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极少穿裙子,觉得没有裤子方便。关键是不管什么样的姑娘只要是穿了裙子露出了腿部肌肤或裤袜,就会招惹来各种变态猥琐男的目光,让人很是恶心。但老头喜欢我穿裙子,觉得能显出玲珑有致的好身材,拉在身边特有面儿。
“这不是为了取悦爷吗?”我摇着他的手撒娇道。
“走走走,回家回家!”说完,他便搂着我往机场外面走。
“呦!我们家妞儿的车不错呀!”他看见我的新车说。
“这不是按照您的心愿选的吗。当时卖车的给我推荐了一堆,我特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家爷说了!就要这个!’”
“真听话!一会儿回家必须奖励你!”他把我搂过来使劲地亲了一下,然后才踏实地坐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
驶出机场,颠簸在高速路上。“这美国的路够破的啊。”老头看着外面坑坑洼洼的路面说。
“加州政府都破产了,没钱修路。我三年前来的时候就这样。虽然硬件看着都没咱好,但质量没得说。几十年的路了,照样能用。”我边开车边说。
“小妞,在这待着不想回去了吧?”
“谁说的?你随便问问去,是个人就知道我曹心怡一门心思想赶快读完好回国贴身伺候您!迅速结束异地恋是我的唯一梦想,打死不变。”我像高喊口号一样地说。
他被我严肃认真的表情逗得大笑,一把将我的脸拽过去狠狠地又是一下。
“哎呀呀,开车呢,安全第一。”我脸红了,心里怦怦直跳。
“亲爱的,你想先回家还是先去吃晚饭?”我问他。
“去哪儿吃饭?”老头饶有兴致地问。
“中国城有一家北京菜,里面的疙瘩汤特好喝。”这是我在洛杉矶的最爱,一直想着带老头去尝尝。
“我这刚从一喝疙瘩汤的地方来,咱能不能吃点别的呀?”他开始抱怨。
我完全没想到这个。本来还想继续形容这家疙瘩汤每次都吃得我有多舒心呢,一下就被噎回去了。
“我这不是因为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飞机想让你吃点顺口的吗,要不你又胃疼。”我有些委屈。
“那也不能吃这个呀,等我回去有的是机会吃,吃点你们特色的吧。”
“特色的?”我听到这三个字就蒙。来了洛杉矶两个月,还真没吃过什么特色的。对于我们这种留学生来说,最特色的就是中国饭。甭管是聚餐还是便饭,大家都会选中国饭馆,吃着舒服开心。对于老头的这个要求,我有些抓耳挠腮不知如何是好。难道他真的想在这儿吃麦当劳吗?
“你们美国有什么特色呀?”老头追问道。
“美国,特色的,就是垃圾食品吧,汉堡薯条之类的。”
“其实也不用特意带我去哪儿,就带我去你们经常混的地儿就行。”
“爷,我们真混的都是中国城,吃的也都是娘家饭,要不就是韩国饭和日本饭。就算我没时间或是没条件,吃的也是我们学校里的Panda,Panda Expree:美国一家经营美国化中式快餐的连锁餐厅,供应橙子鸡、东方鸡等菜式,配以炒米饭或炒面。中国式快餐。”这是大实话,平时不管是我自己混还是跟大家混,吃喝永远出不了这些地儿。
“大老远来一趟美国总不能给我吃这些吧?”老头的抱怨又来了。
“那,要不这样吧,今天咱回家凑合吃点。晚上我上网查查,看看有什么特色的,明天再带你去。”
“我随便。”
这是老头最爱说的一句话。但我深知,虽然他嘴里说着随便,其实他才是那个最不能随便和最难伺候的一位。
“那我回去给爷做清炒西葫芦吧。”我觍着一脸贱了吧唧的表情说。
“你是不是就会做这一个菜呀。我在电话里老听你说做的是这个,一周最起码得吃个五六顿吧。”
“是是是,高级的我真不会,而且也真没时间。”
出了电梯,我一手拉着行李,一手拉着老头往里走。还没等我显摆小区的环境和设施,老头就又开口了:“你这儿怎么跟酒店似的,楼道都跟酒店一样。”
我愣了一下:“公寓不就是这样吗?这已经是最好的了。”我的委屈感加倍了,自己忙活了一个多星期,千挑万选,为的就是让他住得又好又舒服。我早就跟李易童说过,要不是为了他,我自己随便住哪儿都行。没想到,这还没进家门就开始嫌弃了。
“来美国就应该住那种二层小洋楼。嘿,自家一花园,多爽啊!这一进楼道,根本感觉不到自己是在美国嘛!跟北京有什么区别?”老头一边大摇大摆地往前走一边不停地抱怨。
“我费了多大劲才找的这儿呀。昨天才搬过来,生生收拾一天。累得饭都吃不下,不就为了让你住舒服吗?你哪儿来的这么多抱怨呀!”我的小宇宙开始遇热膨胀了。
看见我真的生气了,他也觉得自己的话可能有些过分,于是赶快哄了哄。
“没抱怨没抱怨,快让我看看咱们家什么样。”老头拉着我的胳膊往前拽。
进了家门,我先带他整体参观了一下,然后给他放好了洗澡水。老头洗澡,我去做饭。
没过十分钟,他就出来了。没有头发就是省事,我偷偷这样想。他走到我的身后,温柔地环抱住了我的腰,把光光的小脑袋搭在我右肩上凑在耳边轻轻地说:“想我么?”
