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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他回忆自己在什么时候想象力开始衰退时,他以为这个梦就是一个征兆。布老虎和“批判”的联系不用心理学家便会分析得出来,这个梦可说是一个没有一点想象力的梦。

“你现在在哪里?”

他不由得提高了声音问,并捏紧了话筒。他眼看着自己的手指发白,无可奈何地感觉到心肌的颤抖。

他前半辈子经历的无数风波,好像一点也没有使他坚强起来,一点也没有锻炼出他每临大事有静气的风度。因为每一次风险都有它的特殊性。中国的政治运动之所以能一个接一个不停地搞,就是因为每一个运动都有新的花样,新的“必然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群众每一次都会以为当局这次必定能唱出新的希望之歌,而它的魅力却在于你一直要跟着它唱完才发现那不过是老调重弹。

他现在盼望着身边有一个人。只要一听到“受批判”,第一个条件反射是立即有一股冰凉的孤独感淋遍全身。乔不行,她也不行。她和他“没有共同的语言”,她肯定不理解把“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奉为道德原则的国度怎么会一听到“批评”就吓得发抖。他需要一个文化背景和他一样的人。两个人靠在那片共同都熟悉的布景板上才能入戏,才能对得上台词。在美国,这个人只能是她。

“你现在在哪里?”他觉得是他的心在寻找她。

“我现在在旧金山……”我离开了旧金山你却又跑到旧金山去了!他毫无道理地冒出了一股无名之火。“但是我正要去纽约有事。我明天就到。到了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我去机场接你。是拉瓜地亚机场吗?”’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现在还没确定是哪一次航班。一切见面再谈。我挂电话了啊?……”

她断然拒绝他去机场接她。一定会另有人去接她的。确定了明天就飞怎么会不预定机票?他这样想时又觉察到自己隐隐的妒嫉情绪。实际上他自遇见她之后就忘却了她,这本书的第三部始终没有写到她一个字便是证明。但是这个电话不但使他想起她来并且使他发觉他仍然爱着她。他早知道自己爱任何一个女人时都是绝对真诚的,从那第一个开始。正因为失去了第一个于是他就永远在寻找第一个,一直要找到永远也找不到为止。

而永远也找不到却又意味着在每一个女人身上都找到了。爱并不是永志不忘,而是火镰敲出的火星。

他放下电话,仍在电话机旁傻坐着。一个男人总是随时随地地面临着两样东西的进攻:一个是女人一个是政治。这两样东西都给男人提供了生活的意义、乐趣和灾难。

现在是考虑女人好呢还是考虑一次灾难性的政治好呢?他点燃一支烟,默默地在体内寻找直觉,似乎刚找到了什么却又很快地失去了。

这时那位黑小姐还在忘我地哼《我爱夜的纽约》。

现在他们坐在曼哈顿“中国城”一家香港人开的点心店里。

窗外下着细细的秋雨。马路上的地下通风口莫名其妙地冒着白气。一切都莫名其妙!如果读者细心就会发觉这本书里“莫名其妙”这个成语用得最多。眩目的路面在一盏盏车灯下恍惚迷离,冰冻的斑马纹上交错着无数条腿,无声而且匆忙。一条长裙闪过,裙裾摆动出线条凄凉的剪影。但接着两条修长匀称的小腿剪断了他的视线,他再也不忍心将外面的景色看下去。因为陡然他记起他曾做过一个梦,情景和此时此处是如此相似。眼睛留了下来,月亮却永远地失去。

她津津有味地嚼着粤式小点心。她在任何时候都有食欲,难怪连她的字都是圆圆的。“别人有颗中国心,我只有一个中国胃。”她朝他一笑。“怎么办呢?你。嗯?”

“嗯”的尾音向上挑起,余音柔和而悠长,隔断世界上其它所有的声音。多么熟悉!熟悉得使心颤成一团。有一次在一次完全成功的做爱的间隙,她也这样问过他:“怎么办呢?嗯?”但是他看不见出路或是不愿去找出路、不愿去走那一条出路。她没有得到他确切的答复,但仍然把脸紧紧地贴上他的胸脯。就在这个“嗯?”之后她飞到了美国。

他把烟蒂慢慢拧在小桌上的烟灰碟里,慢慢地伸出手去握起她的一只手。岁月在他们之间穿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熟悉她手上每一处骨节如同熟悉他家门前那条小路上的每一处坎坷。他熟悉她“嗯”的声音,也熟悉她皮肤上的温度。她另一只手此刻放下粤式小点心,也盖在他的手上。虽然用的是一种摄影机前面规范的动作,但却是真诚地入了戏。她知道他需要什么,就把什么从手上输导过去。

一时他感到万分惭愧。凝望她的眼睛里有一层可以想象的泪水。每在危难的时刻便有女人来怜悯他。他从每一个怜悯他的女人的眼睛里都能看见母亲的眼睛。他暗自想他愿意最后死在女人的手里。已经有评论家说他是“女性崇拜者”但他愿意顶着这个称号如同过去那样愿意顶着“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至死不悔。

刚刚她向他说了些她的事。她准备和那个美国人结婚,那个美国人“天真得像个‘洋娃娃"’。她愿意嫁给美国老头子倒不一定是为了永久居留权,而是想换一种方式和心态来生活。“不这样你就不能完全适应这里,打不进美国人的圈子。”她还是和女游击队长一样雄心勃勃,要像攻克敌人碉堡似的打入美国人的领域。并且,“我还真有点喜欢他。”但接着又一笑说,“你别吃醋,他虽然是个白种人可是那个东西并不比你大,床上功夫还不如你。”

他苦笑着理解了她。在坚尼街地铁站出口处,他看见她缓缓地从地底下上升到他面前,她一手摁着雨衣下摆,大腿侧面丰满的弧度有不尽的风韵,但等他的嘴唇接触到她的嘴唇,却发觉那唇上并没有性爱的激情。刹那间他极为感动。没有什么比这一吻更能说明她百忙中赶来看他完全出于对他目前处境的关心。于是他马上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像搂着姐妹一样搂着她走过斑马纹。

他俩温情地互握着手。两人都没有觉察到这种场景的荒谬:再过几个街区,就是中国的年历和画报上常出现的“国际贸易中心”。两幢呆板而伟岸的大厦,在中国人眼中不但是西方资本主义也是西方生活方式的标志。他们缱绻的咖啡座完全在这两幢大厦的阴影里,面前堆放着一摞中文报纸。在别人看来,这一对中年情侣肯定在娱乐栏里寻找今晚的节目:是去一家国语影院还是叫辆出租车到百老汇的音乐厅?

