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94900000002

第2章 走近教育法(2)

研究法不同,对我国的教育法体系构成的认识亦有所不同。本书认为我国教育法的体系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教育法的纵向结构,它是由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法规组成的等级有序的纵向关系,它表现出一个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是由哪些层次的教育法律渊源所构成,以及它们之间的从属关系;另一方面教育法的横向结构,由一些处于同一层次的,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法律规范组成。

教育法的纵向组成形成与教育法的渊源是一致的。我国教育法根据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宪法中关于教育的规定、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部委教育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等。

教育法的横向组成形成是从教育法所调整的部门来分类的,在我国,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等等。

我国教育立法的现状虽然比以前有了很大发展,但其体系还不太完备,需要进一步地加强与完善。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教育法律体系应当遵循的总原则,即教育相关法律的制定、执行以及责任追求都必须坚持的总原则。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教育法阶级性质的体现。它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待教育问题的基本观点,贯彻了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特色,反映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基本规律。

1.方向性原则

坚持教育法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宪法性原则。《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教育法》中第3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坚守教育法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首先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先进的理论去促进教育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另外就是坚持教育法的社会主义属性不变,努力使教育发展为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其次是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作用。

2.民主原则

坚持教育法的民主原则,即要求人人有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人人有均等的受教育的机会,也要求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享受教育法上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教育法上的义务;而且应当主动积极地履行教育法上的义务以有助于他人行使教育法上的权利。

要保障公民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就必须首先做到让受教育者在入学方面机会均等、受教育的过程上即就学过程机会均等以及受教育的终点上即就业方面机会均等。

《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机统一的。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扫盲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和扫盲教育中,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接受义务教育或扫盲教育既是法律规定可以享受的法律权利,也是一项法定义务。因此,放弃权利也就是不履行法律义务。

3.公共原则

《教育法》第8条关于“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确定我国教育法的公共性原则。教育的公共利益也是全体中华民族的利益。因此教育活动首先要向国家和人民负责。其次,根据《教育法》第25条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原则。从古至今,学校直都是公共服务机构,不直接对社会提供看得见的物质产品,具有非营利性的特性。正由于学校是非营利性机构,所以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及收费活动等都不需向政府纳营业税。根据《教育法》第25条规定,举办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等于学校不可以收费或赢利、盈利。我们认为,办学校是可以赢利或少量创收的。如果通过办学所得来的收入用于学校发展基金、教职员工福利、改善办学条件等三个方面,可以说符合《教育法》第25条之规定;但用于举办主体(学校的股东)之间的盈利分配、非教育教学目的的再投资等行为,以及明显超过培养成本的高收费行为都是违反《教育法》第25条之规定的。第三,教育的公共性原则体现在教育的普及化。

4.统一性与多样性原则

统一性原则体现在有关教育的法律由法定的国家机关统一制定、统一实施,协调统一的教育法律体系,使教育法在全国具有普遍的实用性、权威性和效力性。在法律效力上遵循“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基本原则。同时,我国也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行政区域划分上有直辖市、省、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东、中、西部经济的发展都不平衡,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教育法的制定和适用上应充分考虑到各地不同情况。依照宪法规定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机关在不违背社会主义教育法的统一性的原则下,有权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单行条例。

教育法的功能

在教育法的实施过程中,它的作用表现为具体作用和社会功能。

教育法的具体功能包括:

1.指导作用

教育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享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人们哪些可以作为,哪些不可以作为,还有哪些必须作为,以及违法行使权利、不正确履行义务、不遵守禁止性规定而应当如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来指导人们的行为。教育法的指导作用有两种形式:通过授予教育法权利进行不确定性的指引,人们可以有选择;通过规定教育法义务进行确定性指导,要求人们必须作为一定行为或禁止人们作为一定的行为。从教育法律后果来看,确定性指导的目的是防止人们作为某种行为,不确定性指导的目的是鼓励人们从事教育法所许可的行为。

2.评价作用

教育法作为一种合法性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功能。通过这种评价,能够极大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判断是非的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的行为的教育法律作用。教育法的评价与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评价不同,教育法的评价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客观性体现在,在实体法中,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和教育法律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有普通适用性;在程序法中,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诉讼程序、申诉程序和复议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普遍有效性表现在,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怎样,一旦他的行为进入了教育法确定的范畴,教育法对他的评价就是有效的。因为人们的道德标准不同,相同的行为,评价可能也各种各样。而教育法的评价则相对具有普遍性。

3.预测作用

预测作用指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道某种行为经常发生的可能性、怎样发展及其后果。及时对人的行为进行教育法上的预测可以减少行动的偶然性和盲目性,可以提高行动效率。两个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上学期间打架,其中一个被打伤,我们可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预测伤害人及其监护人将承担怎样的责任。由于教育法具有预测功能,人们就可以根据教育法来合理地处理自己的教育行为。

