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08200000002

第2章 超音速青年(1)

1

懒散乏味的周末午后,校园围墙外的柳枝在拂动。男生宿舍楼的走廊里弥漫着呛人的烟草气味,无数的键盘被噼里啪啦地敲打着,耳边传来此起彼伏的搓麻声。有人在煲电话粥,有人在醉酒说胡话,有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歌,也有人在厕所里用脸盆冲澡。大学是个容易扎堆的地方,也是个容易让人心怀鬼胎的地方,只要你留意,处处可以看到那些不经意间泄露内心隐秘的人。

我叫彭锦,一个矛盾的人,外表冷漠,内心狂热,我常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也会因为某个自我虚构的事件而陷入焦虑和恐慌中。我喜欢在公共浴室里大声歌唱,喜欢踩在洁白的雪地上看火车和汽车并排行驶。除了闷骚和偏执之外,我还有很严重的拖延症,无论做什么事我都很慢热,每次都是等到事情不做不行的时候才去做。我和所有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对未来有一点彷徨。

上小学的时候我快乐无比,当了好几年中队长,最爱《篮球飞人》和《变形金刚》,一直梦想着可以驾驶喷气式飞机在天空作战。到了初中,我开始痴迷李小龙和古惑仔,整天跟小流氓拉帮结派报恩寻仇,成了镇上的“超级学校霸王”。高中的某一天,因为听了朴树的第一张专辑,我学会了弹吉他。母亲对我说,虽然弹琴看着有点不务正业,但起码也比出去打架强。

一年前的夏天,因为高考时超常发挥,我从一个叫前营的小镇来到沈阳,成了一名“起床特困生”。对于已经开始的大学时光,我只有一个愿望,在毕业前可以写一本关于外星人毁灭地球的小说,越早越好。

在大学里,我最好的朋友叫肉松,当然这是他的绰号,跟他最爱吃的面包有关。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一身New School打扮,带铆钉的短款皮衣,极瘦的紧腿长裤,马丁高帮皮靴,手腕上还系着一个银钉的手环。肉松是个大烟鬼,一根烟三四口就能抽完,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厕所里一边抽烟一边骂老师。

每个周末,我和肉松都会去中街的一家唱片店,这家店有上百箱堆得高高的的打口CD,我们一挑就是好几个小时。一个男人应该有一支喜欢的球队和一支喜欢的乐队,只有这样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男人。我们都深信这句话。

大二的下学期,我和肉松心血来潮,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组了一支乐队。乐队名字叫PETER PAN,名字取自我们都喜欢的儿童科幻电影《小飞侠彼得潘》。我在乐队里担任鼓手,每次演出我都会把鼓槌扔到酒吧顶棚然后再接住。肉松是吉他手兼主唱,他的投入体现在每次演出都要弹断一两根琴弦才罢休。我们乐队的音乐风格比较直接,最开始就是简单的朋克,当时大家都觉得玩乐队就得躁起来,越躁越牛逼。

乐队成立不久,我们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排练室,在一个废弃舞厅的二楼,月租四百元。排练室很简单,封闭而且昏暗,墙角的四周放着吉他、贝斯、键盘和音箱,两排长架子上堆着一些杂志和唱片,地上是乱七八糟的数据线和食物包装袋。屋子里最为显眼的地方,就是肉松在墙上写的一行字——“不会弹吉他的贝斯手不是好鼓手!”

排练的时候,我们都不怎么说话,拿出琴就开始练,但大家在一起特别开心,骨子里能交流,每个人都想了很多有意思的创作点子。其实一开始我们都是扒歌,全部扒国外的,乐队分工也是自己扒自己的乐器部分,最后大家再统一和声。肉松很喜欢在吉他上加花,他对这项工作极为上心,经常是一SOLO就停不下来。每次排练时肉松都会感慨,你说咱们怎么就不能把吉他弹得像音速青年(Sonic Youth)一样牛逼呢!

