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个疯子般的冲进了医院,那种熟悉又久违消毒水的味道不停的刺激着我的呼吸神经,我才发觉一直以来的医院恐怖症竟然不治愈了。想着以前,即使我病得多严重都只是便利店买几颗随便吞下去就算了,从来没有勇气去看望我那些熟悉又冷漠的医生。我甚至常常流连医院的外面,这里是母亲生命的终结的地方,我恨它。
今天我却克服这个障碍,爱情的魔力有时候还真的太大了,大到连我都不相信的地步。
我心如刀割的跑到咨询前台问林清住在哪里?那位小姐连头都没有抬起来看我,以爱理不理的口吻的问着我:“什么时候进来的?”
“不知道!”我喘着气,眼睛尽是急切的期盼。那个慢条斯理的护士,手脚就不能快一点吗?我都快急死啦。
她白了一我眼,竟然跟身边的人聊起家常,说什么下班之后去哪里消遣。
如果此刻我手里有一把枪,我就把她给抢毙了。一点白求恩的精神都没有,配得穿上这一身白色的袍子,真的沾污白衣天使这个称号。
“叫什么名字。”谢天谢地,她终于发现我的存在。
“林清。”我又重重的重复了一遍。
“住在404房的9号床。”她慢慢吞吞像只蜗牛般告诉我,真想告诉她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态度是不行的。可是急着见林清也就算了,不便她计较太多。
中国的医疗制度,反正是司空见惯了,什么人都可以得罪,千万不要得罪我们的天使们,呆会报复心一来了,在林清的身上乱扎几针。
“404房。”我心里念着这个数字,一路的数着下去,医院里尽是各式各样的病人,这个区应该是专收交通意外的伤者,看得我心惊胆跳的。一个个包得着木乃伊的装束,连五官都分不清楚啊。做人有时候要求不能太多,此情此境,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林清平安无事。
进了404房的时候,有几个人的表情看起来不太好,气氛看起来有点凝重。我突然想起了妈妈离去时的情景,全身的血液都冷却了,死亡的氛围浓烈得我喘不过气来,9号床刚刚有护士正在收拾床单。
我心里紧张得几乎不敢问话:“姑娘,请问这里的病人去哪里啦?”
护士摇了摇头,无奈的叹息一句:“走了,刚刚的走的,太可惜,还那么年轻。”
我无法呼吸,母亲离去那种感觉,那种想失去全世界的感觉,悲痛欲绝的感觉,潸然泪下的感觉。全身无力的感觉,都冲击着我,我眩晕倒了下去,好心的护士好像在一旁掺住了我,又好像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到底说什么了什么我根本无从知道。
我整个人都被掏空了,魂魄好像飘散在四周八面。
好像过了很久很久。我终于回复了一点点的清醒。一位年轻的妇人哭哭啼啼的问我:“这位小姐,你是谁?是我大哥什么人啊?”
