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21600000006

第6章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3)

如弘治以后编纂的历朝《大明会典》,仅附述内阁于翰林院条目下。明代官书漏未单独论述内阁,并非偶然,实系因内阁并非典制下的丞相机关,不便单独论述。清人修《明史》,于《职官志》中列有“内阁”条目,系清人论述明代政治制度实事求是的作法。

中国秦汉两代均设丞相,西汉末年设尚书台,渐分丞相之权,魏晋南北朝因之。唐代行三省制(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尚书省为最重要的政务机关,尚书令等三省长官即丞相。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废尚书令一官,左右仆射等三省长官为丞相。宋沿唐制,亦设尚书省,左右仆射等三省长官仍为丞相。元代不设尚书省,六部改置中书省之下,以左右丞相领之。

吴元年(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1364)甲辰正月,朱元璋“即吴王位,建百司官属,置中书省。”中书省设左右相国(正一品)等官,同年“命百官礼仪俱向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承元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加政事(从二品),以统领众职。”

洪武十三年(1380),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是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时谪为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陈)宁、(涂)节。延臣言:‘(涂)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陈)宁,并及(涂)节。”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自秦汉以来,长达一千五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至此终结。

明太祖罢中书省,废丞相,国家政务统归六部,凡事皆亲自裁决。明太祖为恐后代子孙复置丞相,洪武二十八年(1395)敕谕群臣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明太祖由于胡惟庸谋反案件的影响,决心废除丞相制度,但丞相制度有其客观上的必要性,即便是一时废除了,日久之后,又以另一种名义出现。

明宣宗以后,中书省改以内阁名义出现,左右丞相改以内阁大学士名义出现。

所谓丞相制度有其客观上的必要性,是指国家政务(含司法审判)繁钜,皇帝无法一一处理,需要有人协助处理政务。明太祖洪武年间政务繁钜之情形,《明太祖实录》载:

(洪武十七年九月)己末,给事中张文辅言:“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上谕廷臣曰:“朕代天理物,日总万机,安敢惮劳?但朕一人处此多务,岂能一一周偏,苟致举有失宜,岂惟一民之害,将为天下之害,岂惟一人之忧,将为四海之忧。卿等能各勤厥职,则庶事未有不理。”

明太祖本人精力过人,尚可亲自裁决国家政务。各部院衙门题奏本章,均系亲自处理,不假手他人,国家重大政务亦经由“御门听政”加以裁决。万历年间大学士高拱即曰:“祖宗旧规,御门听政,凡各衙门奏事,俱是玉音亲答,以见政令出自主上,臣下不敢预也。”但明成祖以后,历朝皇帝均不得不借重内阁,由内阁大学士等官协助处理政务。笔者认为,“明代内阁大学士之性质有类于皇帝之秘书,内阁大学士并非宰相,但就事实言之,内阁大学士如获得皇帝之信任与授权,则不啻真宰相。”

二内阁的设置沿革与组织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罢中书省、废宰相。同年九月置四辅官,以儒士为之。此一四辅官制度运作不良,洪武十七年(1384)即被废弃。洪武十四年十二月丁巳,明太祖为处理题奏本章,曾命翰林院及春坊等官“考驳诸司奏启以闻”。惟当时并无内阁之名,翰林院官及春坊官亦非内阁成1。

洪武十五年(1382)“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上述诸大学士“皆侍左右,备顾问,然不得平章军国事”。

明惠帝建文四年(1402)七月,燕王朱棣即帝位,始设内阁。《明史·职官志》曰:“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之预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

明宣宗宣德年间,置内阁官属。《明史·职官志》曰:“宣德间,内阁置诰敕、制敕两房,皆设中书舍人。”宣德年间,内阁建立条旨制度(即票拟制度)。明英宗正统以后,票拟之权专属于内阁。《翰林记》即曰:“自正统后,始专命内阁条旨。”

明英宗复辟后,天顺年间逐渐形成首辅制度。首辅有“独票”之权。明孝宗弘治年间,内阁阁臣已班列六部尚书之上。明武宗正德年间,内阁阁臣得兼掌部院政务,得直接处理部院工作。明世宗嘉靖中叶,出现权相,“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明神宗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内阁首辅的权力达于颠峰,此后即由盛而哀。

关于内阁的组织,可分为:(一)内阁大学士,(二)诰敕房及制敕房来说明。兹分述如后:

