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优则仕”是中国古代大多数文人的共同追求,才华横溢的苏轼当然也不会例外。从22岁进士及第开始,他的命运就同“政治”二字密不可分。但令人惋惜的是,苏轼的才华和对政治的热情并没有让他的仕途一帆风顺,相反,却是连遭打击,备受迫害。经历宦海沉浮的一代文豪苏轼最终抱憾而终。
(一)才华横溢初登仕途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三月,父亲苏洵带着已经娶妻的苏轼、苏辙兄弟北上前往当时的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参加进士考试。按照当时的规定,参加科举一般要经过三级考试:第一级称为“府试”或者“州试”,考取后还要参加由礼部主持的考试,称为“省试”。最后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是当时最高一级的考试。苏轼、苏辙兄弟二人凭借满腹的才学在三级考试中都很出色。宋仁宗任命时为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的欧阳修为主考官。欧阳修不但是文学大家,同时在政治上也是个锐意进取的改革家。他以文学家和政治家的双重眼光在这次考试中挑选人才。此次考试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这是一篇论述国家刑罚奖赏政策的政论文。苏轼凭借自己多年的钻研积累,将自己的治国思想阐述得鞭辟入里。全文论述始终围绕着“广施恩德”和“慎用刑罚”两个中心,表达了苏轼“爱民之深,忧民之切”的仁爱之心。这篇引古喻今、说理透彻的文章连同作者都深得欧阳修的赏识,“文忠(欧阳修)惊喜,以为异人”。在给朋友梅圣俞的信中,欧阳修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这种赞叹:“读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苏轼和苏辙兄弟也给宋仁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据史料记载,仁宗在殿试结束后,曾高兴地对皇后说:“我今天为子孙找到了两个太平宰相。”
苏轼在这次考试中虽然没有成为状元,但是他的才学却被广为传诵。正当苏轼兄弟为考场得意而兴高采烈的时候,家中却传来噩耗:他们的生母程夫人不幸病故。父子三人仓皇返回故乡奔丧。按照当时的礼节,苏轼兄弟要为亡母守孝满二十七个月方合乎礼俗。所以等到他们再次返京的时候已经是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了。嘉祐五年(1060年)二月,苏氏兄弟到达京师。
苏氏父子三人第二次到达汴京后,礼部任命苏轼和苏辙分别为河南府福昌县(今河南宣阳县西)主簿和渑池(今属河南)主簿。主簿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办理文书等事宜,但是二人都没有赴任。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在欧阳修的大力举荐下,兄弟二人又参加了秘阁的制科考试,苏轼参加了“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的考试,作了《王者不制夷狄论》等六论,“文义粲然,时以为难”。殿试时,苏轼又凭借《御试制科策》考入第三等。这是宋代考试的最高等级。考试结束后,苏轼被任命为大理寺评事及签书凤翔府判官。大理寺评事是掌管刑狱工作的京官,签书判官是州府中掌管文书、佐助州官的官员。这是以京官的身份充任州府的签判,和前一次被授予河南福昌县主簿相比,职位有了明显的提升。对此,用苏轼自己的话说就是“忽从县佐,擢(官员的提升)与评刑”了。这是苏轼“从政”的开始。苏辙同时也被授予官职,但因侍奉父亲的缘故,暂未赴任。
凤翔在今陕西西部,距京城不是很远。苏轼在嘉祐六年(1061年)十二月到达此地,开始了其作为地方官的生涯。他是一位很有实干精神的官员,对工作尽职尽责。到任后经常到所属各县访查民情,并根据具体需要对地方政策进行了一些改革,为百姓解决了很多难题。
1.改革“衙前之役”。“衙前”是北宋一种很苦的差役,主要工作是代替官府押送物资和保管财物,最重要的是如有损失,还要包赔。这项差役让当地很多百姓倾家荡产,甚至丢掉性命。这里举为朝廷运送竹木为例。因凤翔盛产竹子,朝廷每年都要从这一带征取大量的竹子,并命服役者编成竹筏顺水流运送进京,行程主要经过渭水和黄河,途中要经过非常危险的三门峡,朝廷要求运送的季节又多是渭水、黄河暴涨之时,这样,竹筏在运送途中多会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坏,百姓为此要倾尽家产来赔偿损失,而且还时有翻船丧命的事件发生。当地人民为此怨声载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苏轼修订了衙规,改变了在水流暴涨的季节运送物资的陈规,减轻了百姓的痛苦。
