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1500000032

第32章 担保——担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第十三章 担保——担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在本案中,汪某以银行出具的记载不真实的存单作为质押权利凭证,明显存在欺诈的恶意,因此他与江某、银行之间的借款质押合同是无效的。汪某应当承担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银行出具记载不实的存单也是有过错的,且这一过错造成江某的质权无法得以实现。当然,取得存单后,未到银行进行核实存单是否真实,记载数额是否正确的江某也有重大过失;根据《存单纠纷案件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质押,以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该质押关系无效。接受存单质押的人起诉的,该存单持有人与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为共同被告。利用存单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存单持有人对侵犯他人财产权承担赔偿责任,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因其过错致他人财产权受损,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接受存单质押的人在审查存单的真实性上有重大过失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仅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明知存单虚假而接受存单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综上所述,此案中所牵涉的银行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本案应由汪某先行清偿借款,银行对汪某无力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谁来承担责任

【案例】

某市的一家外贸公司向该市的某招商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双方于2007年3月26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金额为600万元,借款利率为10%(月利率),借款期为八个月。应招商实业有限公司的要求,这家外贸公司请蓝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招商实业公司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销借款担保书”。担保书中规定:“贷款到期,如借款人未还清上列款项,担保人无条件还清所欠款项。担保期限至借款人还清所欠贵公司上列贷款本息为止。”等到还款期到来后,这家外贸公司却无力偿还所欠款。由于招商实业公司多次催付未果,只好于2008年2月6日请求保证人蓝天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然而,蓝天公司认为担保书中未规定担保期限,招商公司在还款期限到来后超过八个月才向蓝天公司提出请求,因此蓝天公司不应负保证责任。且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资金,因此主合同无效,既然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所以。保证人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协商未果,招商实业公司将借款的外贸公司及蓝天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没有商品交易行为,以单位的流动资金相互借贷,牟取盈利的行为,应确认为无效。从本案例来看,这家外贸公司与招商实业公司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由招商实业公司向外贸公司贷款600万元,贷款利率高达10%,远远超过了银行的贷款利率。该借贷协议显然已违反了上述关于禁止企业间相互借款的规定,所以,主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也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主合同无效,那么作为主合同从属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但这不是哪一方的过错,首先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有过错,因为他们明知或应当知道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是违法的,而仍然从事此种行为,尤其是对作为债权人的招商实业公司来说,为获取高额的非法利润而将其流动资金非法借给这家外贸公司,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除此之外,保证人也是有过错的,因为保证人蓝天公司明知或应当知道主合同的订立是违法的而仍然为主债务人担保,而债权人依赖了保证人的担保而与债务人订立了主合同。既然保证人是有过错的,那么保证人应承担在主合同和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责任。由于在本案中主合同无效,债权人及债务人均有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一定的损失,而不能将其损失全部转嫁给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承担。

综上所述,出现在这个案例中的债务人外贸公司、担保人蓝天公司和债权人招商实业公司都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同一物受到抵押和留置时,哪种权利优先实现

【案例】

2007年4月5日,个体运输户杨某向某信用联社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贷款10万元,约定到同年11月份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同时杨某还同营业部订立了一份抵押担保协议,杨某以货车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4月20日晚,杨某在运输货物途中,因不慎撞到公路旁的大树上,汽车发动机严重损坏,杨某本人也因重伤死亡,此时人车均已脱保。事后杨某的儿子杨子将车拖到修理厂修理,但杨子在汽车修好后因无力支付修理费,因此修理厂不让杨子将车开走。贷款给杨某的某信用联社营业部得知车子被扣的情况后,以该车是抵押物不能扣留为由与修理厂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杨子替其父履行还贷义务,并请求法院对此车采取保全措施。修理厂闻讯后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杨子立即支付修理费,并认为其可以从卖车款中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二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偾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案例分析】

