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对待不同的惩罚时,由于心情和态度不同,所以,对待惩罚时也会具有不同的原则。在某种情形中,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对惩罚的行为表示赞同(这种赞同往往是对一些危害社会治安、违反纪律者的惩罚行为)。即便这种行为不会直接对每个人都造成伤害,可是我们常常会去惩罚它。因为,我们觉得,如果这种行为日积月累,便会给社会带来许多危害和损失。所以,当我们对一个玩忽失职,不坚守工作岗位的哨兵给予剥夺生命权的惩罚时,我们会因此而感到遗憾。虽然,这个哨兵的玩忽失职可能给整个军队带来消极的影响,可我们还是希望他能保住自己的生命。因此,我们就会对公私利益相悖而心存遗憾。很多时候,当个人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保护国家的利益。所以,严厉的惩罚是必不可少的。
这也是我们大家所认同的。但是有时候我们会觉得,这种惩罚太严厉了些。他们的行为虽然伤害了其他人或造成了不幸,但却还没有达到让我们为此愤恨的地步。所以,一个内心充满善良的人,在面对这些行为时,必须意志坚定,才能赞同对犯罪者的惩罚或是亲手惩罚犯罪者。可是,即便是一个内心充满仁义善良的人,当他们面对那些杀父仇人、忘恩负义、凶暴残忍的凶手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惩罚这些凶手。这时,如果别人惩罚了这些凶手,那么他们便会高兴。可是,如果他们没有报杀父之仇,也没去惩罚那些凶手时,他们的内心就会感到失望、痛苦。所以,我们必须重视的是:违反正义的行为,应该要现世现报。要不然,如果违反者在活着的时候侥幸逃脱,那么这种惩罚便会一直紧紧缠着他的灵魂从而去惩罚他,这也便是为什么会产生地狱的原因了。
本章解读
仁慈与正义是人们经常歌颂的两种美德。
仁慈是一种自愿的情感,是人们鼓励并且提倡的,但是不应该受到强制。如果说一个人缺乏仁慈之心,其结果就是人们所期望的一些善意的举动没有成为现实,但是这没有产生罪恶,人们会不理解甚至谴责这缺乏仁慈之心的人,但是不应该怨恨他们。不理解和谴责是对不合理的举动和情感所做的反应,而怨恨则是对存有恶意的实际行为所做的反应。
心怀仁慈的感恩和回报是得到人们赞许的,但是如果一个人缺乏这种感情也不应该受到处罚,就像一个人得到了别人的帮助,他没有想着回报给予自己帮助的人,而别人强迫他去回报,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恰当的。若是给予他帮助的人想利用恩人的名义强制他回报,这也是不合宜的,还会因此让此前帮助人的行为也蒙上了污点。因此,仁慈是一种义务感,这义务感是更自由的,也是不能被强制的。
正义是比仁慈更加严格的一种美德。对于正义的遵从并不是人们自己的意愿就能决定的,它更加严格、更有约束力,是一种“必须”,而不仅仅是“应该”或是“可以”。正义取决于旁观者的认同,可以用压力让人们遵守,而违反它的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仁慈和正义还表现在:拥有仁慈是得到赞许和表扬的,缺乏会受到责备;遵从正义是天经地义的,违背正义是会受到惩罚的。
每个人都是关心自己胜过他人,对自己的得失也比对别人的感觉强烈得多,但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想得到某样东西,而以牺牲别人为前提时,是不能得到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的。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成员,大家都是平等的,只是根据自己的实力,对社会作出的贡献不同而已。这些人应该重新审视自己,找准在社会中的位置,得到别人的认可。
要想营造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相比于仁慈来说,正义是更加需要的根本。就好像仁慈是为这个社会更加美好而做出的修饰,而真正支撑这个美好和谐社会的根基却是正义。正义是自然在人们心中培植的一种信念,一种善恶终是有报的信念,一种违反自然的原理就会受到惩罚的信念。
命运对我们产生的影响
引言