我考虑了良久,我到底是他的什么人呢?虽然人已死,不复在了,可是他还是会永远活在我的心里,我还是爱着他的。
所以我坚定的对着年轻的妇人说:“爱人。”他爱不爱我,我不知道,可是我爱他这件事情是千真万确的。
“爱人?你在我面前说就可以了,千万不要给我大嫂知道了,此情此景让她知道这个真象,让他情何以堪啊!”年轻的女人说完后继续放声嚎啼。
我心里慢慢清醒了过来,林清结婚了吗?这位伤心的妇人看起年纪应该比我还要大,不可能是林清的妹妹,一丝铙幸从我的心头飘过。
不好意思,这里是9床吗?我问着身边的护士。
“这里是6床。”护士回答道,又看了床头的号码,不好意思的跟我解释着说:“不好意思,刚才收拾房间的时候,把编号弄倒了。”
谢天谢地。我全身喜悦都要显露出来,就知道林清这小子看起不像是一个短命的鬼。不禁笑了出来。护士和妇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
我心里直骂自己无良,人家家人刚刚不幸过世,我竟然在这里添乱。只能不停的向她们弯腰点头,不停的道歉。
“小姐,你有毛病就去五楼的神经科吧。”妇女狠狠的对我说,那种失去亲人的心情我能理解。何况千错万错的人是我。我只能抓着她手诚恳跟她说:“大姐,好好保重身体,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便吧。”这些话都是爸妈离开的时候人家跟我说的,想不到现在有机会反而来安慰别人啦。
我站在那里也不更再说什么了,痴痴傻傻的拜托林清快点出来。突然间觉得浑身不对劲,好像被人狠狠的偷窥着,好像有人盯了我很久了。顺着感觉的方向望去,大家猜我看到谁了?我日思梦想的林清,正亭亭玉立的,没有穿没有烂,面容胶好的站在病房的门口,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我想他应该到看到整场戏了。也不出来阻挠一下,真是可恶到极点。
“你这个死女人,很希望我死吗?”他看起来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我万万想不到,这是我们分别这么久来的第一句话。没有问候,没有关切,只有火药。
“对,就是想你死,天天求神拜佛,希望你早点安息就好了。”别有深意地望了望这张年轻俊俏的脸,这张我日思梦想的脸蛋。
“还要劳烦你来看我,不好意思。”他看起来好像有点在生闷气的跟我说道。
“知道就好,我很忙的。”我没有好气的对他说着。心里又直骂自己笨蛋,还要什么面子,还有什么尊严啊。这个时候应该好好扑在他的怀里,梨花带雨诉说着思念之苦啊。要不也要表现大为紧张,问他伤到那里了?或者表现得凄怨无助,细细柔柔的样子。
“我住了医院一个星期多了,你跑去哪里了?电话也打不通,如果我真的要死了,想见你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他似在质问我,可语气之间却有了一些温柔。
我没有好气的望了他一眼,心窝里突然冲出了一些叫做温柔的东西。关切的拍拍他的手臂,顺便用眼光把他的身体检查了一遍,也算是吃吃他的小豆腐,问他:“有没有伤到哪里了。”
他摇了摇头,坐到了9号的床上。问我:“你到底去哪里了?”
“回我叔叔哪里去了。”我跟他解释道,也不敢解释得太彻底,压根本就不想让他知道差点成为陈家少奶奶这件事。没有什么好炫耀的。
“为什么连打电话也不开啊,白白浪费了我廉价转让给你的电话。”久违的笑容出现在他的动人,灿烂脸上。
“你以为我是你啊,那么富有啊?为了省钱我的行动电话根本就不能漫游的。出了这个城市,它就是一个废物。”我拉着凳子坐在他的对面。打算好好的把这家伙的脸看清楚,百看不厌的脸啊。“我有留纸条给你,说我去我叔叔那里,你没有看到吗?”
“没有,那天晚上,我在酒吧里看到你时候……你也看到我了对吧。”他看到我一眼,好像有点犹猭的一下,继续开口:“我以为你生气了,所以连电话也不接了……我有追出来的,就在那个时候被摩托车撞到的。”
听得我心里一阵发紧。我这个死女人,到底去干什么了,人家为了我出了车祸,还好只是一辆摩托车,如果是一辆大车,林清还不一命呜呼,那现在我们就真的变成阴阳相隔了。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我竟然是在跟陈家二少爷讨论着婚嫁的事情,我算是个什么东西啊。
“对不起啊。”我没头没脑的跟道歉。
“什么?”他摸不着头绪的反问着我。
“没有什么,就只是想跟你道歉。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要追出来?”我追问着他。
“不知道,我的脚就是不听我的话追出来了。”他手抓着头发,很懊恼的回话。
“该不是喜欢上我了吧?”反正我也顾不上什么面子尊严的问题,我终于鼓起全身的勇气头头问出了这句。
“什么?我喜欢你?……大婶,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不可能的事情。”那个自负又不可一世的林清去了哪里了,为什么连否认都那么苍白无力呢。
“喜欢我,让你很丢脸吗!”我不死心的追问着。“喜欢一个人很丢脸吗?”