依上述各条文的规定,只要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了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即当然取得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担保物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具有留置与担保双重效力。留置是留置权的第一位的效力。基于留置的效力,债务人欲使留置权人交付标的物,则必须清偿其所负债务。因此,留置杈优先受偿不仅指优先于其它债权,还优先于其他设定的担保物权,也就是同一物上同时存在法定担保物权和约定担保物权时,法定担保物权优于约定担保物权。在本案中,尽管抵押权在先设定,但汽车修理厂的留置是合法的,并因留置取得了对留置物的实际控制,因而应当首先保护留置权,在满足留置所担保的债权之后,再由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综上所述,当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立抵押权和留置权时,留置权应优于抵押权。

当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同时存在时,谁先承担担保责任

【案例】

2007年6月11日,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向某银行贷款5000万元,双方约定以甲公司所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其享有使用权的地皮以及今后在该地之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该抵押合同订立后,双方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可该银行在仔细了解这块地皮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然不是很放心,于是,要求甲公司找第三人来作担保。甲公司便商谙该市信托投资公司作保,投资公司同意作保。2007年7月2日,甲公司与该银行在签订了贷款合同,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张某代表公司在保证人一栏中写下了“愿与甲负连带责任”,并签字盖章。然而,甲公司在获得贷款以后,因将资金挪作他用,在规定的还款期(2008年1月1日)到来后,不能按时还款。这时,该银行发现甲公司以其地皮设置了另一个抵押权(未登记),为了避免抵押权实现的麻烦,这家银行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甲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人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用来抵押,但不能超过其余额部分。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时,双方曾约定以甲公司所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其享有使用权的地皮以及今后在该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为抵押,双方不仅签订了抵押合同,而且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以后,在这家银行的要求下,甲公司又找到了投资公司来为它作保。这样,就在同一债权之上同时存在了两个担保,一是物的担保即抵押,二是人的担保即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物的担保应优于人的担保。也就是说,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物的担保人要首先承担担保责任,而债权人应首先请求物的抵押人、质押人等承担责任,在其承担责任后仍未满足债权时,所剩的余额才应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物的担保人已以其担保的财产清偿完债务,则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来说,在本案中,既然设置了物的担保,则某银行应先与甲公司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项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商不成的,某银行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应就剩余部分负责任。而甲公司又以该土地设定抵押这一行为显然违背了《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用来抵押,但不能超过其余额部分,尤其是第二次抵押没有登记,因此不能生效。即使生效也不可能对这家银行造成任何威胁。

综上所述,当出现物的担保与人的保证同时存在的情况时,物的担保应优先适用。

同类推荐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热门推荐
  • 笑倾三国Ⅰ

    笑倾三国Ⅰ

    十岁的仲夏夜,福利院的瞎眼阿婆摸着她的手说:“孩子,你是皇后的命啊。”她趴在阿婆的腿边,笑得直打颤。二十岁,她穿越了。也杯具了!!!人家穿越都化身公主郡主、绝世美女,被方圆几里的优质美男疯狂爱恋。怎么轮到她穿越,就脸朝下一头栽进猪圈?脏点也就算了,可眼前这个满脸傲气的家伙,分明就是福利院里成天跟着自己的阿满呀。阿满不仅翻脸不认人,还命人狠狠打她六十大板!这是什么状况?不是说她骨骼清奇,能当皇后的吗?
  • 王维·孟浩然诗选(中国历代诗分类集成)

    王维·孟浩然诗选(中国历代诗分类集成)

    王维和孟浩然都是不可多得的诗人。王维的诗歌描写山川美景,抒发融入自然的喜悦,读来清新自然;孟浩然的诗描写田园风光,表达对农家生活的热爱,读来朴质感人。他们是盛唐时期的田园山水诗的代表人物,有大量脍炙人口的诗歌流传了下来,深得大众喜爱。
  • 婚后爱上我的总裁老公(大结局)

    婚后爱上我的总裁老公(大结局)