(一)内阁大学士

内阁大学士系内阁之主体,《大明会典》曰:“华盖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俱洪武中设,职正五品,班在学士上。”可知洪武年间原系四殿一阁。“洪熙中,又添设谨身殿大学士。”四殿二阁从此定制。《春明梦余录》曰:“其内阁诸殿次第,自正统间始定。”即依次为华盖殿、谨身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与东阁。嘉靖四十一年九月,三殿改建完成,华盖殿易名中极殿,谨身殿易名建极殿。四殿二阁之次序即变更为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四殿二阁未必均有大学士,每一殿阁亦未必系大学士一人。

明代内阁阁臣之权力(含司法审判权),历朝均不断扩张,阁臣之地位亦不断提高。提高地位之方式主要有二:

1阁臣本职为内阁大学土,而以品秩较高之他官(如尚书、三孤等)加之。

2阁臣本职为品秩较高之他官(如尚书、都御史等),而兼任内阁大学士。

(二)诰敕房与制敕房

《大明会典》曰:“国初,中书省设直省舍人,从八品。洪武九年,改中书舍人,正七品。后中书省革,更定为从七品,职专书写诰敕、册符、铁券等事,共额设二十1,无正副,例推年深者一人掌印。”明初,内阁与中书舍人(或称中书科)并无隶属关系,后内阁地位不断提升,中书舍人遂成为内阁之属下。“宣德间,内阁置诰敕、制敕两房,皆设中书舍人。”惟内阁大学士仍掌诰敕。“正统后,学士不能视诰敕,内阁悉委于中书、序班、译字等官。”正统以后,诰敕房及制敕房隶属于内阁一事即已确定。至于内阁二房中书舍人之1额,《大明会典》曰:“内阁,诰敕、制敕二房分直者,无常1。”

关于内阁诰敕房与制敕房的职掌,《明史·职官志》曰:

1诰敕房舍人,掌书办文官诰敕,番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

2制敕房舍人,掌书办制敕、诏书、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题奏、揭帖一应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

从内阁二房业务分工的情形来看,制敕房处理“题奏、揭帖一应机密文书”,大多数有关司法案件之题本均应经过制敕房处理,其他有关国家政务之题本亦同,故内阁之制敕房颇具重要性。

三内阁有关司法审判的职掌

有明一代,内阁始终不是典制下的丞相机关,故明代所修官书(如《大明会典》),从未单独论述内阁,内阁职掌自亦无记载。惟明人所着笔记、掌故等书(如《春明梦余录》等书)有不少有关内阁职掌的记载,从这些史料中可以得知内阁职掌的大概情形。清人所修《明史》,大体记述了明代内阁大学士的职掌,是研究明代内阁职掌的重要史料。

《明史·职官志》曰:

中极殿大学士(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下,曰诏,曰诰,曰制,曰册文,曰谕,曰书,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曰题,曰奏,曰表,曰讲章,曰书状,曰文册,曰揭帖,曰制对,曰露布,曰译,皆审署申复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大典礼、大政事,九卿、科道官会议已定,则按典制,相机宜,裁量其可否,斟酌入告。

从上述《明史·职官志》的记载,可以得知内阁大学士有下列与司法审判有关的职掌:

(一)献替可否

皇帝在处理国家政务(含司法审判)时,内阁大学士得主动针对重大司法案件,向皇帝表示处理意见,皇帝在裁决重大司法案件时,亦常征询内阁大学士的处理意见。内阁大学士的处理意见,常左右皇帝的裁决。就狭义言之,内阁大学士对三法司司法案件题本的处理意见,并非司法审判。但就广义言之,内阁大学士对三法司司法案件题本的处理意见,仍系司法审判的一部分。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司法案件,是协助皇帝行使最高的司法审判权。

(二)票拟批答

宣德以后,内阁大学士即已取得对各部院衙门题奏本章的票拟权。正统以后,内阁大学士取得票拟权的专属权力。内阁大学士在各部院衙门题奏本章上,以小票墨书处理意见,浮贴其上,呈皇帝裁决。皇帝或御笔亲批,或交司礼监秉笔太监等代为批示,均称为“批红”。票拟权是拟办权,批红权是裁决权。内阁大学士在皇帝与各部院衙门之间,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内阁大学士如能得到皇帝的信任与授权,内阁大学士的票拟权即有类于皇帝的批红权(最高裁决权)。就司法审判而言,内阁大学士的票拟权即有类于皇帝的最高司法审判权。

