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孩,他从小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可是从小学开始,他的语文成绩就很糟糕。他不喜欢语文课,觉得语法冗长复杂,他也不喜欢那些没有任何生趣的作文训练,他更不想提笔写作了。
但是,就算这样,他的梦想依旧未改变,他对语文课还是有一个诚恳认真的态度。有一天,班上新来了一个语文老师,这位语文老师叫佛里格先生。佛里格先生给大家布置了一个作业,他发给大家一张写满家庭作业的单子,上面写上了很多的作文题目。他叫大家任意选择一个作文题目写一篇作文。
躺在家里舒适的沙发上,男孩并没有想写这些作文的意思,他以为这些和以前的那些作文没什么两样。直到他的眼睛停留到了一个叫做“吃意大利通心粉的艺术”上。
于是,他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副温馨的画面:一个温馨的夜晚,外面挂着圆圆的月亮,银白色的月光洒满了整个院子,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晚餐,静静地吃着桌子上的通心粉。这是母亲第一次做通心粉,味道很怪,可是大家都吃得很认真。大家还不断地赞美妈妈的手艺,欢声笑语充满了整个屋子。
男孩想到的这一幅画面很温馨,他提笔将它写了下来。他只是出于自己的喜欢,并不是为了完成老师的作业。
男孩没有按照学校老师教授的方法写文章,他纯粹是自由写作。写完之后,男孩心情很舒畅。
第二天,男孩心情忐忑地把作文交给了老师。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的文章居然得了满分,被佛里格先生当成范文当着全班同学念,同学们都很认真地听着,教室里只有佛里格先生念作文的声音在回荡着。
佛里格先生读完,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并不断地爆发出赞美的声音。在赞美和感叹声中,男孩明白了一个道理——为自己而写作。
这个男孩大学毕业后当上了记者,由于对写作素材的敏感超出常人能想到的范围,被主编派到了白宫,后来他又受聘于《纽约时报》,成为了一名著名的专栏作家。
这个男孩就是罗素·贝克,先后两次获得过普利策新闻奖。后来又担任了普利策新闻奖的评委。
每一个人做事情都是有目的的。很多时候,你做一件事情,首先是要遵循自己的内心,而不是别人的意见。只要你做的事情不违背法律和道德,并且你认为很有意义,那就别管别人怎么说,只需要做下去。说不定哪一天,你就会因为做了别人都不会做的事情,而一举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