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告诉的是经理最关心的问题:是赚还是亏,赚了多少……它还能告诉经理,取得这些经营成果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下一步是否有可能把代价缩小一些……
第一(节)看懂利润表需要的基本功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在利润表中,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划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利润表至少应单独列示的项目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
(3)营业税金;
(4)管理费用;
(5)销售费用;
(6)财务费用;
(7)投资收益;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资产减值损失;
(1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所得税费用;
(12)净利润。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其特殊性列示利润表项目。
利润的构成
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支出,并且实现盈利。企业盈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表明企业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最终经营成果。
企业的利润,就其构成来看,既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也有通过投资活动而获得的,还包括那些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项所引起的盈亏。
“本年利润”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本年利润”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发生的净亏损)。
(2)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保费收入”、“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保费收入”、“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主营业务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赔付支出”、“分出保费”、“分保费用”、“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勘探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赔付支出”、“分出保费”、“分保费用”、“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勘探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二(节)一般企业利润表的列示和详解
一般企业利润表的格式如表3—1所示。
一般企业利润表列示说明:
本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利润(亏损)的实现情况。本表“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期不相一致,应对上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期金额”栏内。
本表“本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当反映以下内容。
“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的列报为: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计算的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2)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债务重组的,应按该产成品、商品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2)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1)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如已结转销售成本的,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时,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跌价准备。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其他业务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1)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销售费用
(1)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应将本科目改为“6601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折旧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范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水电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取暖降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技术转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研究费用、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等。
企业(金融)不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
(2)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管理费用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财务费用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1)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2)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