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帷幔》写200年前一位17岁少女遁入空门,为的是听到她将要嫁给一个又丑陋又愚蠢的男子。后来无意中遇见这位被她遗弃而决心不娶的俊秀青年,于是她悔恨交加,一病不起,在绣完了一个表示人间婚姻不能圆满的帷幔后,抑郁而死。而那位青年也从此剃度为僧。这个故事既揭露了封建包办婚姻的祸害,又歌颂了忠贞的爱情。
《蚕马》改造了古代传奇,写一匹马对一位女子的感情,谴责了马的主人对女儿幸福的漠视,也表现了女儿对美好爱情的朦胧的憧憬。最后的结局也是一个悲剧。冯至的这些诗,都染着浓重的感伤情绪,充满凄清哀婉之情,百折千回,荡人心肠,在写作“坦率的告白爱情”的情诗成风中,别具一格。
冯至的诗,虽也是自由体的,但有许多已是较为整齐的了。《昨日之歌》中有不少诗以四句为一段,每句诗多三或四音步,逢双押韵。后来在40年代,他出过一本《十四行集》。这种西方格律诗曾由新月社诗人译为“商籁体”介绍过来,学写的人很多。所以冯至是从写自由诗起步,转向追求格律诗的诗人。
“五四”后新诗发展中出现的一个重要团体,是以徐志摩、闻一多为主干的新月社。新月社成立于1923年,成员还有胡适、梁实秋、陈西滢等,但从事诗创作的主要是闻一多、徐志摩以及朱湘、饶孟侃、陈梦家等。自由体的诗冲破文言旧格律诗的束缚并立住了阵脚之后,很快就面临一个问题,即用白话写诗与写散文应该有区别,诗毕竟应该是诗。闻一多、徐志摩诗的出现,正反映着新诗发展到一定时候,人们不满足新诗的只讲自由散漫,而追求新的格律的趋向。
1923年陆志韦出版了诗集《渡河》,已很注意新诗的押韵,不过未曾引起注意。闻一多、徐志摩追求诗的艺术美,虽带有唯美的倾向,但使新诗在艺术技巧上得到了丰富和提高,这在当时对于新诗的发展是重要的。有人把他们称为格律诗派,确切地说,是主张格律诗的流派,因为他们写的并非全是格律诗。最初他们并没有诗的阵地,多在《晨报》副刊和《现代评论》上发表诗作。到1926年才在《晨报》副刊上办了一个《诗镌》。徐志摩在《诗刊弁言》中提出诗与音乐、美术是同性质的,而民族的精神解放、精神革命需要一个象样的诗式来表现,应该为它构造适合的躯壳,“这就是诗文与各种美术的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见;我们相信完美的形体是完美的精神唯一的表现。”闻一多主张“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些主张可能又会因为追求形式的美而束缚了内容的自由表达,但闻一多认为这样才能提高新诗的艺术,带上了镣铐跳舞,才更能表现出艺术上的深厚的功力。当时郭沫若认为诗不是“做”而是“写”出来的。闻一多则认为诗就是要“做”出来,这“做”即指艺术上的追求。他说:“自然的不都是美的;美不是现成的”,“没有选择便没有艺术”。他在艺术上刻意追求,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劲头。但他的所谓整齐匀称,并非回到旧格律上去。他认为旧律诗只有一个格式,而新诗格式可以层出不穷,是根据诗的精神由作者自己创造出来的。徐志摩也认为“音节化”就是“诗化”,“谁要是拘拘的在行数字句间求字句的整齐,我说他是错了”,因为并非豆腐块式的就叫诗。可以说他们追求的主要不是字数的整齐,而是音节的整齐。对于以双音节为主,并开始有多音节词的现代汉语,这是切合实际的。
除此之外,如从诗的思想内容上来看,那么闻、徐之间的差别,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共同点,更不用说后来发展道路的歧异了。