    父母去世已经十年了,只是在她刚满二十岁的时候,发现一个母亲放日记和信件的小盒子,竟然她还有一门娃娃亲,觉得这个是母亲在天堂的安排,所以她毅然去和那家人见面~~~亲们,这个文就要结束了!谢谢大家一直的支持!第一次写文真的有点生疏,所以很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收服头号花心总裁》http://m.pgsk.com/a/87876/《逃家的精灵公主》http://m.pgsk.com/a/96005/《恋旧总裁俏妈咪》(安雅的故事)http://m.pgsk.com/a/108253/QQ群号:74313257希望大家能给我宝贵的意见!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最长久的灵感!o(∩_∩)o...o(∩_∩)o...o(∩_∩)o...
  • 市场营销中的潜规则

    市场营销中的潜规则

    本书在内容和结构上都作了调整、优化与创新,本书有意识地把消费者行为学的普遍原理与中国消费者行为的特殊性及消费者行为研究的最新具体实践相结合,即在阐述世界各国消费者行为的共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阐述中国消费者行为的特殊性。学会这些潜规则将对你...
  • 重生之绝对娇妻

    重生之绝对娇妻

    她善良懦弱,承受着双亲离世,老公出轨,小三登门的多重打击……她是豪门千金,傅氏当家主母,强势腹黑,度个假竟丢了性命!奇迹重生回2000年,啥,这个女人这么无能?切,昂首阔步要翻身,这一次,她依然要做自己的主人,在人生的第二世,肆意潇洒,把所有人踩在脚下!女人,就是要强大,才能做女王!且看一个腹黑千金重生后的强势再出击!《重生之官家娇女》霜瓦流化好友写的文,希望大家支持!
  • 乌龙女追夫记

    乌龙女追夫记

    外表清秀乖巧的郑窈娘实则满肚子的不合时宜,为了避免嫁给八十老翁做小妾的悲惨命运,她毅然离家出走,上京追寻她梦里的完美夫君——名动天下的如花公子潘沉玉。然而,这追夫大计从一开始就厄运连连:先是被迫带上小弟这个拖油瓶,而后又遇见死不救的黑心男,险些出师未捷身先死。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坚强的郑窈娘继续前行,历经千辛万苦,眼看就要见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时,怎知黑心男再度出现,硬是搅黄了她的好事。可怜的郑窈娘面对恶势力仍然不曲不挠,进不了潘府,她就曲线救国,到潘夫人的娘家定远侯府就职行不行?没搞错吧,定远侯的世子怎么和黑心男长的一样。
  • 学会选择舍得放弃

    学会选择舍得放弃

    学会选择是审时度势,扬长避短,只有量力而行的睿智选择才会拥有更辉煌的成功。舍得放弃是一种超脱,当你能够放弃一切做到简单、从容、快乐地活着的时候,你人生中的那道坎也就过去了。人生苦短,岁月如梭,过分的固执坚持,是一种愚蠢,是一种做人的失败。何不退一步,放弃是非的争辩,给自己一个主动,给自己一个海阔天空!
  • 安胎养胎最佳方案(幸福爱巢)

    安胎养胎最佳方案(幸福爱巢)

    优生开始于择偶随着人们对于优生学认识的深化,对配偶的选择已不局限于品貌端庄、身体健康,而是更加重视遗传素质和其他的因素。因为择偶不仅仅是男女的结合、个人的幸福问题,而是关系到后代的素质和民族的强盛。所以说,青年男女选择对象是很需要有科学性的。
  • 薛仁贵征东

    薛仁贵征东

    很久以前,民间就流传着唐二主征东或薛仁贵征东的故事。唐二主即唐太宗,薛仁贵则是唐初有名的军事将领。唐太宗为了收复辽东,统一天下,征讨盖苏文弑逆,援救新罗,曾三次出兵征讨高句丽。
  • 小故事大道理全书

    小故事大道理全书

    经典小故事,人生大道理。做人做事的学问,修身养性的智慧,听1小时的大道理,不如看1分钟的小故事。也许一次回眸,就诠释了生命的决绝与伟大;也许一个微笑,就证明了感动与真诚的存在;也许一抹阳光,就彰显着生活与自由的精彩。“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那些博大精深的内涵往往孕育在最简单、最常见的事物中。真正有智慧的人能从小细节中看到大景观。从小事件上总结出真智董,从小故事里悟出深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