有了乐队,就梦想着有机会演出,但因为没钱,我们所有的演出海报都是自己画的。无数个日夜,我和肉松骑着自行车走遍了沈阳的各大高校,将海报一张一张地贴在不同的宿舍楼里。

我们的第一场演出是在沈阳大学的室外,现场人不多,音响烂得听不清声音。我们翻唱了地下丝绒的《Sunday Morning》和The Cure的《Boys Don"t Cry》,可第二首还没唱完我们就被哄下台去了。我一直忘不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我感觉人们都在用不解和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

演出结束后,大家都有些沮丧。于是去了学校附近的锦州烧烤,我们喝了很多酒,肉松和我甚至醉得躺在地上起不来了。第二天早上,饭馆的服务员把我们叫醒,说我们打烂了店里的盘子,要我们赔偿。我们几个把裤兜都掏干净了,也只凑了二十几块钱。

第二次演出与第一次隔了很长时间,是几个本土乐队搞的拼盘,门票二十元。演出的酒吧叫“跳房子”,这里基本上每周两场,周六周日准时开始,偶尔还会请一些国外乐队来这里做巡演。

酒吧离学校很远,空间不大,分上下两层,但音响效果一般,回响也挺差,再加上震耳欲聋的试音,当你置身其中的时候,你会感到异常的窒息和憋闷。出乎我的意料,现场居然来了不少人,大概有七八十人吧,底下的座位一下子都空了,人们都站起来挤到前面,把舞台层层围住。

晚上九点,演出开始,我们被安排在第三个出场,很兴奋也很紧张。肉松对我使了个眼色,我打开书包,安上叉片,踩响了底鼓。当音乐声响起,酒吧瞬间变成了抛在半空中的炸弹,有人跟着节奏甩头发,还有人跳起来挥舞着拳头。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我们的状态出奇的好。肉松在舞台中央疯狂回旋,似乎身上的每个骨头和关节都是硬的,像被充满了血。我打鼓的时候还因为用力太猛,把手里的鼓槌给打断了。

之前我们排练了四首新歌,因为时间关系只表演了三首。演最后一首歌时,我们的T恤早已被汗水湿透,肉松也进入了最忘我的状态,他仰头喝了一口啤酒,不停地用话筒敲打着金属支架,我睁大了眼睛望着他,他走过来和我击掌相庆。那一刻,我们都露出了孩子般的微笑。

演完之后,我就到舞台下面喝酒去了。大家酒杯碰着酒杯,喝得满脸通红、唾沫横飞、歇斯底里。肉松是最先喝大的,他捧着酒瓶坐在地上,用手捂着脸,酒气熏天地喊了起来:“我们需要热血!我们需要热血!”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在结账的时候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这真是一件倒霉的事。钱包里虽然没多少钱,但是夹着一张我初恋女友的照片,这个可比钱重要多了,照片是爱情的纪念,纪念可是无价的。

没一会儿工夫,另一个乐队的主唱找到了我。

“ 喂!小彭,你是不是丢了钱包啊?”

“是啊!我正到处找呢,你看见了吗?”

“刚才有个女孩捡到了一个,在门口问我来着,你赶紧去门口问问吧。”

“好!我现在就去。谢谢哥们儿,回头我请你喝酒啊!”

我小跑着来到酒吧门口,演出快结束了,三三两两的青年小伙拿着酒瓶子在那蹲着喝。我在四周转了一圈,可是并没有看见几个女孩。我随手点了一根烟,蹲在台阶上一口一口地吸着。

就在我郁闷至极的时候,一个酷酷的女孩突然走到了我面前。她涂着黑紫色的眼影,穿着斜拉的朋克皮衣,紧腿的Cheap Monday铅笔裤,酒红色的Dr.martens皮靴,脖子上还戴着一串骷髅图案的铆钉项链,就像是从朋克杂志里跑出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暗黑系哥特美学?

我缓缓站起身,丢掉手里的烟,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孩。这姑娘个子挺高的,目测足有一米七五吧。她的皮肤白净而光滑,有着依稀可见的细软茸毛,嘴角长着一颗小痣,鼻尖处还有几颗暗淡的雀斑。

“你叫彭锦?”女孩突然先开口和我说话。

“对啊,刚才是你捡到了一个钱包吗?”我轻声问她。

“是啊,我正想找你呢。”她回答。

“谢谢你啊,拾金不昧的好姑娘。”我冲她微笑。

“我也没说要还你啊。”她笑着,两腮红扑扑的。

“你什么意思?你不还我你找我干吗?”

