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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知道,他喜欢我

第三章2 我知道,他喜欢我

“橙色的岁月”紧接着是张爱玲“蓝红年代”。

1928年,张志沂终于等到黄素琼回国。黄素琼答应回国的一个条件是要搬回上海。因为她的同胞弟弟在上海,而他们一向感情甚好。

张志沂因在铁路局失去靠山,也不得不离开天津。

我八岁到上海来,坐船经过黑水洋绿水洋,仿佛的确是黑的漆黑,绿的碧绿,虽然从来没有在书里看到海的礼赞,也有一种快心的感觉。

好多因缘巧合,才能促成一件事,造就一个人。就这样,才有上海的张爱玲,张爱玲的上海。我估计,“张学”一定是忽略天津对张爱玲的影响的,连张爱玲《十八春》里的南京、她祖父祖母的南京,都不在他们的学术范围内啊!

“蓝红年代”里,母亲把整个家按照她的意愿作了很大的改造。家里的风格一下子很欧式,很小资。好景不长,1930年,父亲母亲离婚。

虽然他们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是表示赞成的,心里自然也惆怅,因为那红蓝色的家无法维持下去了。

虽然惆怅,但她成名后不止一次地坚持提醒人们,父母离了婚的孩子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不幸。

母亲再次动身到法国。

母亲把那明亮的西式的家一并带走了。

父亲的家,充斥着鸦片的云雾。在那云雾缭绕的家里,有教八股文的老先生,模样乖巧的弟弟,父亲的书房里堆叠着各种小报、章回小说,坐在里面感觉整个人都在日暮沉沉中陷下去。

这样的环境张爱玲也是喜爱的。与其说她喜欢这样的环境,不如说,她在父亲的环境里生活得愉快,所以才会心生喜悦。

那个时期她的生活很有规律,星期一早晨坐着父亲的汽车由司机送去学校,星期六再由司机接回家,从小带她的保姆何干每逢周三就给她送去换洗衣服和食物。周末和寒暑假,还有好多喜欢的事情可以做:看电影、读小说、找舅舅家的表姐妹们聊天逛街、去姑姑家玩儿。

张志沂发现了女儿的文学才华。张志沂是个旧时才子,吟诗作赋得心应手。看到女儿有这方面的天赋,自然心生欢喜和宠爱。

有一次寒假,张爱玲仿照当时的报纸副刊形式,自己裁纸写作画图,编写了一张以自己家庭杂事为内容的报纸。张志沂看了非常高兴。只要有亲朋好友来,总要拿出来向他们炫耀:“这是小瑛(张爱玲学龄前的名字)作的报纸副刊。”言语间满是得意。

母亲走了,并没有带走她的快乐。

最初家里没有我母亲这个人,也不感到任何缺陷。

在父亲另娶之前,她和父亲既是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女,又是一对惺惺相惜的文学朋友。

父亲常与张爱玲一起谈论读书的感想,鼓励她作诗、写作。这些行为,极大地激励了张爱玲更热爱文学。可以说,父亲的肯定对于张爱玲不断进步,是非常关键的。

相比于张爱玲的父亲,黄素琼几乎从来没有肯定过这个女儿。她总是用审视的目光挑剔着张爱玲生活中的种种不足。这种否定,一再打击着张爱玲的自信心。张爱玲成年后,也从来没有写出过“母亲喜欢我”这样的字句。

对于父亲,张爱玲却不止一次地说过“他喜欢我”这样的话。虽然她总要在前面加上些定语,“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我。”“我知道”三个字,百转千回,痛定思痛。或许,在她落笔之时,不仅理解了父亲的寂寞和痛苦,也谅解了他。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句话,当年是写给胡兰成的,用在她父亲身上也挺适合。

可惜这样的谅解,最终也只化为文字。

有一次在多伦多街上看橱窗,忽然看见久违了的香肠卷——其实并没有香肠,不过是一只酥皮小筒塞肉——不禁想起小时候我父亲带我到飞达咖啡馆去买小蛋糕,叫我自己挑拣,他自己总是买香肠卷。一时怀旧起来,买了四只,油渍浸透了的小纸袋放在海关柜台上,关员一脸不愿意的神气,尤其因为我别的什么都没买,无税可纳。美国就没有香肠卷,加拿大到底是英属联邦,不过手艺比不上从前上海飞达咖啡馆的名厨。我在飞机上不便拿出来吃,回到美国一尝,油又大,又太辛辣,哪是我偶尔吃我父亲一只的香肠卷。

从1930年到1934年,这四年中,张爱玲一直陪伴在父亲左右,与父亲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在周末的午后,在那深巷大宅的书房里,百叶窗沉下来,光线斜斜地挤进来。深色的地板泛着木头的棕青色,张爱玲正趴在木地板上看书。《红楼梦》、《海上花列传》、《醒世姻缘》、《水浒传》、《三国演义》、《老残游记》、《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还有鸳鸯蝴蝶派的小说等,一本一本地从父亲的书架上拖下来看。

抽书是她的拿手,她父亲买的小说有点黄色,虽然没明说,不大愿意她看,她总是趁他在烟铺上盹着了的时候蹑手蹑脚进去,把书桌上那一大叠悄悄抽一本出来,看完了再去换。

直到看得头昏脑涨,太阳西沉。这时院子里隐约有弟弟拍皮球的声音。窗外飞着四月的杨絮。

晚饭时,佣人何干进来叫。

经过客厅,茶几上懒洋洋地堆着杂乱的小报。张爱玲瞄了一眼,又有一期新的,是没有看过的。一时心里非常喜悦。晚饭后又有文章可以看。

饭中,父亲随口与她谈谈小报,谈谈他们最喜爱的《红楼梦》。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美艳辞藻的堆砌,感官厚重的刺激,或许就是从她父亲那里遗传来的,带着奢侈放纵的味道。

跟着父亲她还看了很多京剧。京剧里面明艳的服饰,大悲大喜冲撞十足的故事,咿咿呀呀划破寂静的二胡声,都让张爱玲喜爱。

张志沂一边翻看小报上名旦的八卦新闻,一边对他们品头论足。张爱玲听得津津有味,好笑处,乐出声来。

这些与父亲在一起的时光都是快乐的。那时她写的一首七绝末一句是“带雨莲开第一枝”,也带着积极的意味。

人们总说好景不长,这样的生活在张志沂再次结婚时,不得不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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