闻一多,原名闻家骅,湖北省浠水县人。他出身“世家望族,书香门第”,在清华学校学习时参加了“五四”运动。1922年毕业后赴美学习美术,1925年回国后一直在大学从事教学工作。1923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红烛》。1929年又出版了《死水》。他的主要诗作都收于这两个集子中。他有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的素养,又在西方接受绘画的训练。在开始写诗时,被认为是个“极端的唯美主义者”。一部《红烛》最鲜明、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在《色彩》中他歌唱色彩,也就是歌唱艺术的价值:
生命是张没价值的白纸,
自从绿给了我发展,
红给了我情热,
黄教我以忠义,
蓝教我以高洁,
粉红赐我以希望,
灰白赠我以悲哀;
再完成这帧彩图,
黑还要加我以死。
从此以后,
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
因为我爱他的色彩。
因为有了艺术才有了生命的价值,同时,为了艺术也可以献出生命。《剑匣》以精心雕镂剑匣比喻对美好的追求,最后“我用自制的剑匣自杀了!哦哦!我的大功告成了!”在《艺术底忠臣》中,他表示“美即是真,真即美”,他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真个做了艺术底殉身者”。他所要抒发的就是这种对美、对艺术的忠诚,以及在创造过程中追求的执着,失败的苦恼之情。但闻一多爱艺术与爱祖国是结合着的。他对于那“东方的恬静底美”是极赞扬的,他说:“我爱中国固因他是我的祖国,而尤因他是有他那种可敬爱的文化的国家。”所以《忆菊》一诗在歌颂了“自然美的总收成”时,禁不住满怀激情地唱着:“秋风啊!习习的秋风啊;我要赞美我的祖国的花!我要赞美我如花的祖国!”在《孤雁》、《太阳吟》中也表达了身处异域的“游子”对祖国的思念。到了写作《死水》时,闻一多已从歌唱艺术的美,转而直接地歌唱爱国主义,并由此而开始诅咒那黑暗的现实,也有一些诗是直接地描绘现实的。“三一八”惨案后他发表了《文艺与爱国》,虽然仍认为诗人应超脱于政治之外,但又认为“爱国运动能够和文学复兴互为因果”,两者应该携起手来,为祖国而死就是伟大的诗篇。《静夜》一诗极生动地表现了在那个新与旧搏斗交替的时代,一个正直的爱国诗人是无论如何不能安坐在艺术的象牙塔中的:
如果只是为了一杯酒,一本诗,
静夜里钟摆摇来的一片闲适,
就听不见了你们四邻的呻吟,
看不见寡妇孤儿抖颤的身影,
战壕里的痉挛,疯人咬着病榻,
和各种惨剧在生活的磨子下。
幸福!我如今不能受你的私贿,
我的世界不在这尺方的墙内。
听!又是一阵炮声,死神在咆哮。
静夜,你如何能禁止我的心跳?
于是,他不能不在更多的诗篇中表现他对祖国、对现实的情怀。《一个观念》、《祈祷》、《一句话》等诗,就是抒写对祖国的火热之心的。在《发现》、《死水》中则表现爱之甚、求之切,因而对祖国现状的强烈不满。《死水》所表现的情绪,与郭沫若《凤凰涅盘》中风歌的“生在这样个阴秽的世界当中,便是把金刚石的宝刀也会生锈”,在精神上是十分接近的。因此,闻一多不再停留在对抽象、缥缈的美的赞颂,而去刻画活生生的实在的生活了。尽管由于生活的局限,他的刻画显得还比较浮面(如《荒村》、《罪过》、《天安门》等),但表现了诗人的心与人民生活的接近。《洗衣歌》一诗仍是爱国主义的主题,表现了抒情主人公的高度民族自尊心,在殖民主义思想面前的极度愤慨,也表现了“毫无奴颜媚骨”的殖民地人民的最可宝贵的性格。诗中所表现的铮铮铁骨和对资本主义的藐视之情,与作家后来面对国民党特务的手枪“拍案而起”的精神,完全是一脉相通的。