“我没有,绝对没有,以前没有,今天没有,以后都没有。”他极力否认着。眼睛里却有了一些不自然的光闪烁着。我想起以前,我也是曾经用这样的答案来否认我对他的喜欢的,可是我心里却明明喜欢得要死。口不对心这件事情,女人和男人原来都有相同的天份。
“算了。我会证明给你看,你是喜欢我的。”我自信的宣布着。怎么样证明,其实一点头绪都没有,信口开河夸大其词挫一挫他的锐气再说。
“你不要浪费心机了,不可能的事情。”他突然间变得很认真,语气里有了一种不容置疑的信心。
林清,你就等着瞧吧。你的心,会慢慢向我靠近的,终有一天,连你自己也说服不了它,它会是属于我的。
“JOE哥哥,JOE哥哥,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吃的香草雪糕。”未见其人,先见其声,一把年轻活泼的女孩子的声音像夏日的阳光那样清脆,令人神情一振。
青春可爱,粉粉嫩嫩的少艾,穿着可爱的娃娃装,大概20岁。长着一张娃娃般精致的脸,可爱得连我都喜欢上。我不禁哀伤,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头,20岁的时候,我到底做了一些什么事情了。那时候父母还健在,我应该好是他们的乖乖宝宝吧。
“是你喜欢吃的吧。”林清接着她的话,不冷也不热。
“啊!我不理,我买了两支,人家就是想跟你一起吃嘛。”少女撒娇的声音酥到了我的骨头里,如果撒娇的对象是我,我一定投降,谁能抵抗得住这种可人儿啊。
“我不想吃,给这位姐姐吃吧,她是什么爱吃。”林清很不耐烦的指着我,躺在床上一副我想休息的模样,看来他面前的两位女性都不受他的欢迎。
少女终于发现我这个透明人的存在。甜甜的问着我:“姐姐,你是JOE哥哥的什么人啊?”
跟她怎解释好呢?没有必要说吧。所以答非所问的指着她手里快要溶掉的雪糕说:“是不是真的请我吃啊?”
少女依依不舍的看了林清一眼,确定他真的不想吃之一后,暗然了几秒钟,不情不愿的雪糕递给我。“姐姐喜欢吃就拿去吧。”
看着林清的表情应该是想下逐客令了,我也不想自讨无趣。公式化的叮嘱了他几句就离开了。林清求救般的看着我一眼,小声对我说:“麻烦你,把她也带走吧。吵得我无法安宁。”
看样子,小妹妹应该也是垂青林清的美色,留她在他身边是极不安全的。就光凭这一点,我就应该卖个人情给林清,一举两得。
我热情的对着少女说:“小妹妹,我知道你JOE哥哥很多密秘,想不想听啊。”觉得自己挺卑鄙的,这样子骗一个无知的少女,可是没有办法,爱情的面前,没有人是不自私的。现在不骗,以后她就变成我一个强大的对手了。
少女充满爱慕的看了林清一眼,又扁了扁一下嘴,那样子真的可爱极了。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会喜欢上。可看样子,林清暂时对她应该还没有兴趣,谢天谢地。
我软硬兼施的把少女拖出了医院。“你放手啦,我不走。”美少女即使是已经被我押出了医院,我依然死死的扣着她的手臂,深怕她又溜回去林清的身边。
“你答应我不回去,我就自然放手。”她身上的青春气息感染了我吗?我竟然俏皮的向她眨了眨眼睛。
“一把年纪了还装成这种弱智的表情,你有病就去看医生啦,大婶。”她没有好气把我的手扯开,突然间转成另外一副挂着厌恶的面孔,刚才的可爱都到哪里去了。
“大婶?我是大婶?你才是大妈呢!”真是气得我差点呕血,可事实上我这个大婶她可以叫得名正言顺,而她这个大妈我却叫得心虚得要命。有这么漂亮可人的大妈,谁不愿意做大妈啊。
“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以我聪明的嗅觉一闻,我就知道你也是喜欢JOE哥哥的。”她那张青春的脸上竟然有一点恶毒的感觉,看得我心里直冒冷汗。继而又用不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自讨苦吃,你这副尊严,做JOE哥哥的钟点工还嫌丑。”
这个死丫头,真的被爱情冲昏了脑袋了,竟然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姐姐说这这等狠话。气得我开始有点口不择言又故做镇定,倚老卖老又以同情的眼光看着她说:“你这种青苹果,林清可不爱吃。我就是这种尊严,可没有办法,林清就是喜欢,他还住在我家呢,你呢?他给什么承诺你。”曾泡泡,你一定是疯了,竟然为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妹妹在大街上争风吃醋。
“什么?JOE哥哥住在你家?”少女不相信的问着。真的被自己打败了,跟她吵得天昏地暗,竟然连她名字都连不知道。
“是啊,住了快半年了。”我不可一世的向她炫耀。“我看你长得挺聪明伶俐的,如果我是就不自讨苦吃啦,你还这么年轻,长得又这么可爱,喜欢你的人应该很多吧。”我好心的奉劝着她,这些话里有一半的真情,一半的虚意,为了她也为了自己。
少女突然像一只安静小兔,那种表情竟然激起了我的怜悯。老天真的太有眼了,生为我女儿身,如果我是一个男子,我想我一定是那种见异思迁的陈世美,天下女子皆有怜惜之处啊!
