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绍谦一眼就看到了,伸了个手心过去。雷允泽瞄他一眼:“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叶绍谦理也不理他,径自夺过一根说:“现在不就学会了嘛。”
打火机蹭的一声,在车厢里点燃一簇幽蓝的火苗,他把烟头对上去,然后深深吸一口,清冽的味道,直入心肺。绍谦急躁的直勾手:“过来点,过来点。”
他把烟取下来,两个大男孩在后车座上对着烟头把另一支也点燃,叶绍谦迫不及待的放进嘴里猛吸了一口,就和大多数初次吸烟的人一样,被呛了个半死。
吴秘书一闻到烟草味,又哭丧起来:“我的小祖宗啊,我求求你们别抽了。赶快,赶快把窗子打开透透气。秦委员最讨厌人在车里抽烟,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给秦委员开车这么些年,连烟都给戒了,你们倒好,小小年纪的……唉,这要是天亮了叫秦委员闻出个什么不对劲来,我可就完了啊……”
雷允泽和叶绍谦靠在椅背里哈哈大笑着,完全不理会崩溃边缘的吴秘书,一根接着一根,抽掉了小半包。一路上,绍谦也从最初呛得狼狈,到娴熟起来,尽管开着车窗,整个车厢里还是烟雾缭绕。
一到了门岗,两个人就趴在座位上,开始拼命的扇风,企图把烟味扇出去,吴秘书急得手忙脚乱:“要不喷点香水吧……不行,秦委员最讨厌香水味道……”
趁着吴秘书抓头发自虐的时候,两人早已偷偷的溜下了车,开着车边上仍然啰嗦不停的吴秘书,相视一笑。
雷允泽指了指他身上:“你衣服都被烟味熏透了,不怕老头找你麻烦?”
叶绍谦不屑的回了他一眼:“你不也是?你还是老头眼里的乖宝宝呢。”
“哈哈……”凌晨里静悄悄的,就听见两人开怀的大笑。
二十二岁那年,他和世交温家的千金温梓言一道去法国留学,绍谦早就为了躲开老头,住到外面去了。这么多年,老头大约也放弃了约束绍谦,直接任他在外面自生自灭了。其实他也想自己闯闯试试,而不是一直活在雷家的荫庇下。
二十四岁那年,他自作主张放弃了法国的学位,独自回到国内,开始发展事业。起初的那半年,老头和他赌气,从头至尾没有以雷家身份给过他半点支援,他在商场的摸爬滚打中,也渐渐学会了低头,学会了市侩圆滑和唯利是图。直到一年后,连老头都不得不承认,他的事业已经完全脱离了雷家的关系。
二十六岁,是他做出毕生最重要的决定的一年。他毅然离开出生地北京,将生意重心全都移到上海和江浙沿海。
离开前夜,绍谦找到他,说:“二哥,我跟你一起走。”他摸了摸鼻子,头一回露出腼腆的表情:“我没你那么大本事,不过我也想自己去闯一闯。”
离开盘综错杂的关系网,离开所有事业的基础,在陌生且排外的上海,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做起来永远比说起来要困难得多。他也不记得到底陪了多少笑脸,被灌了多少酒,从昔日趾高气昂的雷二公子变成随意可以对政府官员阿谀奉承的商人嘴脸,即使再厌恶,也要弯着腰,卑躬屈膝的把钱送上去,这就是“生意”。
二十六岁,也是他遇到一生中最无可奈何的劫难的一年。公司业务扩展,需要招进大量新的人材,首当其冲就是他的秘书岗位。他见过太多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心做着飞上枝头的美梦,却不懂得务实的女秘书,在他这个年龄,正是年轻气盛、事业蒸蒸日上的拼搏阶段,需要的也都是和他一样为了工作废寝忘食的“拼命三郎”,然而哪有女人会真的为了事业放弃所有时间呢?就是公司资历最老的员工,时不时也要修个假与男友出国度假。
然而他真的就遇上了这么一个不懂得休息的女人。她长得并不算艳丽出挑,顶多就是清秀可人,长得小小的,脸也是小小的,瘦得几乎只剩一把骨头。就是这具小小的身体,仿佛有取之不竭的能量,无论他布置多少任务给她,她总能在规定时限之前完成。不可否认,在那些年为了金钱名利这些虚名奋斗的时候,她在身边,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所以,林秋走后,他毫不犹豫的提拔了她跟在自己身边。他需要这样一个人,平常总是普普通通的,根本就不会引起人注意,然而事情交到她手上,总可以放心,甚至在某些关键时候,会给你一些意想不到的惊艳。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平凡,刻板,忙碌,他甚至很少有机会看清她的面貌,因为她总是在低头做事。可是他记得她,那个在停车场有露水之缘的女人,平心而论,那一天的她,是令他心动的,青涩到令人怜惜的反应,楚楚可怜的眼泪,就像只破碎的洋娃娃,让人想要好好的捧在手心疼护。所以后来的那么长时间,他几乎以为自己是记错了,这么大的差别,怎么可能是一个人。他的首席秘书,几乎是台永远不会出错的随身电脑,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帮助,也从不会露出类似楚楚可怜的表情。那之后相处的四年里,他再没有见过她的眼泪。
有一次在酒吧喝得迷醉,绍谦问他:“二哥,你快三十了,大妈天天这么在你耳边念叨,你就受得住啊?”
他眯着眼眸望进琥珀色酒液,并不作答。叶绍谦便壮了胆子,凑近他嘻嘻笑着:“什么时候给我找个二嫂回来啊?”
酒液滑下喉咙,他漫不经心的说:“欧阳莎莎的电影首映,你去不去?”
叶绍谦挠了挠头发:“我是问二嫂,你别竟跟我扯那种货色好不好?之前不是听说大妈给你相了温家那个千金,你们还一起留学的,会是她吗?”
纵然绍谦一脸八卦的表情并不像认真,但他还是沉下了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