每一份报纸上都登载了美国那家通讯社发自北京的电讯。电讯对国内报纸上的那篇批判他小说的文章作了摘要,大致是说他的小说“暴露了社会主义阴暗面”,“社会效果恶劣”,要求“作者作出深刻的认识”。但美国和香港的各大中文报纸却根据自己的立场和需要着实渲染了一番,把对小说的批判和国内最近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运作联系起来,预示中国将有另一次政治风暴。

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北京的蝴蝶扇动一下翅膀也会影响纽约风力的强度,何况是一篇含有暗示性的文章?如果中国真再来一场新的政治运动,“国际贸易中心”也会在它的阴影之下。所以,他只能无可奈何地一笑。

“怎么办好,我还没有想过。”他说。

“我看你应该躲一下,”她说。“这一来你成了新闻人物,找你的记者一定很多。你说什么都不好,不说也不好,倒还不如躲起来。”

“躲到哪里去?”他忧郁地笑着。“躲到大使馆里去吗?”“那儿可不能去!去了说不定使馆会让你马上回国。这样外国人更奇怪了,不知我们国家又要搞什么名堂。”

“你看,你刚刚还说你只有个中国胃,实际上你还是有颗中国心。”他咧开嘴笑的同时自己感觉到自己的笑容很难看。“你比我们的大使馆考虑得更周到。的确,如果我提前回国了,真的对我们国家影响不好。”

“那有什么办法。”她抬起手用餐纸擦擦嘴角。她抬起手的一刹那,他陡然感到了他手上的空虚,直到她再次把手盖在他的手上。

“到美国来,”她接着说,“我还发现我老说‘我们’这个词,弄得有的美国人很不理解,以为我在中国还是一个负责干部呢,你说可笑不可笑?‘我们曾经犯过错误’,‘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我们接受了教训’,‘我们现在好了’。那个洋娃娃就常问我,你过去是不是和你们的领导人一起制定政策的?为什么中国过去走的弯路犯的错误也有你的一份?你说你们现在好了,为什么还没有房子住?因为有一次我很坦率地告诉他,我最需要的是自己的家!过去我在中国连一间固定的房子也没有。”

“是这样!你知道我看了报纸头一个想法是什么吗?头一个想法倒不是那篇批判文章委屈了我,而是埋怨我们的报纸不会选择时候:哪怕等我回国以后再批判我呢。我人在国外的时候我们的报纸这么搞,我在外面还怎么应付局面?”

“可怜!”她拍拍他的手背。“你也是一口一个‘我们’。谁是‘我们,?嗯?‘我们’是谁?‘我们’指的是哪些人?我又是谁?”

这时一辆车灯的光柱正扫过她的眼睛。他没有看见他所熟悉的鱼尾纹。他才发现她清瘦了许多也年轻了许多,颧骨下的两腮有了像风劈出的斜度。他有点动情。而她的问题也使他想起来他们相识的那一夜。那一夜他们是在做爱以后才开始谈政治。

在这里所有的人中间只有你光彩照人,他悄悄挪过去这样对她说。

这是一个热闹的晚会。中国电影界的精英和写过电影剧本的作家几乎全部集中在这里,包括过时的和正在走红的。这样的全国性会议在中国每天都开着数十个,唯独这个会有它特殊的浪漫色彩。晚会一开始他就注意上她。她冷落地坐在后排的一张临时加座的折叠椅上。台前明亮的彩色灯光只有最后一点点余辉浅浅地漫过她的脚背。她的脸蒙胧、幽暗而神秘。仅这张脸就可以写一部电影:她曾经是一个政治符号,是要全国妇女向之学习的榜样,结果观众并没有记住她所代表的是怎样一个英雄人物,记住的只是这张性感的面孔。这张面孔居然能用来表现对敌斗争的英勇气概,不是导演低能便是别有用心。到后来,这张脸随着一个时代的消失而消失。本来是她把空洞的政治符号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物,现在却是她所代表的人物株连了她。渐渐地,导演和观众都把她遗忘了。和新涌现的明星们一起开会,大概她只能坐在最后一排并且还是个加座的折叠椅。

她向他莞尔一笑,落落大方地问:“你为什么这样想?”是的,“光彩照人”不是看出来的而是“想”出来的。这是一句绝妙的对白。他对她说,因为在所有的女明星中他只熟悉她。最近几年,他几乎不看国产影片,过去没有外国影片的时候,他只有她可看。

“那么你过去很爱看电影?”她好奇地问。

他说不是爱看而是非看不行。那时他在劳改队,电影是改造人的政治手段之一。

“可怜!”和多少年以后相同,她也是这样拍拍他的手背。她的小动作里有一种小小的亲呢。他鼓起勇气问她真有兴趣在这里看下去吗。她微微一笑,没作声,默许了他把她带到任何一个地方去。他说我们不如回宾馆聊天。她马上果断地站起来,临走时瞥了一眼折叠椅,看丢下了什么东西。

一位老牌的喜剧明星说的单口相声到了最逗哏的一段,他扶着她的胳膊从人群背后走出大厅。

在等公共汽车时,她说她看过他写的小说,她很喜欢,她觉得他很理解女人,所以对他本人也有了好感。“我不讨厌你。”她说。他说其实他一点也不理解女人,他连自己也不理解。他只是觉得有的女人可能是那样,于是他就那样写了。他说他接到过很多女读者的来信,说是喜欢他,愿意跟他说心里话,甚至“交朋友”,那绝对是“误解”了他。他说他将来一定要写一部小说把自己全部暴露出来,让女人知道男人究竟是一种什么讨厌的动物。她说你如果真写了这么一本书,便是对女人“功德无量”。

在南方这座最大城市的最拥挤的公共汽车上,他一手拉着吊环一手搂着她。他有一种她已任他摆布的感觉。为了省电,车一行驶起来便灭了灯,于是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感到她的呼吸已经和他的呼吸同步,在深深吸气的一瞬间,他把她的小腹也搂过来贴着他的小腹。

她住八楼,他住十一楼。她说还是到她房间去。分配和她同房的是一位三十年代的红星,她就住在本城,又有病,根本就没来会议上报到,她等于一个人占间客房。她自嘲地加了一句:“何况现在绝不会有记者对我感兴趣,跑来找我。”

她一人占用的客房暖气烧得十足。进了房,各自刚刚脱下外套她就陡然失声痛哭。

后来经过比较,他才知道她享受性安慰有一种特殊的姿势。这种姿势一直无法比拟。若干年后在尼斯海滨,他突然想到原来她那时是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她舒展开她的四肢任男人抚慰她就像任太阳照耀。并不是太阳在享受她而是她在享受阳光。满足、忘我、陶醉都与太阳无关。完全属于她一方。在高潮来临之前她会立即睁大眼并且眼中充满恐惧,就像海滩上空突然飞来了轰炸机。她的这种眼神曾使他扫兴,他有点慌乱地笑着说,看来,我必须习惯了你我自己才能有快感。

她也笑着说我会让你习惯的。

她笑的时候泪痕还在她脸上。但这句话等于与他签订了永久的合同。果然在习惯了以后他才感受到她的眼神更能增加他的快感。那时他会觉得自己无比强大,真的像一辆卡车或是一架轰炸机。

事后她说他恰恰是在她精神面临崩溃的时刻来到她面前;她已经觉得快支持不住了,她在听台上演唱流行歌曲时正想着自杀。也许这几天正值她人体节律的临界期。她还说她已经有四年之久没有和男人接触过了。