闻一多的诗最能体现新月社对诗的主张。徐志摩也认为“一多不仅是诗人,他也是最有兴味探讨诗的理论和艺术的一个人。我想这五六年来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多少都受到《死水》的作者的影响。”他的每一首诗都表现了艺术上的严谨。在语言上,他非常讲究借喻。由于想象的丰富神奇,许多比喻出人意外却十分贴切,成了闻诗艺术上的一大特色。他写具体的物,如写景致:“芭蕉的绿舌头舐着玻璃窗”,“铅灰色的树影,是一长篇噩梦,横压在昏睡着的小溪的胸膛上”。这种拟人化的写法比比皆是。他写抽象的事,如写奇怪的思想:“仿佛从一座古寺前的尘封雨渍的钟楼里,飞出一群蝙蝠,非禽非兽的小怪物。”这种把抽象的与具体的贯通在一起,使诗的形象性非常强。诸如“这贤良的桌椅,朋友似的亲密”,“驮着灰色号衣的战争,吼的要哭了”等等,都明显地看出是在“做”诗。加以注意运用民族文化传统,所以他的诗是秾艳的、绚丽的,但有时如朱湘所说,太“文”与太“累”。包括《死水》,反复地用了种种色彩斑斓的词藻来刻绘,这正是诗人刻意追求绘画美的实践。比较起来,象《发现》、《洗衣歌》倒显得更朴素爽朗些。闻诗除了音节的谐调,也注意到文字的整齐,但绝无生硬之感。如《洗衣歌》,就象是非常整齐的建筑群,却看不出有意增删的痕迹,似乎是自然天成的。他的诗音乐感也很强。在闻一多之后,便很少有人为新诗格律的创造花费这样多的心血,创造这么好的成果。他是郭沫若之后为开辟新诗做出重大贡献的人。
徐志摩,浙江省海宁县人,曾留学英美,他的诗集有《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徐志摩也写爱情诗。当时这类诗往往过于直露,徐志摩的情诗则写得较委婉,手法比较多样。如《雪花的快乐》,既表现了追求爱情的热烈、真挚,又因抓取的意象所具的特点,使诗显得温柔、清新。还有《落叶小唱》、《海韵》等,也有同样特点。
当然,使徐志摩能成为“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的,主要不是这些诗,而是那许多表达诗人主观情绪、愿望的诗,有的还是借着情诗的外壳包藏自己的政治意识。如《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我有一个恋爱》,前者表现了对中国社会的看法,他觉得在这“懦怯的世界”里是没有自由、幸福的,因此他要带着自己的爱情逃脱。逃往何方?他幻想中那有青草、鲜花和美丽的走兽、飞鸟的岛,“去到那理想的天庭”,“恋爱、欢欣、自由”。这当然是相当的虚空、渺茫。在后一首的最后说:
我袒露我的坦白的胸膛,
献爱与一天的明星;
任凭人生是幻是真,
地球存在或是消泯——
太空中永远有不昧的明星!
不过这明星仍然是求之不得的。在《为要寻一个明星》中,他已经预感当“天上透出水晶似的光明”,那骑着拐腿瞎马的追求者已经连人带牲口都成了死尸。有时也表现出一点乐观与干劲,如《无题》中写一个“朝山人”,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前摆着3条路:“退后”、“倒地”、“前冲”。诗人选择了“前冲”,并且展现了最后的境界:
更有那高峰,你那最想望的高峰,
亦已涌现在当前,莲苞似的玲珑,
在蓝天里,在月华中,秾艳、崇高,——
朝山人,这异像便是你跋涉的酬劳!
