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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太阳底下无新事(6)

我小时候就对“袁大头”印象深刻。我奶奶有两块放在床头玩,还有一个钻了洞拴在电灯绳拉襻儿上。这种沉甸甸的银币掂在手里感觉很实在,就觉得是个好东西,不像镍币和纸币捏在手里轻飘飘的。最近去古玩市场逛逛,意外发现“袁大头”的价格还真是涨了不少,一块真品价格至少要六七百,有的品相好,年份特殊的要上千元。我查阅袁大总统时的面值一元“袁大头”的购买力大约是一斗半大米。一斗大米是10升,一升大米大约两斤半,也就是大概能买30来斤大米,相当于现在五六十元钱的购买力。时至今日,“袁大头”的保值功能,真是相当地好。所以虽然袁世凯“皇帝”当了没几天,但“袁大头”的影响力却相当广泛和深远,在很多地区,直到1949年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都还有“袁大头”流通。我听说在湖南,有老百姓20世纪60年代饿得不行了才把压箱底的“袁大头”拿出来换鸡蛋大米吃的事情。

“袁大头”之所以有这么好的影响,关键是因为它的成色和铸造质量非常之好。“袁大头”系列以壹圆银币为主币,总重量为库平七钱二分(26.86克),含纯银六钱四分八厘(23.9024808克),以银九铜一(后改为银89铜11)铸造,含量非常标准。所以行家鉴定“袁大头”很简单,称一下分量是不是标准,再捏着中间吹一下,听听有没有银质的悠扬颤音,如果是铅、铜等杂质比例高了,就吹不出那种好听的声音。

这在中国历朝历代是比较罕见的。统治者利用垄断的造币权不节制地牟利,造成通货膨胀来侵吞国民财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比较突出的就是像“太平天国”这样的朝代,他们占了几个省,掌握了造币权,发行的天国“圣宝”,一个铜板动辄就印“当五佰”、“当壹仟”。而袁世凯造币倒真是有板有眼,直到他狼狈倒台,也从来没有听说“袁大头”有成色分量不足的事情。所以袁世凯虽然狼狈倒台,“袁大头”的声誉却屹立不倒。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公开宣布停铸“袁大头”,改以民国元年版孙中山先生像开国纪念币旧模,略改英文币铭等,由南京、天津、浙江、四川等造币厂铸造。这种银元比“袁大头”略小,因为上有孙中山头像,被民间称为“孙小头”。虽然孙中山被国民政府尊为国父,我们都知道他的历史定位是革命先行者,但整个民国期间,“袁大头”一直流通无碍。而且有趣的是,“袁大头”在民间的实际购买力比“孙小头”要更好,老百姓并不买孙国父的面子,一个“袁大头”能买一斗半米,一个“孙小头”只能买一斗。而且我们研究这段历史会发现,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各地讨袁军兴,袁大皇帝江山飘摇,当时老百姓也没有遭遇物价飞涨,货币爆贬。而在其他朝代,执政者哪里管得了这许多,谁不想捞最后一票呢?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袁大头”的功劳。

以我看来,但凡世上轰轰烈烈的人物,基本可以分成四种:一种是理念着调,做事靠谱,就像蒋经国、曾国藩这样的时代之翘楚;第二种是理念着调,做事不靠谱,就像口号喊得山响,做事老掉链子的“孙大炮”;第三种是理念不着调,做事不靠谱,这种最差劲,就像太平天国运动的洪天王之流;第四种,理念不着调,但做事很靠谱,代表人物就是背了几代骂名的袁项城。这位老兄,本有望做中华之华盛顿,却晚年权欲熏心,逆天下大势,做黄袍加身的大梦,最后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但他很短的时间却把国家经济治理得纲举目张,井井有条。从袁世凯造币这么一个历史细节来看,至少他在钱财方面并不是一个很贪婪的人,并没有通过造币这个最便捷的方式盘剥百姓,到他退位驾崩的最后一刻,都守住了执政者责任心的最起码底线。

即使我们还是把他盖棺定论为“窃国大盗”,至少他维护币值稳定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今天也值得纪念。

(2011年)