“谢谢你!”她给了他一个深情的长吻。这个感谢的吻使他感到屈辱,觉得自己成了她的工具。但想到今晚或许制止了一场悲剧心中又稍感慰藉。

她说她和丈夫离婚根本的原因是性关系的不和谐。她前夫是极左时代的政府官员,她要去天安门悼念周总理他也坚决不让去,表面的裂痕从此开始。那个时代结束了她便以这种理由提出离婚。实际上是她前夫“越来越不像人,缺乏人的感情”。他把“那件事”也当作任务来完成。有时他晚上看完文件,伸个懒腰说“咱们加个夜班吧”,那副嘴脸就和真正要去造大寨田一模一样。“你说那还有什么情趣?”她说,“他是学习‘两报一刊,的社论学傻了!那种硬梆梆的大块文章把人都压扁了!”说罢,她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他说他也有同感。他甚至以为“文化革命”中中国人竟然如此残暴,如此荒诞不经,多半有性压抑的原因。这应该是社会心理学家研究的重要课题。所以他想写一本小说,写写这方面的事情。

于是他们两人作古正经地谈起了人生,好像刚才疯狂的一幕只是一场幻觉,尤其是她那双善于料理家务的手眨眼间就把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比服务员整理得还符合旅馆的规格。她说被政治欺骗倒不难受,难受的是在觉醒以后。有一部电影叫《恶梦醒来是早晨》,然而有各式各样的早晨,如果早晨是阴晴不定的话也使人无法安排今天的事情。

她第一次向他透露了她想出国。

但他那时还怀着刚刚被解放的热情。他忧郁地望着她,想找些话来提起她的情绪。而这时他才发现除了她的容貌之外他了解她实在太少。可是她的经历仿佛又全凝聚在她黑色的眼睛里,倒使他感觉到劳改并非人生最大的不幸。

他总记得她说过这样的话,她说我们是“被搞乱了的一代”:我们的思想被搞乱了,生活被搞乱了,好像连上帝预先给我们安排的命运都被搞乱了!

“我们,是谁?我们是‘被搞乱了的一代’。”他抿了一口已经冷却的咖啡。“我现在真正体会到我‘被搞乱了’。我在美国几个大学放开讲话,想用个人色彩很浓的讲话来证明我们已经享有很大的自由度。可是我们的报纸在背后却给我来这么一下。我看不但是我‘被搞乱了’,我的美国听众也被搞得糊糊涂涂。”

“可怕的不是批你的小说,可怕的是不知道下一步会出现什么局面。所有的政治运动都是先从文艺作品开刀的,这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仍然握着他的手,在别人看来仿佛她在说:“亲爱的,你不带我到百慕大去吗?那可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好地方。让我们离开这个寒冷的鬼纽约吧。”

他思忖了一会儿,说:“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次不会发生什么事。问题不是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是他们批的调子让我心烦,语言完全和过去的一样。”他也好像在说:“去百慕大也好,去牙买加也好,亲爱的,我得掂量掂量我的存款。”

她有点负气地说:“那你就相信你的直觉好了!”那神气和说“我就不信你的存款不够我们去旅游”相同。

“哎,”他抬起眼睛,“你知道我在电话里一听到你告诉我挨批了的头一个反应是什么吗?是害怕。事后我想,我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还会害怕?真的,可怕的是我居然还会害怕,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并且人还在纽约。”

“是呀,”她喟叹道,“你连死都不怕,却怕挨整挨批。真正可怕的就在这里!”

“我们中国人常说,‘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事做不成的吗?,我们常常以此为豪。这次我知道了,中国人确实不怕死,但是不怕死的人并没有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名堂,就是因为我们除死亡之外却怕着别的什么东西。那么怕的是什么呢?是什么比死还可怕呢?我真没有想透。”

“我告诉你一件事,是这件事才促使我最后下决心嫁给‘洋娃娃,的。”她的神情庄重起来。她的确是个非常好的谈话对手,一如去南美的那个她是个非常好的性伙伴相同。她说:“有一次我去盐湖城,同机的有一个国内大学来的访问学者,我们坐在一排座上聊天。他说,他有一次坐一架只装六个人的小飞机,到美国南方一个偏僻的小镇去。他是和几个美国人去玩的,这次行程没有列入计划。飞机飞到一片大森林的上空突然出了故障,眼看飞机就要栽下去了。他和你一样,首先不是怕栽下去摔死,而是怕他摔死了以后至少要好几天才会有人发现他的尸首。他担心在这几天当中他的领导是怎样看待他的失踪的。他同来的领导就在华盛顿。领导上会不会怀疑他‘政治避难’去了?会不会怀疑他跳槽到美国研究室工作去了?发现了他的尸体以后他怎样跟他的领导解释这次没有列入计划的旅游?领导上肯定会认为他的死是因为他无组织无纪律。他说,飞机往下栽的时候他满脑袋冒出来的都是这些问题,都是个人影响啊,领导的印象啊,真是把死置之度外了!所以,从盐湖城回来,我就跟那个老‘洋娃娃’说,好吧,我同意跟你结婚。我想,我只有嫁给一个美国人才能摆脱压在中国人心理上的阴影。”“但愿吧,”他嘴角露出一丝嘲弄的微笑。“只怕你嫁给外星人以后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她睁大了眼睛,装出吃惊的表情。“你说这话该不是因为吃醋吧。”

“多少有一点。”他觉得她可爱极了。

“别这样。”她一笑,语气软软的,却增加了手掌的力度。“你不是不准备离婚吗?”

“看来,即使我现在离婚也太晚了。”他真的有些沮丧。“是的,你干什么事情都慢了半拍。”

事情和感情都遵照着它们自己的逻辑发展下去。后来他想他们爱情的这种结局也许是最美好的结局。做爱终止了,爱情并没有结束。他过去曾向她说的,“爱情要以悲剧结束才显得美满。”真是一部拙劣的国语片里拙劣的台词,充满一股熏坏人心的矫揉造作。生活给他揭示了太多的真理,同样的事情换一个角度来说也能成立,因而世界上也就无真理可言。

因为如果说他和她的这种结局是最美好的结局,而他和她的那种做爱始终贯穿着余下的一生甚至直到死、直到阳具都击碎了还企盼着做爱也可说是一种美好的结局。这样看来,只要有爱情,任何结局都是美好的了。

也许,后者因为有不断的肉质的联系毕竟强烈和关心得多,所以在他弥留之际她会匆匆从美国赶来。他不能再用他那连鬼都笑话的小东西把他和她的生命连结在一起,但她终究还是用她那戴着戒指的手指沉重地抹下了他的眼皮。

他知道他死去的消息传到她那里时她也会伤心,并且是她最后一次伤心。最后一次伤心和人生的头一次伤心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那时她会说,我不能来看你,因为我前不久刚给老“洋娃娃”送了葬,一年当中给两个男人送葬不是一个女人能够承受的。