太阳闪闪的照在我们的身上。大街上人来人往,林清还躺在医院里,他可能永远不知道,有两个傻瓜,本来毫不相关的两个女子,为了他在30度高温下汗流浃背吵着架。就像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样。
“姐姐,我拜托你,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JOE哥哥,没有他我会死掉的。”少女哀求道,我心里一软,心想只不过一个男人而已,喜欢就拿去吧。
可是问题,我也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过,我当然不可能那么伟大,什么都可以礼让,只有男人不可以,这个道理我也是刚刚才明白的。真的对不起,小妹妹,你迟了一些日子认识我,如果早些时候你这样子拜托我,只要随便给点转让费,林清我一定让给你。可今时今日,我的心态已经完全不同啦。
“小妹,我也拜托你,我也很喜欢他,没有他我也会死掉。”没有他,我会死掉吗?应该不会吧,父母离去后,我照样必须好好的活着,爱一个人最大的勇气和可贵之处是,即使他离开,你依然要好好的活着。可是,如果一定要说一些生生死死来表示爱情的深度,我照样可以畅顺的表达出来。
“你知道吗?他出车祸的时候,我一点也不伤心,我真的很开心,我在想这一定是老天给机会我,让我有机会跟他共患难……”少女低着头,刚才的斗争气势已经完全消失了。
爱情这种东西,才叫人人平等。它萌生的痛苦,不仅仅是针对丑女,连美女也一样。所以,我不应该与她针锋相对,因为我们都是同病相怜。
“出车祸的时候,你在现场?”我好奇的问道。
“嗯,那天晚上我专门去酒吧捧JOE哥哥的场,才开始聊得开心,他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间像发疯的追了出去,我就在后面追,追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下,我拼命的摇着他,他一动也不动,吓死我啦,我以为他会死去了……”她向我回忆着那天晚上的事故,表情有紧张,有惊危,有激动,我的心随着她表情起伏着,好在,林清还好好的活着,感谢老天,这个家伙好活得好好的。
“所以,我真的感谢老天,他有危险的时候,是我在他的身边,可那时候姐姐,你在哪里?”她突然间尖锐的问着我。那种优越感又回到了她的身上,仿佛想证明给我看,她才是林清生命里最重要见证人。
“那又怎么样?你的JOE哥哥可能会感谢你,可不会因此而爱上你。”我严肃对着她说。心里却对她怀着的感激,毕竟这个丫头也算得上林清的救命恩人。
“为什么?我有什么不好?JOE哥哥为什么永远对我不冷不热,我好难受啊,姐姐。”她拨了一下前额着的头发,眼眶竟然红了,好像要倾泻而出眼泪来,真是一个情绪化的小东西,感情丰富得可以去演戏啦。
“好啦,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拍着她的肩膀,安慰着她。
“这么说,姐姐打算让我吗?”她的眼睛突然间亮了起来,好像看到了希望。真想告诉她,傻丫头,问题不在我的身上,在林清的身上,他才是事件的捅始者,要怪就怪他爸妈把他生得那样迷人干什么,来这个世间难道就是专门让女人为他伤心的?
