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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初恋时节:星空间的呢喃(3)

严格说,崔佳是我的师弟,比我低2届;他还小我1岁,1981年的。再说,北京人看不起外地人,令我素无好感;他那憨态可掬的样子,也久久让我无法“来电”。所以长期地我都对崔佳的态度保持“低调处理”。而我的一个中学同窗、当时在清华大学念大四的叶君正追得我颇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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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舞会”早已远退,大一新生开始步入正轨,我们大三同学也要忙于实习。但从舞会以后,几乎每一个礼拜崔佳都要来找我一趟,或邀我去咖啡屋、麦当劳坐上个把钟头,或陪我到天安门、颐和园、王府井逛半天。我们谈专业,谈人生,谈社会,感觉是挺正常、挺普通的。只是崔佳的眼睛总晶亮晶亮,很异样,像另外藏着什么东西。在作正常交谈时,对有些意思,他也好象欲言又止。我懂,但彼此心照不宣。既然他不道破,我倒高兴这样作一般朋友。他要是真的说了,我绝对惶惑。很久很久,我都在祈祷:千万别说,就这样,纯纯的,多好!而他竟也始终未说,是我有惊无险。

过后崔佳常常弹吉他给我听,原来他的吉他谈得这么好。他老爱弹李春波那首“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然后他说,这首歌几乎就是李春波写给我的;然后他的眼圈略有些潮红。这时我也挺感动的。

在这段时间,我还得偶尔跟叶君“拍拖”。其实,我与叶君的感情总是淡淡的,我并未爱得他很深。我俩甚至没接过吻。我不肯。只不过我们有中学同窗6年的“漫长历史”,后来又双双考进京城念大学,自认为“缘分”颇厚。再说,他的成绩那么优秀!他追求我,使我较为自豪。但他的一些毛病,比如小气、不果断、傲慢,令我难以接纳。

一次,我与叶君到西三环附近一家超级商场购物,被路过的崔佳一头撞见。他当场满脸的惊愕,继而又有些委屈,但更多的是愤怒、痛苦,仿佛遇到了一场猝然而来的巨大灾难。原来我还从没告诉过他自己已有男朋友。我想反正事到如今,干脆迎上去同他打个招呼。他却马上把头掉开,骑着车径自走了。叶君问我;“这人是谁?”“我们系大一的同学。”叶君撇撇嘴:“北京傻冒。”很不屑的样子。这话有些刺耳,连我都感到一种伤害,我开始生气了。叶君见我不高兴,立马赔罪。两人变得一声不吭,早早分手,各自返校。

我一回学校,就托崔佳同班的福建小老乡打探他的情况。他很快前来通知我,崔佳成天闷闷不乐,喝了半瓶“二锅头”,早早使蒙头大睡了。我担心下一步将要发生什么,结果却啥也没发生。几天后,崔佳照常来约我去聊天、闲坐,脸上恢复了表情。我想解释,可他并不打算给我开口,也就懒得再作一次“笨拙表演”了。这样很好,我佩服他的男子汉胸怀。

这一年底,即2000年12月,凭着出色的才学,叶君被本院系保送继续攻读“硕士、博士连升”学位。他速速赶来告诉我,全身洋溢着沾沾自喜的神情。我向他表示祝贺。接着他竟又装成煞有介事,郑重地说:“我们的来往也趁此机会划个句号吧。我现在要一心一意投入学术研究,不想再过问尘世的七情六欲。况且,你一直就不是对我很好,我并非瞎子,看得出来。你还是同那个北京小子相好去吧,他倒挺痴情么!”

