。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是,1999年湖南省某高校被校方开除的6名同宿男女大学生,以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校方告上法庭,并在一审中获胜,校方被判赔偿6名原告上百万元。此事在新浪网上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事情的经过如下:
1999年11月,湖南外语外贸学院在女生宿舍同床过夜的6名男女学生被校方开除,这同宿的6名男女大学生以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校方告上法庭。1999年11月26日,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望月湖法庭公开审理。法院最后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6名原告直接经济损失948277元,补偿6名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负担诉讼费8800元。对这一判决结果,该学院“感到非常意外和震惊”,不服一审判决,于1999年12月30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湖南外语外贸学院对6名男女学生在女生寝室同床共宿的错误行为做出处分决定,并就其行为在全院学生大会上提出批评,以达到教育犯错误学生及其他学生的目的,是依职权而进行的内部管理行为。因校方对6名学生做出的结论和处理决定而提起的名誉权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故撤销一审判决。
此案虽然最终以校方胜诉而告终,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如何在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的情况下,有理、有利、有节地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学生性行为问题,确实已成为管理者尤其是学校管理者的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此外,它也表明,当代大学生中至少有一小部分人,他们在性行为方面,一方面漠视和不遵守校方的“小规则”,在校园内公然发生与校规相冲突的行为;另一方面又高举法律这面大旗,用“大规则”来挤压“小规则”,力图使“小规则”失效并降低或完全削减性越轨的成本。
大学生同居现象扫描
每到学期末,学子们归心似箭,但有些男女学生显得依依不舍。明眼人一看就知,这是一对对恋人。高校里学生谈恋爱不足为奇,但如今的“校园恋歌”早已以性为主旋律了。
某高校的一位女大学生某夜偷偷溜进男生宿舍与其恋人共度良宵。不巧的是,第二天一早有位老师去宿舍找该男生,该老师明明听到里面有声响,就是不见人开门。觉得纳闷,便叫来宿管科的人开门。结果,见一男一女一丝不挂,门外老师大为吃惊。那位女生当场掉下了真相暴露后的难堪与悔恨的泪水。然而后悔已晚,他们随即受到了校方“勒令退学”的严肃处理。
和上面两位相比,另一对大学生却过着相当美满的同居生活。女生甲是外地人,家境富裕,每周都有专车接送,隔三差五就会有人来运送生活物资;男生乙家住郊区,家庭情况亦可。这两位住校生,大三他们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就搬出了学校,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同吃同住。
相对这些“赶新潮”的同居者而言,大多数恋人还是过着形影不离的非同居生活。男生往往一早便在楼下等女生,然后一同吃饭。自然是男生负责排队买饭,女生负责饭后洗饭盒,分工明确。
[KG)]对待校园里的学生同居现象,学子们的看法不一。有的同学听见“同居”两字直摇头,表示不敢想像。很多同学认为同居是校园里的出格行为,恋爱可谈,但不可出格。也有同学直言不讳地说,大学生是成年人,完全有同居的权利。只要自己愿意,就不应受到指责。对同居带来的失身和贞操问题,看法也不相同。
校方也并不否认高校里的学生同居现象,但对于这种现象管理总体上是“内外有别”,校内一旦发现同居,定会严肃处理;而在校外,则基本是无人问津。
面对旁人的眼光和议论,当事人倒也显得从容。有的认为同居完全是两个人的事,没有必要顾及别人的闲言碎语,爱情是光明正大、不须回避的。
大学生同居面面观
大学阶段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伴随着残存的幼稚性和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以及性生理、性心理成熟期的低龄化,不少大学生已有性经历,甚至走上同居之路……
同居=爱情+性+金钱+怀孕?
同居,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①同在一处居住;②指夫妻共同生活。但一位研究中国传统婚姻的专家这样定义现代的“同居”:①为了追求短暂快乐的行为;②试婚;③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实婚姻。他还说,大学生同居主要以前两种,尤其是第一种为主。本书对同居的理解是:同居的必要条件是:①发生了性关系;②同居双方共同居住一段较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