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赛进行中,观众应服从组织安排,尽量不要站起来或来回走动,也不要大声谈笑、嬉戏;要为运动员打出精彩的球而欢呼喝彩,但不要因运动员一时的失误而起哄发出嘘声,要能同时欣赏双方运动员的精彩表现。在运动员罚球时,观众最好保持安静,不要扰乱运动员的情绪,罚球后再喝彩鼓掌。
比赛结束后,退场应有序,应礼让老弱妇幼先走,不要拥挤,始终做文明观众。
手球比赛规则
比赛场地设施
场地
1.手球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40米,宽20米,长界线称边线,短界线称端线。端线包括球门线(球门柱之间)和外球门线(球门的两侧)。球场两端线中央各放置一球门,球门前各有一扇形的球门区和一个比赛场区。场上的线均属于它们各自界定的场区的一部分,球门线为8厘米宽,其余各线为5厘米宽。
2.比赛场区周围应有安全区,离边线至少1米,离外球门线至少2米。国际手球联合会规定了手球场地地板的标准,但必须得到国际手联的正式批准和授权方可使用。
3.邻接两区域之间的界线,得以不同的地板颜色予以代替。
4.掷自由球线(九米线)是一条虚线,距球门区域线外3米并与其平行,两虚线之间隔为15厘米。
5.守门员限制线(四米线)长15厘米,在球门正前方距球门底线4米与端线平行的线(从球门底线后缘量到4米线前缘)。
6.中线系两边线中点所连接的线。
7.替补线(边线的片段)从中线向两侧以45米为范围分别标示点线,替补线两端的点线与中线平行,各向场内、场外延伸15厘米,以加强替补的标示。
球
手球比赛用球需得到国际手联的正式批准并印有认可标志。国际手联标志为彩色,高35厘米和OFFICIALBALL(正式用球)字样。字样为拉丁字母,字体高1厘米。
比赛用球之规格(圆周及重量),依不同组别的使用标准如下:
社会男子组和青年男子组(16岁以上)的用球,圆周为58~60厘米,重量为425~475克(3号球)。
社会女子组、青年女子组(14岁以上)、青年男子组(12~16岁)的用球,圆周为54~56厘米,重量为325~375克(2号球)。
青少年女子组(8~12岁)、少年男子组(8~14岁)的用球,圆周为50~52厘米,重量为290~330克(1号球)。
“迷你组(未满8岁)的用球,圆周为48厘米,重量不得少于290克(0号球)。
每场比赛至少须准备两个比赛用球,预备用球由纪录台保管,随时备用。球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预备用球使用时机由裁判员决定,以减少比赛中断或避免时间暂停,使球赛顺畅进行。
球门
球门位于各自球门线的中央。球门内径高2米,宽3米。球门应用同样的木质、轻金属或合成材料制成。球门横梁和立柱的截面为8厘米×8厘米。球门由对比鲜明的两种颜色(相间为20厘米,通常为黑色和白色、蓝色和白色或红色和白色)漆成,必须牢固地置于地面。球门立柱的后沿应与球门线的外沿齐平。
球门内应缚挂一张网,使掷入球门的球不会立即弹回。在球门后15米处,应挂一张宽9~14米,高5米的垂直挡网。
球队
1.每队由十二名球员组成。每队上场比赛的球员最多为七名,其余球员为替补员。球队在比赛中必须有守门员,任何时间守门员在更换球衣后得替补为普通球员,普通球员在更换球衣后亦得替补为守门员。
比赛开始时,每队至少须有五名球员上场。
比赛进行中包括延长比赛在内,每队球员人数可以随时增补到十二名。
比赛开始后,球员人数少于五名时比赛仍可继续进行,但裁判员可判断是否需要继续或结束比赛。
附注:国内正式比赛球员的报名人数为每队十六名。
2.球队职员在比赛期间最多准许四名进入球员席。这些球队职员在比赛进行中不得更改,其中指定一名为球队负责人,仅球队负责人允许与纪录员、计时员交涉,必要时与裁判员交涉有关比赛事宜。
球队职员在比赛进行中不准进入场内,违反规定者,应以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判罚,并由对队掷自由球恢复比赛。
3.比赛开始时在场且登记在比赛记录表内的球员和球队职员才有资格参加比赛。
比赛开始以后到场的球员和球队职员,必须经纪录员或计时员的同意,且须登记在纪录表内才有资格参加比赛。
凡有资格参加比赛的球员得随时由己方替补线进场比赛。
如有不合资格的球员进场时,必须判罚取消资格,并由对队罚一次自由球继续比赛。
附注:(1)球员资格的申诉须在比赛前登录名单同时向大会竞赛组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2)冒名顶替者须在比赛结束前提出,经察觉后取消全队参加比赛的资格。
球员替补
只要被替补球员离场后,替补球员得随时且反复地进场比赛,不须向记录员或计时员报告。
球员必须在己方替补线内进场或退场,守门员替补时亦同。
替补规则在暂停期间同样适用(球队暂停时除外)。
替补犯规时必须判罚犯规球员退场二分钟,如同队二名以上的球员同时替补犯规时,只判罚首先犯规的球员。
比赛由对队掷自由球重新开始。
2.非数替补而额外球员进场或场外球员从球员区违规妨碍比赛时,必须判罚犯规球员退场二分钟,该队在二分钟内应减少一名场内球员。