他点点头。他想他最后的微笑中大约也包括这种宽容的意思在内。

他送她到地铁站。穿过一团团莫名其妙的白汽。细雨飘洒在他们身上。纽约的细雨使他们以为又回到中国的江南。但高架铁道不时轰隆作响,黑夜以金属的立体面貌岸然地矗立在他们面前。不论是白天的纽约或夜晚的纽约都容不得一丝幻想。这完全是一个唯物主义的城市。彩色的霓虹灯躺在潮湿的人行道上,像醉倒在街头的穿着华丽的贵妇人。四处洋溢着力量和软弱,兴盛和衰败,犹如倾倒在烂泥塘中的一桶新鲜的橙汁。他不明白那位黑小姐为什么喜欢夜的纽约。

他和她分手的时候仿佛听到不远处有音乐在响,演奏的是《不要为我哭泣,阿根廷》。阿根廷,那是拉丁美洲的一个国家,盛产那种花的国度。

她说她要去了,却又不说回到哪里。遥遥一指,说是住在百老汇的北端,无数楼厦立即截断了她指的路线。

他才想到并不是有人在机场接她而是她带来了她的老“洋娃娃”。她应该这样:同时忠于两方面至少使两方面都以为她忠实。于是他看到了在他面前站着的已经是一个超国界的世界性妇女。

她抬起手用手指尖从他的下巴摸到额头。是魔法还是祝福?女人的手指尖底下是一片海洋,你用任何标尺都测不出它的深度。而它的魅力正在于这种晦不可测。手指尖的触点令人头晕目眩,一时间他觉得整个的夜全都软化了,有无数温柔的眼风飘拂过他的心头。

她要他不要见任何人,不要多说话。她说她会“密切注意事态发展”的。这种语言使他以为他俩现在站在北京某个地铁入口处。她说一有“新的情况”她就会给他挂电话。“你应该以不变应万变,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这是中国人对付政治运动的传统办法;这种挨打哲学他听了总有一万遍,但他还是一一答应了。看来纽约真是座自由城市,中国大陆一下子就延伸到他们的脚底下。

她刚开始挺起胸脯,他便知道她下一步就要踮起脚尖。他并没有忘记她的习惯动作是他并没有忘记她的证明。于是他立即搂住她的腰。当她的嘴唇贴到他嘴唇上的时候,他意外地发觉她微微地张开了嘴唇和牙齿,这时他更为受宠若惊。

他在地铁入口处站了很久,直到他看到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在注意他他才丢掉烟蒂。

他信步向曼哈顿的北边走去。

街拐角正是一家武器商店。网状的铁闸门里面摆着各式各样长长短短的枪支。上次来纽约他也曾经过这里,还是这家商店的橱窗吸引了他。他第一次看见死亡是那么从容地面对过路的行人,惊异于人的视死如归精神。看来只有他才把死亡看得那么严重,只有他才会被欲死未死所摧残。

看见它们一支支舒舒服服地躺在橱窗里,他感到躯体的这个和那个部位同时跳动着一股股冲击力,感到自己脑壳的薄和脆。站在这种橱窗前,他才知道他患了不可救药的神经衰弱。今夜,城市在四处闪光,连细细的雨珠都带着自己的色彩。于是枪支们柔软地躺在各种质地的匣中也显得异常温顺可爱。死亡在此时此地是如此诱人。那不是避世的方法,而是人生的最高阶段。粗糙的枪支价格极其低廉,华丽的枪支会使你认为死在这样的枪口前简直是一种享受。他盯着一支支枪支仔细地挑拣。

死,何妨死得奢侈一点?

雨中的行人并不匆忙。一对对情侣闲散地走过街心花园。酒吧和咖啡店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人们。十月末,树木还没有一点凋零的迹象,夜色将它们的郁郁葱葱渲染到了极点。然而,冷雨中似乎已夹了微雪。

陡然,他发现橱窗的玻璃模糊了起来,他惊奇于他竟然会有眼泪。但旋即他明白了那不过是自己嘴里哈出的气扑到了枪支上面。

有人在笑,有人在唱,身旁的汽车驶来又驶去。走过一条街,抬眼望,所有高楼的窗户都亮着灯光。这个世界不应有的绚丽色彩,向他劈头盖脑地扑来,他才想起已将到万圣节。他诧异人们为什么会如此快乐,有什么活人的日子值得这样大肆庆祝?

装神弄鬼和被鬼惊吓也是一种快乐,这种快乐他总也想不通。有的人居然有做人做腻了的时候,非要去尝尝做鬼的滋味;有的人不受受惊吓便不舒服,惊吓居然也会使生活丰富多彩。而他只想去哪里寻副真正的人的面具来戴上,使他能像一个真正的人腰板挺直地活着或死去。

当然,十几天以后他回到中国大陆,知道这不过是场虚惊。不是“我们的报纸”而是那家通讯社的记者开了一个政治玩笑。朋友们笑话他、揶揄他,甚至有人还指责他曾经动摇过。“为什么又会想到死?你应该相信群众相信党。”任何时候无理的总是无力的那一方。

但是惊吓却是实实在在的。后来发现的真相虽然能够平抚神经,但怎能抹去大脑中的记忆?如果惊吓对人毫不起作用,推赴杀场陪绑和拉上前台陪斗就不会成为我们的传统惩罚了。惊吓会永远留在人体里,渐渐凝固成一个潜伏的病灶。一个一个这样的病灶积累多了,人的全身都会变得软弱无力,以致听见猫放屁也会害怕。

我们曾经一度进入过共产主义,我们曾经一度有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好日子,我们曾经一度超过了美国赶上了英国,我们曾经一度是世界上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我们曾经一度是全球生活得最幸福的人民,我们曾经一度要去解放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二的还在受苦的人,因为我们曾经一度是世界革命的领袖……我们曾经一度那样实实在在地兴奋、自豪和狂热。但今日回首往事,那种种幼稚却都能原谅。而我们曾经无数次受过的惊吓,现在在人们眼中却显得可笑。

虚荣会被人原谅,因为那酷似一篇篇充满童心的朝花夕拾式的散文,虚惊却要归罪于受惊者的神经不够坚强。本来嘛,政治运作都可在《笑话大全》中找到注脚,受了惊最妙的是付之一笑。

然而,总是把枪口对着别人的人和永远是看着枪口对着自己的人,他们的精神状态怎能处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持枪者向你虚晃了一枪却又责怪你吓得屁滚尿流而没有同他一起哈哈大笑。

一辆汽车尖叫着在他身边猛地刹住,他才知道自己闯了红灯。汽车仍在颤抖,仿佛不是他而是汽车而受了惊吓。一个年轻的白种女人坐在车窗后面向他微笑,并做着手式让他赶紧过街。他一时搞不清楚究竟是他应该向她道歉还是她应该向他道歉。他惊骇于吓人的人和被吓的人之间的界线居然如此不清,而不是自己几乎丧生在轮下。