“我可没有这么说。”我马上划清界线。千万不要与情敌走得太近,这点理智我还是有。
我指着左边的路对着她说:“我走这边,你走那边吧,我们永远不会是同一路。”然后头也不回的昂头向前走。
远远的听到她冲着我嚷的声音:“姐姐,你记住,JOE哥哥,是我的,是我的,我要他一生一世,永生永世。”。
天啊,现在是在念台词吗?永生永世,下辈子让林清投胎做一块垃圾,你还怎么永生永世,这一辈子都抓不住,还想着永生永世那些空洞的东西,现在的小女生都是在想什么的,是不是看言情小说太多啦,中毒了,一点也不知生活的苦。看她穿得那样光鲜,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真是一个讨厌的老天,尽让我遇到有钱的人,偏偏我就是一个穷人。难道送我来到这个人世间,就仅仅为了做这些有钱少爷小姐们的陪衬吗?气得我咬牙切齿的。不公平的——天。
一边走一边想着那个疯狂的丫头,长烟花绚丽般灿烂的可人儿,如果我们不是喜欢上同一个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啦。可惜,可惜啊,只听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来连爱情与友情也是如此
我想起了林清那本还没有偷看完的日记,心情不禁雀跃起来。赶快跑吧,那里应该可以找到我一些想要的答案。等着吧,谜团会逐渐打开的。哈哈,做侦探还蛮有意思的。
我像个小偷的鬼祟盗取了林清的故事,从他的日记本里,我看到一个富有却又贫穷的林清,令人怜惜的林清。
我叫林清。六岁之前的我,应该是快乐的吧。因为我已经完全没有回忆了。我的痛苦源自于我的懂事。
我七岁的那年,躲在爸爸的书桌下面,听到他与妈妈吵架了。如果可以,我宁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秘密,我后悔得要死,为什么我要躲在下面窃听着他们的对话。
从他们激烈的对话中我明白了,妈妈看我的眼光与哥哥为什么是那么的不同?为什么她几乎不怎么正眼看我,也从不骂我,打我,好似我与她无关一样。
原来我的确与她无关。我是爸爸在外面与另一个女人风流一夜的结果。女人把我生了下来,要了一笔钱就离开了。所以,我是被卖到这个家的。
爸爸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从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家里有许多的工人,每个人都叫我二少爷,我什么都不缺,缺的是妈妈关怀的眼光。
妈妈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她对家里的每个人都很好,即使是一条小狗,她也是温柔以待,轻声细语。只有我是例外的,我的存在,好像时时刻刻都在提醒她,她的男人曾经对她不忠,所以每当她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都透露着怨恨,于是她是能对我熟视无睹。我从来不曾怪她,我怪的是那个把我卖掉的女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当什么少爷。我宁愿当一个有妈妈的穷孩子。
爸爸每天都很忙,见到我的时候,就摸摸着我的头,告诉我要听妈妈的话。每当看到妈妈亲热的拥抱哥哥的时候,每当我看到妈妈那些冷冷的眼光的时候,我剩下的只有心怯。我想问爸爸:“你为什么要出去风流,为什么要向那个女人买了我。”
可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尽力又安分守纪的做着他们的乖儿子,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否洞悉我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
从此以后,我每天都在祈祷自己能快点长大,长大以后,我就不需要妈妈的爱了,长大以后,我能自立的时候离开这个家,妈妈就不用再痛苦了。
我苦闷的生活。在安的到来,有了很重要的转变。
我认识安的时候,是一个初夏的时候,天空高高的,一抹白云挡不住阳光照耀在她那张美丽的脸上闪闪发光。
那天她穿着一条碎花裙,扎着两条长长的辫子,风轻轻吹在她的裙摆上,我永远记得她天使般的笑容,从来没有人这样子真诚的对我笑过,她说:“你就是林清弟弟吧,我是安安,我们交个朋友吧。”
那抹笑,从此永远停驻在我身体里。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使的存在,而且天使长真的很好看。
安安的爸爸与爸爸是生意的拍档,于是每当周未的时候,我家的小花园里,永远都看到安安那可爱的身影。只要见到她,我就忘记了孤独。
安安成了我的初恋,我甚至计划好,我18岁的时候,就娶安为妻。然后搬出这个家,找一个温馨的小屋,然后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我从来没有什么野心,安成了我唯一的野心。
在我13岁的时候,我试图性的问过安:“安,以后我们结婚好不好?”