退场球员在退场时间内进场时,应重新加罚退场二分钟,该队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退场的重迭时间,应减少一名场内球员。
比赛由对队掷自由球重新开始。
装备
1.同队的普通球员必须穿着相同的球衣,两队的球衣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守门员的球衣颜色必须与两队普通球员的球衣颜色和对队守门员的球衣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2.球员必须佩带号码,背后号码至少高二十厘米,胸前至少高十厘米。号码自1号至20号编排为原则。
号码的颜色必须与球衣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各队队长须在上臂佩带约四厘米宽的臂章,其颜色应与球衣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3.球员须穿用运动球鞋(附注:禁止穿有颗粒鞋底的运动鞋)。
禁止佩带可能危害球员的物品,包括头部保护物、面罩、手镯、手表、戒指、项链、耳环、无架或无系带的眼镜,及其它使球员发生危险的物品等,允许球员使用伸缩性质料的头带。
球员使用上列禁用物品时,必须予以除去,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4.如有球员受伤流血或球员身上、球衣上有血迹时,必须立即和自动从替补区离开球场,实施止血、包扎及清除血迹,否则不得进场参加比赛。
违反规定的球员,裁判可依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判罚之。
5.球员受伤时,裁判员应出示裁判手势16及手势17,暂停后允许进场,只允许二位有资格参加比赛的(球员或职员)进入场内照料己队受伤球员。
守门员
1.守门员的合法动作为:
(1)在球门区域内防守时得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球;
(2)在球门区域内可持球自由移动,不受普通球员规则规定之限制,但守门员掷守门员球时不得延迟掷球;
(3)未持球时得离开球门区域活动,在出球门区域后须遵守普通球员的规则。守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球门区域线外的地面时,则视同离开球门区域论;
(4)在球门区域内防守而未能完全控球时,得于离开球门区域再度取球。
2.守门员的犯规动作为:
(1)防守时向对方球员施以危险性的动作者;
(2)将已经控制好的球带出球门区域外;
(3)掷守门员球后,球未经其它球员触及前在球门区域外再度触球;
(4)在球门区域内触及球门区域外地面上停止或滚动的球;
(5)将球门区域外地面上停止或滚动的球带回球门区域内;
(6)在球门区域外持球再度进入球门区域内;
(7)用脚或膝以下的部位触及正向球门区域外滚动的球或停止在球门区域内的球;
(8)对方掷罚七米球时,掷球离手前守门员越过守门员限制线(四米线)或其延长线的任一边者。
注:只要守门员的一脚踏在守门员限制线(四米线)上或线的后方,得允许另一脚或身体的任何部分在空中超越该限制线。
裁判员
1.两名裁判员应有管理比赛的同等权力,而由计时员和纪录员辅助之。
2.裁判员监视球员的行动须从球员进入球场至离开球场为止。
3.裁判员在比赛开始前应负责检查球场、球门及比赛用球,并决定使用比赛球。
裁判员须检查两队球衣、球员装备及比赛纪录表,并检查球员席,确认球队负责人是否在球员席,亦需核对球队负责人与登记的名单是否相符。凡与规定不符者应予以改正。
4.比赛开始前由一位裁判员会同另一位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掷硬币选边或选球。
5.比赛开始由一位裁判员担任“场内裁判员,位于开球队后方鸣笛执行开球。
当另一队获球时,执行开球的裁判员应移到其所站立之半场担任端线裁判员,比赛开始时担任端线裁判员即成为场内裁判员。
两位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须适时交换位置。
6.比赛由两位裁判员共同管理为原则。
其共同的任务为确实依据规则执行比赛,遇违反规则时应予判罚。
若一位裁判员因故无法完成裁判工作时,另一位裁判员应独自继续执行比赛工作(国际和洲际比赛依据适当的规定办理)。
注:国内比赛遇裁判员无法完成裁判工作时,得另派裁判员执行之。
7.两位裁判员对于同一队的判罚有轻重时,应执行较重的罚则。
8.两位裁判员对犯规或球出界及不同队的判决有出入时,应协商沟通,达成共同的决定,否则应以场内裁判的判决为准。
两位裁判员协商时应鸣笛暂停,协商后场内裁判员应以明确的手势表示,并鸣笛继续比赛。
9.两位裁判员均须记录得分,并记载警告、退场、取消资格、驱逐离场。
10.两位裁判员均须负责注意比赛时间,如对于计时员的比赛计时发生疑问时,则两位裁判员应协商达成共同之决定。