“当然,想。”我的心已完全不在炒西葫芦上了,耳边被他吹得痒痒的。
他的手在我的身上游走,顿时觉得一阵酥麻,“我做菜呢……”谁知他解掉了我的围裙,顺势将我搂进了怀里,疯狂地吻我。我手里的铲勺咣当一声掉在锅里。不知不觉中,他的浴巾已经掉在了地上,他双手将我抱到床上,厨房里的菜还滋滋拉拉地烧着,火很旺……
我们赤身裸体仰面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他摊开一只手臂将我依偎在怀里,我紧紧抱着他,那一刻,我希望时间永远停止。
忽然,一股浓重的焦煳味儿弥漫而来。
“糟了!我的西葫芦!”
我冲进厨房,锅里的水全干了,被烧煳的菜全粘在锅底。
“完了,没得吃了!”
正当我一脸无奈时,老头走进来笑着说:“我看看冰箱里还有什么。”他转身打开冰箱。
冰箱里还有一条鱼,是我昨天下午在超市刚买的。本来是想照着菜谱煮个鱼汤,但回来才发现忘买调料了。
“呦!有条鱼!咱做个烤鱼吧。”老头一边拿出鱼一边兴奋地说。
“烤鱼?!”
“你不爱吃?不会吧。咱们在北京不还吃过吗?还说特别好吃。”
“我爱吃,但,我不会做。”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心想肯定又得被笑话了。
“谁说让你做了,我做。”老头还没等我回话,就已经开始洗鱼了。
“你做?你不是不会做饭吗?”
“啊,我是不会啊,但看人做过,知道个大概。”老头特平静地说着。
我本是想等老头来了我管做饭。虽然自己不怎么会做,但跟他这个一点都不会的比还是略有优势的。可听了这话,我颓了。因为我知道,他绝不是那种打无准备之仗的愣头青。
果不其然,随着烤箱叮咚一响,烤鱼出炉了。香味儿弥漫了整个屋子。
“来,尝尝。”老头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到我的嘴里。
我彻底傻了。这款烤鱼已经不能用香来形容了,简直是人间美味,远比我吃过的所有都好吃百倍。现在我才知道,情人眼里不但出西施,还出狄牙。
“怎么样,能吃吗?”老头的招牌就是假谦虚。
我又爱又恨地看着他:“您这叫不会做饭呀?您这就是耍我呢!”
“我真不会!从来没做过,就给别人煮过方便面,连我妈都没给做过。这真是第一次,可能我悟性好,撞上了。”老头一脸的诚恳让人无法抗拒更不忍责怪。
“不是吧,我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你这也太牛了吧。”我彻头彻尾地被他的处子饭给折服了。
“哎呀,夸张了,肯定是你爱屋及乌,因为你爱我所以也爱我的饭。快吃吧,别凉了。”他往我的碗里夹着鱼说。
嘴里吃着他做的鱼,看着眼前跟自己有说有笑眉飞色舞的这个大活人。我此时仿佛在梦里一般,除了美,还是美。
老头是第一个给我做饭的男人。他不爱张扬,不爱交际,不留恋任何夜场,也从不说大话,他实实在在做事的性格让我很是欣赏。因为他不喜欢表达感情,也不太会表达感情。但从我们在一起之后,他却经常会跟我表达感情。我爱你,我想你,我特别特别爱你,我特别特别想你这类的话每天都会说。因为我们相互的影响和鼓励,这样的甜言蜜语已经成为我们相爱以来每天说得最多的话。而且每每说出口,都是那么的自然和真实。腻在别人耳里,甜在我们心里。
我能从他说的话,做的事,和他真诚的眼神中感到他对我的爱。就像我对他的爱一样,炽热且真诚。但这种爱却略带小心;略带胆怯;略带担忧。因为深爱,所以我毫无保留义无反顾地付出着自己的全部情感。说句不计后果的大话,我认为这样的付出在我有生之年不会再有了。
他更多的时候像个孩子。他幼稚可笑的动作,配上他那张搞笑的坏人脸,能把我逗得前仰后合毫无形象可言。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美国一个当红女歌手边跳边唱,而且舞蹈场面完全可以用气势磅礴来形容。老头说美国的男人舞蹈里充满了性,各种动作都在暗示性。我肯定持否定态度。可没想他马上站了起来,边说边做了一个Michael Jackson的招牌动作。他骨瘦如柴的身材加上比老年DISCO节奏还慢的动作,把我逗得几近癫狂。
他极度高兴的时候是个孩子,极度伤心的时候更像个孩子。每当他没有安全感地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时,我都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并张开双臂拥抱他,给他信心和温暖,给他他想得到的保护。
