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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睡在回忆里的风景(2)

失恋之后,几乎天天买醉,有时大醉天明,吃不下饭,清减+几斤。能让我轻轻松松甩掉曾经令我一筹莫展的肥肉,是失恋带给我的唯一好处。坏处自是不用说,悲观消极,精神疲惫,身体抱恙……总之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我终于重新回到乌托邦。大源说,你总会在你难过的时候想起我们,不过乌托邦就是这么一帮人,你以为他们早就走远了,可在你难过的时候,回头发现他们还在,就在离你很近的地方从来没有离开,只是你一直没有发现而巳。

2011年七夕那天晩上,大源带着我到公园去,跟几个久违的朋友一起在河边喝酒唱歌,还有几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朋友。其中有一个猥琐男,坐在我边上,说自己手机找不到了,之后就在草地上摸啊摸,结果摸到我腿上,我赶紧站起来,以为是谁的朋友,忍着没有发作。之后一起去路边摊吃宵夜,又坐在我边上。刚上来一盘炒鸡蛋,猥琐男挑了一大筷子,一边吃一边说话,把鸡蛋喷到我杯子里。我重新换了一个杯子,猥琐男要给我倒酒,结果倒在了我腿上,又忍。最后他开始往马路中间扔啤酒瓶。我说就不能淡定点,非要整出这么大动静。大源说,想扔就扔吧,生活就不能淡定。我说,砸到车了怎么办。猥琐男说,大不了抓进去,我有钱。拿着瓶子一甩手把我酒杯打翻了,酒洒了我一身,终于忍不了,愤然离席。刚到家,大源打电话给我,说我走之后他们把那男的打了一顿,打得浑身是血了。大源说,我觉得很有必要给你打个电话。我说,我靠我又错过精彩一幕。后来大家发现没人跟那个男的熟,也不知道他自己怎么过来的。

我终于找到了点回归组织的感觉。那时他们巳经集体从东开发区那个LOFT搬了出来,房东极不情愿地把大源赶走,还勒令他把房子重新粉刷一遍刷成白色。因为屋子里的墙,巳经被我们涂满了希望与梦想。

年底与大源去云南之前,我们一些朋友一起吃饭。大源喝大了,突然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他说,乌托邦都没有了,我真的后悔当初没有坚持下去,你们都走了,就剩下我和巴得儿,那天我拎着油漆桶,自己把墙刷干净,一遍遍的,觉得特别残忍。整桌人都不说话,悲伤的情绪是会传染的,然后就变成了集体的放声痛哭。

从云南回来之后,大源就不再跟我们一起经常出来,他找到了新的工作,我们以前总揶揄他说,大源要是工作了,就离世界末日不远了呢。大源不再像从前那样时不时就说自己还有理想。一个朋友有次跟我说,大源有天晩上给他打电话,哭得很厉害,好像是工作上的事情。我笑了笑,放在以前,他是会不屑的吧。

最近一次见大源,是在几日前,去他工作的酒吧。一进门他便热情迎接,说:“来,过来喝点茶吧。”然后匆匆去洗茶具,慌忙之间还摔碎了一个,一副勤快热络阳光大男孩的样子。对此我感到非常惊奇,大概人都是会变的吧。也说不上是变好变坏,也许有一天我们变成了我们曾经不屑的那类人,然后会觉得,这样生活,也没那么讨厌。

现在跟乌托邦剩下的几个朋友时不时小聚,吃饭,或者打麻将,再也不喝酒,不谈论关于理想之类的事情。一个朋友跟我说过,都这么大人了,还说什么梦想啊,早晩都要面对现实的。