对叶君这番话,我确实没有晴天霹雳之感。我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头,好象很平静。我伫立街边,目送他远去。直到他的身影消失,我的眼角才不由自主淌下一行清泪。尽管“来也平平,去也淡淡”,没有惊心动魄、没有天翻地覆,毕竟交往多年了。

崔佳不知从哪里闻得风声,及时出现。他的手中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双目像灼烧的一块烙铁,直直地凝视着我。他向我说:“我正式向你求爱,请答应我。”

时空凝滞了有一会,我的心中举棋不定。但最终,我还是被崔佳的一片真心打动了,他的执著使我醒悟:“这才是爱情,我必须把握!”崔佳的脸上没有一丝虚伪,清澈的眼光一览无余。这纯洁的情感,这强烈的爱意,使我束手就擒。我点头了。崔佳兴奋得当场抱住我转了3圈。

崔佳的口头表达不是很理想。这正如先圣老子所云:“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我问他:

“你为啥对我这个‘外来妹’情有独钟?”他讷讷道:“……我觉得你与我特对路。”再问,他说:“你是‘我的小芳’。”还问,他想不出了,只好说:“我自己也搞不清究竟为什么,反正中了就是中了呗!”瞧,他就是这么憨,特可爱。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没错。自此后,我们爱得很缠绵,很热烈,此生中真正甜蜜的二人世界正是从这一天伊始的。崔佳叫我“小芳”,而我叫他“世子”。不知不觉就过了1度春秋。2002年初,我即将面临毕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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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去何从?有崔佳在,首选自然是留京;可班上的15%指标我得不到。崔佳父母都很喜欢我,为我调动了八方关系,愿意聘用我的单位、部门倒不少;仍然是留京名额卡住,无力回天。当年的研考我又没报名,纵使填报我也自知可能性不大。

为方便两人相处,崔佳在校园附近租了间小房。寒冬腊月,风大雪急,“鸽子间”里冷如冰窟。因了我找工作受挫,我们屡屡无言对坐,以脉脉视线取暖。我那155公分的小个子,在京城显得奇矮,平时须仰视他人;此刻却发现已无形拔高,可与心上人“平等”对话了。这是爱情的力量!感谢崔佳教养好,行为规矩,尽管爱我到骨子里,却非常尊重我。这也让我更爱他。

福州有一家公司到北京招聘,待遇挺高。我跟崔佳商量,我先过去,明年考研再“杀”回来。崔佳很不情愿,也只得勉强同意了。分别那天,我俩依依不舍,肝肠寸断。回到福建老家,起初彼此频频鸿雁传书,互诉衷肠。崔佳每隔一两天就给我来电话,或发“伊妹儿”,表达思念之情。2002年夏天,他还专程到福建看我,两人请假前往我那山水秀丽的闽北乡下避暑,开心极了。崔佳一点不嫌弃我们农家,相反对农村生活,对田园景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双抢”农忙,他也干得勤快、认真。我的双亲对他印象尤佳。

2003年1月,我参加了此届全国研究生招考,报的是本校本系,但政治、英语两科未过线,没被录取。我很沮丧。崔佳却极力鼓励我,让我充满信心,来年再考,曙光在望了。我只好再次跻身“苦读族”。

这时我的内心却有了些许波动。俗话说:“人走了,茶凉了。”与崔佳远隔千里,天各一方,我对两人的前途一度不抱太大的希望,情感也老在原位置徘徊。因为我要再调入北京工作,可谓“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而叫崔佳跟我走?我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太不现实了!在我身边,有不少不错的小伙子不迭地向我抛来绣球,令我差点移情别恋。好在崔佳接连有热情洋溢的来信到手,方能使我稳定“芳心”。

又是1年晃眼而逝。2004年1月,我第2次跨进母校硕士的报考行列。2月,我亲自到北京等结果。这次虽然我各科都够线了,但总分不高,仍遭淘汰,榜上无名。连导师也爱莫能助,忙向我道歉。我陷入绝望。崔佳用一腔爱心安慰我。他这时也即将面临毕业,开始马不停蹄在京城各地奔走,试图找到一个单位把我俩都要进去。由于崔佳各方面表现相当出色,加之是北京本市户口,几乎每家单位都乐意接收他。但一听说要“搭”上我,他们又个个摇头了。

