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到底该怎么选择?》(这是给小痴的信)一文中,李敖以历史上的屈原和弥衡自比,说他们的选择是对的。那时屈原面临的两难,是“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还是“将从俗富贵,以偷生乎?”“最后,屈原做了选择,他不肯‘从俗富贵’,不肯‘偷生’,走了与世俗相反的路线。”“三国的弥衡,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也做了选择。他的选择是‘宁正言不讳,以危身’的路线。他的路线是对的,至少在曹操、在刘表面前,你不能说他有什么不对。”接着,李敖有一段语重心长的话:
小痴兄,“人活着不仅是为了面包”,对志士仁人说来,尤其不但如此。你说:“‘妻财子禄’全有了,人生如此。尚复何求!”这话用在凡夫俗子身上,全没有错;但是用在志士仁人身上,就把他们看得太小了!当然你没有丝毫把老朋友看小的意思,你的动机与下笔是一片真诚与爱护,你只是“绝对不忍看和不愿看到”老朋友给牺牲掉而已。但是,小痴兄,难道老朋友以意气风发献身理想起、以妻财子禄屈服现状终,这种局面,是你“思看”、“愿看”的吗?你的朋友里面、我的朋友里面、你我共同的朋友里面,这种人还算少吗?又何必多我一个李敖呢?”
在这里,李敖又一次表示了他献身理想的坚决态度。笔者看重这一段话的原因,不仅在于他像谭嗣同一样有勇于牺牲的精神,而且在于他以“志士仁人”自命。读过《北京法源寺》的人都知道,小说的主人公谭嗣同也是一个“志士仁人”,而且是一个最伟大、最值得崇敬的“志士仁人”。谭嗣同在跟梁启超初次见面的谈话中,就曾多次说到“志士仁人”。这一点也不是巧合。从李敖的心理上说,他以“志士仁人”自命一定已经很早了。他要塑造自己的艺术形象。熟悉历史的李敖,十分方便地从历史上找到了自己的同型人,那就是谭嗣同。所以,塑造谭嗣同的形象也就是塑造李敖自己的形象。这样,李敖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构思出谭嗣同的形象,就非常自然。“志士仁人”一语,把作者的心和他心目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了。
另一个把李敖跟谭嗣同联系起来的意念,是“不走”。正如许以祺文章中所说:“戊戌政变失败后,谭不愿逃走,宁可以死酬国,在菜市口被清廷斩首时毫不畏惧从容就义。”李敖自己跟国民党斗,在台湾很难容身,有人劝他出国,国外的一些团体,华人的、外国的都有,请他出去。他坚决不出去,决心留在台湾战斗。他曾给“外交部长”朱抚松写信,“为护照而战”,但那是争取应有的出国自由的权利,并不是要真的出国,更不是像大多数知识分子那样,出外享受优厚的待遇。1990年10月(注意,那正是李敖加紧写作《北京法源寺》的时候),美国全美华人协会颁给李敖华人最佳成就奖,邀请李敖前往领奖,李敖自己不去,请朋友代领,他自己于10月29日写《全美华人协会颁奖典礼录音答辞》和《全美华人协会颁奖典礼录音演讲》稿。在《录音演讲》里,他着重把自己跟法国杰出思想家伏尔泰做了比较,说到伏尔泰的“不走”,并由伏尔泰翻译中国古典戏剧剧本《赵氏孤儿》,说到“赵氏孤儿”故事的主角之一公孙杵臼,公孙杵臼也是在危难时坚持不走,从容就死的一个人。自然,他还说到了谭嗣同。最后说到了自己。他说:“从上面伏尔泰的例子、‘赵氏孤儿’的例子、‘戊戌政变’的例子,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概括的印象,就是:当自己国家黑暗落后的时候,一个人的去留问题,就发生了选择。”显然,在“不走”这个问题上,李敖又找到了他跟谭嗣同之间的契合点。
八、塑造谭嗣同式的英雄形象