当我们去判断一个人品质、道德的好与坏时,往往是通过其行为所具有的三方面内容去分析和评价它。首先,一个人实施某一行为的目的和意图;其次,这种目的所引起的动作;最后,在前两者的影响和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果。差不多每一种行为都包括和蕴含了这三方面的内容,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实施行为的目的、动机和意图。它往往决定和影响着其他两方面。
一种行为是应该得到赞同,还是应该得到反对,它决定于行为者的目的和意图。如果离开动机、意图去评价其所产生的行为,我们既不会去赞同,也不会去批评。这就好像给你一把枪,不管你去射击鸟还是射击人,你都是射击,而我们不知道你射击的真实目的,所以,我们对其造成的结果是不会作出任何评价的。这也正说明了行为产生的后果与行为者的目的、意图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只有行为者表达出内心的真实意图、目的时,我们才能对这种行为作出赞同或批评的评价。虽然影响行为的结果和意图不同,会导致许许多多不同的结果,但是归结起来说,只有两种:好和坏。动机合理,正确的结果当然是好的。相反动机、目的不当和不轨的结果也自然是不好的。
当我们通过行为的这三方面去评价一切善、恶时,这种情感往往会随着不同具体情况而具有不稳定性。所以我们现在要探讨的问题是:这种不稳定性形成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结果。
形成的原因
不管是有没有生命的东西,都会引起我们的痛苦、快乐、憎恨和感激之情。当有一个小石头弄疼了我们,我们就会踢走它;如果它弄疼了小狗,小狗便会对它乱吼乱叫。
当我们平静下来以后,对这种态度与情感做一个更正的话,我们就会很快清楚:对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去宣泄我们的情感,这种做法是不理智的。但是,我们在生活当中便常常会具有这种情感。(对无生命的东西,当它给我们带来的伤害痛苦时,我们就会拿它出气;当它给我们带来欢乐喜悦时,我们就会对它心存感激。)如果有一种东西,它给我们的朋友造成死亡,那么我们恨不得将它销毁砸碎。我们的这种举动,便会得到其他人的理解。当一个海员依靠某块木板从失事的船中获救的时候,我们希望这位海员能够对这块木板心存感激,好好珍惜这块木板。就像我们日积月累使用的钢笔、拐杖,我们从心里会好好珍爱它的;也好像是我们对遥远传说中的森林仙女和土地守护神,怀有一种敬畏之情。
对那些无生命的东西去宣泄我们的感情,是不符合逻辑的。所以,真正合乎逻辑的宣泄是,对有生命事物的感知。因为,这种有生命的事物能给我们带来痛苦、快乐。也只有这种事物,才能将我们的憎恨、快乐之情表达出来。因为,对于无生命的事物,它们是不能接受我们的报复、感激之情。所以,动物和人往往更适合我们去憎恨或感激。如果狗咬伤了你,牛顶伤了你,那么你就会惩罚它们。从某一个角度来看,你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但对于那些曾帮助过我们的动物,我们应该给予它们尊敬和感激。《土耳其侦探》中有一个故事能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有一匹马曾经横渡海峡将一个官员驮了回来,可是这个官员却把这匹马杀了。我们当然无法理解和赞同这个官员的举动,因为这匹马应该受到感激、尊敬和关爱。
虽然动物能感受到那些情感,但仍然具有一定局限性。所以,当我们向一个人表达感激之情时,不但希望他能快乐,而且还希望他感到欣慰(因为我们要让他觉得,他的付出是会有所回报的)。另外一种现象是:当我们去报复那些仇人时,不但要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更重要的是,要让他明白:不能这样伤害别人。
我们很乐意别人对我们刮目相看,也很乐意去听那些对我们自己有很好的评价。所以,我们最想让自己和自己的恩人心有灵犀,也希望对他们所做的行为有一个满意的肯定。但是,那种为了获得更多感谢的施恩者,常常会被慷慨大方,乐于施善的人所轻视。这就是,通常被人们所认为的行为者的动机。当我们对那些施恩者不会产生尊敬、感激之情时,那就说明了那些施善者的目的、动机是不正确的。
同样的,如果那些妄自菲薄的人伤害了我们,给我们带来不幸与痛苦,我们常常会憎恨、厌恶他们,并希望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就出现了复仇。复仇的目的其实是:让那些实施痛苦的人意识到,他不应该这样做,从而让他确定一个正确的态度(但是,如果复仇没有成功,那我们便会感到失望和遗憾)。有一种情况是需要注意的:与我们势不两立的敌人,如果他们没有伤害到我们,也没有给我们带来痛苦和不幸,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就很容易去理解他们,更不会感到愤怒了。