“我凭什么相信你就是钱包的主人啊?”

“我就是彭锦啊,我是PETER PAN乐队的鼓手。”

“那你说说看,你的钱包是什么颜色的?”

“黑色的,上面有一个Diesel的LOGO。”

“钱包里都有什么?”

“我想想啊,有30多块钱,学生证、身份证,还有饭卡、公交卡、银行卡、唱片店会员卡、图书馆借阅卡什么的。应该就这些吧,不会错的,你赶紧还我吧。”

女孩摘下眼镜,拿出钱包仔细对照了一下说:“不对啊,还差一个没说,貌似很重要的一个。”

“好吧,里面还有一张女孩的照片。”

“你女朋友吗?”

“是前女友,我的初恋。”

“哈哈!通过验证。钱包我可以还你,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条件!”

“你说吧,什么条件?”我无奈地笑了一下。

“我刚才看你们演出发现你鼓打得挺好的,你干脆教我打鼓吧,怎么样?”

“拾金不昧可是咱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你应该做的啊。”

“得了吧,我可不是活雷锋,反正要不要你自己决定吧。”

“好吧,你先把钱包给我,别的都好说。”我有点不耐烦了。

“那你要说话算话,一定教我打鼓哦。”

“你这人也太霸道了,再说了咱俩也不认识啊。”

“现在不是认识了吗,我叫林晓更。”

“林晓更?你哪个学校的?”我看着她的眼睛说。

“我是鲁迅美术学院的。”她回答。

“哦!你平时常来这儿看演出吗?”

“也不常来,偶尔吧。今天和几个同学来的,她们先走了。”

“那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你为什么要学打鼓呢?”

“喜欢呗,喜欢还需要理由吗?”她哼了一声,把钱包递到了我的手上。

“彭锦同学,钱包我还你了啊,教不教你自己看着办吧!”

“好吧,不过我事先可说好了,我打得也不怎么样,到时候误人子弟可别怨我啊。”

“没事没事,我也就是学着玩,没想怎么着。那咱俩就说定了啊。来!拉钩上吊……”

她轻轻拉过我的手指,使劲转了个小圈,酒吧门口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倾斜地映在了地面上。

“这是我宿舍的电话,有时间可以打电话给我。”

我随手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用圆珠笔将我宿舍的电话号码写在了上面。

她接过烟,看了一眼过滤嘴下面的一排数字,脸上闪现出浅浅的微笑。

2

上大学以后,肉松对两件事痴迷不已。第一件事是见网友,第二件事是收集唱片。

肉松和网友之间的狗血故事,数不胜数,有“见光死”的,有“柏拉图”的,有一见钟情的,也有重口味的。他曾交过一个很像日本歌手安室奈美惠的网友,肉松亲切地称她为小甜心。小甜心在沈阳大学读大二,是个不折不扣的日系潮人。他们大概网聊了不到一周吧,就决定见面了。

和很多网友见面不同,肉松和小甜心约定的地点不是餐厅,不是学校,而是游戏厅。见面的时候,小甜心留着爆炸头,抹着猩红的嘴唇,紧身皮衣下包裹着黑色的透视丝袜,性感中透着某种野性,和她的小清新网名极不相符。

据肉松描述,小甜心玩游戏很厉害,尤其是赛车和拳皇,是高手中的高手,她用两个游戏币便可以足足玩上几个小时。

小甜心的出现让肉松眼前一亮,他开始内心翻涌,心火蔓延,虽然他对这种打扮的女孩并不钟爱,但小甜心的一双长腿还是让他动了邪念。网友见面这件事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大家都心照不宣,两人吃完晚饭就去了游戏厅附近的酒店,做两人爱做的事。

当天夜里,在宿舍快要熄灯的时候,肉松打过来一个电话,他说他已经成功搞定了小甜心,大家听后哈哈大笑,劝他多注意身体。后来,我也不知道肉松到底几点才回到宿舍,只记得隔天我去阶梯教室上完课,看见他趴在我的床上睡觉,一身刺鼻的酒味,鼾声如雷。