小说所描写的时代,是改革与反改革激烈斗争的时代,是对中国走什么道路进行大实验、大辩论的时代。小说从康、梁公车上书要求变法写起,逐渐把笔墨落到主人公谭嗣同身上。康有为来到北京法源寺,碰到给明末悍将袁崇焕守墓的余法师,有一段话说:“在近代中国,为国家做大事很难,政治中守旧的势力和小人势力太大了,这两大势力都是明明摆在那儿的。所以想为国家做大事,什么下场也都可以事先看得出来;既事先看得出来,还要不怕死、还要做,除了是一大痴汉外,还有谁肯干?凡是肯干的人,都要准备悲剧的收场。”这段话好像是给全书的情节——不,应该说是给主人公的人生道路——预设的框架,讲这话的康有为自己也逃不出它所预示的命运。他“既事先看得出来,还要不怕死、还要做”,他也是“一个痴汉”,只是在最后生死关头,他跟谭嗣同做了不同的选择——他逃出国门,而谭则坐以待毙。
谭嗣同是康、梁维新事业的同道,但也有不同,是他要走一条“革命”的路,他“相信教中国,光凭书生讲空话是不够的,还得伴之以行动,而这种崇尚行动的人,却只有从下层阶级去找,尤其是下层阶级的帮会人物”所以他十年前就开始“结交五湖四海中的豪杰之士做朋友”。他最要好的朋友,是“大刀王五”等人。他认识了康梁以后,赞同了改良的办法,于是也受到光绪皇帝的召见,参加了戊戌维新变法。但是,戊戌变法只推行了几个月,就以慈禧太后发动的政变而告结束。真正的考验来到了。“康有为上了去天津的火车”,梁启超也准备逃走,他劝谭嗣同一起走,谭嗣同拒绝了,准备去死。两人有一段是“死事”还是“死君”的辩论,各据史实,滔滔不绝。谭嗣同说自己是为事业而死,也就是“死事”,梁启超则说那是“死君”。即为光绪皇帝而死,意义不大。当然谁也说服不了谁。谭嗣同说:“我有另一个想死的原因,这原因几年来,一直像梦一样缠着我,使我矛盾,使我难以自圆,使我无法解脱,这个缠着我的梦,就是革命。有多少次、多少次,我认为中国的路是这一条、是革命这一条,而不是改良这一条,是别人走的革命这一条,而不是我自己走的改良这一条。有多少次,这个梦在我心里冒出来;有多少次,我用力把这个梦压下去、压下去。我到北京来以前,我云游名山大川,结交五湖四海,我的成分是革命的多、改良的少,直到我看了康先生的书,听说你们的活动,遇到了你,我才决心走这条改良的路。现在,改良已走到这样子,我有一种冲动,想用一死来证明给革命党看、给那些从事革命而跟我分道扬镳的朋友看,看,你们是对的,我错了。从今以后,想救中国,只有一条路,就是革命。我倒在路上,用一死告诉后来的人:不要往这条路上走,此路不通。”南方的革命者派人前来劝阻,他以同样的话回答。就这样,谭嗣同踏上了死亡之路。他勇敢地义无返顾地大义凛然地走向沙场。他的死是悲壮的,也是伟大的。塑造出这样一个崇高的革命者的形象,是这部小说最可喜的成就。
上一节说过,李敖是以“志士仁人”自命的,是以“高等知识分子”的榜样自命的。他选择谭嗣同这个形象来塑造,是因为他自己跟这个外部世界有很多一致的地方。谭嗣同和“戊戌六君子”其他人也都是“高等知识分子”,小说中就称“他们都纯粹是知识分子”。谭嗣同是为理想、为信仰而死的。李敖在写到自己时多次说过,他是为“信仰”而奋斗,为“理想”而“献身”。谭嗣同走的是一条跟“得君行道”完全相反的道路,而且敢于面对现实,不逃避,不迁就。这些,也正是李敖身上所具有的品格。当然,更重要的是谭嗣同的那种大无畏的自我牺牲的精神,太像李敖了。我们从谭嗣同的身上看到了作者李敖的影子。他把自己的人生观、生死观赋予笔下的形象,就使其格外生动,格外有血有肉,格外充满一股激情;他把自己跟笔下的人物合而为一,他写出了人物,也就实现了自己。这是这个人物塑造得特别感人的原因所在。
九、大丈夫之歌,大男子交响曲
《北京法源寺》这部小说是一支大丈夫之歌,是一支男子交响曲。
