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44800000009

第9章 老鹿王哈克(1)

我决定用第二人称撰写这篇动物小说。困难的是,现有的词汇中,只有专指人物第三人称的“它”,而没有相应的“你”;“你”是单人旁,用于人的。我无权像古代的仓颉那样去造个字出来。我只好向尊贵的人类借用这个“你”字。我郑重声明,我绝对没有想要亵渎人类尊严的意思。

————作者关于小说人称问题的说明

你在这个世界上已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

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地尽情地蹦跳了;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尕玛尔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头,你肯定就要掉队了。

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浑身痉挛,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在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尕玛尔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鹫当做晚餐。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那么究竟该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找寻一处猎人和食鹿类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尕玛尔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类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

你想得神魂颠倒,想得身心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

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儿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身影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这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饿所以才跑到尕玛尔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尔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尔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头两岁的小鹿。尽管雪豹也凶残,也令鹿讨厌,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走小鹿后,雪豹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尔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

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今天已经是四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然会袭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老狼腹中的鹿累计已达十四头了。

你愤慨老狼使你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进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粘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渴了又回到鹿群来。

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率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高气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青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一百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仓皇逃命。

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就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

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七天七夜,越过两条湍急的河流,翻过四座山冈,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两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跑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

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三天。第四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稀稀疏疏散落着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跑了七天七夜,还白白损失了两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嗥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两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崽,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尖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

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具备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的欢心;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或配偶进行角逐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

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做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冷。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这个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

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

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浑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的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尊卑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的公鹿,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绝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又踢又咬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无耻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艾莉开始呼救。

整个鹿群骚动起来。你感到震惊。这无疑是一切挑衅中最严重的挑衅了。别说你是尊贵的鹿王,就是普通的公鹿也无法容忍这类侮辱的。你咆哮着奔过去。

你是看着杰米长大的。在你的印象里,杰米不过是个爱恶作剧的鹿崽。是的,它会无故踢咬比它弱小的同类;它会欺负那些生命像残烛般摇曳的衰老的鹿,从它们口中抢食青草;它喜欢在旗鼓相当的同龄伙伴面前摇晃头顶的鹿角,做出种种炫耀和恫吓的姿态。你出于前辈对晚辈的宽容,把杰米的劣行看成是孩子的淘气。你不知道,杰米从小养成的霸道性格包藏着叛逆的野心。

这时,杰米已退到臭水塘旁一块空旷平坦的沙砾地里,这是理想的格斗场。它前肢微微弯曲,后肢挺得笔直,钩着脑袋,亮出鹿角,摆出一副打架斗殴的姿势。

你奔到杰米面前,冷冷地打量了它一眼,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你一直还以为杰米是一头没完全发育成熟的半大的公鹿,但站在你面前的却是一头身躯伟岸体格健壮心智已完全发育成熟了的成年大公鹿。你犯了一个错误,你的思维和眼光还停留在半年前;半年来你被那匹可恶的老狼搅得迷迷沌沌,忽视了周围的一切;而杰米却在这半年中长大了。怪不得杰米敢如此胆大妄为地调戏艾莉,怪不得它敢犯上作乱向你挑衅。它饱满结实的肌肉把赤褐色的马鹿皮绷得油光水滑,没有一丝皱纹;它气色鲜亮,眼睛里闪耀着一种渴望配偶的野性的光芒;它头顶那架鹿角长得极其威风,高大而尖锐,是鹿群中十分罕见的八叉大角。它一定以为凭着自己发达的肌肉和出众的角架能轻易地将你击败,从而摘取你头上的王冠。

