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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莫言小说语言中的句式修辞(5)

把字句和被字句都表示处置义,把字句的基本格式是“甲把乙怎么样”,被字句的基本格式是“甲被(或叫/让)乙(给)怎么样”,两种句式的语义重心和焦点都在谓语部分,一般来说,都是使受事发生某种变化、产生某种结果、处于某种状态或者经历某种经历。它们在结构和语义上有密切的联系,往往可以互相转换。把字句和被字句的选择和运用,要根据文章的内容和具体的上下文。

一、把字句和被字句选择的视点

表达者传递信息的时候,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出发的,选择的角度叫做“视点”。句子的选择有时候是为了保持视点的一致。如:

(1)一只蛤蟆在泥土里呱呱地叫着。①

一群蚯蚓把泥土翻出来。 ②

一只猫头鹰在坟头上大笑一声。③

(《金发婴儿》)

在这个句群中,句子②为把字句,这个句子我们也可以改为被字句“泥土被一群蚯蚓翻出来。”但在这里,作者选择把字句而不是被字句有两个原因:一,句子①和③都是主动句,视点都是施事的行为主体,为了保持表达的一致,句子②使用把字句比使用被字句更协调连贯;二,这个句群都是在描述动物在做什么,强调的是行为,没有必要使用强调“泥土”的被字句。

再如:

(2)然后听到爷儿两个到猪圈里抓猪的声音。①猪满圈乱蹿的声音。②猪把圈

门碰破的声音。③猪满院子乱跑的声音。④猪把水桶撞翻把尿罐碰破的声音。⑤猪往鸡窝里钻把鸡窝里的鸡吓得咯咯哒哒惊叫的声音。⑥鸡飞上了墙头的声音。⑦猪的后腿被儿子扯住了的声音。

(《檀香刑》)

这一段文字是截取的盲眼老太太听到的各种声音中的一段,句子①写到爷儿俩抓猪,接下来就按照行文逻辑以猪为视点写到各种声音,为了保持视点的一致,句子③④⑤选择了把字句,句子⑦则选择了被字句。

(3)①她的脑子里的空儿全被钱大老爷占满了。②她的眼睛盯着一棵树,那棵树摇摇曳曳地就变成了钱大老爷。③她看到一条狗尾巴,那根狗尾巴晃晃漾漾地就变成了钱大老爷脑后的大辫子。④她在灶前烧火,跳动的火焰里就出现了钱大老爷的笑脸。⑤她走路时不知不觉地就撞到了墙上。⑥她切肉时切破手指而觉不到痛。⑦她把满锅的狗肉煮成了焦炭而闻不到糊味。⑧她无论看到什么什么就会变成钱大老爷或者是变成钱大老爷身上的一部分。⑨她闭上眼睛就亲亲切切地感到钱大老爷来到了自己身边。她能感觉到他的坚硬的胡须刺痒着自己的柔软的皮肤。她每天夜里都梦到钱大老爷与自己肌肤相亲。她在睡梦中发出的尖叫经常把小甲吓得滚到炕下。

(《檀香刑》)

这一段话所有的句子都是“她”如何如何,为了保持这种“她”如何如何的句式,句子①选择了被字句,句子⑦和句子则选择了把字句。

可见,在句群中,被字句和把字句的选择,往往要联系具体的上下文语境,使叙述的角度保持一致,文章还会显示出一种结构上的整齐美。

二、把字句和被字句选择的侧重点

在复句中,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正确选择和运用也十分重要,往往讲求表义的侧重点。

如:

(4)我知道一人难抵众疯狗,只好退到一边,看着它们把你的爷爷一口撕开衣裳,两口啃掉皮肉,三口吃掉五脏,四口就把骨头嚼了。

(《檀香刑》)

我们发现,“一口撕开衣裳,两口啃掉皮肉,三口吃掉五脏”是整齐的“状语(量词)+动词+宾语”,按照这个格式,原句本可以写为:

我知道一人难抵众疯狗,只好退到一边,看着它们把你的爷爷一口撕开衣裳,两口啃掉皮肉,三口吃掉五脏,四口嚼了骨头。

作者为什么不直接写“四口嚼了骨头”呢?这涉及到前面谈到的整散问题,整齐的句式固然让人觉得有结构上的整齐美,但过于整齐就会显得呆板。人类心理大都爱好富于变化的刺激,作者最后一句用“四口就把骨头嚼了”,相对于前面的句子发生了变化,正是深知人们的这种阅读心理,在简单处体现了作者的语言运用能力。