其实,现在这一切也没什么不好的。

行走,在城市的最深处

晏宇

许多年后,我站在苍茫的天空下,听着风从灵魂中呼啸穿过的声音,才发觉自己是那样的孤身一人。

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有天放学回家,路过街头的转角,发现那里新开了一家CD店。我的目光与架子上摆放着的光怪陆离的CD封面相遇,却总觉得它们似曾相识。它们仿佛都指向一个我所从未知晓的远方,也许我曾在梦中遇见过,然而回归到平凡生活之后却再也无法去追寻的个不属于这个世界,奇异而孤独的漂流仙境。

只有孤独似曾相识,而生活遗落在别处。

高考前夕,我在那里买了一张CD,名叫《凯尔特神话》。封面是一种独有的,宛如苍山或者云母一样的碧翠。画中的女子双目微合,背朝西逝的落日,在巨大如卵的天空下,她的身躯如同岩石,膝盖上搁着史前巨蛋的鸟巢。脸上带有一种凝固了几个世纪的沉静,任凭蛋从巢里滚滚跌落海中。她垂曳的长袍没入脚边的波涛,脚下仿佛传来潮水拍击崖岸终年不息的声响……

那张CD陪伴我度过了期末考试之前那段最压抑时光。听着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仿佛被急速地从人世间抽离,化身为一缕气息,或者是一道稍纵即逝的烟云,感到自己不过是滚滚红尘当中仓促的过客,一闪而掠的身影。那时我明白生活不会永远像现有这样存在下去,对于一些人仿佛性命攸关的一切,在另一些人的眼中或许平淡无奇。而那些欢乐、悲喜、眼泪与苦楚,即使在同一个人的生命中上演,也必然在岁月的洗刷下逐渐失去重量。在时光中一切无足轻重,即使是最珍贵的回忆,也只能够让人偶尔想起,浅浅怀念,却不再去执着和纠缠……

只是偶尔走过熟悉的道路,会感到那远去的风里还唱着,唱着,逝去的声音,逝去的歌。

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凯尔特,喜欢那苍茫大地,旷野和草原上的凛冽风音。宿命般交织缠连的花纹,喜欢那个古老神秘,竖琴与风笛交错吟唱的国度,从歌曲里渗出旷古的忧伤和悲凉。时而我会想象自己骑马纵驰在日落的草原上,朔风猎猎掠过身旁,然而在现实中,我不过是个平凡的学生,每日风尘仆仆地徘徊于学校和回家的路上,夜晩则坐在15度的日光灯下,艰难地记下大量的概念和公式,掺杂的思绪在脑海中如放电影般喧嚣地掠过,从中有所选择地写入试卷的空白,犹如一只井底之蛙,蹲伏在高楼与电线杆架空的天底下,不知所措地仰视四面通天的高墙。

这样的生活过去许多年以后,有人问我,想不想到远方去流浪?不知何年何月,这个问题似乎一度格外流行。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呆愣了三秒钟,然后说我不知道流浪还能成为一种爱好。

在我心目中,流浪者们总是无所归依而又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漂泊。泰戈尔曾经写过,世界是一队旅行者的脚印。许多人总认为漂泊就是把家安在四海,而从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却开始觉得,真正的漂泊是家时刻装在心里,却永远逃离那个世间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落。

我向往远方,但我永远不知道靠什么方法才能够走向那里。即使我背上行囊,穿上旅行鞋,迈过千山万水,那样地走遍了世界后,我是否就能真正接近内心深处的那个角落?或许我在行走和追寻中经过了所有的土地,也无法抵达心中真正的故乡?