你心里冷笑了一声。是的,从外表看,杰米的力量已经压倒了你,但你哈克绝不是脓包,绝不是不堪一击的窝囊废。鹿群中的王位不是世袭的,而是完全靠力量争夺来的。要是你哈克没有一手格斗的绝招,能在八年前击败老一代鹿王而登上显赫的王位吗?是的,你肌肉开始松弛了,牙齿开始松动了,但还没衰老到无法进行卫冕战斗的地步。你头顶的八叉大角还是那么坚硬,因为想着同老狼拼斗已在岩石上磨砺得无比锋利了。也许,你的力气比起杰米来确实略逊一筹,但格斗的胜负并不完全取决于蛮力,还要看技巧。杰米虽然健壮,但毕竟年轻,手段还很稚嫩,经验完全没有,而你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踢着沙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动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敌的。

鹿群散个圆圈,围住了沙砾地,凝神屏息地望着你和杰米。整个臭水塘死一般寂静。按照传统和惯例,它们在等待着你和杰米的恶斗,无论是你最后卫冕成功,还是杰米篡权得逞,它们都会向胜利者欢呼,都会向失败者嘲讽。鹿群也遵循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自然法则,虽然整个鹿群都在扮演着公正的仲裁者这样一个角色,但眼光是颇不相同的。

同类推荐
  • 平安夜

    平安夜

    2009年平安夜,青阳城里突然之间却变得一片混乱:任意最为看重的一我少年犯逃走了,并为他申诉他所蒙受的巨大的冤屈……,任意还有负责看管少年犯的郑菩萨顿时慌了神,他们接下来该怎么办……令任小小大为意外的是,任小小则留在房子负责照料自己的“老哥”爸爸,任小小。“老哥”任意这个时候却突然之间“长大”了,八岁男孩任小小的80后爸爸任意是一个职业博客写手,终日“宅”在家里,自得其乐。任小小的妈妈忍受不了任意颠三倒四的生活,在一个雨天拉着箱子走了,他自去找那名少年犯,两人的生活独特而浪漫。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任意成为了青阳城少管所的作文老师,作用才情和不羁的做派,成为那个特殊空间里少年的偶像
  • 大自然的日历

    大自然的日历

    《大自然的日历》以春、夏、秋、冬为章节,记录了普里什文深入古老的俄罗斯北方森林里的故事。他远足大地,出入森林,把融入自然作为“开启文学的钥匙”。本书将人与自然的爱与善化为诗意和哲理融入本书,表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一往情深,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不可多得的自然佳作。
  • 动物庄园·1984

    动物庄园·1984

    乔治·奥威尔编著的《动物庄园》被认为是20世纪反乌托邦政治讽喻寓言的代表作品之一。庄园的一群动物成功地进行了一场“革命”,将压榨它们的人类东家赶出庄园,建立起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但是“革命”中动物领袖最终却篡夺了革命果实,成为比人类东家更加专制的统治者。《1984》是一部著名的政治寓言小说,也是一部幻想小说。作品刻画了人类在集权主义社会的生存状态,仿佛一个永不退色的警世标签,警醒世人提防这种预想中的黑暗成为现实。历经几十年,其生命力日益强大,被誉为20世纪影响深远的文学经典之一。
  • 智商潜能激发(婴幼儿1-2岁)

    智商潜能激发(婴幼儿1-2岁)

    本书介绍了1-2岁幼儿智商和潜能开发的方法,包括智慧特征、动作能力训练、语言能力训练、记忆能力训练、创造性能力训练等。
  • 最后一头战象

    最后一头战象

    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已至,奋力披挂上当年的象鞍,跋山涉水赶往百象冢,要与曾和自己浴血奋战的伙伴们葬在一起。
热门推荐
  • 宙爱

    宙爱

    十九岁神秘少女撼动警界高层,身手竟在不经意中显现,如此强大的你,从哪里来?国际杀手联盟频现维城,名伶出笼,贵爵追后,是强敌争霸还是野气浪漫……警车之女轮番斗法,罗生之门好戏上演!背后的情人,同床的侩子手,谁在设计谁的人生?你要刺激,就给你一场酣畅淋漓的逃亡!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与邪少为邻:豪门霸道爱