例(4)中“四口就把骨头嚼了”还可以改为被字句:

我知道一人难抵众疯狗,只好退到一边,看着它们把你的爷爷一口撕开衣裳,两口啃掉皮肉,三口吃掉五脏,四口骨头就被嚼了。

这个句子作者想要表达的是疯狗对“爷爷”做了什么,强调的是施事的行为,而被字句“四口骨头就被嚼了”强调的是骨头被怎么样了,相当于是另起了一个话题,与原来的话题链不一致。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把字句的妙处了。

被字句是有标志的被动句的典型,人们关于被字句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从表达和运用上来说,我们不能否认的一点是,被字句经常用来表示对主语来说不如意或者不希望的事情,这种鲜明的感情色彩要明显甚于把字句。如:

(5)我站在麦场边缘,像苦行僧一样忍受着阳光的惩罚,类似的情景使我忆起二十年前,老师因我下河洗澡把我晒在炎阳下忏悔,我被晒晕了。为这事,父亲端着一柄粪杈把我的满脸粉刺的老师赶得跳墙逃命。

(《爆炸》)

(6)她说十八岁时被卖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布贩子,布贩子经常打她,折磨得她遍体伤痕。

(《金发婴儿》)

(7)方老师的脸磕破了,又被麻雀啄得百孔千疮,送到殡仪馆里,请特级整容师李玉婵修理。

(《十三步》)

“我被晒晕了”对”我“来说自然是不如意的事情,“她被卖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布贩子”也是不希望的事情,“方老师的脸被麻雀啄得百孔千疮”是十分悲惨的事情,重在表现“我”“她”“方老师”不幸的遭遇,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

我们对莫言的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中的被字句进行统计(按小句计算)发现,被字句全文共38句,其中表示不如意的被字句有25句是表示不如意或者不希望的事情。

可见,莫言在选择把字句和被字句时,有时是考虑到篇章上的衔接,让句子前后连贯一致,使表达更加顺畅;有时,则是为了情感的需要,有表达的侧重点。

有研究者指出,句式的选择遵循这样一个规律:

首先一个说话人必须有要表达意思的要求,根据他要表达的意思选择适当的词语。然后是作句型选择,这时要考虑某一句型所具有的语法意义是否与自己想要表达的一致,如果不是,那么考虑所选用的词在排列句子的时候是否有句法上的强制要求,如果没有强制要求,那么考虑篇章上的衔接关系是否影响句子的排列顺序,如果没有任何要求,那么自己对某一成分是否有特别的关照,这种关照是否与某句型一致,如果不一致,那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决定是否选用某一句型。以上所有肯定或否定的选择中,所有的肯定回答都可能构成某一句型的选用。[10]这个过程,有时候是一瞬间完成的,有时候是经过反复推敲精雕细琢的。我们对作品中的句子进行仔细的推敲,可以看到作者在句子选择和运用上的功底和匠心,也能反映作者的语言风格。

我们对莫言小说中根据不同标准划分出的句式进行分析,就能看到莫言在句式选择和运用上的一些特点:

1.莫言小说中的反问句和设问句较多,在反映人物性格和推进情节引人兴趣上起到很好

的作用,也使语言充满了生活气息。

2.莫言小说的长句式表现为字数多,多用联合结构和修饰语,句子某一成分结构复杂,

分句结构层次较为复杂;短句式则表现为字数少,少用联合结构和修饰语,句子结构简单、层次分明。长句式具有一定的欧化特点,短句则表现了汉语特色,莫言小说的句子有从长变短的趋势,体现了其语言民族化、本土化的特点。莫言善于利用长句适合来表示舒缓的语势和缓慢的节奏,抒发细腻深厚的感情,用短句来描写紧张的气氛,抒发激越的感情。

3.莫言语言“江河横溢”“泥沙俱下”的特点在整散句的运用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整齐之处往往充满激情,节奏感十足,具有非常强的感染力。散句中安排适当的整句,使文章错落有致,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到生动的画面感和起伏音乐感。

4.口语句式是莫言小说句式选择和运用上的一大特点。莫言的小说充满了民间生活气

息,从语言的角度来说,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对口语句式的娴熟运用。书面语句式也是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体现特定的人物身份和性格上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5.莫言在“把”字句和“被”字句的选择上,非常注意篇章上的衔接,该主动则主动,

该被动则被动;也善于恰当的运用把字句和被字句来表达了自己的情感侧重点,有时主动到底连用“把”字句气势逼人,有时适当地转换主被动使视角发生变化行文更加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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