2.免除贫民积欠官府的债务。凤翔府的很多贫民因无力偿还官府的债务而被关押在监狱里。苏轼到任后经调查发现这些欠债人多是无辜的。例如,守护的竹木被水冲走了,要按律赔偿;守护的粮食和布匹,因日久而霉烂,也要赔偿。朝廷也知道这些贫民无力赔偿,于是下诏赦免。但是朝廷的诏书往往都会被不法官员扣押,然后借此机会向百姓敲诈勒索,要这些欠债人的家属拿钱来赎,否则将继续关押。对于此种情形,苏轼倍感愤慨,他说:“天下之人,以为言出而莫敢违者,莫若天子之诏书也。进诏书具已许之,而三司子曹吏独不许,是犹可忍耶?”于是他做《上蔡省主论放欠书》给主管部门,要求免除百姓的一切积欠之债,让这些百姓能够“皆得归,安其藜糗,养其老幼,日晏而起,吏不至门”。
3.为百姓祈雨。苏轼到达凤翔几个月后,在自己住所的北面空地上,修建了一个小亭子,并取名为“喜雨亭”。因为当时凤翔旱情严重,连续数月滴雨未落。太守宋选和苏轼都很焦急,于是二人沐浴更衣,亲自到太白山上求雨。事有凑巧,在他们祈雨后,凤翔果然降下大雨,缓解了旱情。苏轼非常高兴,除了将亭子命名为“喜雨亭”外,还专门作了一篇《喜雨亭记》以示纪念。这次降雨当然并非神仙显灵,但却能够从中看出苏轼对民生疾苦的关心。
此外,苏轼还主张“以官榷与民”,即将以前官卖的茶、盐、酒等和百姓密切相关的必需品“尽以予民”,解决了百姓的实际生活困难。他还极力反对土地兼并,对掠夺百姓的恶行深恶痛绝。
苏轼在凤翔共任职四年,短短的四年间,苏轼作为一个青年政治家的风采已经显露出来。他任满返回京城时已是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仁宗已经去世,在位的英宗早就赏识苏轼的才学,想提拔他为翰林,但由于受到宰相韩琦的阻挠,只获准在史馆任职。但这一任命为苏轼提供了一个广泛阅读的良机,他兴奋异常。
不久,家庭的不幸再次降临。苏轼的妻子王弗和父亲苏洵先后去世,这让苏轼痛不欲生。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苏轼亲自护送亲人灵柩回到故乡安葬,并同苏辙一起为父亲守孝。这期间,北宋英宗皇帝于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八驾崩,太子赵顼即位,是为神宗,并于1068年改元为熙宁元年。
(二)乏于争斗避祸外任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十二月,苏轼第三次辞别故乡北上,并于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到达京都汴京。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回到自己的家乡。京城中一场统治阶级内部新旧党派之间的斗争使苏轼身陷其中,从此他似不系之舟,开始了风雨飘摇的仕宦生涯。
英宗去世后,其长子赵顼继承皇位,为神宗。年富力强的皇帝很有抱负,力图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现状,准备进行一场大改革。他大胆起用同样锐意进取的王安石,先后提拔其为江宁知府、翰林学士和参知政事。在皇帝的支持下,王安石开始大刀阔斧地主持变法。他首先建立了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这是一个由皇帝特命设立的制定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条例的专门机构。紧接着,他又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新法条例,主要包括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市易法、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和方田均税法等,还包括有利于整顿军队、增强军队实力的将兵法、减兵并营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等。客观上说,这些新法条例如果正确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助于改变北宋王朝的社会现状,但是也的确有弊端存在。新法条例推出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在朝中迅速形成了以司马光为领袖的反变法派,也称保守派。保守派中有些人抵制新法推行,是因为新法触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而保守派中的一些老臣,如韩琦、文彦博、欧阳修等,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诚恳地向神宗皇帝指出了新法的一些弊端,很多意见都很有见地。两派各抒己见,互不相让。但是追求进取、行事果决的年轻皇帝和王安石却都无视这些意见。于是很多元老重臣纷纷辞去官职,告老还乡,这其中也包括司马光。
苏轼再次回到京城后,正好遇上这场变法中变法派和保守派争斗的高潮。我们知道,苏轼一直有一套成熟的政治方略,在他的很多文章和奏折中,也能看到这一点。面对北宋当时因循守旧的现状,他是希望变革的。但是对于王安石激进的变法主张,他却抱着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在呈交宋神宗的《议学校贡举状》《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皇帝书》中,苏轼都表达了这种态度。应该说苏轼的很多主张是有道理的,但是变法派正掌控权柄,苏轼直接针对变法派的批评态度必然遭到他们的嫉恨。于是很多人便开始编造谎言,陷害苏轼。苏轼在这种针锋相对的政治斗争中,渐渐感到势单力孤,处境危险。于是他上书朝廷,请求皇帝将自己调离京城,出任地方官职,最终得到了杭州通判的官衔。通判是北宋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新增设的官衔,隶属于中央。一方面有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的职责,另一方面还有替中央监督地方官员的作用。自任杭州通判开始,苏轼连任四州地方官,分别是杭州、密州、徐州和湖州,时间长达八年。