于是他做了个含混的手式加快了步子,踏上对面的人行道。他想如果今夜他在纽约街头被轧死,世界上将不会有人知道他死的真正原因。

那本书毁不掉了,他想。

它已经印了上百万册,分散在一个个读者手中。它不能再像过去他写的文字一样,被他一一毁掉。

过去他亲手毁过无数他亲手写的文字,或是埋在稻田底下,或是撕掉了扔进茅坑,或是一把火烧掉。如果文字也有灵魂,漫天将飞舞着蜉蝣似的小星星,那是一个个白色的透明体,并且还会呼叫。

他拉开窗扉。毛茸茸的草坪睡在大树底下。乔还没有回来。草坪上躺着孤零零的水泥车道。细雨徐徐地飘洒进屋,整幢公寓响彻着寂寞。在无边的暗夜中,远处有无数的灯光。这里没有风景,纽约的风景全凭人去想象。一万个人眼中的纽约有一万种形象。然而他无心去想象风景,他要凝神聆听文字的声音。那埋在稻田里的笔记本现在已凝聚成水晶,他用手掌抚平它还听得见它嘎嘎作响。然而一瞬间它便碎成粉末,和微雪一起翻飞在看不透的天空上。旋即,燃烧成火的文字又用它炽烈的舌头把天空舔个精光。于是,看不透的天空上只留下黑暗,连远处的灯光也不再闪耀。

他无聊地敲敲洞开的窗户。当一切闪烁的光辉全退隐后只剩下无聊。蓦然,一种衰老的感觉向他袭来,几乎使他摇晃。脚下的土地飘然离去,失去的才华已无从寻觅。他明明白白知道他现在书写的文字不过是剩余的渣滓,他的智慧、灵感和精力已在火中水中垃圾中大部化为灰烬化为腐殖质,无奈地任凭风吹向东吹向西。

如果文字能像石刀石斧,像陶罐陶俑那样埋在地下多少年也不变质,我们幸福的后人会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底下挖掘出多少宝藏!

三十年来中国人真正的智慧全藏在地下。人们在昏暗的电灯下、烛光中、煤油灯旁,甚至在没有一丝光线的被窝里面,用毛笔、钢笔、圆珠笔、铅笔,甚至用木片、用手指,默默地记录下多少理性的和感情的精华!那些精华因为书写困难从而真正是浓缩的,如同中国古代的语言。一首五言绝句就费尽十年的推敲。

我们现在可以责备这些天才们的神经过于脆弱,因为每一次政治运动对能活着挨过来的人来说都是一场虚惊(对于活过来的人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也是虚惊),一九七九年以后多数都能得到“平反”。他们不应该将自己的心投进火里水里撕成碎片扔进垃圾堆;他们应该耐心等待,“相信群相信党”。但是,是谁逼迫得他们不敢相信?你怎能责备没有研究过《笑话大全》的认真的人?他颓然倒在沙发上,眼看着冷雨在屋里化成雾气。空气凛冽得近于玄妙,仿佛用手都能捏碎它。窗外的绿色变为浑黑的一片,室内所有盆栽植物的垂叶却在滴着浓绿的眼泪。他搞不清楚是时钟在滴嗒作响还是植物的眼泪在滴嗒作响。而时钟并不是在往前走,却是往回退,滴嗒滴嗒地把他拖回到过去的死亡。

他端起酒杯,冰块竟已全部溶化,杯底冉冉地升起神秘的小水泡,犹如笔记本中一个个句号向水面上挣扎。字迹无影无踪,如今记得的只有毫无意义的符号了。

他摸摸额头,衰老已耀武扬威地在那里盘踞着。他留恋青春,青春哪怕在铁丝网里也依然闪光。如果这次再把他投进铁丝网,他怕没有多少时光在里面周旋了。

难道他怕的仅仅是时间不够吗?

若干年后他躺在病床上等待真正的死亡,他才领悟到这个问题的正确解答:不应该问还有什么比死更可怕,而应该问还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原来他之所以连死都不怕却怕部署得前后有序的“群众性政治运动”,正因为这种“运动”会把所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全部摧垮。

它一步一步地剥夺了你的尊严、爱情、自尊和自信以及与群体的认同感,最后,直到你患了被虐狂,脑袋掉在地上滚了几丈远,你还会对杀人者抱着感恩之情,向他高呼万岁。天地不老,岁月悠悠,当你孤独地飘泊在天空时,你俯瞰地球,你会认为一切都不堪回首。抬眼宇宙,星河灿烂,日光与月光交流,前生与来生皆由你想象。但在浩渺的空间你并不能看到如蛛网似的坐标。你猛然吃了一惊。原来在这里完全没有人为的规范,你自己已经成了你自己的上帝。这时因为你失去了肉体,连做爱的回忆也激发不起你一点情绪。于是,你顿时恍然大悟,前生与来生的一切都无所谓价值,也就无所谓什么东西重要什么东西不重要,你才会对前生曾经如此惧怕感到可笑。

但是你的任何一点觉悟都为时过晚,你还是把你那毫无“意义”而又内容宽泛的笑容留在地上。

你最后的一个想法是:你终于逃脱它了!

现在你回到了你的国家。黄土高原上的冬日正要来临。白杨树已褪尽了绿色,昨夜一阵风,满地黄叶飒飒地奔向道路的尽头。在枕上听那岁月的脚步,不知是出于忧伤还是惋惜,竟也会悠悠地产生出一点希望。

生活的沉重感常常不是因为生活的艰难,而是由于经历得太多。回忆是人生最大的负担。

民间一向有人死后要喝“孟婆汤”才能进入轮回重新投胎的传说。这则传说表现了人类绝顶的洞察力。试想,如果不喝“孟婆汤”将前生的一切通统遗忘,人类还怎能更新怎能有希望?

早晨起来,为了检试给友人带来的录像机是否因“野蛮装卸”摔坏,你打开纸箱,拆掉包装,将电源接通。你随手把从美国带回来的一盘录像带塞进机器。机器运转正常。但是荧光屏上竟是一片空白。录像带上的故事已被飞舞的雪花所覆盖。

你记得进海关的时候海关人员一定要你把这盘录像带留给他们检查。你向他们说明这盘带子不是在美国购买或录制的,而是你从国内带出去进行文化交流用的你自己编写的故事片。“不行!所有的录像带都要检查。”海关人员面无表情地说,“这是上边的命令。”三天以后你从海关领回来,今天才发现他们为了省事省心,不论录制的是什么片子一律用销磁的设备将图像销个精光。

你苦笑着把眼睛投向窗外。仿佛窗外也飘飞着提前到来的雪花,过去和现在的一切,以及黄土高原上这座小城的景色,都被什么先进的机器毫不留情地全部抹掉了。你想,海关人员真是深刻的哲学家。

你还能编造什么故事?你所写的全部文字比起奇特的命运都显得苍白。你写的那部电影故事大意是说一个被富有的父亲遗弃在中国大陆的儿子在大陆革命后三十年中的苦难经历。一九七九年,儿子获得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这时富有的父亲却从美国回来了,是将他带到美国去,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有一千种理由解释儿子为什么会拒绝父亲的建议,当然,其中最堂皇的理由是爱国主义。也正因为这个高格调的主题你的这部影片才风靡一时。可是现在,故事本身和人物活动的逻辑全被销去,电视屏幕上跳动着无数骚动不宁的黑白斑点。然而你还是想从那些黑白斑点里看出些什么来。你想如果现在让你把那故事重写一遍你应该怎样写。