4.教育作用

教育法的教育作用首先体现为,国家和社会只赋予人们一种普遍的教育模式,从而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并使这种影响内化为一定的认知形成。当出现同类行为时,因为已有固定的教育行为模式和已经内化的认知形式,人们就会有合乎教育法的行为。人们可以不知不觉地认同教育法,形成守法意识,并且让那些模仿守法者和被迫守法者成为主动守法者。其次,教育法的教育作用通过对违法者的惩罚和对合法行为的鼓励而影响个人的行为。教育法的教育作用对提高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义务观念、责任感有很大增进功能。

5.强制作用

教育法的强制作用在于惩罚教育违法行为。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促使人们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和遵守禁止性规定。教育法的惩罚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施行。

教育法不但具有上述直接惩罚作用,而且还有间接的社会功能。当代中国教育法的社会功能是通过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

教育法确认和保障教育的性质和方向。教育的性质和方向是教育工作的主要问题,它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成败起着主观重要的作用。教育不只看其基础、设施、教育多好,如果教育的素质出了问题,就不能实现教育的真正目的,教育也不能完成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使命。所以教育法的作用,首先表现在确认和保障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上。《教育法》在第5条中明确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辅相成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方针明确指出,我国的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的目的也一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实现教育目的,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即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另外,《教育法》是教育法律体系中的教育基本法律,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依据教育法,具有高于其他教育法的效力,因而其对我国教育的性质与方向的确定对制定和实施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从而确保整个教育法律体系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

教育法促进和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强化教育普及,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的受教育地位平等和均等的受教育机会。以教育法形式保障公民的受教育地位平等,就是要求所有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信仰等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以教育法形式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机会均等,就是要求国家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以保证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需要接受任何层次和类别教育的时候,都能够得到满足。

通过教育法的实施能够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教育法明确规定和保障与教育相关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它们严格履行义务,对不履行义务和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予以惩罚,由此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良外部和内部环境,从而保障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按照教育规律办事,从而大大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教育法的局限性

伴随着民主与教育法制的不断发展,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教育法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具有不可替代性。另外,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历史进程,人治传统很浓。所以人们迫切需要摈弃人治,走向教育法治。正是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人们不自觉地陷入了“法律万能论”误区。认为所有事情都应是法律说了算,任何事情都需要法律条文约束,法律越多越好、越细越好、越复杂越好。坚持“法律万能论”的观点,容易使我们的事业陷入僵化、教条主义的泥潭中,而且更严重的是降低了教育发展的速度、效益,挫伤了人们发展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教育法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具体表现在:

第一,教育法只是多种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教育法作为调整教育关系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最具权威性和最有效的手段,但不是惟一的教育关系的谐调器。除教育法之外,教育方针、政策、学校内部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非规范性和规范性规定、地方政策、地方风俗等都可以用来调整教育关系。而且除教育法以外的其他行为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起到了教育法必不可少的补充作用。

第二,教育法律规范对教育变革的适应性不是无限的。教育变革是永无止境的,而教育法律规范只对已经发生过的部分事实进行总结,形成行为规范,并保持一定时间的稳定性,从而保证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不能频繁改动。教育法律规范的内容只能说在一段时间内包涵了教育发展的部分事实,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每件教育事务都制定相应的教育法。因此,教育法存在漏洞和不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是有一定可能性的。

第三,教育法的使用范围也是有限的。如,涉及人们的思想、意识、个人隐私、信仰等方面的事务时,教育法就很难发挥其作用。

第四,实施教育法的条件不充足,教育法的作用也不能充分地发挥。如果缺乏良好素质的执法人员,如果缺乏教育法实施的必须的教育法律文化环境,如果缺乏支持教育法实施的必要的物质条件,教育法的作用必定不能很好发挥。如1994年元月1日《教师法》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应当按时全额发放教师工资。可是在中西部的许多地区,由于县经济欠发达,拖欠工资已经成为屡禁不止的教育问题。这说明,要发挥教育法的作用,应具备发挥作用的人员条件、教育法律文化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教育法律规范

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

从法的整体上讲,所有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创制的规范性文件都可以称之为法。可以说“法”是一个抽象概念。而像《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非常具体的“法”可以叫做法律文件。一般而言,一部具体的法律文件总是由法律名称、立法依据和目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法律技术性规定(如授权解释规定、实施日期、制定机关、发布机关、废止项目等)等部分组成。法律规范是法律文件的核心内容和主体。执行法律实际上是执行法律规范。

教育法律规范是具有特殊的内在逻辑结构,并通过教育法律文件中的具体条文表现出来的,用于制约人们教育行为的一般行为规则。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法律规范不等于教育法律条文。教育法律条文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载体,但又不是说所有的教育法律条文都依照教育法律规范实施。一些只表达立法依据、立法目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等内容的条文,不具有教育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不是教育法律规范。另外,有时,一条法律条文可能包含了几种教育法律规范。所以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条文并不是一对一的。同时,教育法律规范不等于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规范只是教育法律文件的主体和核心内容。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大少,悍嫂跑了

