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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春秋战国之逆(3)

著名的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是强调爵位和军功挂钩,任和国君多近的亲属也不例外;更根本的政策是推行县制,加强国君对地方的控制,取消贵族“封邦建国”的特权。对此贵族自然怨气很大,但平民看到原来高高在上的贵族现在和自己在同一起跑线上了,自然开心拥护。

只不过秦国百姓都忽视了事情的另一面:自己的人身自由和思想自由也在迅速萎缩之中。

商鞅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户籍制度,又通过加税迫使兄弟分家,再重新编排成新的社群,最后规定“民无得擅徙”。这就使每个人都处身于国家安排的社群之中,彼此互相监督。至此,人民被固定在土地上。

随后,商鞅开始将打击面扩大到平民阶层:

首先是商人,也就是平民中的有钱人。具体措施包括禁止粮食买卖,禁止奢侈品流通,取缔私营的旅店宾馆,提高酒肉价格(让大多数人消费不起从而逼卖酒肉的商人关门),提高关税和交易税,以及加重商人的人头税和劳役等等。总之是基本取消了一切第三产业。

其次是儒生和辩士,也就是平民中的文化人。商鞅认为这些人都是国家的蛀虫。国家有了这路人,君主就找不到合格的战士了,国家必然逐步灭亡。

然后是良民,就是任何具有一般伦理道德感的人。商鞅断言:“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先抛开打击良民的事,打击商人和儒生、说客顺理成章,因为这帮人自己不从事生产,他们混得好,会导致农夫和战士们人心浮动:倒买倒卖就可以过好日子,动动嘴皮子就高官厚禄,看起来比耕战可容易多了。

为什么要对耕战重视到这个地步呢?别的国家没搞这一套,过得不也挺好吗?有些地方还以富庶和文明而著称,生活质量比秦国高多了。

答案很简单,商鞅本来就不在乎人民生活质量高不高,他考虑的,是什么样的人最听话。

我们不妨再来看看“辕门立木”这件事:

搬木头这是个无聊举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商鞅硬是立刻兑现了巨额的赏金,他到底是个什么意图呢?

很明显,他想说的是,只要是新法规定的事,不管多么无聊多么荒诞,质疑是没用的,相反,照着做总有好处。

服从就能获益,也许大多数人确实会选择服从。——但绝不是所有的人:

如果是孟子,他会搬木头吗?

肯定不会。孟子讲“义”,搬木头莫名其妙,无义可言,这点利又怎能让孟子动心呢?

如果是庄子呢?

也不会。庄子会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搬就是不搬不搬就是搬赏五十金就是不赏五十金不赏五十金就是赏五十金你折腾你的我还是梦蝴蝶去吧。

如果是范蠡、猗顿这样的大富豪呢?

更不会了,五十金他们根本瞧不上,要是心血来潮,说不定还会拿出一百金出来跟政府较劲,给那个要搬木头的人让他别搬了!

有钱,有智慧,有独立的人格,都可能导致一个后果,就是不听话。

《商君书》差不多是把国家和人民当作两个对立的概念在使用的,而国家利益就等于君主利益。人民只是工具,这个工具要好用,其本身的利益越小越好,越听话越好。

商鞅变法十年,有百姓夸新法好,商鞅如何处理?他居然判这些人是“乱法之民”,统统流放。

说不好固然不行,说好也不行,总之是不许你有自己的判断!

利诱是商鞅对付老百姓的重要手段,但也仅仅是手段,本质上是把老百姓当工具,“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给点甜头也得考虑利诱效果最大化。至此,他为什么打击良民也就容易理解了: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复通覆,掩盖)者善也,别而规(规通窥,监视)者奸也。章(通彰)善而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

奸民,会觉得爹亲娘亲不如秦国的制度亲;奸民自私自利而喜欢窥探监视别人;任用奸民,犯罪的人就都能杀掉。这就是商鞅要打击良民的理由。他在秦国搞“什伍连坐之法”,鼓励互相揭发,都是良民的话,这项法律根本就推行不下去。

《弱民》说得更直接: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人民,卑贱了就会在乎爵位,弱小了就会尊敬官员,穷光蛋就会贪图赏金。控制人民,无非刑、赏两手抓。要让“赏”这一手事半功倍,那就得让民辱、弱、贫。

所以商鞅最喜欢农民,因为农民最听话。新法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

至此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秦国后来如此强大,可六国人一点不羡慕秦国人,谁也不想去秦国,相反一旦有可能置身秦国治下,大家就都很恐慌。最著名的就是“鲁仲连义不帝秦”的例子:

长平战后,赵国都城邯郸被围,危在旦夕。有人给赵王出主意,说您就跟秦王认个怂,说我赵国服了,尊您为帝,秦王虚荣心一上来,说不定就没事了。这时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齐国人,鲁仲连冒死潜入邯郸,对赵王说:

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大意就是说,秦国那简直就是野蛮统治,要让秦国称帝,我宁可跳海自杀!