(三)参与大政事

依明代典制,朝廷遇有大政事(含司法审判)时,皇帝常敕令五府、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官会议,研商如何处理皇帝交议案件(含司法案件),会议已定之后,内阁大学士则按典制(指《大明会典》、《诸司职掌》等),相机宜,裁量九卿会议处理意见之可否,斟酌案情,奏闻于皇帝,俟皇帝裁决。

上述内阁大学士的职掌,即系内阁之职掌。其行使通常系以内阁大学士个人之名义行之,换言之,个别行使职权。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常有不同意见,通常首辅的意见最受皇帝重视。

上述内阁大学士的三项职掌,并非截然不同的三项权力。其中“献替可否”与“参与大政事”基本上是类似的权力,而这两项权力通常又需经由“票拟”呈现出来。事实上,票拟权才是内阁大学士最重要的权力。明代内阁大学士的票拟,景泰以前,原为“分票”,天顺年间,首辅制度形成后,变成“独票”。明代内阁大学士相互间的斗争,不但是争首辅职位,也是争票拟权的独揽。

内阁大学士之主要职掌,系为皇帝处理题本,大多数有关司法审判之题本均经由内阁大学士处理。透过票拟,内阁大学士得以参与司法审判,内阁大学士得以审核三法司所定拟之判决是否允当或合法。内阁有关司法审判题本之处理程序,系明代中央司法审判程序之重要环节。

明代公事主要分为题本与奏本。《大明会典》定曰:“凡内外衙门,一应公事,用题本。其虽系公事,而循例奏报奏贺,若乞恩认罪、缴敕谢恩,并军民人等陈请建言申诉等事,俱用奏本。”明代在外衙门(指直隶及各省)之题本及奏本,均须经由通政使司,进呈皇帝,在京衙门之奏本亦同,故《明史·职官志》曰:“凡诸司公文(指题本)、勘合辨验允当,编号注写。……凡在外之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之,于早期汇而进之。”明代在外直隶及各省题本与在京各部院衙门题本,两者之处理程序稍有不同。为便于了解起见,兹列表分述如后:

甲、直隶各省题本处理程序表(依宣德后典章制度应有之程序)

顺序机关工作项目

1直隶各省将题本送通政使司。

2通政使司1校阅题本。

2将题本送司礼监(文书房)。

3司礼监1司礼监(文书房)将题本呈送秉笔太监及掌印太监。

2司礼监将题本呈皇帝。

4皇帝亲览题本。(事实上多交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处理)

5司礼监1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处理(或发交或不发交内阁)。

2司礼监(文书房)将题本发交内阁。

6内阁1内阁大学士票拟。

2内阁大学士将题本及票拟送司礼监(文书房)。

7司礼监

1司礼监(文书房)将题本及拟呈送秉笔太监及掌印太监。

2司礼监将题本及拟呈皇帝。

8皇帝亲批题本(事实上多交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批红)。

9司礼监1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批红。

2司礼监(文书房)将已批红之题本(红本)发交内阁。

10内阁内阁将已批红之题本(红本)交六科。

11六科1科钞(事属某部者,即由某科钞,交某部)。

2六科将已批红之题本(红本)交各部院。

12各部院奉旨该衙门议奏、知道或如何者,依批红办理。

直隶各省题本如奉旨该衙门知道者,大多数即系结案,各部院亦无需再行拟办,各部院衙门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处理程序。反之,直隶各省题本如奉旨该衙门议复或如何如何者,则各部院衙门必须进行第二阶段处理程序。

直隶各省题本处理程序两阶段的起讫点如下:

第一阶段:通政使司-司礼监-皇帝-司礼监-内阁-司礼监-皇帝-司礼监-内阁-六科-各部院。

第二阶段:各部院-司礼监-皇帝-司礼监-内阁-司礼监-皇帝-司礼监-内阁-六科-各部院。

前述处理程序表系直隶各省题本第一阶段处理程序,直隶各省题本第二阶段处理程序,实即各部院题本处理程序,将并入各部院题本处理程序中讨论。

直隶各省题本第一阶段处理程序中,内阁大学士之票拟极为简单。明代罢中书省,国家政务归于六部,内阁大学士亦不能于各部院衙门处理直隶各省题本前,表示具体处理意见。故内阁大学士在票拟直隶各省题本时,多仅票拟“该部知道”或“该部议奏”等文字。至于有关司法审判的题本,亦即“刑名本”,此等题本多奉旨“刑部议奏”、“刑部核拟具奏”或“三法司核拟具奏”。此等题本如奉上述谕旨,则须进行第二阶段处理程序。