    大少,悍嫂跑了

    她,夜璃落一生为男友与家族尽心尽力,却沦落到被三人联手如此算计,狼狈不堪的下场,当真可笑至极!璃落!璃落!难道她一生只能活在悲伤之中吗?她不甘心就这样离世?可连老天也瞎了眼,也帮着三个狗男女一起算计她!如果这是命中注定的结果,那么她便认命!倘若有来世,她定要痛痛快快的为自己活一次…她,因父亲之仇敌让人绑架含冤而死!当她变成“她”时,且看她如何疯狂报复曾经背叛伤她之人!精彩片段一:片段一:“放我下来......”某女抬头望着上面的写着的‘民政局’三个大字时,脸一黑,内心却极其憋屈道:kao!拿她当死猪抗了吗?好抗不抗,为何抗她来民政局?“再吵,就地正法!”某男话不多说,反而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来到了结婚登记处对着办理人员冷声道:“登记结婚,赶紧办理。”“大姐,这个人是人贩子,是他强抗着我来的,他老年痴呆症提前病发了,何况我与他并不熟悉......”某女黑着脸还未说完便被打断了。“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你说我们熟不熟?还不赶紧给我办理结婚证!”某男沉着脸,不悦的对着办理结婚证的女人吼道。“..........”她走那里,他跟那里!有她的地方,便有他!为她入地狱又如何?伤害她一丝一毫的人,他绝不手软!许她一世溺爱,为她染红双手,只因一个‘情’字!本文一对一,新书,求收藏,求扑倒!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毒妃宠之庶女翻天

    毒妃宠之庶女翻天

    昔日丞相府庶女三小姐,清冷小院却也悠然自足,母亲无争只求一世安康,然而嫡母心狠手辣,只想置她们母女于死地。昔日的她无能的被步步紧逼,母女同入青楼招人作践。本以为退一步海阔天空,谁知却是万劫不复,既然如此,那便无需再忍!看她笑靥如华,逆境之中扭转乾坤。听她温软细语,一局套着一局,一计连着一计。叹她无欲无争,手段信手拈来,权力地位不在话下。睿智如她,感情又何去何从?他,嫡亲王爷,骁勇睿敏,辗转宫廷内宅许她一个家!他,纨绔浪子,风流潇洒,百花丛中独赏她一枝寒芳!他,尊贵太子,驾权驭术,倾得天下只为谋求一个她!惊天十三步,步步坎坷,登上最高权力巅峰,处处寒冷,看她一代绝世女子,如何将天下纳入囊中!
  • 前妻,跟我回家

    前妻,跟我回家

    两个人的结婚证,一个人的婚姻。结婚整整一年,除了报纸上漫天飞的花边新闻,她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个法律上身为她丈夫的男人。★★★★★“念念。”三年后再次见到她,千言万语,什么自责的话什么思念的话全都扼在了喉咙,唯一能吐出来的只有这两个字。苏念一却是厌恶的看着他,这两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来真让她觉得恶心。“程总,有什么事吗?”苏念一努力地让自己露出一个笑容,眼底的厌恶却是无法掩饰的。尤其是身后的那个男人叫她,她转身时灿烂的笑颜,连眼睛都是透着光的。那一刻,程慕笙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太迟了。
  • 隐婚不是错

    隐婚不是错

    隐婚,是因为对对方的信任还是因为自己的不自信……原来婚姻不光是有爱就能维持的,不再有曾经那份为爱而爱的冲动,烟花一样的美丽的爱情,美丽却短暂,逝去却怀念。
  • 陆媛生活手册

    陆媛生活手册

    从千金小姐沦落为贫民,为了活下去,曾经养尊处优的陆媛而今只能卖身去做侍候人的丫鬟。做丫鬟不容易,做一个漂亮丫鬟更不容易。天生丽质,精通音律,再加上一手好茶技,陆媛即便再不想,也成功得到了章府里几个主人的注意。于是,风波遂起。
  • 闪婚娇妻二十四

    闪婚娇妻二十四

    “饭在桌上,人在床上。”娇妻又在挑逗报复他。看到这条短信时,侦探男神顾惜朝心想。偏偏他只能做个禽兽不如的美男子忍着,因为娇妻怀孕九个月了。**有人猎财,有人猎色,顾惜朝猎妻!一场两亿美金的婚姻委托;一场场设计精彩的骗局;一件件扑朔迷离,匪夷所思的案件;成就了一场惊险刺激,谜团重重的豪门婚爱。**女主叶红鱼:犯罪心理学专家、法律和法学双博士、语言天才、精通世界八种主流语言、十二种小语言、会读唇语、枪法不错、身手还行,长相美艳女王型。男主顾惜朝:红三代,某保密部门在职军人、警察部侦破专家、国际侦探调查...
  • 温馨祝词(现代名言妙语全集)

    温馨祝词(现代名言妙语全集)

    为此,我们荟萃了古今中外的名家巨人,其中有科技精英、文坛泰斗、艺术巨匠、政治领袖、军事将帅、思想圣哲、财富巨商、体坛英豪、影视名人、探索英雄等,汇编了这套《现代名言妙语全集》。《人生名言》、《生活名言》、《情感名言》、《理想名言》、《品质名言》、《文化名言》、《哲理名言》、《知识名言》《人生格言》、《生活格言》、《情感格言》、《理想格言》、《品质格言》、《文化格言》、《哲理格言》、《知识格言》《社会警言》、《政治警言》、《管理警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