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前,领头的雌鹿文莫就开始带着鹿群在树林边缘徘徊。积雪渐渐融化,青草也长了出来,它们慢慢爬到越来越高的地方去吃草。不过,日落后还是会返回树林,因为野生动物跟人一样,也害怕夜里刺骨的寒风。然而,林子里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鹿虻,而山坡上的岩石边也逐渐温暖到可以过夜了,于是,它们便离开了树林。
或许,动物们并不会因身为领袖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不过,若是别的鹿未跟上来,它还是会略感失落。
而有时候,即便跟大家待在一起,孤独的感觉仍不会消散。这个冬天,文莫胖了些,也更壮实了,但此刻它有点儿消沉,没精打采地在吃着草的鹿群间转来转去。
有时候,它一动不动地站着,嘴角还挂着一丛苔藓,暗自出神。不一会儿,它又突然回过神来,领着队伍继续前行。这样茫然失神的次数越来越多,它渴望独处的意愿也变得越来越强烈。
一天,它突然转身,朝山下走去,鹿群跟在它身后。于是它停下脚步,垂着头站了半天。驯鹿们纷纷吃起草,只有它如同雕塑般立在山坡上。趁大家不注意,它偷偷走了一小段路,然后又停下来,假装嗅着地面或是吃草,同时扫视着身后的鹿群。就这样,它回到了那片能遮风挡雨的白桦林。
它看到有头雌鹿在河对岸不安地走来走去,但它并不想跟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它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它静静站着,等到那头雌鹿离开,才转过身加快脚步跑了起来,直到艾望河出现在视线里。它走到老威加修筑水坝的那条小溪边,从水坝上游步入澄澈的小溪,本能地避开所有的险滩激流,游刃有余地在流水间穿行。
到了对岸,它穿过一片嫩绿的草丛,走进了一条蜿蜒曲折的林间小道,水坝周围哗啦啦的流水声渐渐消失在它耳畔。它慢慢往上走,然后突然停住,四处观望后选了条小路继续前行。没走多远,又折了回来,最后在几块色彩斑斓的岩石间停下了脚步。周围的白桦树都已抽枝发芽,新枝嫩叶散发着春天的气息。
它似乎想休息一阵,却又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驱赶腿边的鹿虻。脚下青草依依,它也无心享用,只是神思恍惚,渴望躲到世界之外。
这一切,都没逃过弗卡的眼睛。它坐在一块色彩缤纷的大石头上,看着文莫离开鹿群。仿佛这一刻它已经等了很久,仿佛山谷里即将发生一件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它开口唱道:
干杯!干杯!
为挪威干杯!
歌声会带走所有的疲惫。
挪威的好运气,
已经被精灵藏起,
就藏在一头白驯鹿奔腾的脚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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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习性
驯鹿每年都会进行一次行程长达数百千米的大迁移。春天来了,它们离开自己越冬的亚北极地区的森林和草原,沿着几百年不变的路线往北进发。由雌鹿领头,雄鹿紧随其后,秩序井然,边走边吃,日夜兼程。沿途它们会脱掉厚厚的冬装,生长出新的薄薄的夏衣,脱落的绒毛掉在地上,正好成了路标。就这样年复一年,也不知道走了多少个世纪。驯鹿总是匀速前进,只有遇到狼群的惊扰或猎人的追赶,才会一阵猛跑,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扬起漫天的尘土,打破草原的宁静,在本来沉寂无声的北极大地上展开一场生命的角逐。
母鹿在冬季受孕,在春季的迁移途中产仔。幼小的驯鹿生长速度非常快,产下两三天即可跟着母鹿一起赶路,一个星期之后,它们就能像父母一样跑得飞快。
在挪威,还从没出现过白驯鹿呢!不过,一小时后,文莫身旁就有了一头周身雪白的雄性小驯鹿。文莫温柔地爱抚小鹿,帮它把毛理顺,脸上流露出欣喜与骄傲的神情,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一头小鹿,而事实上,那个月鹿群里添了数百头小鹿,但没有哪头小鹿的皮毛是白色的。
岩石上的歌手继续唱道:“好运气啊好运气,来自于一头白驯鹿……”仿佛它已经清清楚楚看到,这头白驯鹿将会建立什么样的丰功伟绩。
奇事一桩接着一桩。一小时后,它又生了头棕色的小驯鹿。对于驯鹿来说,一头雌鹿很难同时养活两头小鹿,它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两小时后,它带着白驯鹿离开了,棕色的小鹿并没有跟在后面。
这是位聪明的母亲,它知道一个健康的孩子胜过两个孱弱的。