下面的文字不是故事而是事实的记录,也可看作他写的那部故事片的修正。

当乔把车从五十九街开上昆士大桥,飞也似的掠过横陈在宽阔的东河之上的罗斯福岛,一直到第四百九十五号公路的时候,他都在想他编造的所有的故事也许并不是故事,不是叙述过去,而是神秘的谶言,它们都会在他有限的未来一一应验。他在写那部电影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今天他竟然会去见他笔下主人公父亲的情人。他一时搞不清他究竟是他笔下的主人公是他自己。

乔把他带到长岛的一幢被长春藤小心翼翼地包裹着的大房子前面。“到了,就是这里。”乔说,一面用估价的眼光打量着房屋和周围的环境。他也下了车。他想,从此他要进入他的作品里去了。

她在一间大客厅里迎接他们。她就是三十多年前他笔下的主人公的父亲带到美国去的女人。为了她,主人公的父亲遗弃了主人公和主人公的母亲。他好奇地看了看她,觉得她完全符合他的想象,她的外表是她应该表现的那种样子,于是,他立即进入了角色,他认为他已经掌握了她,和她非常熟悉了。在那部电影里,她只在回忆镜头中出现过一次,以后便销声匿迹了。但是她并没有服从他的处理,今天又顽强地从银幕上冲下来,拨开叮铃当啷罗罗嗦嗦的时间,简洁地站在他面前。坐定之后,寒喧了几句,她就以一种焦急的神情问他:

“那么他的骨头呢?人死了,骨头在哪里?”

她问的是她情人的骨头。她的情人按规定应该是他写的那部电影中主人公的父亲,大陆解放前移居到美国的资本家。但现实却没有按他的规定去表现,事实上那位资本家并没有移居美国,而死在国内。

他马上低下头。他感到惭愧和困惑。他一向都是在回忆和幻想中过日子,以致经常把回忆和幻想当做现实,而现实又是那么容易地在一瞬间即变成回忆,同时又是那么容易地产生出幻想。结果,回忆现实幻想搅在一起就分不清了。他必须整理一下才能找着他现在应该进哪一扇门。经过整理,他才知道,原来那个主人公的父亲只是把这个女人送到了美国,他自己却仍然留在国内。那么,那个在电影中后来又回到大陆去找儿子的资本家,纯粹和银幕上的影子一样地地道道是个幽灵了。

进了他该进的这扇门后他便感到窒息。本来嘛,如果没有回忆和幻想,现实就是令人窒息的。进了这扇门,他意识到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主人公,没有什么主人公的父亲和他的情人,他必须面对的事实是:他就是那个主人公。电影是他幻想的产物,那是另一码事。

可是,回忆现实幻想究竟在哪一点上交汇呢?或是它们永远也不会交汇而是平行向前或向后发展的?

“人死了,总是有骨殖的,总要埋葬的。难道你连他埋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吗?”

她仍在固执地索取她的骨头。她以为那副骨头应该属于她。他突然又感到可笑,笑她认为人死了骨头竟那么重要。生活在不同环境里的人观念大不相同。他,简直把骨头都玩腻了。但是,如果他就是那位他笔下的主人公,那的确是应该有一个父亲的,也就是说,这时他才想到他本人应该有个父亲。父亲的形象很少光顾他的脑海,虽然过去在中国大陆总在不停地追查他祖宗八代,但那些列祖列宗直到他父亲一一都变成交待材料上的文字后,形象却渐渐淡薄了。最后,他的列祖列宗直到他父亲完全成了交待材料本身,化成了白纸上的黑字,使他一提起来就头疼,就害怕。他,自觉自愿地摒弃了他的血统,血管里流的血也就逐渐冷却了。

不断追查祖宗八代和不停地批判传统的结果却是使每个人都失去了祖宗也失去了传统,每个人都成了断了线的风筝在天空飘来荡去,你冲我撞,如果刮场飓风,整个民族会在天空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但骨头是不会被风刮跑的。按照物质不灭定律,父亲的骨头渣子总会藏在一个什么地方或是散布得到处都有。他很可能在吃西红柿,吃面包,吃肉吃蛋的时候吃了他父亲的骨头。想到这里他毛骨悚然。

在乔开车带他来的路上乔向他介绍说,老太太到美国三十多年来很少和他们家来往,在圣诞节和春节,偶尔互通张贺年卡,仅此而已。“老太太很有钱,你爸爸留给她的财产已经翻了好多倍。你不会碰见你弟弟的,你放心在波士顿做生意。”乔还说,“你应该感谢美国报纸,他们倒使你无意之中找到了这门亲戚。那条消息披露了你的背景材料,老太太看了以后总给我办公室打了一百个电话!”

但他并不知道他应该怎么称呼这门亲戚。照常规,母亲死后父亲的续弦才能称继母,而这位老太太却是在母亲还在世时父亲“在外面搞的小女人”。这个有一串定语的名词出自厨房下人和司机的口,可是童年的记忆竟然终生留在他的脑海里。并且,这个“在外面搞的小女人”还和父亲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应该是他弟弟。他倒是很好奇地想见见他的弟弟。他隐隐地觉得那应该是他的另一个自己,是他的另一种命运。对当年父亲的另一个家,他记得比较清楚的只有那条名叫“道奇”的狼狗。那条狗因为是一辆“道奇”车送来的。他曾经和它玩耍过。两个月后,“道奇”不见了,又过了两个月,他发现它趴在一间陌生人家的客厅的地毯上。它还认得他,兴奋地向他扑过来,于是他带着它跑到这家陌生人家的花园里。

花园里有玫瑰花,还有美人蕉。他奇怪这个小花园仿佛是他们家那所大花园割出来的一块,遍地种植的是他父亲喜欢的花卉。

那时他以为他父亲是带他去做客,对男女之间暧昧的关系,他绝没有他现在这么丰富的知识。父亲含糊地叫他称呼她什么他已全然忘却了。许多年后,为了拍电影,导演拿着他写的剧本问他,“这个女人应该是什么形象?”在剧本里,这个“在外面搞的小女人”没有名字,没有描写,甚至连一句台词也没有。他心里想,真是到处充斥着“应该”,随时随地都会碰到“应该”,于是他回答道:“你认为应该是什么形象就是什么形象吧!”导演胡乱拉了一个年轻貌美的群众演员来,在镜头前一晃就过去了。可是今天这个一晃即逝的影子却具像化了,立体化了,表演得极其生动,还说了许多她不“应该”说的台词。