关于收集唱片,肉松是我见过的人里最疯狂的一个。他每周要去音像店扫货两次,一次最少要买十张。在店里买不到的,他就到国外的网站上花高价代购。肉松每个月的生活费并不多,其中大部分花销都用在了买唱片上。每到月底,他就把下个月打算要买的写在一个笔记本上,他总是密密麻麻地写一大堆,然后幻想什么时候把它们买回来塞满自己的唱片架。

每次淘到尖儿货,肉松手上总高举着一个“V”字,同学们对此很是不解。肉松显得很轻松,他解释说,他和每一张自己喜欢的唱片都是有缘分的,淘碟对于他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纯粹的享受。

总而言之,那段时间的肉松有点沉迷其中了,他完全活在了音乐里,对身边的一切都漠不关心。不过,我并不觉得肉松这样有什么不好,可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却严重超出了我的想象。

那是个周二的下午,我正要去阶梯教室上课,肉松递给我一本书,让我帮他占座。在去教室的路上,我无意间在他的书里发现了几张医院收据单,我仔细地翻了一遍,看完后我目瞪口呆,心里一阵悲凉。

我万万没有想到,肉松竟然在偷偷卖血,他竟然用卖血换来的钱买唱片。短短几个星期,肉松就卖血好几次,虽然每次都不多,但长此下去,身体肯定吃不消啊。这家伙,简直他妈的疯了!

没过多久,肉松终于因为卖血过量在回学校的路上晕倒了,他仰面朝天地躺在了一条臭水沟里。据目击者称,污水将肉松的身体冲刷得七扭八歪,但是他很快就爬了起来。他闻了闻袖口上的臭味,面容惨淡地对自己说:“现在应该听点什么好呢?还是听Radiohead的《Creep》吧!”

3

星期一的晚上,宿舍的电话突然响了。

“喂!你好,请问是彭锦吗?”

“我就是,你是谁呀?”

“我是林晓更,还记得吧,上个月跳房子酒吧。”

“哦,是你,拾金不昧的恩人当然记得啦。”

“你还好吧,怎么样,你答应过的事说话还算数不?”

“什么事啊?”

“哎哟!还真忘了啊,你不是答应过要教我打鼓的吗?”

“你怎么才想起来给我打电话啊,黄花菜都凉了。”

“我这段时间学习忙啊,还有英语考试,一直就没时间,今天才刚忙完。”

“你还真用功啊,高妹!”

“什么就高妹啊?”

“你个子那么高,当然得叫你高妹了。”

“我小时候就很高啊,那会儿实在长得太快了,半年裤子就短一截。”

“你不会吃了什么增高药吧?”

“才没吃呢,我是纯天然的。”

“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腿特长。”

“哈哈!那是因为我喜欢穿各种各样很瘦的裤子,显得腿长啦!”

“林晓更同学,你以前看过我们乐队演出吗?”

“没看过啊,上次是第一次,其实我就是喜欢听现场,现场特别能感染我,我觉得你们演得还不错。”

“不行不行,差远了,那天我们都没怎么排练,准备得太仓促了。”

“彭锦同学,请问你为什么不当主唱啊?你不会唱歌吗?”林晓更在电话里笑了一声说。

“我这个人一向比较低调,所以就躲在后面打鼓了。哈哈!你呢?你平时都听什么音乐?”

“我听东西挺杂的,我喜欢听那种很迷幻但又可以给人力量的音乐,比如Tori Amos、PJ Harvey、Bjork什么的。对啦,尤其喜欢冰岛的Sigur Ros。”

“Sigur Ros你也听啊?我也特喜欢这个乐队,他们主唱太棒了,尤其是那雌雄难辨的假音,简直美死了!”