乙、各部院题本处理程序表(依宣德后典章制度应有之程序)

顺序机关工作项目

1各部院将题本送司礼监。

2司礼监1司礼监(文书房)将题本呈送秉笔太监及掌印太监。

2司礼监将题本呈送皇帝。

3皇帝亲览题本(事实上多交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处理)。

4司礼监1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处理(或发交或不发交内阁)。

2司礼监(文书房)将题本发交内阁。

5内阁1内阁大学士票拟。

2内阁大学士将题本及票拟送司礼监(文书房)。

6司礼监

1司礼监(文书房)将题本及拟呈送秉笔太监及掌印太监。

2司礼监将题本及票拟呈皇帝。

7皇帝亲批题本(事实上多交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批红)。

8司礼监1司礼监秉笔太监代为批红。

2司礼监(文书房)将已批红之题本(红本)发交内阁。

9内阁内阁将已批红之题(红本)本交六科。

10六科

1科钞(事属某部者,即由某科钞,交某部)。

2封还执奏(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

3驳正(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4六科将已批红之题本(红本)交各部院。

11各部院遵奉谕旨执行。

直隶各省题本与各部院题本处理程序小有差异,但效力不同。前者多仅具程序性,因直隶各省题本批红后,尚有待各部院进一步处理。后者多具实质性,因各部院题本批红后,各部院即应遵奉谕旨执行,批红之谕旨即系皇帝对于国家政务之最终裁决。

同类推荐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热门推荐
  • 铁血铸盾

    铁血铸盾

    《铁血铸盾》立意高、视野广、具有鲜明独创性的作品,开拓了全新的题材领域,事关国家安全、民众生命安危的人民防空事业,引领读者关注国防、了解人防、支持人防。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错综复杂的线索铺埋交织,人物形象鲜明,语言叫生动传神,读来引人入胜。
  • 仙炉.A

    仙炉.A

    天生石障者,经脉不通,法力不存,终身难以踏上修炼之途!顺行成人,逆行成仙,且看一名天生石障者在得到一个神奇的火炉之后如何倒转乾坤,逆乱阴阳,焚遍诸天万界!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有妻如何

    有妻如何

    媒婆牵线这件事,如果干得好,就叫“非诚勿扰”;睡觉这件事,如果干得好,就叫“盗梦空间”;父亲这件事,如果干得好,就叫“吾父李刚”;妻子这件事,如果干得好,就叫——何天莲。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CEO先生,签字结婚!

    CEO先生,签字结婚!

    (已完结)被她拦住,他大怒:“你对每个男人都这样?”她不说二话,动作利落把他搞定了。次日,他的女人寻上门:“他要和我订婚了。”她莞尔一笑:“噢,他都和我结婚了。”*“听说我们结婚了。”“不是听说。”某女笑得如狐奸诈,给他丢上一纸婚书:“瞧,咱们真结婚了!”看着那熟悉的笔迹,某大总裁悲催地发现,自己果真被结婚了!*要驯服多金、帅气、风流又狂傲的总裁很简单:赶情人,驱前任,斗旧爱,哄婆婆,带孩子,逐宿敌,以上样样要精通。还要学会一跟二追三缠的连环绝招,才能真正掳获总裁的身心!——新文:《总裁新婚,甜蜜蜜》,求支持求包养中。
  • 雍正皇帝:九王夺嫡

    雍正皇帝:九王夺嫡

    本书记叙了康熙四子胤真从夺嫡登极到整肃朝纲,实现政治抱负的全过程,刻划了上百位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被评认家认为是“自《红楼梦》以来最为优秀的长篇历史小说”、“百年不遇的佳构”。
  • 总裁抢妻夺爱36计

    总裁抢妻夺爱36计

    “男人,你简直坏透了!我们离婚!”蓝童恩把离婚协议书扔到妖孽男人眼前。“老婆,闹够了!”男人扔给她一个无聊的眼神。一个不留神,她竟敢带“球”跑了。多年后,他终于抓住了她:“女人,还我儿子!”“没有儿子!”“给我找到,孩子归我!”电话此时传来儿子的叫声:“妈妈,救我!我被人绑架了!”“谁绑架你了?”“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他说是我爹地。”蓝童恩盯着眼前的妖孽男人,浑身冒着虚汗……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