所以,一个合理、正确的感激、仇恨对象往往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它能够激起我们的快乐或痛苦;其次,它必须具有生命;最后,它必须存在于人们意识里,即会受到他人的肯定和否认。第一个条件能够让任何事物都具有那些感情,第二个条件是满足于那些情感,第三个条件是能够让我们产生更多的感情。所以,要想激起别人感激或愤怒的情感,唯一的方法是:以各种方式给别人带来痛苦或快乐。一个人,如果他具有慷慨仗义或横征暴敛的意图、目的,他却没有达到他所希望的目的时,那么我们就无法对他的行为给予肯定或否定。
总之,当我们的内心充满了善良仁爱、宽容大度,那么就会造成好的结果,从而得到别人的肯定、赞赏,随之便形成了优点;相反,当我们的内心充满了邪恶、自私,那么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从而得到别人的否定、憎恨,随之便形成了弱点(即人们通常所成的缺点)。正因为行为掌握在命运之中,所以命运才会影响人类对优点、缺点的不同看法。
产生的影响
不管是值得表扬的目的还是值得唾弃的目的,如果因为命运的影响而没有实现,那我们对这种感觉便会自然消失,反之亦然。命运产生的影响通常表现为两种。
1首先的一种影响是:如果一个人,他感觉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是有所欠缺的。那么,可以反映出,他即使有美好正确或是图谋不轨的计划、目的,但他的这种目的是没有发生实际作用的。这是感情变化无规律性的一种表现,这种表现不仅仅是只有那些直接接受行为影响的人才能感觉到。而且,作为一个公正的旁观者也能间接地感觉到。当某一个人去帮助别人,即便没有成功他也会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戴。但是,如果他不但帮忙而且成功了,那么他就会被当做恩人,从而获得人们的爱戴和感激。
从某种正义感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感谢那些愿意帮助我们,但却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达到成功的人。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往往用这种观点去安慰那些付出而无回报的人。虽然他们没有达到成功,但我们也应该感谢他们。一个宽容大度、友善的人,他会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那些帮助他但是未能成功的朋友。所以,真正的宽容和大度是能够被自己所看重的人热爱和尊敬的。往往这种能给人带来幸福的情感,通常更能激起更多的感激之情。相比之下,“结果”就显得渺小甚微了。但是快乐、感激之情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对他们来说,感激之情也会有所损失的。这个道理就好像帮助两个情况处境完全相同的朋友,其中甲获得了成功,而乙失败了。
那么,即便是品质多么无私的人,也会去认同赞许甲多一些。从这一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的不公平性。如果拥有爱心的人并没有去帮助别人,那么我们就不必对他心存感激。这也在我们生活中有所表现,如果一个人很愿意帮助我们,但是我们却不想因此而感谢他。因为,要是没有别人的合作,那么他所付出的努力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当旁观者能站在公正的角度去分析这一问题时,他们就会同意、认可这种观点。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人,当他尽心尽力帮助别人,却没有达到目的时,那么他就会否认其自身所拥有的优点,并报以怀疑的态度。但是,对于那些有崇高志向、远大见识的人来说,优点本身并不是完整无缺的。当他们却因此感到英雄无用武之地时,那么,这种缺欠也就更加突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