    与邪少为邻:豪门霸道爱

    她是一个迷糊可爱的小女人,遇见他以后,她就一直没名没分的跟着他,终于有一天,她发现他的疼爱,宠溺都是因为她是个替身,她想逃走却被他抓住。“你又不喜欢我,为什么不让我走?”“谁说我不喜欢你?嗯?你这么可爱,我当然喜欢,你敢再走,我就把你卖给长得像大猩猩的男人。”怎么办?大猩猩还不如眼前这只腹黑熊好呢!她只好乖乖留下来,继续被他养着……他只说喜欢却从不说爱,其实他爱她从他们相识就已经开始,他以一种最高傲霸道的方式爱着她!……安佐澈,你不让我走,那我就留下来征服你!你的人你的心都交出来!……因为阮修雪是个笨蛋,所以,笨蛋没有权利听到我说‘我爱你!’
  • 星河九转

    星河九转

    天武大陆以武为尊,拳破苍天,脚裂山河,且看被称为废物秦天如何一步步踏上巅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我身边的人和追寻武道的极致!秦天说道。当秦天蓦然回首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整个天武大陆的巅峰!修炼一途,通经脉,凝真气,结内丹,成领域,创世界,悟法则,最终达到不死不灭之境!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腹黑废材魔法师

    腹黑废材魔法师

    她,莫菀卿,二十一世纪的地下流御组织的金牌暗杀者,一朝被至亲之人背叛,堕落悬崖,魂穿到天翔大陆。什么?她是人尽皆知的废物!父亲不爱,姨娘迫害,连街上的小孩都能欺负了去,最终死在莫家二小姐之手。风云变幻,转世重生,她,也不是以前那个她。“贱人,你居然还有脸回来?”“我娘才是莫家夫人,姨娘如此说,你这等同丫鬟的小妾,不是贱人中的贱人么?”且看女主如何翻云覆雨,一步一步走上玄世的巅峰。他,荣成墨倾,等待了莫菀卿几千年,终于等到她转世重生而来。“菀卿,这世,我会护你周全。”“菀卿,你这样的女子,注定了我只能在你身后,看着你飞,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扫清所有的障碍。不过我会等,等你记得我的那一天。”他们之间又有怎样的纠葛牵绊,怎样的深情?三生三世,轮回转世,都至死不渝。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唯我独尊。搞笑+女强+卖萌+一点点小真情玄幻中的战斗机,情感界的VIP附送打油诗一首莫家有女初长成,示弱整人样样能。时光缓慢轮回长,墨倾千年风华冷。魔法斗气相羁绊,卖萌腹黑还装嫩。誓言与子携手老,倾尽玄世只为卿。更多精彩,尽在《倾尽玄世只为卿》,希望各位读者大大多多的支持,飘走......
  • 论语·孟子(最爱读国学书系)

    论语·孟子(最爱读国学书系)

