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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美国作家(7)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德莱塞以很大鼓舞,他热烈欢迎十月革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诞生,愤怒谴责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这时期他迁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结识了威廉·海伍德、约翰·里德等人,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先后出版短篇小说集《自由及其他故事》(1918)、《十二个人》(1919)、《一个大城市的色调》(1923)、《锁链》(1927),以及散文《敲吧,鼓儿》(1920)等。

德莱塞的另一部作品《美国的悲剧》(1925)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作品的主人公克莱德·格甲菲斯是堪萨斯市一个穷牧师的儿子,一心追求奢侈的生活。后在伯父开的衬衣领子厂充当工头,与穷女工洛蓓塔有了私情,又得到大厂主女儿桑德拉的青睐。为了飞黄腾达,能与桑德拉结婚,他设下圈套,使得已有身孕的洛蓓塔坠入湖中淹死,造成了悲剧。作者认为,像克莱德·格里菲斯这类案件是“真正的、美国的悲剧”,“在美国,这类事发生之频繁已到了惊人的程度”。美国有很多人写信给作者说他们“也可能成为克莱德·格里菲斯”。美国不少评论家同意文学史家卡尔·范·多伦所说的话:“《美国的悲剧》是写的整个文明。”作品清楚地表明美国的社会制度是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

德莱塞在创作《美国的悲剧》过程中,仔细考察了实际发生过的15桩类似的案件,发现克莱德·格里菲斯正是“贫富对立的社会的产物与牺牲品”。克莱德·格里菲斯则是以契斯特·杰勒特为原型。1906年纽约州赫基默县发生了一件情杀案,凶犯名叫契斯特·杰勒特,为了向上爬,他把已经怀孕的情妇格蕾斯·白朗骗到埃尔克湖溺死。凶杀案很快被侦破,凶手被判处死刑。德莱塞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实地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全书第2、3两部基本上是以它作为故事的主要骨架;连法院审判时在堂上宣读的女工洛蓓塔那些凄恻动人的信件,都是引用格蕾斯·白朗所写的原件。全书概括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生活,力求每个细节以至环境和性格的描写都符合生活的真实性。

德莱塞在美国作家中比较早地利用弗洛伊德学说中某些有益的东西塑造典型人物。他在艺术上适当地运用性、下意识、幻觉、梦境、性的抑制与升华的学说,真切地描写了克莱德成为美国垄断资本所需要的那套人生哲学的俘虏,走上毁灭的道路。作为一个朦胧的社会主义者、鲜明的民主主义者与人道主义者,他把弗洛伊德学说和他的现实本义的“社会背景说”有机地结合起来。他着眼于社会心理现象,描写了垄断资本统治的社会里克莱德陷入了情欲的海洋,使作品富于强大的艺术魅力,又不同于某些现代派把性和下意识当作独立存在的力量加以膜拜。

《美国的悲剧》出版后两年,短篇小说集《锁链》(1927)出版。同年11月,德莱塞应邀访问苏联,归来后发表了《德莱塞仿苏印象记》1928)。对于新生事物组以充分的肯定,从中可以看出他晚年思想的转变。1929年短篇小说集《妇女群象》出版,塑造了一个女共产党的形象。1931年出版政论集《悲剧的美国》,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冷静而严肃的全面的解剖。他认为资本主义在今天的美国已经破产,应该像俄国一样消灭私人产业,铲除为垄断托拉斯、卡特尔利益服务的现行寡头政治及其整套制度。这一年他又出版了带有自传性质的《黎明》。1941年发表政论集《美国是值得拯救的》。

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成就,在于突破了美国文坛极为顽固的“高雅传统”,取得了现实主义的胜利。辛克莱·刘易斯在1930年说过:“不论和哪一位美国作家相比,德莱塞更显得是只身奋勇前进的人。他……在美国小说领域内突破了维多利亚时代式的、豪威尔斯式的胆小与高雅传统,打开了通向忠实、大胆与生活的激情的天地。要是没有他这个拓荒者的业绩,我很怀疑我们有哪一个人能描绘出生活、美与恐怖。”美国不少评论家把德莱塞称为自然主义的奠基人,以区别于豪威尔斯的“现实主义”。其实,正如他自己说的,他“从没有看过左拉的一行字”。他的作品中一般也没有自然主义那种病态与色情的描写。德莱塞的创作道路表明了现实主义在美国的胜利。

德莱塞1941年当选为“美国作家同盟”主席。1944年获美国文学艺术会荣誉奖。1945年加入美国共产党。同年12月逝世于好莱坞寓所。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完成了长篇小说《堡垒》(1946)和《斯多噶》的创作。《嘉莉妹妹》、《欲望三中曲》等,都已有中文版本。

