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的旅游资源分类
旅游资源遵循不同的原则和指标,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主要有按旅游资源的基本属性分类,按旅游资源的功能或旅游活动的性质分类,以及按旅游资源的吸引级别分类或市场特性和开发现状进行分类。
1.按旅游资源属性分类
这是目前最广泛采用的分类,在整体上分成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然后再根据各自的组合要素细分。
很显然,世界旅游组织的旅游资源的分类是从保障旅游者旅游活动整个过程顺利圆满完成和旅游吸引物可行性开发方面设置指标的。但这一分类的前两部分正是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类旅游资源。
2.按旅游资源的旅游功能分类
(1)观赏型旅游资源,如桂林山水,九寨风光等。
(2)休(疗)养型旅游资源,如南京汤山温泉。
(3)避暑型旅游资源,如各类海滨胜地。
(4)宗教朝觐型旅游资源,如我国佛教、道教名山。
(5)度假型旅游资源,如峨眉山旅游度假区。
(6)体育运动型旅游资源,如珠穆朗玛峰。
(7)科学考察型旅游资源,如地质公园。
(8)文化艺术型旅游资源,如博物馆、艺术馆。
(9)娱乐型旅游资源,如深圳锦秀中华。
这种分类主要是突出了旅游资源的主要用途。
3.按旅游资源的吸引级别分类
(1)国家级旅游资源,国内甚至国际知名,以吸引国际和国内大区域性游客为主。
(2)省级旅游资源,以吸引省内和部分周边省区游客为主。
(3)市(县)级旅游资源,主要吸引当地游客。
二、你了解旅游资源的绿色分类吗
1.什么样的旅游资源才算得上绿色
现有的旅游资源分类总体上主要考虑了其成因属性和市场吸引力,其间虽然含有一些可持续应用的内容,但不完整、不系统。旅游资源绿色分类的原则整体上就是可持续利用发展原则,可分解为以下几个部分:
(1)保护原则
可持续发展首先表现为资源存在的持续,即不能受到毁灭性和不可逆性的破坏,其次是利用的持续,利用只能是有限度的。旅游资源作为自然与文化的遗产,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具有物质性和精神性的统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独特和无可替代性、不可再逆性,非人工再造和不可重现性,整体上不可再生。所以,无论是国际组织的文件、法规,还是国内的文件法律都表明,旅游资源的保护是首要的。比如,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世界遗产公约是为集体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以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机制;为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古迹、碑雕和碑画、建筑群、考古地址、自然面貌和动物与植物的生存环境提供紧急和长期的保护。《中国风景名胜区形势与展望》绿皮书指出,风景名胜区的作用主要是:保护生态、生物多样性与环境;发展旅游事业,丰富文化生活;开展科研和文化教育,促进社会进步;通过合理开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基本国策是确定一个国家发展方向的立国之策。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说明环境保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更暗含了环境恶化到了威胁生存的程度。我国政府已把风景资源与矿产、土地、草原、森林、生物、野生动植物、水、海洋和气候一道列为十大予以保护的资源。它具有美学观赏、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存在价值以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任何其他资源不能相比和替代的。保护以旅游资源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标准,包括生态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景观的文化审美等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旅游价值原则
旅游资源对旅游者的旅游价值,主要通过它蕴含的美、古、名、特、奇等属性的差别而表现出整体价值的级差,即具有环境美、艺术美、科学文化功能、历史价值功能等的层次差别。这种差别同时是其保护力度层次差别的依据。
(3)经济效益原则
可持续发展承认发展的必要性,合理的发展有利于持久的保护,保护又是为了更长远的发展。经济性也是所有资源的一个共有属性,旅游资源旅游价值越大,吸引力越强,所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越大。
