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时乱翻书。看到廷杖一事,颇觉有趣,不妨取来消闲。
按说,气象森严的去处,莫过于朝堂。可是要在朝堂之上剥下大臣的衣服,露出他们的屁股去打,那又是多么滑稽可笑、不可思议的事?但在封建王朝这是千真万确的风景儿。
先来看这屁股具体怎么个打法。
以明代为例,施行廷杖的地方在午门外。参观过北京故宫的游客都知道,这个门乃故宫正门,俗称“五凤楼”,高八米,正中三门,左右各有掖门,城台上是一座九间重檐庑殿顶的门楼,左右有重檐方亭四座,庄严宏伟,一派皇家气象。打屁股专挑这地方真不知什么讲究!到时候,文武百官一律身穿红袍,陪列于五门外西墀下,面对着挨板子的同类。而要挨打的这位老兄,肩脊之下已用一种特制的麻木兜捆扎结实,两只脚也绑牢并加以固定,突露出屁股部分备用。行刑的是锦衣卫校尉,监刑的是司礼监太监。一旦接到执行命令,伴随着“声震甸服”的“着实打”、“阁上棍”等专用的喝喊号子,那刑具可就照着屁股抡下去了。行刑校尉一边打着,一边看监刑太监的两只脚尖:他们站成内八字形,意思是别将此人打死;倘是个外八字形,这位大臣恐怕就没命了。
那么刑具是什么样儿呢?这是有法定规格尺寸的:刑具是用荆条做成,大头直径为三分二厘,小头直径为一分一厘。发展到清代,打屁股的家伙有一改革:用竹篦,大头宽二寸,小头宽一寸五分,长五尺五寸,重量是二斤。
有人说廷杖之举乃是朱元璋“创设的祖制”。此话恐怕不确,其实始于汉明帝,之后历代廷杖之事时有发生。这是有史可查的。若说朱皇帝把廷杖奉为定制,倒是说得通。元朝灭亡的病根之一,是吏治不修,各级官僚整体腐败。朱元璋起于草莽,是看清了这一点的,所以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后,对于那些“贪赃枉法”、“徇私损公”的官吏坚决制裁,不惜施以廷杖乃至扒皮做成人皮灯笼,免得造成“官逼民反”的可怕局面。当然,打屁股的对象绝不仅是腐败官员,从明代的大量史实看,还有其他种种人物,这里也就难以详述。
明宪宗朱见深之前,被廷杖的大臣不脱衣服,总算还留点面子。到了明武宗朱厚照手里,对不起,就要叫你的尊臀暴露于睽睽众目之下,这样的光屁股挨打,肉体多受痛苦自不必说,精神折磨和人格摧残就更叫你受不了。嘉清朝的詹事霍韬说:这真羞辱人!有罪废掉杀掉都可以,为什么要交给校尉狱吏抓捆捶挞?让朝廷大臣日后如何做人?还不如死了的好!可见这廷杖之罚还真叫百官发怵。
廷杖的伤害是惨烈的。上至大学士、尚书,下至御史、主事,不论官职多高多低,那屁股可一律都是肉长的,一旦施以杖刑,立刻青紫血红,皮开肉绽,轻者致残,重则毙命。据史书记载:有的大臣被打得“血肉淋淋”,“肉遗落如掌”,“刎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股遂空”;有的大臣终生残疾,“每遇天阴,骨间辄隐作痛,以致晚年不能(弯腰)作深揖”;至于立毙杖下者更不在少数。
清代,五刑之制定于顺治初年,杖刑仍为五刑之一,但廷杖之事似乎不再听说。不过,清代皇帝对于朝臣的手段也是极为残酷的,堪称铁腕,即以杀头为例,有清一代九朝267年间,被处以死刑的二品以上高级官员共162人,其中因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而丢掉脑袋者为55人,平均不到5年就杀掉一名身居国家要职的大腐败分子。
当然,在“朕即国家”的封建社会里,皇帝不管大兴廷杖也罢,挥以刀斧也罢,固然野蛮残忍,但都是为整肃君臣秩序,维护王朝长治久安。从皇帝的角度看,也算用心良苦。只可惜一架封建机器整个儿都烂透了,搞掉几个螺丝钉又有何用?该打屁股的倒是皇上老儿自己呢。
当代中国讲究文明,没了廷杖之刑,不是也吏治清明、无贪无腐吗?哈哈哈!
(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