凯瑟

凯瑟,1873年出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自小随父母迁居到中西部的内布拉斯加州。1895年于内布拉斯加大学毕业,先后担任中学教员、记者和《麦克吕尔》杂志编辑。1912年开始专事写作。她早期的作品受亨利·詹姆斯的影响。后来听从女作家沙拉·奥纳·裘维特的劝告,以自幼所熟悉的西部边疆生活为题材,创作富有地方特色的作品。

《哦,拓荒者们》(1913)与《我的安东尼亚》(1918)两部小说描写第一代东欧和北欧的移民与大自然搏斗的艰苦生活,以及他们处理新旧文化冲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情形。其中的女主人公坚毅、刚强的性格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沉沦的妇女》(1923)写一个开发西部的实业家的妻子被投机商引诱而走向堕落。《教授的住宅》(1925)写一个历史教授看不惯崇拜金钱的家人,与一出身清寒的青年学者托姆·奥特兰结成忘年之交。这两部作品反映了作者厌弃当时美国流行的追求物质享受和拜金主义的思想。后者写奥特兰如何发现印第安人的古文化遗迹时,描景状物十分生动,并且流露出作者对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古印第安人悬崖文化的赞赏,从另一个方面表达了她对现代物质文明的鄙夷。

凯瑟以后的作品进一步从北美洲的历史中发掘她所向往的精神美。在《死神来迎接大主教》(1927)中,她歌颂了19世纪在新墨西哥印第安人中间传教的天主教神父的献身精神。《莎菲拉与女奴》(1940)写南北战争前弗吉尼亚一个白人妇女如何帮助一个女黑奴逃往加拿大而获得了自由。这是凯瑟根据自己祖母的事迹写成的。

美国批评家麦克斯威尔·盖斯马尔指出,凯瑟是“工业社会中一个重农作家”,“不断物质化的文明中一个精神美的捍卫者”。她主张写“不带家具的小说”,反对叠床架屋的细节描写。她的作品结构匀称,节奏舒缓从容,文字清新优美。近年美国批评界认为她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

凯瑟于1947年在美国逝世。

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一个贫苦家庭里,11岁时父亲因病逝世,母亲带着他迁居美国西部新英格兰小城镇,继续过着清贫的生活。从12岁起,弗罗斯特从事过多种职业,他当过皮鞋工场、农场、毛纺织厂的帮工,也做过小学教师和当地报馆的记者。虽然先后进过达特默思和哈佛两所学院,但由于经济困难只上了两年大学就不得不中途辍学。弗罗斯特25岁那年,他的祖父送给他一片小农场,从此,他就依靠经营农场来维持家庭生活。

弗罗斯特在青少年时代就爱好诗歌,并经常写作诗歌,用于他的诗歌没有得到美国文学界的承认。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象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弗罗斯特还写有著名诗歌《白桦树》、《修墙》等。他的诗歌从描写自然景物和农村生活而闻名于世。他早期的诗歌,多以牧场和农村的最平凡的事物为题材,在平凡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发掘诗的情趣,开拓诗的意境。他不使用惊人的语言和奇特的诗体,既不死守格律,也不抛弃格律,只是运用象白描那样朴素无华的语言,来表露自己淡淡的哀愁、人道主义感情以及对于劳苦者的委婉同情。他的诗用词清新,运用口语,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还不时流露出一个心胸开阔的乐观主义者所特有的诙谐和幽默感。

弗罗斯特于1963年去世。

斯泰因

斯泰因,1874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富裕家庭,早年就读于国外。1893年入拉德克利夫学院攻读心理学,1897年毕业,进入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研究人脑解剖学。1902年辍学,离美赴欧,此后大部分时间住在巴黎。在巴黎时对先锋派艺术运动发生兴趣,热心加以提倡和支持。20年代许多新起的诗人、小说家、画家、音乐家、戏剧家出入于她在巴黎的文艺沙龙,使她名噪一时。“迷惘的一代”一词就出自她之口,以后成为美国文学中一个流派的名称。

斯泰因开始创作时就是文学改革的试验者。为了准确地描写真实,她一反前人作品中华丽和雕琢的修辞手法,而模仿儿童的淳朴、单调、重复和不连贯的语言,注重文学的声音和节律,从而创造出一种稚拙的文体。她还吸收电影的特点,用重复的但又有细微差别的文字和句子来表现一种流动的、连续不断的景象。她不大用标点符号,特别是问号、冒号和分号,认为是累赘。她的这些看法和写作实践,对海明威、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舍伍德·安德森等人影响甚大。