在很长一段时间,那家CD店成为我逃离现有世界的地方。放学后我总把漫长的时光消磨在那里,寻找来自世界另一角落的各种声音,痴迷一种表面如同打磨过的黑耀石一般的碟片(当年这样的黑色CD还非常稀少)。

但是,当高考结束之后,我再一次回到那里,却发现那间店巳经人去楼空。

后来我迷上了走路,在成长之前最后的荒芜岁月里。长年累月,我曾漫无目的地漫游过城市许多角落,那时我感到自己不受约束。

走路的人其实最自由,方向和行程全都掌控在自己脚下。能带走的只有自己,能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可以深入各种城市细枝末节的角落。有时候,面朝来往湍急的人流和车流,头顶是遮天蔽日的楼群,天空仿佛是一个深渊,充满了城市内心深处的空虚。

有时我不由得会对自己的无拘无束感到一阵自得,但下一步就陷入完全不知该往哪里去的困惑之中。其实无论不受拘束的行走和流浪之间本质,有多少差异,人在其中仍旧是孤独的。

不想去听来自身后的回音,想用脚印去把它装满,却只能换来更浩大的回音,那回音填不满周围的虚空。

我走着,却并没有意识自己将要走到什么地方去。没有预感,没有目的,只是凭着本能,脚步继续地迈向前。然后再停下来,打量着它们把我带来的一个从未到过的什么地方。

我曾走过市内最繁华地段,也曾在人迹罕至的时分悄悄穿过那些湮没不闻的街巷与楼宇,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我发现世间许多所谓的名胜和美景都是对陌生人而言的。就像有一次,我在西安跟一个总是在景点外兜客的出粗车司机聊天,他问我新开的大唐芙蓉园如何,又说他从来没有进去过,还说连大雁塔他上一次去也是二+多年前,而他的半生都是在城墙底下度过。

就像我走过的地方大都不为人所熟知,但却刻下了城市底层最真实的印记。我能够听见各种人间烟火的声音,看到窗口伸出的晾衣杆,看见出生不久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匍匐学语的微笑,从沧桑的墙壁和砖瓦上感受城市逝去的年月,看到从那上面,无数往事正被光阴洗涤而慢慢在从这个世界上退却。

我不知自己为什么没有到远方去体验真实流浪的勇气,我所能展现出的最叛逆的姿态,也不过是孤身一人毫无目的地在城市身边的大街小巷里穿行,尽可能寻访那些隐秘而不为人知的角落,从中去发现一些令内心觉得新奇的东西。经历了无数生活的细枝末节之后,往日的梦也许会一点点消褪,也许将一天天地变得更加清晰和真实……

“三生石”是少数几个和我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之一。“三生石”的QQ原名是“猪头”,取这个名字的初衷大概出于自嘲。“三生石”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给他送礼那绝对不用多想,除了送吃的送什么都是自作多情。周围若有人去天南地北旅游,归来后他必先不问美女问美食。广东人对饮食口腹的追求天下闻名,“三生石”是土生土长的草根,深得真传。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年幼失怙,长年来都是靠自己过活,对食物如此执着多半事出有因。

我直到认识他很久以后才知道他除了好吃之外,还偏好走路,用句俗话说就是爱到处闯荡。“三生石”是我上大学时班上的才子,他曾写过一首律诗,当中暗藏心上人姓名,后来被不明就里的古文教授拿去锞堂宣读,产生了意料之外的轰动,从而在年级里名噪一时。当然那女孩巳经有了公开的男友。后来,也只有我知晓,他曾在大年初一夜晩到附近张灯结彩的村落孤独游荡,并未曾透露路遇几条野狗。

他最令我羡慕的壮举是一个人骑单车穿越半个市区外加半个夜晩,一直来到江边,在那里喝着啤酒吹着晩风幕天席地坐上一整夜,累了便倒头而睡。对此我极其内心神往却无法效仿,他一大男人孑然一身地横陈在那里,我若照搬则后果难以预测。

不知什么时候,我和他在QQ上聊熟了之后,就相约一起出来走路。我们尝试过到处捜索这座城市中风景独特的地点,在小街深巷中寻找卖旧书的流通小摊,将收获互相比较切磋一番。我们曾经一起坐地铁坐到城郊没有站了为止,然后就在最后一个站下车,那里连空气都仿佛带着不同于往日的陌生。我们于是再从那里向所来的方向往回走,沿着道路地走下去,直到走不动坐上车为止。大学的时光就这样消磨在持久不息的双腿运动当中,我们+分自得其乐。