11.裁判员于比赛结束后须负责核对正确的比赛纪录,驱逐离场及取消资格,必须记载于纪录表内。
12.裁判员依据观察事实所作之判决为终决。比赛中对于未按规则规定之判决,得提出申诉。
比赛期间,允许球队负责人向裁判员提出申诉。
13.两位裁判员均有宣布比赛暂停或终止比赛的权力。无论如何在决定终止比赛以前,应尽量设法使比赛继续进行。
14.黑色制服主要为裁判员所使用。
纪录员及计时员
1.计时员主要负责注意控制比赛时间、时间暂停及退场球员的退场时间。
纪录员主要负责核对球员名单、管理比赛纪录表、比赛开始后到场的球员及不合资格球员的进场。
共同的职责为管理球员席的球员及职员人数、管理替补球员的进场和退场。
计时员于比赛进行中必要时可鸣笛中断比赛。
2.如果没有公开定时器可以使用,在比赛暂停时,计时员须将已用去的时间和剩余的时间通知球队负责人。
如果公开定时器的自动信号不能使用时,计时员在上下半时比赛时间终了,应以明显的信号指示比赛结束。
公开定时器无法同时显示退场时间时(国际比赛时至少可显示三名同队球员),计时员要把退场球员球衣号码及再进场时间书写在显示卡上置放于计时桌上。
时间
十六岁(含十六岁)以上社会组的正式比赛时间为上下两个半时各三十分钟,中间休息十分钟。
青年组的正式比赛时间,十二至十六岁组为上下两个半时各二十五分钟,八至十二岁组为上下两个半时各二十分钟,两组的中间休息均为十分钟。
附注:迷你组(未满八岁的儿童)的正式比赛时间为上下两个半时各十分钟或十五分钟,中间休息十分钟。青年组以下各组的比赛时间需缩短时,由竞赛规程明订。
手球比赛时间分为上、下半时,各为30分钟;中间休息时间通常为10分钟。上、下半时每队各有一次暂停(只有本方获有持球权,方可获得暂停时机,即向记录台递交暂停申请牌),暂停时间为1分钟。如果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打成平局,而竞赛规程要求必须决出胜方,则在休息5分钟后进行决胜期的比赛。
决胜期由两个5分钟组成,中间休息1分钟(双方交换场地)。如果第一个决胜期后仍为平局,休息5分钟后再进行第二个决胜期的比赛。第二个决胜期仍为两个5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如果第二个决胜期后仍为平局,将选定一方球门进行掷罚7米球,以决出胜方。即双方各出5名队员,分别依次掷罚;如仍为平局,则将进行1对1掷罚,直至决出胜方。
附注:国内各级比赛,经一次延长比赛后仍不分胜负时,两队各派五名普通球员,交互轮流掷七米球决定胜负。如仍不分胜负时,则每队另派一名球员,各掷一次七米球决定胜负(每次均由不同球员掷球),依次类推至分出胜负为止。
主要罚则
手球规则规定,只允许守门员进入球门区,不允许攻守双方队员进入球门区获利。但进攻队员在完成射门动作,球出手后进入球门或防守队员在不获利的情况下,进入球门区可以不受罚。
违例
手球规则规定,允许进攻队员持球走3步,运球后还可走3步,持球不得超过3秒。如违犯,将被判违例。手球比赛中,双方换人不需经过记录台和裁判员允许,只要遵守在本方换人区内,先下后上原则即可。如违犯,则违例的队员要被判罚出场2分钟,并在受罚时间内其他队员不能替换,即场上减员。
犯规
犯规与行为
1.允许的合法动作:
(1)用手和臂去挡球或获球;
(2)从任何方向以单手手掌取得对方的球;
(3)无论对方控球与否得用躯干阻挡对方球员;
(4)以弯曲的手臂,正面接触及紧盯跟随对方球员。
2.不允许的犯规动作:
(1)用手夺取或击落对方手中的球;
(2)用手、臂或腿阻碍或推压对方球员;
(3)压制、抱、推、冲、撞对方球员;
(4)违反规则而妨碍或危害对方球员的动作(无论对方控球与否)。
3.其犯规对象主要是对人而不是对球时,应以累进罚则判罚之。累进罚则指抢球时,超过常态的侵犯方式,违犯时不仅判罚自由球或七米球,而应加重处罚。
每一犯规如采用累进罚则时,对个人的判罚先从警告开始,然后逐渐提升加重处罚,直到最严厉的处罚。其它原因的警告或退场,也适用于累进罚则。
4.用身体和口头言辞的情绪性违背良好运动风度的行为,视为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球员或球队职员无论在场内或场外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时同样适用。累进罚则亦适用于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
5.球员故意碰撞对方而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时,必须判罚取消资格:
(1)从侧面或后面猛击或向后拖拉正在掷球或传球球员的手臂;
(2)用任何方式击打对方球员的头或颈部;
(3)用脚、膝盖或其它方法,攻击对方球员的身体,包括绊人行为;
(4)推正在跑动、跳跃或用其它方法攻击对方球员,使其身体失去控制;守门员离开己方球门区域,对于反击快攻的对方球员施以类似动作行为时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