她反反复复地唠叨她“应该”得到一副骨头。

在路上,乔说,老太太现在是美国猫的代言人,正在为美国猫的性欲而奋斗。在全世界,凡是有华人的地方便有麻将牌和国语流行歌曲,这二者和中国茶一起三足鼎立,共同支撑着灿烂的中华文化。但唯独这位老太太既不碰麻将又不听唱片,只一个心眼儿地捍卫美国公猫的生殖器官。前些日子,美国报纸对城市中的公猫是阉了合符人道还是不阉合符人道展开一场辩论,其认真和激烈的程度不下于中国大陆过去关于两条政治路线的论争。老太太是坚定的“保猫球派”,认为猫在春情期完全有发泄性欲的权力。既然人权是天赋的,猫权也是天赋的;在上帝面前,猫和人一律平等。为此,老太太一捐了一大笔钱,在几家报纸上连续登了大广告。

乔说,老太太是很少看报的,“你挨批判的消息正好和她登的保卫猫球的广告在同一版上,所以她才发现了你。”

这样说,不但要感谢美国那家通讯社,还要感谢猫球,他才能见到介乎于继母和“在外面搞的小女人”之间的这位角色。

乔在说的时候他在想,老太太守了三十多年寡竟然不嫁,今天又这样热衷于维护猫的性欲,是不是多少有点出于自己的难言之隐?一个男人能使一个女人在完全自由的状况中仍然忠实于他,这肯定是一个性能力相当强的男人。他不得不由衷地佩服他的父亲。

他有点别扭地想到他和猫球之间好像也有某种联系。

乔称她为“老太太”,提醒了他也可以这样称呼她。叫“娘”、“姨”好像都不合适,万一这种称呼和她所记得的三十多年前他对她(也就是他父亲指定的)称呼不一致,历史就要从这点断裂。但他一见到她怎么也说不出“老”字来,他看惯了大陆的老龄妇女,形成了另一种“老”的概念,而她的形象并不能在这个概念之中。她要比导演胡乱拉来的群众演员漂亮得多。真是委屈她了!况且,有一种女人天生下来就是直到死都会被人欣赏的,即使到了八十岁也有八十岁的风采。她就属于这样的女人。他想,他父亲真是找到了一个经久耐用的女人,怪不得能把全部财产交给她带到美国来,如果是他,他也会这样做的。有道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嘛。

然而遗憾的是他父亲却没有能把她和他的财产用到底,没有用到全部报废他自己却先报废了。这样看来,女人和财产都是不重要的了。

他只是称她为“太太”。这种称呼在中国农村也是对长辈妇女的通称。所以他首先声明他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多年。“太太”用寻觅的眼神盯着他的脸,盯得他脸发痒,好像面部皮肤下有无数小蚂蚁。“太太”说他的眼睛像他父亲,他的鼻子像他父亲,他的嘴像他父亲,说到最后他发觉他没有一处不像他父亲,同时发觉他父亲并没有死。

他自觉自愿摒弃了血统,但血统却没有摒弃他。不过,“太太”又说他要比他父亲那时候显老。“他那时候可比你派头好!哈佛的留学生。他从来不穿没有浆领的衬衫。”这使他暗暗地有点妒嫉,而表面上还是微笑着同意她的话。

奇怪的是“太太”说他父亲像毛泽东,几乎使他笑出声来。“他就和毛泽东一样,常常做出些莫名其妙的事。那时候他老夸毛泽东,还替被军统抓住的共产党说情。上海沦陷了他不走,以为毛泽东会给他一个官当,结果现在连骨头也找不着。为什么枪毙他?还不是因为他和军统有关系!可是他和军统没关系的话,还怎么能救共产党!”

“太太”用四十年代上海贵妇人那种优雅的仪态抹着腮上的泪水。看着这种仿佛属于上个世纪的蹙眉悲戚的表情,他悟到了原来她在这一百年中在上帝和魔鬼的身上同时都看出了她的情人。

回到中国大陆,他回忆在美国和“太太”的那次见面,惶惶然地感到海关人员恐怕也把他大脑中存留的信息销去了大半。剩下来的图像也模糊不清,不是曝光不足就是曝光太过。并且,仅存的画面仿佛都经过双重曝光,背景总是一片平整的绿草地上有一幢裹在长春藤中的红房子。间或有一个风韵犹存的老妇人坐在房前的吊椅上轻轻地摇。这时四面吹来大西洋的风,槭树上有古老的鸟在叫……

比较清晰的一张画面是他们三人坐在一间大客厅里。外面的秋阳灿烂,室内所有的家具都染上了秋阳的金黄。他冥想着大西洋上空的云影在附近什么地方登陆,而东河又在什么地方流,那湿润的哗哗的水声在他心中响,仿佛翻动着一部发霉的古旧图书。

“太太”说:“我遇见你父亲那年我整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没有职业,家里又困难,就从成都到重庆。重庆那时是‘陪都’哟。亲戚介绍我给你父亲当秘书。你父亲天生是个大少爷,什么都要人侍候,可是还要做生意,那时候跑滇缅公路能发财,他异想天开要亲自押车……他一辈子都是一会儿一个主意,你今天搞不清楚他明天想干什么。有时候他说要去延安,有时候他说他要来美国。他死就死在这个脾性上面……”她坐在高背椅上,他陷在她前面的沙发里。他微微仰视着她。他觉得他在她眼睛里逐渐变小了,变消失了。像时光陡然倒退了四十年,尽管他活腻了,活够了,他在她眼里仍然只有十二岁。她在对着十二岁的他娓娓诉说,使他认识他父亲,也就是使他认识他自己。他父亲那时候就一会儿想去延安,一会儿想去美国,是不是也暗示了他未来的某种命运?

于是他不停地抽烟,开始时他还克制着自己的烟瘾,后来他觉察到了不论他在她面前抽烟放屁打瞌睡,对她来说都无所谓,既不会使她讨厌也不会令她吃惊。因为她眼睛里根本没有现实的他,她看到的不是十二岁的他便是他父亲。她还说他吸烟的姿式也像他父亲,她很喜欢看。“那时候他只抽菲利·摩雷斯。他醒来的头一件事是抽烟,睡下后的最后一件事也是抽烟,他的肺病就是这样得的。”“太太”说。

花圃里开着类似雏菊的细小的黄花,琐碎地包围着一丛怒放的山茶。从落地长窗望出去,就可以看到那把白色的吊椅。当一看到它的时候他就意识到它将会在他以后回忆的画面中担当一个角色,因为它酷似它主人的神态,永远在等待着一个什么人来坐在它上面。

可以想象“太太”每在日落时分就坐在它上面摇晃。她像时钟的摆锤似的在吊椅上摇摆了三十多年。时间过去了,但摆锤不会变样。今后她还要继续摆下去,直到完全报废为止。“太太”从他父亲的肺病说到他父亲的身体,细节直到他的肋骨。他想,怪不得她不显老,她有足够的养料供她回忆,别人是随着时间往前跑,她却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向回缩,一直缩回到她十八岁见着她情人的那一年。这里没有什么政治活动来截断她与过去的联系,过去的经历不会变成沉重的包袱,需要不停地向“组织上”交待,以致使人一提起过去就害怕。相反,对过去的回忆倒越来越温馨,即使痛苦也涂上了一层浪漫色彩。美国,并不像它自己吹嘘的是一个年轻的国家,而是一个巨大的历史垃圾堆。在这里,你能够同时听到关于埃及法老和关于你父亲的陈芝麻烂谷子的故事。