我那么偏爱和“三生石”一起走路的理由,恰恰是因为他巳经有了心上人。那样会给我这样孤身一人行走的女孩巨大的安全感。

我曾在街头请他喝啤酒,并且告诉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男生喝啤酒的惯例:遇见美女喝百威,丑女喝喜力。说话时我一脸高深莫测地笑着望他,问他,要喜力呢还是百威。电光石火的三秒后,他搔搔头,说“我要芝华士。”

于是我们又继续走路。

在临近毕业的时候,“三生石”终于从这种漫无边际的闲逛中挣脱出来。他告诉我他要到外地旅行几年,然后回来考研找工作。我知道他其实就要去流浪。当年他走遍大街小巷都对现有的生活心满意足的模样,我不知道原来他心中还盛着一个未知的远方。

在此之前,他曾经忽然说要我做他女友。我对这种公开背叛诗歌心上人的行径感到义愤填膺,并且觉得“三生石”破坏了我们之前的合约与默契,也背离了他在我心中情义忠贞的形象。在我心目中,我们的行走就应该像两条平行线一样延展下去,如同两条铁轨深入天边相随却不相交。但是“三生石”率先出轨,把一切都弄得无法收拾。

我问他从哪里搞来的旅费,他默然无语,然后又说要把我寄放在他那里的书还给我。我心里一惊,着急地说你该不会是想把房子给卖了吧?那家伙嘿嘿一声干笑之后避而不答,我却真的担心起来,那房子珍藏着他与父母最珍贵的记忆,难道他却要放弃这一切到远方去追寻一个不可知的幻梦?然而,我知道他内心渴望着的地方,是我永远无法抵达的。他终于有勇气去做我曾经梦想过,但却未曾真正下定决心去做的事。

暑假依然在过,“三生石”行踪不明,而我开始为前途担忧,写各种三头六臂的简历到处发送。很长一段时间里,扑面而来一种巨大的眩晕感。就像有一次,我坐在建筑工地楼层上升的电梯里,看着大地在脚底很深的地方越来越远,那种头晕目眩的感受。

那段时间我喜欢去走铁路。有时火车经过,霎时整个心都鼓满了风,风里有来自大地的震动。其间我不再等“三生石”,自己开始考研。在去补习班的路上,有一座横穿铁路的巨大天桥。经过铁路的时候,每次都会看到落日,在高楼与高楼之间,远远的,像一个通红的球,一点点地向天尽头沉落下去。看着这太阳使人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似乎只要伸出手就能抓住一般,只要伸出手……这令我想起以前曾读到过的诗:“梦想,就像一只彩球,抓在孩子的手中。”但我再也不是孩子,每次我都感到那灼热的颜色近在咫尺,但我只能看着它慢慢地下沉,慢慢地冷却。

后来我和“周期表”走在麓湖那山清水秀的高速公路下,那时我们刚刚才从展场走出,倚靠栏杆,远眺湖水波光粼粼,周围的绿树将微风轻轻摇碎。

不远处有一棵大树撑起浓荫,旁边还有几张长凳,树枝缝中落下交错的光影……我总是感到这样的景致里藏有一个故事,一个以往生活过的故事,就像电影的一幕镜头,就像安徒生写的一座古城,一处老房屋般娓娓道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愿意长久地住在这个地方,生活在这个太阳在长凳角落安静等候傍晩的时光,记录下那些故事,然后在这样平静得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的光阴里渐渐老去。

然而当我将这种愿望表示出来,“周期表”微微地笑,说这只是小女生的梦想而巳,他笑的时候,我脑子里飞快地随风生出个词儿:鹤发童颜”,神了!“周期表”总是比真实年龄显得要老成,一副岁月蹉跎的模样。此人很有些传奇色彩,我最初认识他是在南越王墓博物馆当义务讲解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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