当然,鲁仲连是世之高士,他本人的高尚情怀不一定能代表天下百姓。但长平之战的起因就是韩国上党的归属问题,上党本已是秦国的囊中之物,但上党“吏民皆安为赵,不欲为秦”。韩国人可以变成赵国人,但绝不能变成秦国人。

商鞅的出身不高,不过是小国卫国的旁系宗室,卫国小到什么程度?秦统一天下时都懒得出兵灭卫,后来到秦二世时候,下了一纸诏书就把卫国给取缔了。所以商鞅的出身和平民百姓可以说差别不大。

出身低下的人,往往会为了功名不择手段。

所以不应否认商鞅的才华,但也不宜过分夸大,他只是发挥了绝对君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而已。山东六国的君主未必不想扩张君权,但中原诸国文明程度较高,实施这些方案的阻力太大。而野蛮落后的秦国,本来就是一片生长极权专制的沃土——只不过,野蛮落后本身不能这样有计划有组织地扼杀个人,这个工作只有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商鞅,才能完成。

商鞅之死有种种说法,但主题都是相同的:商鞅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手里。

实际上,商鞅作法自毙的事实,不必通过种种戏剧化的情节来表明:

商鞅以游士身份入秦,才高八斗,与农民截然不同;商鞅接受了商於的封地,身份俨然在转为一个封建贵族……显然,他的新法要打击的对象,正是他自己。

绝对君权就好像一个可怕的黑洞,它先是控制了每一个普通秦人的身体,随即禁锢了他们的思想(战国时代的思想界群星璀璨,但没有一个秦国人),扼杀了他们的尊严,然后随着秦国统一的步伐,它以无与伦比的力量扑向中原地区,吞噬了整个华夏文明。而商鞅本人——战国文明的恶之花——只是摆放在这个黑洞之前的第一道祭品而已。

5.天亡赵括,非战之罪

秦赵长平之战是战国时期的关键战役,秦国的武安君白起因此威名大振,而赵国的赵括却留下了“纸上谈兵”的千古笑柄。成王败寇是历史铁律,作为失败者的赵括背负骂名无可厚非,可历史非身处其中不能感同身受,赵括其实并不是不堪大用的纨绔子弟,他的失败也自有其苦衷:其实,秦强赵弱是当时总的形势,赵国最后的失败实际上是一种必然,赵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要充分理解这一点,就要从分析秦赵两国战前的综合实力及形势入手: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实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专制集权制度,把全部国力都用于耕、战两件事上。到长平之战前夕,变法已近百年,秦国的国力已经今非昔比,拥有巴蜀和汉中两大粮仓,兵力近100万。秦国已经是战国时代唯一的超级大国了。

韩赵魏三国是从三家分晋而来,晋在春秋时期算得上超级大国,但分而为三,单独一部分虽然仍属大国之列,但只能算是中下等了。赵国在战国七雄之中,综合实力连前三甲都排不进去:秦国变法后一跃成为超级大国,不必说了;楚地方千里,带甲百万,进可争雄中原,退可固守南方;齐雄占东方,毗邻大海,占渔盐之利,国家财富居战国之首。秦楚齐三国才是战国七雄中的前三名,非赵国可比。就连同为从晋国中分化出来的魏国,由于曾经进行过吴起变法,拥有战斗力极强的铁甲步兵(魏武卒),实力也一度在赵国之上。所以说七雄中只有燕、韩实力稍逊于赵国。而赵国又有一大劣势,即地处要冲,北有胡林、匈奴,东有强齐,南有悍魏,西边更是有虎狼之国——秦国,此谓四战之地,兵家必争。这种地方整天打仗,无法安心进行经济建设,国力无法真正提高。

然而,四战之地倒也另有一个好处,就是人民彪悍尚武,不畏死战,军事力量强大。尤其自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之后,赵国改革了落后的军事指挥思想和武器技术,在六国中率先组建起了强大的骑兵部队,军事实力大增,十余年的时间内,西破林胡、楼烦,北灭中山,领土扩张了千余里。

所以,秦赵之争,赵国虽说综合实力不济,但单论打仗,丝毫不落下风。这种力量对比也决定了双方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战略选择:秦国对赵国已经崛起的军事力量甚为忌惮,想通过战争彻底打垮赵国,以免赵国真正成长为自己的竞争对手;而赵国则极力避战,即使万不得已真打起来,也要以胜求和,切不可打成消耗战,为自己进一步提升国力赢得时间。因此才有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会等等故事,即赵国通过外交途径,巧妙斡旋,既不肯被秦国占了便宜,又避免与秦国正式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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