只是这一种希望也相当暗淡,压不倒他诗中那更多的哀伤甚至颓唐。中国的资产阶级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但又有天生的软骨病。这种情况反映在徐志摩的诗中,就形成了他所特有的矛盾。一方面是对于现实表示不满,因为这里有“黑夜的恐怖,悚骨的狼嗥、狐鸣、鹰啸,蔓草间有蝮蛇缠绕!”所以也能对于贫苦的人民表示一些同情心。《先生!先生!》一诗,对追逐飞奔的车子并向车上先生求乞而无所得的女孩表示了怜悯之心。《叫化活该》一诗,把“大门内有欢笑,有红炉,有玉怀”的景象,与对在尖刀似的西北风中求乞者作了对比,并且写出了自己与后者的共鸣:“我也是战栗的黑影一堆,蠕伏在人道的前街;我也只要一些同情的温暖,遮掩我的剐残的余骸!”还有《太平景象》、《大帅》等也属于这一类。那时徐志摩的眼光还看得到这些痛苦的角落,把“五四”新诗中同情劳动人民的主题也引到了自己的诗中,甚至在《古怪的世界》里还发出这样的怀疑:“我独自的,独自的沉思这世界古怪——是谁吹弄着那不调谐的人道的音籁?”徐志摩的诗能够具有这样一些较为明亮的一面,因为在生活中还有追求。1924年10月,他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一首不成形的诗。实是3篇散文诗,其三是“表示想望的”,这就是收在《志摩的诗》中的《婴儿》。诗描写一位端丽柔和的少妇的临产之苦,表明“盼望一个伟大的事实出现,我们要守候一个馨香的婴儿出世”。徐志摩希望着自己的国家能生一个象西方资本主义那样的宁馨儿。尽管是幻想,还有他天真的一面,就是胡适所谓的“太单纯”了。但是历史越来越否定了他的幻想,中国的确诞生了一个婴儿,不过他绝不是徐志摩所“想望的”。所以,从《志摩的诗》到《猛虎集》,思想每况愈下,到后来只能茫茫然地喟叹“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了,以至连好的爱情诗也难以产生,剩下《别拧我,疼》,已经连真正的爱情也没有了。
徐志摩的诗在讲究节奏整齐上,与闻一多的诗是接近的,许多诗在回环复沓中增强了诗的音乐感。但他不象闻一多那样多地在文字上使用修辞的手段,有时还以口语入诗。如《残诗》对皇族的没落表示哀伤是不足取的,但运用了北京人的口语,曾被称为“平民风格诗”。他的表现手段是丰富多彩的。以其大量的爱情诗而言,思想内容都较狭窄,而表现方法却千姿百态。《珊瑚》以心沉海底来表示得不到爱情时的疲惫、忧伤。《丁当——清新》以与秋雨对话的方式,表现失恋时心的破碎。《变与不变》则用树叶的褪色、凋零,与星星的永远鲜明做对比,隐喻爱的坚贞。它们都是八句组成,表现方法毫不雷同。他的最杰出的诗,能用语言来表达各种不同的情致。《再别康桥》以轻灵的文字,造成一种依依不舍的惜别情致。《沙扬娜拉》一首也写别离情,却用柔婉的文字表现缠绵的情调。《雪花的快乐》用不断重复的“飞扬”、“消融”,造成雪花纷飞的意境,把快乐、愉悦之情毕现。在艺术创造上,徐诗自成风格,为白话诗的发展增添了新因素。
新月社诗人除闻一多、徐志摩外,要数朱湘的成绩较突出。朱湘有《夏天》、《草莽集》等诗集,比新月社其他一些诗人更讲究诗的整齐,写过不少“豆腐块”式的诗。他的诗还较多地受古诗词的影响,情调较多哀伤,在思想内容上没有提供多少新的东西。《草莽集》中的《王娇》一诗,长达900多行,是20世纪20年代少见的长叙事诗,因而在现代长叙事诗发展中作为最初的实践而具有一定意义。内容虽是叙述古代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表达的却是“如今只有虚伪盘踞人间”的对现实的慨叹。
因此,不及某些以古代爱情题材来表达“五四”时期追求个性解放的同类作品那样能引起青年的共鸣。同时,以诗叙故事,在叙事与抒情的结合上,不及同期冯至的某些诗。
在新月社提倡新格律诗的同时,1925年李金发出版了诗集《微雨》,接着又出版《为幸福而歌》、《食客与凶年》,象征派的诗便也出现在新诗的领域中。
李金发,广东省梅县人,曾留法学习雕塑,同时深受波特莱尔等的影响,把象征派的诗歌表现方法引入新诗。这种诗总的来说既舍弃了描写的手法,也不直接抒发主观情感,而是以异乎常态的奇怪的联想、隐喻、幻觉、暗示等,用来象征诗人所要表现的思想、生活,因而造成了朦胧、迷离、神秘的色彩。由于象征方法的怪异,诗句晦涩难解,需要读者运用自己的联想去猜测、领会,读诗便如猜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