几天后,它带着小白驯鹿回到鹿群,继续领着大家前行。它很体贴,总是尽可能地为小白驯鹿着想,以小白驯鹿的步伐引领队伍前进,这也让鹿群里的妈妈和小鹿们走得非常轻松。强壮而聪慧的文莫在自己的巅峰时期生下的这头小白驯鹿,它健康地成长着,时常跑在队伍前面,带领大家前进。
一天,罗尔看到它们,不禁哈哈大笑——整整一大群棕灰色驯鹿,无论老鹿还是小鹿,雄鹿还是雌鹿,都跟在一头小小的白驯鹿身后。
就这样,整个夏天它们都在不断地向更高的地方走。“它们要去寻找冰川里的精灵,让精灵教它们生存的技巧。”住在低谷的李弗说。不过,还是威加比较了解驯鹿,他说:“跟人类一样,妈妈就能教会它们生存的技巧。”
秋天到了,老威加远远地看到,棕灰色荒原上飘着一小片白白的雪花。不过,还是精灵们看得更清楚些,那并不是什么雪花,而是一头小小的白驯鹿。鹿群们在艾望河里喝着水,它们的身影倒映在平静的河面,不过,灰蒙蒙的群山间,别的鹿都不怎么显眼,只有那头白驯鹿被衬得格外明晰。
那年春天,不少小驯鹿都死在了荒凉的苔原上。有的是因为身体太弱,有的是因为不够聪明。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的法则,然而很多小驯鹿根本没机会学习这项法则,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在所有的小驯鹿中,那头白驯鹿最强壮也最聪明,它跟着鹿群中最有智慧的妈妈学习了很多东西。它知道,石头上的苔藓,向阳面比背阴面要美味得多,尽管它们看上去都一样。它知道,若是听到妈妈哒哒地跑起来,它也得撒开腿跟上去,若是整个鹿群都哒哒地跑起来,那就意味着出现了危险,它得紧紧跟在妈妈身边。
这种哒哒声就像是野鸭们的尖叫声,可以让同伴们聚集到一起。它知道,若是沼泽地里开出一簇簇的棉花,最好别走进去,否则会非常危险。它知道,如果松鸡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就表示附近有山鹰出没,对于一两岁的小驯鹿来说,山鹰也是非常危险的动物。它还知道,有种小小的浆果不能吃,否则会一命呜呼。还有种蚊蝇非常毒,要是被咬了就得到雪地里去休养。
它心里很清楚,在所有动物的气味里,只有跟妈妈一样的气味才值得信赖。就这样,它慢慢长大了,骨骼变得更强壮,肌肉也更结实了。一两周大的时候,它的头顶隆起了一对小硬包,如今,那对硬包已经变成坚硬锋利的鹿角,这是它今后的战斗武器。
它们经常嗅到一种可怕的气味,那气味来自于生活在北部的狼獾。
一天,那味道变得非常浓。突然间,一头体型巨大的深棕色动物从岩石后跳了出来,径直奔向走在最前面的白驯鹿。
白驯鹿注意到那家伙的皮毛蓬松而凌乱,眼睛与牙齿亮光闪闪,还“扑哧、扑哧”喘着粗气,样子又凶又恶。它不禁害怕得毛发尽竖,鼻孔也张得大大的,但心里又升腾起一种更为强烈的感觉,那就是愤怒,恨这个家伙扰乱了鹿群的安宁,那种愤怒压倒了身体里的恐惧,于是它站稳身子,扬起鹿角,准备冲向对方。
那头深棕色的野兽停下脚步,震动着胸腔吼叫起来,准备迎接白驯鹿的进攻。那声音有着极强的穿透力以及更强的震荡力,白驯鹿几乎无法承受,要不是妈妈就在身旁,那头野兽肯定会趁机扑上来。只见鹿妈妈猛冲过去,用尖利的鹿角将野兽撞翻在地。白驯鹿一改平日的温和,双眼闪着恶魔般的幽光,也狠狠地冲了过去。最后,那头狼獾成了一摊烂泥,小白鹿的妈妈已停止了进攻,白驯鹿还在猛烈地攻击着那个它憎恨的东西,释放着内心的愤怒,直到它那雪白的嘴巴,染满了鲜红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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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獾,又名貂熊,毛发棕褐色,体侧向后沿臀周有一淡黄色半环状宽带纹,状似“月牙”,故有“月熊”之称。狼獾栖息于亚寒带针叶林和冻土草原地带,非繁殖季节无固定的巢穴,有半冬眠的习惯,栖于岩缝或其他动物遗弃的洞穴中。狼獾性机警凶猛,力气大,多单独活动,昼伏夜出。食性杂,包括有蹄类、啮齿类、鸟类及林木浆果等,也捕食狐狸、野猫等。狼獾善长途奔走、游泳和攀爬,可在密林中自由跳窜,也有“飞熊”之称。
平时,白驯鹿就像公牛一般平和冷静,但这件事展现出它野性的一面。它就像一个性格粗犷、心胸宽大、性情平和且不轻易动怒的北方人。不过,一旦动怒,那怒气可不易消散。
仿佛它已经等到了要等的一切,唱完后就离开了这里,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儿。老威加曾见过它潜入水底,就像小鸟在天上展翅翱翔;也见过它在深深的湖水里漫步,如同松鸡在岩石上闲庭信步。是的,它就是这么一只与众不同的小鸟,老威加说,它不过是飞回南方过冬去了。然而,老威加既不会读书,又不会写字,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