小说围绕着谭嗣同这个人物,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贯穿小说首尾的人物是康有为。他是维新运动的领袖。在小说中和在实际生活中,他都是以思想家的面貌出现的,跟从事实际行动的谭嗣同不同。1888年旧历正月,康有为来到北京,准备上万言书给皇帝。这本身就有点危险,因为他知道“历史上上万言书变法成功的”,“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最后还是失败了。守旧的势力和小人的势力,是中国政治上的两大特色,越不过这两关,就要准备悲剧的收场”。在法源寺,他跟余法师和小和尚普净相遇。因上书无门,他南下广东,成立强学会,出版书刊,鼓吹新潮。他走的是“得君行道”的路,这才有了戊戌变法。失败后他出走日本。以后他多次来北京,1926年已经六十九岁的他又来了。他又来到法源寺,见到了普净一原来他是北京大学的著名教授李十力,正在暗中从事革命工作。两人的相遇和谈话,既表现了两代人的不同,又以李十力对革命的热衷,表现了谭嗣同形象的当代意义,同时也象征了中国的改革事业将由老一辈的改良走向新一代的彻底的共产主义式的革命。就康有为的形象说,作者如实地描写了他在各个时期的活动,展示了他冒着危险从事维新活动的内心世界,是真实可信的。
梁启超也是小说里的一个重要人物。他是康有为的学生,是变法维新的领袖之一。他在小说中担负的任务,是跟谭嗣同辩论,在政变前辩论学理,在变法失败以后辩论事理——“志七仁人”应该怎么办。这个人物的意义不在于要不要改革,而在于谭嗣同所准备采取的办法有没有必要。有什么价值。他出场不多,对主人公形象塑造主要起一种陪衬作用。
“大刀王五”属于另一种典型。王五外号“京师大侠”,他的镖局在北京八个镖局中是最有名的一个。他自己在侠士中是功力最好、最有义气的一个。他跟谭嗣同相识,象征着革命者和侠士的结合,上层知识分子和下层帮会人士的结合。这样两种人结合所形成的合力,不能用加法来计算,而应该用乘法。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所搞的变法之所以失败,恰恰是因为他们没有发动下层人士,脱离了大多数群众。王五在小说中的出现,改变了革新阵营里的“人才结构”。他身上集中了中国古代义士的所有崇高品质。他在几个场合里的活动,既坚持了谭嗣同先前的革命路线,又能处处从大局出发,也就是既有义也有侠。当谭嗣同决定赴死以后,他有一段推心置腹的话:“三哥,你一离开镖局,大家就众口一声,决定遵照你的话去做,除了另派弟兄去打听皇上囚在瀛台的情况与地形外,并决定也保护你三哥,所以暗中跟着你,没想到在会馆却碰到南边的朋友。只好打照面。我跟来,要跟三哥说的是:我们弟兄同意去救皇上了,暗号为‘昆仑’计划,细节你三哥不必操心。问题是万一我们成功了,皇上又有机会执政了,搞变法维新了,而你三哥却可以不牺牲了。所以,我们还是劝你躲一躲……”出之以诚,晓之以义。他最后救皇帝没有成功,则是因为失去了有力的领导。
小说中的其他男性人物,从光绪身边的老臣翁同和到法源寺里的余法师,除了善于投机的袁世凯以外,都是可歌可泣的英雄,具有阳刚之美。连光绪皇帝也令人觉得应该掬以同情之泪。他赞成改革,推进改革;改革失败,他自己也被因于瀛台。“戊戌六君子”的其他五位,一个个也都是大义凛然,顶天立地。李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一文说:“一般历史小说只是‘替杨贵妃洗澡’、‘替西太后洗脚’等无聊故事。《北京法源寺》却全不如此。它写的重点是大丈夫型的人物。这是一部具有阳刚之气的作品,严格说来,书中只有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个坏女人,其他全是男性的思想与活动。它写男性的豪侠、男性的忠义、男性的决绝、男性的悲壮。”确是这样,这部书是对男子汉的歌颂,是对男性英雄主义的赞美。小说的地位和价值也就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