    《最爱读国学书系:论语·孟子》是孔子与其弟子的语录结集,儒家重要经典之一。结集工作是由孔子门人及再传弟子完成的。
  • 妖孽王爷太难驯

    妖孽王爷太难驯

    她,前世是杀手,冷冰冰的没有经历过任何感情,但是她却拥有所谓的“阴阳眼”他,是幻国的妖孽王爷,有一双异色的眼眸,但这双眼眸,只有一人才能看见——————————————第一次见面:小溪边,洁白的躯体暴露在某男的眼底下,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心里的悸动,他邪魅的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笑意,“…做我的女人。”她身上不着寸缕,没有半分羞涩,只是抬头看着他,柳叶眉微皱,“你的眼睛…”他笑意不减,身体微不可查的怔了怔,接着又听她说,“…很漂亮。”第二次见面:“女人,你似乎一点也不害怕。”他玩味的打量着姿色平凡的她,鲜少有人能够接近他而不打冷颤的,他知道自己的特殊体质。她面无表情的在他旁边看了看,突然来了一句,“王爷,你身边很热闹…”赐婚篇:传闻,丞相家的第五个女儿是个面瘫,且姿色平平,然而这样的一个女子却被皇上赐婚给了当朝的妖孽王爷,于是,引来无数女子的心碎和谩骂,于是,她终年面瘫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龟裂。“舞儿,不喜欢做我的王妃么?”他招摇着一张妖孽般的脸,亲密的搂着她的腰问道。他体质特殊,周围总是围绕着看不见的东西,且与他接近的人,都忍受不了他周身的阴冷气息,唯独她…她似乎是一个例外,她竟然可以看见他的眼眸和他周围隐藏的“东西”,而且也不怕他的寒冷,最后,他竟贪恋上了她身上的温暖。女人,这辈子你是我的了…王爷,你愿意被我驯服么…——————————————这里是兔子,本人简介无能,内容精彩!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我的原始人男友

    我的原始人男友

    【都市现代文,一对一,搞笑轻松宠文,不喜者勿入,轻点叉叉即可。】林野:非洲原始丛林野人一枚。林洛:清秀可爱小女人一枚。当他一遇见了她,百炼钢立刻化为绕指柔,本来霸气的英雄人物瞬间化身为萌物忠犬宠溺暖男!只要她一个,只宠她一个!非洲原始森林——相见:“滴答——”,下雨了吗?林洛感受到头顶的一点湿意,不由得感到奇怪,刚刚还是晴天,怎么······啊!思维在林洛抬起头的一瞬化成了泡沫!蛇,好大的蛇!刚才头顶上的那滴不是雨,而是它的口水!就在林洛以为自己就要成为眼前这条巨蟒的盘中餐时,忽然,一块大石不偏不倚地打中了蛇头,巨蟒之前完全没有防备,猛然被打中,明显愣了一下,不过只一秒,警戒地迅速回过神来。巨蟒转身看向偷袭者,神情恼怒,舍下了明显战斗力为零的林洛,朝向武力值更强大的对手飞速行进着。直到眼前巨蟒消失了好一会儿,林洛才意识过来,自己还没有被吃掉,自己还活着!里拉加斯加岛——相处:牛神节,勇斗。“洛,你想要‘火彩’吗?”林野不理帕卡莎,殷勤地看向林洛。“勇斗”就是每个男子都可以上去进行一番搏斗,决出最厉害的人,也就是这场比赛的冠军,赢家可以得到最终的奖励则是——‘火彩’。“别,你伤口才刚好。”林洛急忙拦住林野,对他身上的伤还是很担心。“我没事,洛,你要相信我。”话音一落,林野纵身一跃上了高台,恩,这样洛也会用敬佩欣赏的目光看着自己了吧!“咦?这个人是谁?”路人甲疑惑地说道;“我也从没见过他啊!”路人乙也加入讨论;“是啊,这个人面生地很呐!”路人丙也不甘落后。一番较量之后······“哇!”赞叹有之。“赢了?他居然赢了莫刹!”惊讶也有之。“太精彩了!”,“太棒了!”更多的是周围络绎不绝的欢呼叫好声!中国B市——相爱:“哇,好香!林野,你做了什么啊?”林洛发现自己以前都没有这么好吃的,可现在林野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比自己做的好得不是一丁点!林洛忙跑进厨房,林野身上围着一个有点破旧的围裙,那是之前林洛用的。可是你能想象一块冰山穿着粉红色围裙给人的诡异感吗?至少林洛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是无比的震惊,脸都忍不住扭曲了!可现在,小小的厨房里,烟雾缭绕,满是饭菜的香味,林野系着围裙拿着勺的样子竟然让林洛觉得莫名的感动!有一个男人愿意赚钱养你,有一个男人愿意为你洗手作羹汤,有一个男人愿意把他的所有全部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