旅游资源的绿色分类是以环境价值评估为依据和基础的,它不同于工业和农业资源的评估。工业资源是评估其品位和储存量、开采量及开采条件,然后作价得出潜在的经济价值。农业资源类似于工业资源的评价。而所有的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最根本的不是经济效益评估,而是按照珍稀、古老、典型、历史、多样性等指标评价出或生态环境效益突出,或美学艺术价值突出,或社会历史价值突出,或科学文化价值突出,或现代成就价值突出。这些价值在地域上和时间上常常相互叠加烘托,这使得它们整合后的价值成倍增长,更加突显。旅游资源的开发中,潜在的经济价值是依存于前述价值之上的,或者说经济价值以前述的价值为资源而利用,这犹如生物学上的寄生现象,所以可以把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看做一种“寄生价值”。深知这一点,对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至关重要的。承认所有旅游资源是可以开发利用的,但这种利用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是“其接待量必须限制在其容量所承受的范围,以便其自然构造物和文化信息得以保存”。
2.旅游资源的绿色分类
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端是保护,另一端是发展,它们依靠旅游资源的价值为中介连系在一起,成为一个协调性的有机发展模式,即非经济价值越高——保护级别越高——旅游吸引力越强——旅游经济潜在价值越大。根据这一模式,旅游资源的绿色分类有以下几种方法:
(1)保护价值——旅游吸引分类,
《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代表不同地带的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2)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岩溶、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5)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有资源管理型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型自然保护区、科研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型自然保护区、文化景观型保护区等类型。
(2)根据保护强度——价值层次分类,
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观赏、游览条件及文化或科学价值,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经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的总称。
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旅游、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事实上,自然保护区、区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从保护强度的角度来看,各有侧重。
(3)投人文与目然的协调度划分
如果把地球45亿年的历史比作一天的话,人类不过是一天24小时中最后那不到一分钟里的奇迹生命,而这种生命对地球非持续影响则主要是工业革命以后,在时间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两百多年。所以,地球在人类之前可以被视作是原生的和纯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人与自然的协调和共同发展目标,基本的思路是借助科学与技术,“纠正工业文明的偏差”。经济物质摩天大厦上的人们不能离地越来越远,而是需要更坚固的“地基”,人的头手脚乃至灵魂仍然是自然的一部分,更需要融入自然中。人文旅游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相互衬托,相映生辉,二者结合的景观质量高于单项资源的景观质量。比如峨眉山的遇仙寺,它因形借势,借洞立意,将寺庙建筑与自然岩洞融为一体。遇仙寺位于仙峰寺和洗像池的中间。这是一块弹丸之地,四处悬崖峭壁。上下都很险,上行是直插云霄的钻天坡,下行是深邃莫测七饶八转十三道拐的长寿坡。从地理位置看,这儿正是稍息继行之地,但又不能修建太大的建筑体。这儿有一个虽然不太深但却有几分秘妙的岩洞。聪明的古代建筑师便靠山岩修筑寺庙,并将佛堂的中心线正对着岩洞,使岩洞成为佛堂的自然延伸。人们无论是上行还是下行,都必须穿庙而过,庙门却对着“仙洞”,洞内云烟缭绕,佛像隐现其间,恰似“遇仙得道”,遇仙寺便“名副其实”了。类似的例子很多,如昆明的西山风景区有一山洞让人穿洞而出,在半山崖上观万波碧顷的滇池,使人充分领会这一道教建筑所蕴藏的“别有洞天”的美妙含义。人文因子与自然旅游资源不和谐的现象在现代旅游开发中时有发生,被报道的例子也不少。
三、什么是生态旅游
1.生态旅游的概念
生态旅游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作为学术性专业词汇的生态旅游首先出现于1983年,提出者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贝洛斯·拉斯喀瑞。1986年在墨西哥召开的一次国际环境会议上进行了专题讨论,被得到正式确认,但概念一直存在争论,据研究,国外有20多个定义,代表性的有:“去往相对原始的地区或未污染的自然区的旅行活动,其目的是研究、欣赏和品味自然风光、野生动植物及当地文化遗迹。