人们都说,人这一辈子一定会遇到一次真爱。不管这分真爱是不是那个能陪自己走到最后的人。但遇到过,就是幸福的,就是可喜可贺的。他是我感情的归宿。我暗下决心,不管在相爱的途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自己决不会先放弃。
三
我去机场时,有件东西就被我藏在了上衣兜里,几次想拿出来,终究也没有勇气。
晚饭后,我带着他来到附近的咖啡馆。老头喜欢喝咖啡,所以我一来美国就先打探好了洛杉矶所有著名的咖啡馆,准备带他挨家喝个够。
我挑了一个室外角落的座位。角落一直是我的第一选择,两面靠着墙,前面看得到一切,这样坐在那里才能让我有足够的安全感。
我从出门到现在心里一直忐忑不安,说话也很不自然。我在想,也在等,等着最好的时机做一件最重要的事。
“怎么了你,想什么呢?”他似乎看出我有心事,喝了一口咖啡问道。
“没,没什么……”我慌了。
“是因为我来了?让你郁闷了?”他向来很敏感。
“不是,你别乱想。”我急忙解释。
“你这样我怎么能不乱想,到底怎么了?”他真的有点沉不住气了。
我了解他刨根问底的个性,而且我有事一般瞒不过他的眼睛。我将早已攥在手里的那枚都快化了的金戒指一鼓作气地套在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
他僵住了,从表情到肢体都极其不自然的他居然从嘴里蹦出一句:“呦,这是什么?”
“戒指。”
“哪来的?”
“买的。”
他一脸的慌张马上就变成了浑身的不自在,像是跳蚤上身,哪儿都痒得难受。不一会儿,他摘掉那只“跳蚤”,放在了自己的裤兜里。
我安静地坐在对面看着他,努力读着他的每个表情和每个细小的动作。可看了很久我也没看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此时我第一次看不透他的心了。
自从这枚戒指出现后,有心事的就变成了他。他一会儿笑,一会儿沉默;一会儿发呆,一会儿游离。让坐在对面的我看得别扭极了。
“走吧,回家吧。”他终于起身对我说。
一路无话。回到家,他便洗澡睡了。在睡前,他把兜里的戒指放在了手边的床头柜上。
因为工作原因,他只能在洛杉矶待上一周。想到相聚短暂,我努力让自己忘记戒指的事,虽然它始终像块大石头一样无时无刻不堵在我的胸口,让我呼吸艰难。
在这一周里,我和他的角色完全倒置了。我只管上课写作业,他则负责一日三餐和家务,我们如同回归到了原始的母系社会。
每天早上,他都会六点准时起床。因为我八点上课,所以他会早起两个小时为我准备早饭。做饭的时候他怕吵醒我,会关上里屋的门。七点整,他会凑到我的身边吻我,然后连轰带赶地把我弄到厕所洗漱。
他这一来,我受苦受难的日子终于告一段落。他把我送走后会小睡一会儿。到了十点,他会溜达到附近的超市买菜做饭。中午我一到家,桌上就摆好了丰盛的午餐。他从不让我刷碗,说我刷不干净。其实我清楚,这是他心疼我的方式。吃完午饭,因为不用干活,我能倒头来个小觉。下午我去上课,他则在家擦屋子,吸地,洗衣服,做好晚饭等我回来。
今天我回家很早。老头做了超级无敌意大利面。吃过晚饭,他刷碗,我搂着他的腰撒娇地说:“亲爱的,以后让我刷碗吧。我看你干活可心疼了。”
“得了吧。我这待不了几天,等我走了你有的是机会。”老头笑道。
“不许说走!”我听到这个字感觉如此的刺耳,眼泪立马就被激了出来。
“这是怎么了,还掉金豆子了。这不是还没走吗?不至于啊。”老头赶紧放下手里的碗,转身抱着我哄道。
“不许说就是不许说!”我急得直跺脚。
“好好好,不说了。”
“你别走了,咱们在这儿过得多好呀。”我在老头的怀里边哭边说。
“我也不想走呀,但回去还一堆事儿等着呢,不工作我吃什么喝什么呀?”他抚摩着我的头。
“吃我的喝我的!我挣钱养你。”我抱着这个梦想已经许久了。
“别逗了。我一大老爷们儿让一小姑娘养着,成什么了。况且我也没那资本和天赋,这种行业真干不了。”老头哭笑不得。
“凭什么男的包养女的就成,我包养你就不成!看不起人。”
他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摇来摇去地哄着说:“没有,谁敢看不起你呀。等你挣大钱了,我一定给你这机会,先黑你一辆牛奔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