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前妇女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妇女健康是本次大会的重点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对当前全球妇女健康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后,提出了有关妇女健康的8个重要课题,包括以下内容:
1.营养
足够的营养是妇女健康的基本保证。女孩和妇女营养摄人不足会导致体重偏轻、生长发育障碍、贫血,并对后代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女孩及妇女的营养不良除了与贫困及社会地位低下有关外,还与妇女缺乏营养知识、并发疾病(如寄生虫病、消耗性疾病等)、审美观及传统的食物禁忌有关。还有一部分妇女面临着营养过度或营养不均衡引起的肥胖问题,而这又会直接引起心血管疾病发病率的增加。
2.生殖健康
妇女承担着人类社会繁衍的重任。目前,社会上不安全性行为、少女妊娠的频繁发生,以及全球范围内怀孕妇女的不足月妊娠、不安全流产、因妊娠导致的死亡及性传播疾病的发生都提示我们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的保健服务是十分重要的。
3.工作和劳动环境的保护
从事涉及微量元素工作的妇女面临着职业危害;农村妇女常接触农药,这些有害因素可能会影响生殖功能,必须引起注意。
4.传染性疾病
近年来结核的发病率有所回升,结核易引起抵抗力低下,还会引起妇女月经不正常,妇女如在幼年和生育期感染了结核,危害更大;艾滋病主要导致免疫力低下,引起多系统,多器官的损伤;疟疾通常引起恶性贫血,严重的还可引起死胎、流产。
5.非传染性疾病
随着生活方式及行为的改变,非传染性疾病对健康的影响日趋明显,绝经后妇女的糖尿病、骨质疏松和恶性肿瘤等已成为老年妇女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
6.滥用物品
近年来,吸烟、饮酒及吸毒的人数在女性人群中尤其是年轻妇女中有上升的趋势。吸烟可引起胎儿的生长发育迟缓,导致胎儿畸形,同时还会增加妇女本身绝经期提前和骨质疏松的危险;妇女饮酒较男性更易发生肝的损伤;而妇女吸毒又常与卖淫密切相关。
7.精神卫生
由于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所处的社会地位,妇女较男性面临着更多的焦虑和忧郁,其忧郁症的发病率约为男性的2倍。因此,要提倡生物一心理一社会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注重心理、社会因素对妇女健康的影响。
8.暴力危害
妇女遭受暴力的现象较男性更为普遍,主要来自于家庭内和家庭外。妇女所受暴力形式包括对妇女的歧视、辱骂、殴打、性暴力等,防止妇女遭受暴力的侵袭也是妇女保健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节)妇幼保健组织机构
我国的妇幼卫生组织采用的是独成体系的模式。妇幼卫生组织机构是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政策,为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而建立的。分为行政管理机构、专业机构和妇幼保健三级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有妇幼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机构,实行垂直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
一、妇幼卫生行政机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市(地)的卫生局,县(县级市、区)卫生局。卫生部设妇幼与社区卫生司,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均设妇幼卫生和与社区卫生相关的处室;市(州、盟)卫生局设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科;县卫生局配有兼职或专职干部。各级行政机构业务都接受上一级机构的领导,在各级卫生厅(局)统一领导下,负责开展本地区妇幼保健工作。
二、妇幼保健专业机构
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主要由省(直辖市)、市、县妇幼保健院(所、站)组成,包括各级妇产科医院与儿童医院,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种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科研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计划生育科、预防保健科、儿科,妇产科、儿科诊所等。这些机构均是防治结合的卫生事业单位,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接受上一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核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
《妇幼卫生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妇幼保健院应设保健部分和临床部分,负责本地区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条例还对全国各地各级妇幼保健组织机构的名称进行规定,凡设有正式床位的妇幼保健机构,统称为“院”;凡不设床位但开展门诊业务(包括设置少量观察床位)的统称为“所”;凡既不设床位,又不开展门诊,而对基层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的统称为“站”。该条例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应设置妇幼保健院(或分别设立妇女保健院、妇产医院及儿童保健院,儿童医院);各地、市(州、盟)、县根据具体情况(人口多少,以及妇幼卫生工作基础),设妇幼保健院、所或站;在条件较差、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基础薄弱的省、自治区可设妇幼卫生工作队。各级保健机构应有步骤、有计划地做到以临床为基础,把保健、医疗、科研、培训密切结合起来,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进行防治。
三、妇幼保健基层组织
妇幼保健基层组织包括农村的乡卫生院和城市的社区卫生中心及农场、大工厂的职工医院等基层卫生机构。基层组织在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下,开展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儿童保健门诊,防治妇女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及住院分娩的业务。此外,还需建立健全有关登记统计制度,对乡村医师,各单位、部门的保健员、妇幼保健实用教程卫生员、保育员等进行务指导。
四、妇幼保健网