“生态旅游是以欣赏和研究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为目标,为保护区筹集资金,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为社会公众提供环境教育,有助于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自然旅游”。
生态旅游是一种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旅游方式:(1)以相对没有受干扰的自然区域为基础;(2)不会导致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在生态上是可持续的;(3)对自然旅游区的持续保护和管理有直接贡献;(4)有一个充分适宜的管理制度。
生态旅游是“以大自然为基础,涉及自然环境教育、解释与管理、使之在生态上可持续的旅游”。
“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地的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1993年9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的第一届东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会议上,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倡导爱护环境的旅游,或者提供相应的设施及环境教育,以便旅游者在不损害生态系统或地域文化的情况下访问、了解、鉴赏、享受自然及文化地域。
1999年,ErcanSirakaya,VinodSasidharan和SevilSonmez在对以往有关生态旅游定义回顾与评论以及通过对美国282个生态旅游经营者的调查,从供给视角对生态旅游作了如下定义:生态旅游是一种非消耗性、教育性、探险性的新型旅游,其目的地是那些自然风景异常优美,文化和历史意义突出且几乎未受人类干扰破坏的地区,旨在欣赏当地的自然、社会文化历史。
在国内也有多种定义:
“以生态学原则为指针,以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为取向所开展的一种既能获得社会经济效益,又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缘性生态工程和旅游活动”。
以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为主要旅游吸引物,以观赏和感觉生态环境、普及生态意识和知识,维护生态平衡为目的的一种新型旅游产品。
以上定义中至少有四个共同点:第一,以优美的生态环境为旅游对象;第二,以环境教育为旅游目的;第三,生态旅游的内容,包含社会文化生态的内容,即人文旅游资源总是烙上自然地理环境的印记;第四,不损害原有生态环境或生态系统。
2.生态旅游实践
由于追求原汁原味,所以生态旅游在自然方面侧重于自然保护区。社会文化方面更倾向传统农耕文化与特色独具的民族文化和土著文化。这导致生态旅游流的规律在国际上整体是由发达国家指向发展中国家,国内则由发达区域指向未开发区或欠发达地区。
严格意义的生态旅游,旅游景区点的管理者和导游都应懂得生态学方面的基础知识,特别是要熟悉资源区所在的生态知识。旅游者应具备环境知识,并在景区内有引导的在严格限定的区域内旅游,还要求不损害自然生态环境和当地文化,自行将生活垃圾带出旅游区域并按规定处理掉。国际生态旅游者表现出人口统计学特征上的多项差异,比如男、女对某一项特定旅游活动的差异,而在文化水平方面生态旅游者远高于普通旅游者。据伊格尔斯1995年的调查,加拿大一般旅游者中有20.7%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而生态旅游者中高达64.9%。怀特1994年的调查结果则是:一般生态旅游者中,有75%的人上过大学,而有经验的生态旅游者中的比例则高达95%。
总之,生态旅游是一项获取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文化知识为目的的高品位旅游,旅游者需要比普通观光游客进行更充分的游览准备,导游人员和管理中心不仅向游客介绍景区独特优美的风光资源,更要介绍其生态科学内容,以及科学游览方法,与社区民众交往的注意事项。旅客行为的无污染和对生态与社会文化的无损害。开发上低度开发,仅提供简单的游览条件,基础设施投资约相当于传统旅游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左右。对游客实行定线、定点、定时、定量“四定”管理,达到“合目的性与合科学规律性”的统一。
生态旅游在世界旅游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而且日益受到重视,但由于概念理解的差异,导致生态旅游的经济学评估统计的较大差异。1998年,世界生态旅游大会估计全球约有200亿美元的生态旅游产值。鉴于生态旅游有泛化和经济作用被扩大的危险,世界旅游组织等在《议程》中明确告诫道:“生态旅游,就其根本意义上讲,在全球旅游市场上只占据一个很小的份额。现在对这个市场的估计差别很大,其比重在30%~7%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