“是啊!美死啦!我记得我第一次听Sigur Ros的时候,我哭了。那天是阴天,我坐在教室里,竖着校服的衣领,插着耳机,眼睛盯着老师,看老师的嘴唇一张一合。耳机里播放着他们那张《Agaetis Byrjun》,我就那么坐着、听着、看着,那一刻我真希望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她形容的这个画面深深地吸引住了。

同类推荐
  • 翠缺

    翠缺

    大战曾强奸过年幼的翠缺,翠缺后来到他的家具厂打工时,他居然还想乘机逼其就范,结果被翠缺用剪刀刺死……
  • 阿尔巴尼亚一家

    阿尔巴尼亚一家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2009年中国悬疑文学精选

    2009年中国悬疑文学精选

    本书是“2009年选系列丛书”的悬疑文学作品选,精选了2009年度最优秀的悬疑文学作品,尽显年度悬疑文学写作之盛景与实绩,入选作者广泛,作品主题内容丰富,风格与手法多样,全书包括了生死翡翠湖、方圆、迟到的复仇、多重加密、聊斋会、我这样的人、一线危机、香芙街的蛋糕店等16篇。
  • 驮水的日子

    驮水的日子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榆树保卫战

    榆树保卫战

    尹守国,2006年开始小说创作,发表中短篇小说70多万字,作品多次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等选载,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协签约作家。
热门推荐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Boss不及格

    Boss不及格

    堂堂公安局局长千金居然在自己家里被绑架,这不是坑爹么?什么?这个绑匪来头还不小,居然是国际黑帮组织的头目?她不过一个安分守己的宅女,招谁惹谁了?居然遇上这么个杀人不眨眼的大恶魔!真是躺着也中枪啊!这个恶魔长得倒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可是.什么?这个恶魔居然还说要娶她?天使嫁恶魔?尼玛,天理不容啊有木有?某天,某女正在埋头苦绣十字绣,恶魔看见了,心疼地说道:“乖乖,绣这个多伤眼睛啊,还是让我来绣吧?”于是,某男那拿贯刀枪的手捻起绣花针,一丝不苟地绣起花来,看得某女目瞪口呆!她不就是去上个学么?恶魔居然调动整个市的精英部队去保护她——“这是去上学还是去抢银行啊?这么多人干嘛啊?”某女小嘴一撅,不高兴了。“乖~这不是人多力量大吗?”某女嘴角只抽:“你以为是去打仗啊?”她不过是和班上某个男生走得近点,恶魔就大发淫威,把人家好好的美男打成猪头.“乖乖,以后不许和男人有所交集!”“哦!”某男俊眉一挑:“怎么这么爽快?乖乖今天真乖啊!”“嘻嘻,我再也不用和你有所交集了!”某女乐得象一只老鼠。某男满脸黑线:“我说的男人不包括我.”“哦,原来你不是男人啊?哈哈哈!”某男嘴角一勾:“我是不是男人马上就让你知道!”然后,一张殷红的薄唇凑了过来.看霸道恶魔如何一步步着征服腹黑小白兔,请关注bos不及格。甜蜜宠文,男主强大,女主平凡。男主超爱女主,喜欢的就跳坑吧!
  • 第一无赖女王

    第一无赖女王

    莫卿离语:其实,我真不是不要脸,我只是在一本正经的耍无赖。———————————————————————————————她是四大家族之首的莫家嫡系长房孙女,却因天生愚笨面目可憎,受尽世人冷嘲和白眼。就连塞落城两三岁的奶娃子都知道,二小姐三小姐两三日就能熟记运用的武灵之力口诀,她花上三四个月仍会一无所获,而且刚一出生就引来五雷轰顶,面容丑陋如鬼魅,生生吓死了两名接生婆。这样一个世人连正眼都不愿瞧上一下的丑痴儿,却是林家旷世天才指腹为婚的未婚妻,真真是天上飞龙配了地上癞蛤蟆!退婚,退婚,坚决退婚!她是古武界的佣兵女王,下墓取宝却莫名穿越。一朝醒来,她变成了她。退婚?好啊,看老子用金币砸不死你丫!打架?没问题,老子赏你一对熊猫眼!抢男人?那么麻烦,直接送你!亲,还包邮哦!终于有人忍不住问了,这真是传说中的莫家嫡系长房孙女吗?怎的差距这么大?莫卿离笑眯眯的拍拍他肩膀,“伙计,你娘叫你回去吃饭了。”【据说还要有小剧场】“离儿,以前都是我蠢我笨我混蛋,你能再给一次机会让我好好爱你疼你吗?我林幕发誓,这一生一世都只对你一人好,绝不变心!”俊朗男子满眼痛悔和期待的看向手执白玉酒杯的绝美女子,看着她嘴角带着慵懒的笑意,一步一步,缓缓走到他身前。还未及欣喜,就见女子举起酒杯,将酒水从他的脑门淋了下去。“不好意思,你那庙太小,容不下我这尊大佛!”———————————————————————————————新文重修发这里,捂脸奔走,走过路过的亲爱们,收藏个呗,╭(╯3╰)╮
  • 中国古代文人画