两次考试落选本就令我非常难过;如今就业我竟又成了崔佳的“搭头”,而且无数次的碰壁、失败,自尊心大受打击,我的情绪坏到极点。一天晚上,不知为了一件什么小事,我与崔佳发生了一场口角。其实,刚开始还是我自己故意找茬。崔佳不满意,踽踽然先行返校。我一气之下,连跟崔佳当面打个招呼都不愿,当晚便买了车票,乘特快列车南回。直到一只脚已踏进了车厢门,我才觉得是自己不对,崔佳无辜;但女性的矜持仍让我终难顾盼。

任性使我一错再错,我跑到厦门另外找了份工作,并始终未给崔佳去电话或信笺。可与此同时,强烈的思念、关爱,以及歉疚噬咬着我的五脏六腑,使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我甚至断绝了所有关系,仅仅留下一道“日子”——我把自己的心境、现状告诉了老妈妈。这也只是唯一的一封短信。

而今天,崔佳就奇迹般站在我的面前。

不消说,他已先到过我家了。

这傻子,让我再亲他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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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崔佳在厦门轻易便谋得了一门职业。我们又去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这个笃信爱神的小情种,愿意为我牺牲那么多,不顾父母的坚决阻挠,放弃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京城“金饭碗”,千里迢迢赶到厦门;又四处打听我的下落,苦苦地追寻着我。我万分感动,决心好好地补偿他。9月初,我俩双双“跳槽”,以过人本领入盟某国际知名公司,领着丰厚的薪水,小日子很是惬意。

我们算是暂时在厦门定居了。将来若有机会回京,我们当然不放过。但即使一辈子呆在外地,我们也不后悔。这是我跟崔佳的共同想法。只要我俩相亲相爱,损失这一点点算什么呢?

有梦就好。

啊,我年青的女郎!/我不辜负你的殷勤,/你也不要辜负了我的思量。/我为我心爱的人儿/燃到了这般模样。

——郭沫若

三万里的烈日寒风

肖飞/文

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他甘愿冒着三万里的烈日寒风,数次奔波在两座城市之间。这种精神是多么罕见,所以最终感化了他心目中的女神,挚爱得到了回报,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他就是广州男孩羊城。下面我们听他自己讲述这段故事——

我叫羊城,今年23岁,老家就在广州市,毕业于广州的一所普通大学,现在广州某报社广告部工作。2002年3月,我进入大学4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到某报社毕业实习,因为我学的是新闻专业,报社工作是我的本专业,包括采访、选稿、划版、校对、传媒、广告等。不久,我认识了也是来这家报社实习的另一所大学念中文的女孩信儿。她也是大四生,老家在贵州省的长顺县农村,比我小1岁,在文艺副刊实习采访、编辑、创作。实习期间,我被她优美的文笔、朴实的作风、泼辣的性格迷住了,深深地爱上了她。可我一直没有当面向她表白,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也不知道她是否爱我。

7月,我们都大学毕业了,我留在该报社广告部。该报社副刊部也愿意接收信儿,但她执意回贵阳市,应聘到某中学担任语文老师。我当初疑惑不解,后来听她的大学同学告诉我,她有个中学时很要好的男友从贵阳某大学毕业后留在该市工作,她是去与她相会了。这让我很是失落,可我知道自己此生是不能离开她的,我要去争取。在我数次亲自乘列车去贵阳之后,2002年12月,她跟我回到了广州,我们终于是在一起了。

从今年3月到5月在报社实习的两个月当中,我与信儿有过多次一起出去做采访报道的机会,就这样互相产生了了解。信儿并不是那种外表非常出众、逗人喜爱的女孩类型,但她聪明、有才气,而且气质绝对超尘脱俗,个性也很有型。所以,一开始她的容貌没有灿烂得刺痛我的眼睛,而是慢慢地以她丰富、独特的魅力征服了我,我不可救药地把她当成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我与信儿在一起时相处很愉快,工作上配合也颇融洽。我们共同报道了几场大型的音乐会和文艺演出、几条社会新闻,并采访了几个著名青年歌星、影视界当红演员、大学教授,发稿时都是一起署名,每次我都让她的名字在我前面。她也老实不客气,可谓当仁不让,的确她所写的文字占发表后的一半以上的篇幅,而且文章的主要面貌是由她确定的。甚至到后来,我在一个人写作时,不管什么体裁,行文风格也很受她的影响。不过,每次的新闻线索,当初都是我提供的呀!否则她去哪要新闻?她只有老是呆在副刊部,咬文嚼字、冥思苦想地写她的散文、随笔了。她每次署名都用“信儿”为笔名,而我就用“羊城”。大家也就彼此这么叫唤对方。