安看起来有点迷惘,思考了一会之后露出一弯迷人的浅笑,说:“等我们长大了之后,那时候确定了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我们就结婚,没有问题。”
这算是给我承诺吗?我还与她勾了小指头。我想我们会相爱的,我们会结婚的。
15岁的时候,我被爸爸送一间寄宿的学校。我想他是清楚我在家里的处境的,这是他唯一能帮我做一事情。离开那个笼子,我应该是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我的离开,对这个家是最好的。我一直以来的沉默寡言,大家都应该猜测到一些东西了,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不已。
从寄宿学样开始,我才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讨人喜欢的。我的抽屉里常常有女孩子送的礼物,写的情书。可我的孤独无药可医,我的内心很恐慌,一种洪流卷过般的荒芜,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怎样,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着安,安的笑容像是我的镇定剂,让我安心。
大哥有时候跟着安来看我。我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竟然是那样的绝配,心里有了隐隐的不安。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破,时间会告诉我答案,我18岁的时候,安终于成了大哥的女朋友,她脸上淡淡的红晕,说明她也是喜欢大哥。
这个女孩子笑容原来不属于我,可我不甘心,相比于富有的大哥,我是那么的贫乏,连安我也失去了,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大哥和安为我庆祝18岁生日的时候。我喝了很多的酒,趁着安不在的时候,我以一个男子汉的姿态语无论次问大哥:“哥,能不能,把安让给我?”
大哥抬起了头,声音沙哑地说:“除了安,只要你要什么,我都可以让给你。”
我苦笑着,大哥就好像一个刽子手般把的心处决了。
“除了安,我什么都不要你让。”我厚颜无耻的要求着他,说:“哥,你什么都有,我却一无所有,你有一整个家的幸福,而我什么都没有。”
哥错愕的看了我很久,说:“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我当然什么都知道,从小到大都知道。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都不知道,那么我依然是一个蒙胧18岁的少年。
那时候安就站在门前,应该是听到我们的对话。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应该有了愧疚之情,试图向我解释着,说:“林清,你听我,我…一直都只把你当弟弟……对不起。”
我苦笑着,我需要的是爱情,不是同情。我狠狠的对着她说:“你不需要跟我道歉,你这些话只会使我难受,不会减轻我好受的程度。”
那一刻我只想逃离那个地方,两个相爱的人对我的同情,我承受不起。于是,我发疯般的冲了出去,大哥在后面追着我,在楼梯上下级的时候他企图拉住我的时候,悲剧就发生了。这条楼梯和我一起成了谋害大哥的杀手。我安然无事,大哥滚了下去,我听到安尖叫的声音。
从些,大哥的左脚比右脚少了2厘米。
大哥进手术的时候,妈妈扯着我的胸膛,哭着问我:“我那一点对不起我啦?辛辛苦苦养了你18年,为什么你要恩将仇报。”
没有错,我从来都不是她的儿子。那个公开的秘密就彻底捅破了。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的身体里不是留着父亲的血液,一切都会好过。
我想任性的孩子般,爱上了酒。听说,我的亲生母亲,是酒廊里卖酒的女郎,父亲是她的老顾客,常常到那里应酬。在这一些酒池肉林的地方,一个洒廊的女子与一个多金的男人发生关系是司空见惯的,不惯的是搞出了一条性命,而且生了下来。
我的背后着着一些碎言碎语,他们说我毕竟是那个低俗女子生的孩子,所以才会染上酗酒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