    中国古代文人画

    文人画亦称“士夫画”,泛指中国封建社会中文人、士大夫所作之画,以别于民间画工和宫廷画院职业画家的绘画。苏轼第一个比较全面地阐明了文人画理论,对于文人画体系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文人画是画中带有文人情趣,画外流露着文人思想的绘画。文人画在发展过程中,创作的主体始终是文人,创作的思想源泉是传统文化,在表现形式上,不断吸收宫廷和民问艺术,在复古和创新的交织中演进。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御宠狂妃:王爷有种单挑

    御宠狂妃:王爷有种单挑

    穿越遇到一个腹黑、毒舌又貌美的男人时怎么办——你扑我逃!譬如:七夕收到了一份厚礼,她未喜反惊:“为什么是一只耗子!”暗卫道:“王爷说了,一只耗,一直好……”她风中凌乱:“这也能谐音!?那旁边为什么还有一块小鲜肉?”暗卫道:“王爷说,他的财产,生命,智慧,身体都属于你,包括这块大腿肉。”她泪流满面。尼玛,能不要吗?当草包二货狂人误惹腹黑毒舌帝,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 鬼妃系列2:太子的鬼妃

    鬼妃系列2:太子的鬼妃

    继第一部鬼妃完后,颜兰又为大家推出一部有关鬼妃的小说,希望大家会喜欢。苏小暖,阴曹地府里的一女鬼,将地府搞得鸡飞狗跳,一个头两个大的阎王只好让黑白无常将此妞丢到阳间去。南若轩,南月国的太子,表面斯文如绵羊,内心腹黑如灰太狼,但是,他有一只天眼,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东西。“这是哪来的刁女?拖出去斩咯!”“你说你是鬼,那好,你把你的头摘下来给我踢!”……“你丫的,老娘好不容易找了个身体做人,你丫的一句话就想把老娘打回原形,老娘跟你拼了……”苏小暖讲某人扑倒。“我真的是鬼,你信我啊!”……时而捧腹大笑,时而泪流满面,男女主角演绎一段不同寻常的人鬼恋。
  • 我主持圆通寺一个下午

    我主持圆通寺一个下午

    弋舟,1972年生,青年新锐作家。有长中短篇小说200余万字,见于《作家》《花城》《人民文学》《天涯》《青年文学》《上海文学》《大家》《中国作家》《山花》等文学刊物。著有长篇小说若干。
  • 大法师

    大法师

    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儿告诉洪蒙,只要他能够在《创世》中混出名堂,那么女孩儿就成为他的女朋友。洪蒙最终被女孩儿的诺言给征服了,于是,毫无顾忌的进入了《创世》,意外的获得了隐藏职业冰霜法师,于是,菜鸟开始蜕变...鸿蒙,公众微信号:hongmeng0316作品最新资讯会在这里告诉大家
  • 知识与智慧(漫漫求知路)

    知识与智慧(漫漫求知路)

    学会共处,不只是学习一种社会关系,它也意味着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入。从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到当代世界倡导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无不指明了学会与自然“共处”的重要性。这种学习,像其他学习一样,也包括了知识、技能和态度、价值观念的习和和养成。知识经济的时代,人人需要终身学习。学什么?怎么学?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从本质上来说,成人一生的发展模式和对待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兴趣模式都与三个月的孩子几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