致敬孔乙己

我们都可能被时代甩掉,永远不要嘲笑那些坚持自己本分的人。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塑造的孔乙己,是个让人过目不忘的经典形象,而且小说本身还被选进了中学语文课本。在鲁迅的笔下,孔乙己是一个可悲又可笑的读书人,在当时的社会里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他非常穷,没钱到“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只能与“短衣帮”一起站着喝酒,然而他却坚持穿长衫,保持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明明是偷书,却硬要说“窃书不能算偷”,以维持读书人的体面;甚至最后被打断了腿,也还要让别人“不要取笑”,只是眼色“很像恳求掌柜”,嘴里却一直没有服软。而在鲁迅看来,他最为可笑的一点是,虽然他知道“茴”的四种写法,但这些学问都是没有用的,他完全是这个社会多余的人,他“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些年我越来越清晰地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再慢慢回想起孔乙己来,就越发觉得和孔乙己心离得很近,甚至是尊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孔乙己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算他偷了书,也不是什么大罪。而且他仍然保持了一个知识分子的品节,他的坚守,就像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一样,显得弥足珍贵。我们今天已经见不到曹雪芹了,但仍能从他的作品去理解他。我觉得,如果我能穿越到清朝拜会曹雪芹,他的形象大概一定也和“孔乙己”差不多的,苦苦地坚守着读书人的趣味和本分。

我特别感到遗憾的是,鲁迅在嘲讽孔乙己的时候,完全没有同样作为读书人的同情。鲁迅当年“弃医从文”,写新小说,搞新文学,在那个时代是时髦的,无疑是迎合了时代的潮流,因此他的稿费很高,日子过得很不错,就相当于那个时代的畅销作家。而孔乙己显然是落伍文人的代表,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么,鲁迅的成功是不是可以当做他居高临下俯视孔乙己的资本呢?

我觉得不是这样。每个时代都有新学问、新风气不断问世,其中有一些恰好是迎合当时市场需求的,因而研究这些学问的人会变成当时的成功者。而那些不受欢迎的学问,像“茴”字的四个写法,就像鲁迅所认为的那样是没什么价值的,只是它们恰好不符合当时的市场需要而已。我不评价孔乙己的坚持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我至少可以肯定是值得尊重的,至少不能借那些“短衣帮”之口嘲笑的。如果孔乙己真有其人并能活到今天的话,可能就会到《百家讲坛》去讲《说文解字》,搞不好比鲁迅还火。

知识分子是以研究创造传承知识为职业和生存手段的。有的知识可以直接变成看得见的社会效益,比如建筑工程、医学这些实用性很强的学问,但也有很多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变为社会物质财富,但却是社会文明的必要组成部分,就像唐诗宋词、《二十四史》,或者《说文解字》,甚至“茴”字的四种写法。在我看来,虽然孔乙己的学问没有受到那个时代的欢迎,但他坚持了他觉得重要的东西,坚持了他所认同的读书人的本色,他从没有伤害过别人,只是希望别人不要取笑他。

鲁迅试图把这样一个旧式读书人写得像小丑一样,我不能说当鲁迅写到“孔乙己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心中没有一丝悲悯。但就像他眼中的中医都是骗子只会兜售原配的蟋蟀,孔乙己即使是一个悲剧人物也是活该的,他们Out了,直到他可以说“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似乎笔下才舒了一口气。这并不奇怪,他是一个绝对的、狂飙突进式的人物。在理解传统方面,鲁迅的维度是简单的、革命性的、向前看的。

我年幼时也曾经觉得孔乙己很可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加能感受到作为知识分子的标准,孔乙己身上固执的、纯洁的、银子一样可贵的品质。鲁迅的这个作品,让我很明显地感受到尖刻而不是深刻,因为鲁迅明显缺乏感同身受地理解一个在天翻地覆的时代坚持自己的读书人。

如果在今天,我身边同时有孔乙己那样性格的人物和鲁迅那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我觉得孔乙己更让我亲近和尊敬。

(2012年)

一个德国钉子户的遭遇

那位老兄可不是一个有妇人之仁的小角色,他是威廉一世,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头还有他骑着青铜战马的塑像。

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有一次,这位皇帝用伟人们惯有的动作,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正欲叉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娇,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坊。

不料,这个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大家,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的关怀,警告威胁领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这里可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极了,100多年以后波茨坦公告都是在这里签的。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给拆了。

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既没有哭天喊地,满地打滚,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德国尚有法院在,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第二天,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状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本来是想办件好事,现在却比窦娥还要冤。而那个刁民此时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偷着乐,压根儿就用不着冒被遣送拘留的危险,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秋后算账,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磨他的面粉。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坊主都“驾崩”了,轮到小磨坊主想进城,希望把磨坊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但他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坊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派人送三千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给你的,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仍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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