斯泰因的主要作品有《三个女人的一生》(1909),是她文体上和题材上的试验之作,包括《安娜》、《莲娜》和《梅兰克塔》3个短篇,写两个女仆和一个黑白混血的女人不幸的一生;另一部作品《美国人的成长》(1925),是她的最有特色但也最为难懂的作品,写她一家三代的经历,《爱丽丝·B·托克拉斯自传》(1933)以她的秘书和朋友为主要人物,其实是她的自传。

她的论著有《作为解释的作文》(1926)、《怎样写文章》(1931)、《记叙文体》(1935)、《美国讲演集》(1935)等。

斯泰因于1946年逝世。

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1876年1月12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幼年时就出卖体力谋生,曾干过牧童、报童、码头工人、麻织工人、帆船水手等职业,备尝穷困生活的滋味。15岁进入市立中学,仅以半年时间读完3年课程,后考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半公半读。但因生活困难,只读了一个学期,就去阿拉斯加当淘金工人,第二年因患坏血症返回旧金山。从此,发愤读书,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以自己丰富的阅历和文学才能,创作出多部小说。

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1900至1902年发表《狼的儿子》等3部短篇小说集,这些小说通称为“北方故事”,是他的成名之作。在这些作品中,他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和罪恶,表达他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梦想。他还描写淘金者和猎人以顽强的意志和毅力在严酷的环境中同大自然进行的艰苦斗争。

1902年,他根据在英国伦敦的实地观察,写成特写集《深渊中的人们》(1903)。他描写伦敦的贫民窟和贫民收容所的真相,控诉英国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尽管所写的只是逆来顺受的劳动人民,但表明作者已从传奇式的“北方故事”转向现实的阶级斗争。

他有两部描写动物的小说《荒野的呼唤》(1903)和《白牙》(1906),被认为是卓越的作品。《荒野的呼唤》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人狗与群狗斗争后,逃入原始森林,变成了狼。《白牙》描写一只狼在主人的训练下克服了野性,最后咬死主人的敌人,救了主人一命。这两部小说描写动物在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斗争中表现了巨大的勇气。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思想在他的作品中经常出现。

在长篇小说《海浪》(1904)中,他揭露一个尼采式的“超人”——“海狼”劳森的兽性的残忍和利己主义。

19世纪90年代他参加社会主义运动,1905年以后并参加社会党的活动。1905至1910年期间他创作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如:论文集《阶级的斗争》(1905)和《革命》(1908);长篇小说《铁蹄》(1908)和《马丁·伊登》(1909)。他在这些作品中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描写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和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同时预言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最后胜利。《铁蹄》是政治幻想小说,写主人公安纳斯特·埃弗哈德领导工人对“铁蹄”——美国资本家的寡头政治,即资产阶级专政进行斗争。小说控诉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揭露法庭、新闻、文艺、教会等机构充当统治阶级的工具,描写“铁蹄”培养工人贵族,破坏工人的团结,政府军队镇压人民群众,以及人民群众在芝加哥举行推翻“铁蹄”的武装起义。作者强调指出,美国的垄断资本家为了避免灭亡,一定会建立一个残酷的独裁政权,工人阶级必须准备进行长期的武装斗争。小说以埃弗哈德在监狱里准备第二次武装起义结束。但小说中过分强调了个人在革命斗争中的作用,把埃弗哈德塑造成“超人”式的英雄,同时把群众描写成没有政治觉悟的人民。

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描写一个出身于“劳动者的现实主义作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命运。马丁·伊登决心要在文学创作中建立一番事业,他忍受了巨大的痛苦,克服了重重障碍,终于获得了声誉、爱情和财富。但他成名以后,背离了劳动人民。他自称是个人主义者,信奉“捷足先登,强者必胜”的原则,而他在上流社会里看到的资产阶级各种人物全是势利的市侩,甚至他所爱的罗丝也使他失望。他感到理想破灭,精神极度空虚,终于自杀。作者在小说中否定马丁·伊登的个人主义思想,把主人公的个人奋斗写成悲剧,对资本主义社会作了尖锐批判,但他没有指出未来的希望。

杰克·伦敦在1910至1916年间还写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如长篇小说《天大亮》(1910)和《月谷》(1913),短篇小说《德布斯之梦》(1913)、《墨西哥人》(1913)和《强者的力量》(1914)等,同时也写了不少迎合出版商的需要而粗制滥造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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