神宗四年(1072年)十一月,苏轼到达杭州,任期三年。到达杭州后,优美的湖光山色暂时排解了他的忧郁。以天下为己任的他对自己的工作也尽心尽力,积极配合历任的沈立、陈襄和杨绘三位太守处理好州府的各项事务,并深入民间体察民生疾苦,为百姓解决了很多难题。督开盐河、治理蝗灾、赈济灾民,深得百姓的爱戴。这里以苏轼辅助太守陈襄疏通钱塘六井为例:杭州地近海域,本是被钱塘江潮水冲刷而形成的地域,因而水质十分苦涩,饮用淡水又很不方便。唐朝著名宰相李泌在此地做刺史时,曾为此在城内开凿了六口大井,用以引用西湖的淡水,供百姓生活取用。但因年代久远,这些井到北宋时早已淤塞。苏轼和陈襄经过实地考察,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之后,组织大批人力,疏通了这六口井,解决了当地居民的饮水难题,方便了百姓生活。特别是第二年,江淮地区大旱,水贵如油,可杭州地区的百姓仍然可以照常饮水和洗澡。百姓们从此更加感激苏轼和陈襄了。
神宗七年(1074年)九月,在苏轼的请求下,朝廷下达了转任密州知州的诏令,苏轼于同年十一月到达密州任所,任期为两年。密州的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与杭州有很大的差距,并且多有天灾。因此苏轼在密州的生活比在杭州艰苦了很多。据说,苏轼有时竟不得不挖野菜充饥。但是苏轼并不计较这些,他一如既往地履行着一个官员的职责,为百姓造福。如组织捕蝗一事。蝗虫对农作物极具破坏力,苏轼对此深有体会,正如他在《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中所描写的:“飞蝗自西北来,声乱浙江之涛,上翳日月,下掩草木,遇其所落,弥望萧然。”而这样的天灾,在苏轼任期内,在密州发生了。蝗虫遍野,百姓忙于抓捕掩埋。据记载,掩埋蝗虫的的土堆,竟长达二百余里,由此可见蝗灾的严重。苏轼一边向朝廷上报灾情,请求减免赋税;一边又亲自巡视灾情,并带领百姓共同捕蝗。他还为百姓争取来了赈灾的粮食,救助了无数饥寒交迫的灾民。此外,苏轼还专门设立了孤儿院,收容孤儿和弃儿。
北宋神宗九年(1076年)年末,苏轼又接到朝廷要他改任徐州的调令。他于第二年到达徐州。这次苏轼的任期又是三年。苏轼在徐州又一次要与天灾抗争,因为徐州遭遇了千年不遇的洪水泛滥。毫无抗洪经验的苏轼并没有被吓倒,他组织兵民利用有利地形,昼夜不休,抢修堤防,积极开展抗洪工作。他的“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的许诺,极大地鼓舞了徐州的百姓。洪水退去后,苏轼上书,请求朝廷拨款在徐州城外修筑大坝,为以后的防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苏轼的恳求下,朝廷下拨了一定数量的钱款和人力。苏轼据此做好预算,在徐州城的东南部修建了一道永久性的防洪木坝。同时,为了表示纪念,他还命人在东门修盖了一座一百尺高的“黄楼”。除了防洪,苏轼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也很关心和重视。每逢遇到干旱,苏轼在率领百姓抗旱的同时,也总是很虔诚地为百姓祈雨。虽然这种做法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但苏轼为民爱民的态度却是值得敬佩的。
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苏轼又接到朝廷要他调任湖州太守的诏令。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已经知道苏轼是一位勤政爱民的清官。因此,无论到哪里任职,都深得百姓爱戴。朝廷的调令一到,徐州百姓都对其依依不舍,而湖州的百姓却张灯结彩,准备迎接这位闻名已久的太守。苏轼被百姓的做法深深地感动了。可是,正当他在湖州准备实行自己的救灾计划的时候,一场灾难却悄悄降临了。这就是历史上的“乌台诗案”。在他到达这里仅三个月后,就因此案而锒铛入狱。
苏轼连任地方官的八年,可以说是他勤勤恳恳为百姓谋福利的八年。苏轼虽然反对王安石领导的新法改革,但是到达地方后,对朝廷下达的新法条例,他并没有什么过激的举措。苏轼也承认,新法的很多内容是有利于巩固国家统治的。只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有很多混入变法派的不法之徒不按规章办事,这也正是变法派过于激进的后果。而苏轼总能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执行新法,对那些伤害百姓利益、加重百姓负担的条例,他一概坚决拒绝。
所以,虽然苏轼一直在做地方官,但他仍然是一些人的眼中钉和肉中刺,这些人对苏轼可谓“除之而后快”。
(三)乌台诗案被贬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