乔已经偷偷地捂着嘴打了几次哈欠。这个可怜的现实主义者永远不能离开有关现实的硬性话题,一切软性的回忆和梦想都让他受不了。后来他说:“我能够坐在那里听她说废话不过是因为她有钱。”

富人的回忆也是值钱的,难怪很少有人注意穷人的历史。因为她有钱,她有权不管别人有没有兴趣继续说道:“我总记得有一次在毕节翻了车。毕节是苗人住的地方,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那时候可荒凉了!翻车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是我用手一点一点把你父亲从压扁的车厢里拽出来的。那次翻车,把他的腿压断了,从此他才安稳下来……”

这时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她的手。他也顺着她的目光瞥了一眼她的手指。那上面已经没有一点挖他父亲拽他父亲的痕迹。她虽然是他父亲亲手把玩过的古董,而肺病患者特有的手汗早蒸发得无影无踪。她的手指很长,也很白晰,显得比她的脸还年轻。它的圆润光泽使他蓦地想起为他修剪掉指甲的女人和为他没有修剪掉指甲的女人。

他抬起头。坐在高背椅上的她宛如法老的王后,喋喋不休地叙述着法老的故事。这时他万分惊骇地发现原来她酷似他追求过喜欢过的女人。

刹那间他的时间与她的时间交错。他成长起来,她却变年轻了。他用五十岁的眼睛打量着二十岁的“太太”。她皮肤的白皙度和细腻度,她的身材,她的脸型,她的眼型,她额头发际的曲线(在前额上突出一个尖角,呈M型)和头发的质地……无一不合符他对女人的审美标准。他悚然地了悟到:他并不是在一个个女人身上寻找母亲,而是在一个个女人身上寻找他父亲喜欢的女人。他在替父亲寻找或者说父亲在冥冥之中指导他寻找。

顿时他恍兮惚兮,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他。“太太”的眼睛是对的。他就是他父亲,是他父亲的继续。他怎样和几个女人做爱也就是他父亲怎样和她们做爱。他父亲怎样和坐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做爱也就是他怎样和她做爱。他不用闭眼就能想象,他父亲是怎样在她身上施展手段,把她制服,最后成了他的性臣服者。他在几个女人身上所做过的事其实是亘古以来不断发生的事的不断重复。快感永远不会消失,高潮紧接着高潮。她至今还记得她怎样一点点把他父亲也就是他从压扁的车厢里拽出来(此时他的腿的确感到了疼痛),并且终生不再嫁以怀念他父亲也就是他赐予她的一次次快感。在这里,在纽约的长岛,大西洋的云影登陆的地方,居然有这样一个小妇人在念叨着“毕节”,他并不觉得太荒谬,正如在他也就是他父亲临终的时候另一个加入了美国籍的中国女人会从美国偷偷地跑到中国西北部的一个和毕节一般大的小城来,用她修去指甲尖的手指抹下不知是谁的眼皮一样。

于是他沮丧极了。他意识到过去加在他身上的一切惩罚皆罪有应得。因为惩罚他,劳改他,歧视他其实是惩罚、劳改、歧视他父亲,他父亲的父亲……而他经过教育,早已认为他的列祖列宗直到他父亲都是旧世界罪恶的代表。对那些旧世界的代表,那些压迫人民剥削人民的人(他的国家正是有了那些人才如此贫穷和落后),经过多年灌输给他的仇恨教育,他心中早已充满鄙视。如今叫他坐在这间大客厅里听这位他曾经爱过或可能爱过的老妇人唠叨他的父亲,一个旧世界的最后代表,他不能没有一种陌生感。她是在叙述过去还是在讲未来的神话?他没有想认这门亲戚而这门亲戚却死乞百赖地找到他。他的躯体在本乡本土腐烂了,从他手上切割下的一根歧指却在异国他乡继续成长,长成了一个躯体,召唤他“你来吧!”

见鬼!这都是“我们的报纸”上发表的那篇文章招来的,是美国通讯社的那则消息招来的,也是关于捍卫公猫的生殖器官的广告招来的!

如此说来,对他的批判也是合理的了。他的沮丧还由于他蓦然意识到,他之所以那么害怕批判是因为批判者的声音早就在他自己心里叽叽喳喳,那是他不断自我批判的继续。如今披露在报纸上的文字他看起来那么熟悉不是因为他看惯了,而是原本在他心中时常想的语言。他和批判者的冲突就是他内心的矛盾;批判是他本身的外化,人不害怕别人,但会害怕自己,所以他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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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通过26个或长或短的故事和场景来递进小说的进程。“事情从七十年代的一次强奸案说起。婉儿是金沙滩一带最美的女人,她的美主要在于她那一笑就有两缕皱褶的小鼻子,随之而来是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儿,她的皮肤非常白皙,比浪花还白,身板又是那么高挑,颤盈盈的,就像一杆被风吹拂的修竹。婉儿是三叔王积辉的女人,喜欢赶海。这一天,她挎着小篮儿,又要去赶海。那天的海风平浪静,天空如洗,蓝莹莹的,就像一床铺满浩渺宇宙的毯子。一些船儿睡在毯子上,摇摇晃晃的,像一个个醉汉一样。婉儿来到海边,手打眼罩过来张望,这时伍老大过来了。过去伍老大是婉儿公公的佣人,一次伍老大的父亲随婉儿公公出海时,被大浪掀翻了……”
  • 华夏之赜

    华夏之赜

    举世神兵,而钩赜派最神秘的兵器则是“钩赜剑”,莫可与之相较。相传每一位钩赜派弟子,都身佩一柄独一无二的“钩赜剑”,只消驾驭得此剑,据说钩赜派是江湖中最神秘的门派,便可剖辨万物,阐幽明微
  • 此女太费心

    此女太费心

    冤家路窄,出自明朝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真是冤家路窄,今日一命讨了一命。”《新华字典》中的解释是仇敌相逢在窄路上,指仇人或不愿意见面的人偏偏相遇。费安安遇上高渐离之后总算是理解了这个成语的真正意义,同时也切身体会了它所带来的无数后果。告白被拒,记恨了整整七年的仇家,被她不小心碰到,又不小心挑衅羞辱了对方。可惜费安安忘了,生来被叫做高渐离的这个男人又怎么会是省油的灯?自此纠缠不休,不仅领土被严重入侵,而且自身都要难保了,简直是攻防失守,败得一塌糊涂…七年前那个傻乎乎跟自己告白的小姑娘现在见了他竟然一副深仇大恨的样子,而且对他还避之唯恐不及!好吧,她退他就进,她防他就攻,战线拉长不要紧,持久战他也不怕。他从来是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次却是情难自制,算了,谁让她这么让人费心,偏偏他还就是这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