信儿除了才气过人外,最打动我的还是她那快言快语、不避锋芒的气势,果断泼辣,很有巾帼豪气。这种正直大胆、爱憎分明的性格,很适合干记者工作。比如说,她跟一般的所谓“娱记”不同,在采访几个歌星、演员时,实事求是,客观评价,非常冷静,而不是一味的用溢美之词,甚至肉麻地吹捧。而在采访老教授们时,她却不吝称赞,感情洋溢。在报道一次水灾时,她不是仅仅记录一些间接的数据,而是亲自去现场调查。在采写某次交通纠纷时,她近前向肇事者提问,差点被人家揍伤。此外,她还写了几篇有关社会问题的小杂感,针砭时弊,有理有据,淋漓尽致。

我由佩服信儿到逐渐爱上了她。我觉得,我们在一块干新闻事业,是很合适的,是非常完美的搭档。我去抓新闻线索,两人一起去采访、找材料,一起撰文,而她最后负责定稿。并且我们的性情也很相配,由她出面打头炮,冲锋陷阵;而我通力协助,为她保驾护航。可是,我应该是属于比较内向的那类人,总没能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她。而她那么聪明的人,竟然也看不出来。再说,我原以为她必定要留在广州,而且是留在该报社的,所以打我们6月份实习结束,各自回自己学校完成学位论文与其他的毕业事项后,我就一直没去她的学校找她,向她倾诉。我想,等我们分配到该报社后,再慢慢“从长计议”。可是,当我7月初去该报社报到时,我才知道,她没有答应留下来,而是回贵州老家了。我急了,风风火火地跑到了她的学校,傻眼了。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一个人我也不认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才好不容易找到了曾经与她同一个寝室、如今在她们学校历史系念研究生的文芳,方明白了事情真相。

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是,马上找到信儿,向她表白。尽管文芳告诉我,她跟那个中学同学的感情非常深,两人在初中、高中一起有6年时间,大学时又鸿雁传书,彼此思念,山盟海誓,互诉衷肠。所以,她在大学期间,班上、学校里有不少男生追她,都全不动心,专一守侯。“说不定他们早已经生活在一起了。”说完后,文芳深深地睇了我一眼,似乎非常同情我,但又觉得我难以理解。可我不顾那么多了,只要他们还没确定关系,还没到谈婚论嫁的时候,我就还有希望。我要告诉她,我才是最爱她的;而且,我有充分的、确凿的证据说明,我是最适合她的,她跟我一起工作、生活才是最幸福的。文芳虽然对我的行为很不以为然,但还是把她目前在贵阳的单位、地址告诉了我。

我立即去买火车票,顶着盛夏的烈日,行程3000华里,来到了贵州省的省会贵阳市。那时,信儿所在的中学还没开学,她已经回长顺农村老家避暑去了。我不好向校方作过多的打听,好在文芳把她的家庭地址也给了我,于是我又马上转乘长途汽车,赶到她家。当

我出现在她面前,她惊讶极了。我顾足勇气,结结巴巴地向她表达了我的心意。

信儿更加吃惊,她没想到我会有这种想法,这怪我始终没有跟她摊牌,甚至连暗示都没有。她的脸红了,她说,你应该知道,我已经与他约定好了,我们有多年的、很深厚的感情。他刚从我家回贵阳,他在省电视台工作,他们单位开始上班了。我父母对他也很好。我说,那就让我与他来一次公平竞争吧,看看谁是最终的胜利者。我会有理由证明,我比他做得更好。她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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