妇幼保健网是指由各级妇幼保健业务机构,通过协作建立一种业务上有密切联系的组织系统,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有业务辅导的责任(如接受转诊、会诊,协助抢救重危患者等)。上下结合有利于不断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是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必须具备的一个必要条件。妇幼保健网通常由三级组成,可分为城市妇幼保健网和农村妇幼保健网。
1.城市妇幼保健网
城市妇幼保健网由市、区(县)、社区构成。城市妇幼保健网始建于1953年前后的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和中央卫生实验院的工作地段。当时天津市的产科三级保健网,市级为市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5个市级医疗保健机构,他们接受区(县)和地段转来的异常产妇,每月召集例会,给下级人员讲课,共同研究技术性问题,提出改进办法,在提高下级业务技术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区级为区妇幼保健站和区级产院,他们接受地段转来的异常产妇,经常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进行巡回门诊和示范操作,直接对地段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地段级为地段预防保健站,他们负责本地段的妇幼保健工作,如全面了解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接生、产后访视、预防接种等工作。
以后随着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围生期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城市二级妇幼保健网逐步充实、健全,各级的功能也各有侧重。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还承担着大量的产科任务,在另外一些地区则主要开展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及本区的妇幼卫生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社区卫生中心作为最基层的综合性机构,主要开展一些基本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2.农村妇幼保健网
农村妇幼保健网是中国卫生工作的基础,是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乡(镇)、村三级构成。
县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任务是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培训基层中、初级妇幼卫生人员。县妇幼保健院(所)是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中心,也是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的领导力量,是在基层开展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包括各项目工作的中枢环节。县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在新中国成立后发展迅速,承担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村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保健的重任。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重要一环。乡镇卫生院是住院分娩和转诊的第一级医院,同时妇幼保健人员还需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各种妇幼保健工作,包括产前检查。
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疾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和基本医疗的首诊场所,乡村医师、接生员是群众性妇幼保健工作的主力。他们与群众接触密切,熟悉村民们的基本情况,能直接方便地为群众服务,包括婚前产前检查、孕期保健、新法接生、哺乳期保健、新生儿保健以及儿童保健、预防免疫等。
(第五节)妇女保健工作发展现状
我国妇女保健工作发展现状
(一)祖国医学中的妇女保健
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医疗技术尚不发达,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其健康及安全没有保障。但是,我们的祖先对妇女卫生已经有了较早的认识,如论及晚婚的观点,医书记载“男子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子虽十四而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充实”。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中贯穿着“治未病”的保健思想;公元前2世纪汉墓帛书《胎产书》已开始重视孕期保护问题;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方》、宋代刘舫《妇人十全良方》中分别有对妇女孕期、经期的饮食起居、精神情绪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这充分说明当时的医师通过观察和经验,已经总结出正确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妇女保健知识。
(二)现代妇女保健学的兴起
19世纪中期,西医逐渐传人我国,新法接生及有关妇女儿童疾病的治疗也随之而来。但是,我国广大的妇女儿童并未从中受益。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人民群众仍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妇女生产基本上都是旧法接生,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遭受早婚、多产的伤害,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居高不下。为了提高当时的妇幼卫生服务水平,我国妇幼保健事业的奠基人一杨崇瑞博士于1927年在北京建立了我国第一所国立助产学校,首批招收了30名旧接生婆,教给他们消毒和脐带处理的科学方法,在改造旧接生婆的同时,她还培养了一批高级助产士。到1937年,全国已有助产学校54所,并在1940年和1945年分别出版了《妇婴卫生纲要》和《妇婴卫生学》,内容已涉及孕产期保健、婚前保健和节制生育等,为妇女儿童的健康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三)现代妇女保健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